财政部决定发行2016年记账式贴现(三十六期)国债-国家规范性文件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2016年记账式贴现(二十期)国债发行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财办库〔2016〕99号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2016年记账式贴现(二十期)国债发行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正文:----------------------------------------------------------------------------------------------------------------------------------------------------关于2016年记账式贴现(二十期)国债发行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财办库〔2016〕99号2015-2017年记账式国债承销团成员,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外汇交易中心、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为筹集财政资金,支持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财政部决定发行2016年记账式贴现(二十期)国债(以下简称本期国债)。
现就本期国债发行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发行条件(一)品种和数量。
本期国债期限91天,以低于票面金额的价格贴现发行,竞争性招标面值总额100亿元,进行甲类成员追加投标。
(二)日期安排。
2016年5月6日招标,5月9日开始计息,招标结束至5月9日进行分销,5月11日起上市交易。
(三)兑付安排。
本期国债于2016年8月8日(节假日顺延)按面值偿还。
(四)竞争性招标时间。
2016年5月6日上午10:35至11:35。
二、竞争性招标(一)招标方式。
采用混合式招标方式,标的为价格。
(二)标位限定。
投标标位变动幅度为0.002元,投标剔除、中标剔除和每一承销团成员投标标位差分别为60个、25个和40个标位。
三、发行款缴纳中标承销团成员于2016年5月9日前(含5月9日),将发行款一次缴入财政部指定账户。
缴款日期以财政部指定账户收到款项为准。
收款人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开户银行:国家金库总库账号:270—16220汇入行行号:011100099992四、其他除上述有关规定外,本期国债招标工作按《财政部关于印发〈2016年记账式国债招标发行规则〉的通知》(财库〔2016〕4号)规定执行。
财政部公告2016年第108号——决定发行2016年记账式贴现(四十期)国债
财政部公告2016年第108号——决定发行2016年记
账式贴现(四十期)国债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财政部
•【公布日期】2016.09.02
•【文号】财政部公告2016年第108号
•【施行日期】2016.09.02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国债
正文
财政部公告
2016年第108号
根据国家国债发行的有关规定,财政部决定发行2016年记账式贴现(四十期)国债(以下简称本期国债),已完成招标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期国债计划发行100亿元,实际发行面值金额105亿元。
二、本期国债期限91天,经招标确定的发行价格为99.512元,折合年收益率为1.97%,2016年9月5日开始计息,招标结束后至9月5日进行分销,9月7日起上市交易。
三、本期国债低于票面面值贴现发行,2016年12月5日(节假日顺延)按面值偿还。
其他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公告》(2016年第1号)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财政部
2016年9月2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公告2016年第52号——决定发行2016年记账式贴现(十九期)国债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公告2016年第52号——决定发行2016年记账式贴现(十九期)国债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财政部
•【公布日期】2016.04.29
•【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公告2016年第52号
•【施行日期】2016.04.29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国债
正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公告
2016年第52号
根据国家国债发行的有关规定,财政部决定发行2016年记账式贴现(十九期)国债(以下简称本期国债),已完成招标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期国债计划发行100亿元,实际发行面值金额103亿元。
二、本期国债期限91天,经招标确定的发行价格为99.459元,折合年收益率为2.18%,2016年5月3日开始计息,招标结束后至5月3日进行分销,5月5日起上市交易。
三、本期国债低于票面面值贴现发行,2016年8月2日(节假日顺延)按面值偿还。
其他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公告》(2016年第1号)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2016年4月29日。
财政部决定发行2016年记账式贴现(十六期)国债-国家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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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家 财政部决定发行2016年记账式贴现(十六期)国债
根据国家国债发行的有关规定,财政部决定发行2016年记账式贴现(十六期)国债(以下简称本期国债),已完成招标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期国债计划发行100亿元,实际发行面值金额102.9亿元。
二、本期国债期限91天,经招标确定的发行价格为99.485元,折合年收益率为2.07%,2016年4月18日开始计息,招标结束后至4月18日进行分销,4月20日起上市交易。
三、本期国债低于票面面值贴现发行,2016年7月18日(节假日顺延)按面值偿还。
其他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公告》(2016年第1号)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财政部
2016年4月15日
来源: /fg/detail2018518.html。
财政部公告2016年第119号——决定发行2016年记账式贴现(四十三期)国债
财政部公告2016年第119号——决定发行2016年记
账式贴现(四十三期)国债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财政部
•【公布日期】2016.09.23
•【文号】财政部公告2016年第119号
•【施行日期】2016.09.23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国债
正文
财政部公告
(2016年第119号)
根据国家国债发行的有关规定,财政部决定发行2016年记账式贴现(四十三期)国债(以下简称本期国债),已完成招标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期国债计划发行100亿元,实际发行面值金额100亿元。
二、本期国债期限91天,经招标确定的发行价格为99.509元,折合年收益率为1.98%,2016年9月26日开始计息,招标结束后至9月26日进行分销,9月28日起上市交易。
三、本期国债低于票面面值贴现发行,2016年12月26日(节假日顺延)按面值偿还。
其他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公告》(2016年第1号)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财政部
2016年9月23日。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2016年记账式贴现(三十一期)国债发行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国家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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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家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2016年记账式贴现(三十一期)国债发行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2015-2017年记账式国债承销团成员,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外汇交易中心、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为筹集财政资金,支持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财政部决定发行2016年记账式贴现(三十一期)国债(以下简称本期国债)。
现就本期国债发行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发行条件(一)品种和数量。
本期国债期限91天,以低于票面金额的价格贴现发行,竞争性招标面值总额100亿元,进行甲类成员追加投标。
(二)日期安排。
2016年7月15日招标,7月18日开始计息,招标结束至7月18日进行分销,7月20日起上市交易。
(三)兑付安排。
本期国债于2016年10月17日(节假日顺延)按面值偿还。
(四)竞争性招标时间。
2016年7月15日上午10:35至11:35。
二、竞争性招标(一)招标方式。
采用混合式招标方式,标的为价格。
(二)标位限定。
投标标位变动幅度为0.002元,投标剔除、中标剔除和每一承销团成员投标标位差分别为60个、25个和40个标位。
三、发行款缴纳中标承销团成员于2016年7月18日前(含7月18日),将发行款缴入财政部指定账户。
缴款日期以财政部指定账户收到款项日期为准。
收款人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开户银行:国家金库总库账号:270-16231汇入行行号:011100099992四、其他除上述有关规定外,本期国债招标工作按《财政部关于印发〈2016年记账式国债招标发行规则〉的通知》(财库〔2016〕4号)规定执行。
财政部办公厅2016年7月14日来源: /fg/detail2023901.html。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2016年记账式贴现(二十六期)国债发行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2016年记账式贴现(二十六期)国债发行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财政部办公厅•【公布日期】2016.06.15•【文号】财办库〔2016〕141号•【施行日期】2016.06.1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国债正文关于2016年记账式贴现(二十六期)国债发行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财办库〔2016〕141号2015-2017年记账式国债承销团成员,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外汇交易中心、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为筹集财政资金,支持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财政部决定发行2016年记账式贴现(二十六期)国债(以下简称本期国债)。
现就本期国债发行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发行条件(一)品种和数量。
本期国债期限91天,以低于票面金额的价格贴现发行,竞争性招标面值总额100亿元,进行甲类成员追加投标。
(二)日期安排。
2016年6月17日招标,6月20日开始计息,招标结束至6月20日进行分销,6月22日起上市交易。
(三)兑付安排。
本期国债于2016年9月19日(节假日顺延)按面值偿还。
(四)竞争性招标时间。
2016年6月17日上午10:35至11:35。
二、竞争性招标(一)招标方式。
采用混合式招标方式,标的为价格。
(二)标位限定。
投标标位变动幅度为0.002元,投标剔除、中标剔除和每一承销团成员投标标位差分别为60个、25个和40个标位。
三、发行款缴纳中标承销团成员于2016年6月20日前(含6月20日),将发行款一次缴入财政部指定账户。
缴款日期以财政部指定账户收到款项日期为准。
收款人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开户银行:国家金库总库账号:270—16226汇入行行号:011100099992四、其他除上述有关规定外,本期国债招标工作按《财政部关于印发〈2016年记账式国债招标发行规则〉的通知》(财库〔2016〕4号)规定执行。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2016年记账式贴现(十三期)国债发行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2016年记账式贴现(十三期)国债发行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财政部办公厅•【公布日期】2016.03.23•【文号】财办库〔2016〕63号•【施行日期】2016.03.23•【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国债正文关于2016年记账式贴现(十三期)国债发行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财办库〔2016〕63号2015-2017年记账式国债承销团成员,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外汇交易中心、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为筹集财政资金,支持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财政部决定发行2016年记账式贴现(十三期)国债(以下简称本期国债)。
现就本期国债发行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发行条件(一)品种和数量。
本期国债期限91天,以低于票面金额的价格贴现发行,竞争性招标面值总额100亿元,不进行甲类成员追加投标。
(二)日期安排。
2016年3月25日招标,3月28日开始计息,招标结束至3月28日进行分销,3月30日起上市交易。
(三)兑付安排。
本期国债于2016年6月27日(节假日顺延)按面值偿还。
(四)竞争性招标时间。
2016年3月25日上午10:35至11:35。
二、竞争性招标(一)招标方式。
采用混合式招标方式,标的为价格。
(二)标位限定。
投标标位变动幅度为0.002元,投标剔除、中标剔除和每一承销团成员投标标位差分别为60个、25个和40个标位。
三、发行款缴纳中标承销团成员于2016年3月28日前(含3月28日),将发行款一次缴入财政部指定账户。
缴款日期以财政部指定账户收到款项为准。
收款人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开户银行:国家金库总库账号:270—16213汇入行行号:011100099992四、其他除上述有关规定外,本期国债招标工作按《财政部关于印发〈2016年记账式国债招标发行规则〉的通知》(财库〔2016〕4号)规定执行。
财政部关于2016年记账式贴现(三十二期)国债发行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
财政部关于2016年记账式贴现(三十二期)国债发行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财政部•【公布日期】2016.07.01•【文号】财库〔2016〕103号•【施行日期】2016.07.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国债正文财政部关于2016年记账式贴现(三十二期)国债发行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财库〔2016〕103号2015-2017年记账式国债承销团成员,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外汇交易中心、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为筹集财政资金,支持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财政部决定发行2016年记账式贴现(三十二期)国债(以下简称本期国债)。
现就本期国债发行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发行条件(一)品种和数量。
本期国债期限182天,以低于票面金额的价格贴现发行,竞争性招标面值总额150亿元,进行甲类成员追加投标。
(二)日期安排。
2016年7月15日招标,7月18日开始计息,招标结束至7月18日进行分销,7月20日起上市交易。
(三)兑付安排。
本期国债于2017年1月16日(节假日顺延)按面值偿还。
(四)竞争性招标时间。
2016年7月15日上午10:35至11:35。
二、竞争性招标(一)招标方式。
采用混合式招标方式,标的为价格。
(二)标位限定。
投标标位变动幅度为0.005元,投标剔除、中标剔除和每一承销团成员投标标位差分别为50个、25个和35个标位。
三、发行款缴纳中标承销团成员于2016年7月18日前(含7月18日),将发行款一次缴入财政部指定账户。
缴款日期以财政部指定账户收到款项日期为准。
收款人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开户银行:国家金库总库账号:270—16232汇入行行号:011100099992四、其他除上述有关规定外,本期国债招标工作按《财政部关于印发〈2016年记账式国债招标发行规则〉的通知》(财库〔2016〕4号)规定执行。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2016年记账式贴现(四十期)国债发行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财办库﹝2016﹞349号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2016年记账式贴现(四十期)国债发行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正文:----------------------------------------------------------------------------------------------------------------------------------------------------财政部办公厅关于2016年记账式贴现(四十期)国债发行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财办库﹝2016﹞349号2015-2017年记账式国债承销团成员,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外汇交易中心、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为筹集财政资金,支持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财政部决定发行2016年记账式贴现(四十期)国债(以下简称本期国债)。
现就本期国债发行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发行条件(一)品种和数量。
本期国债期限91天,以低于票面金额的价格贴现发行,竞争性招标面值总额100亿元,进行甲类成员追加投标。
(二)日期安排。
2016年9月2日招标,9月5日开始计息,招标结束至9月5日进行分销,9月7日起上市交易。
(三)兑付安排。
本期国债于2016年12月5日(节假日顺延)按面值偿还。
(四)竞争性招标时间。
2016年9月2日上午10:35至11:35。
二、竞争性招标(一)招标方式。
采用混合式招标方式,标的为价格。
(二)标位限定。
投标标位变动幅度为0.002元,投标剔除、中标剔除和每一承销团成员投标标位差分别为60个、25个和40个标位。
三、发行款缴纳中标承销团成员于2016年9月5日前(含9月5日),将发行款缴入财政部指定账户。
缴款日期以财政部指定账户收到款项日期为准。
收款人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开户银行:国家金库总库账号:270-16240汇入行行号:011100099992四、其他除上述有关规定外,本期国债招标工作按《财政部关于印发〈2016年记账式国债招标发行规则〉的通知》(财库〔2016〕4号)规定执行。
财政部关于2016年记账式贴现(五十六期)国债发行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
财政部关于2016年记账式贴现(五十六期)国债发行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财政部•【公布日期】2016.12.06•【文号】财库﹝2016﹞213号•【施行日期】2016.12.06•【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国债正文财政部关于2016年记账式贴现(五十六期)国债发行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财库﹝2016﹞213号2015-2017年记账式国债承销团成员,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外汇交易中心、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为筹集财政资金,支持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财政部决定发行2016年记账式贴现(五十六期)国债(以下简称本期国债)。
现就本期国债发行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发行条件(一)品种和数量。
本期国债期限182天,以低于票面金额的价格贴现发行,竞争性招标面值总额100亿元,进行甲类成员追加投标。
(二)日期安排。
2016年12月16日招标,12月19日开始计息,招标结束至12月19日进行分销,12月21日起上市交易。
(三)兑付安排。
本期国债于2017年6月19日(节假日顺延)按面值偿还。
(四)竞争性招标时间。
2016年12月16日上午10:35至11:35。
二、竞争性招标(一)招标方式。
采用混合式招标方式,标的为价格。
(二)标位限定。
投标标位变动幅度为0.005元,投标剔除、中标剔除和每一承销团成员投标标位差分别为50个、25个和35个标位。
三、发行款缴纳中标承销团成员于2016年12月19日前(含12月19日),将发行款缴入财政部指定账户。
缴款日期以财政部指定账户收到款项日期为准。
收款人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开户银行:国家金库总库账号:270—16256汇入行行号:011100099992四、其他除上述有关规定外,本期国债招标工作按《财政部关于印发〈2016年记账式国债招标发行规则〉的通知》(财库〔2016〕4号)规定执行。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2016年记账式贴现(三十八期)国债发行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2016年记账式贴现(三十八期)国债发行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财政部办公厅•【公布日期】2016.08.17•【文号】财办库﹝2016﹞334号•【施行日期】2016.08.17•【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国债正文财政部办公厅关于2016年记账式贴现(三十八期)国债发行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财办库﹝2016﹞334号2015-2017年记账式国债承销团成员,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外汇交易中心、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为筹集财政资金,支持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财政部决定发行2016年记账式贴现(三十八期)国债(以下简称本期国债)。
现就本期国债发行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发行条件(一)品种和数量。
本期国债期限91天,以低于票面金额的价格贴现发行,竞争性招标面值总额100亿元,进行甲类成员追加投标。
(二)日期安排。
2016年8月19日招标,8月22日开始计息,招标结束至8月22日进行分销,8月24日起上市交易。
(三)兑付安排。
本期国债于2016年11月21日(节假日顺延)按面值偿还。
(四)竞争性招标时间。
2016年8月19日上午10:35至11:35。
二、竞争性招标(一)招标方式。
采用混合式招标方式,标的为价格。
(二)标位限定。
投标标位变动幅度为0.002元,投标剔除、中标剔除和每一承销团成员投标标位差分别为60个、25个和40个标位。
三、发行款缴纳中标承销团成员于2016年8月22日前(含8月22日),将发行款缴入财政部指定账户。
缴款日期以财政部指定账户收到款项日期为准。
收款人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开户银行:国家金库总库账号:270-16238汇入行行号:011100099992四、其他除上述有关规定外,本期国债招标工作按《财政部关于印发〈2016年记账式国债招标发行规则〉的通知》(财库〔2016〕4号)规定执行。
财政部关于2016年记账式贴现(四十三期)国债发行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
财政部关于2016年记账式贴现(四十三期)国债发行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财政部•【公布日期】2016.09.21•【文号】财办库﹝2016﹞366号•【施行日期】2016.09.2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国债正文财政部关于2016年记账式贴现(四十三期)国债发行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财办库﹝2016﹞366号2015-2017年记账式国债承销团成员,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外汇交易中心、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为筹集财政资金,支持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财政部决定发行2016年记账式贴现(四十三期)国债(以下简称本期国债)。
现就本期国债发行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发行条件(一)品种和数量。
本期国债期限91天,以低于票面金额的价格贴现发行,竞争性招标面值总额100亿元,进行甲类成员追加投标。
(二)日期安排。
2016年9月23日招标,9月26日开始计息,招标结束至9月26日进行分销,9月28日起上市交易。
(三)兑付安排。
本期国债于2016年12月26日(节假日顺延)按面值偿还。
(四)竞争性招标时间。
2016年9月23日上午10:35至11:35。
二、竞争性招标(一)招标方式。
采用混合式招标方式,标的为价格。
(二)标位限定。
投标标位变动幅度为0.002元,投标剔除、中标剔除和每一承销团成员投标标位差分别为60个、25个和40个标位。
三、发行款缴纳中标承销团成员于2016年9月26日前(含9月26日),将发行款缴入财政部指定账户。
缴款日期以财政部指定账户收到款项日期为准。
收款人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开户银行:国家金库总库账号:270—16243汇入行行号:011100099992四、其他除上述有关规定外,本期国债招标工作按《财政部关于印发〈2016年记账式国债招标发行规则〉的通知》(财库〔2016〕4号)规定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公告2016年第20号——决定发行2016年记账式贴现(六期)国债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公告2016年第20号——决定发行2016年记账式贴现(六期)国债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财政部
•【公布日期】2016.02.19
•【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公告2016年第20号
•【施行日期】2016.02.19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国债
正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公告
2016年第20号
根据国家国债发行的有关规定,财政部决定发行2016年记账式贴现(六期)国债(以下简称本期国债),已完成招标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期国债计划发行100亿元,实际发行面值金额100亿元。
二、本期国债期限91天,经招标确定的发行价格为99.492元,折合年收益率为2.05%,2016年2月22日开始计息,招标结束后至2月22日进行分销,2月24日起上市交易。
三、本期国债低于票面面值贴现发行,2016年5月23日(节假日顺延)按面值偿还。
其他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公告》(2016年第1号)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2016年2月19日。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2016年记账式贴现(十三期)国债发行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2016年记账式贴现(十三期)国债发行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财政部办公厅•【公布日期】2016.03.23•【文号】财办库〔2016〕63号•【施行日期】2016.03.23•【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国债正文关于2016年记账式贴现(十三期)国债发行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财办库〔2016〕63号2015-2017年记账式国债承销团成员,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外汇交易中心、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为筹集财政资金,支持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财政部决定发行2016年记账式贴现(十三期)国债(以下简称本期国债)。
现就本期国债发行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发行条件(一)品种和数量。
本期国债期限91天,以低于票面金额的价格贴现发行,竞争性招标面值总额100亿元,不进行甲类成员追加投标。
(二)日期安排。
2016年3月25日招标,3月28日开始计息,招标结束至3月28日进行分销,3月30日起上市交易。
(三)兑付安排。
本期国债于2016年6月27日(节假日顺延)按面值偿还。
(四)竞争性招标时间。
2016年3月25日上午10:35至11:35。
二、竞争性招标(一)招标方式。
采用混合式招标方式,标的为价格。
(二)标位限定。
投标标位变动幅度为0.002元,投标剔除、中标剔除和每一承销团成员投标标位差分别为60个、25个和40个标位。
三、发行款缴纳中标承销团成员于2016年3月28日前(含3月28日),将发行款一次缴入财政部指定账户。
缴款日期以财政部指定账户收到款项为准。
收款人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开户银行:国家金库总库账号:270—16213汇入行行号:011100099992四、其他除上述有关规定外,本期国债招标工作按《财政部关于印发〈2016年记账式国债招标发行规则〉的通知》(财库〔2016〕4号)规定执行。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2016年记账式贴现(六期)国债发行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2016年记账式贴现(六期)国债发行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财政部办公厅•【公布日期】2016.02.18•【文号】财办库〔2016〕25号•【施行日期】2016.02.1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国债正文关于2016年记账式贴现(六期)国债发行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财办库〔2016〕25号2015-2017年记账式国债承销团成员,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外汇交易中心、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为筹集财政资金,支持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财政部决定发行2016年记账式贴现(六期)国债(以下简称本期国债)。
现就本期国债发行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发行条件(一)品种和数量。
本期国债期限91天,以低于票面金额的价格贴现发行,竞争性招标面值总额100亿元,不进行甲类成员追加投标。
(二)日期安排。
2016年2月19日招标,2月22日开始计息,招标结束至2月22日进行分销,2月24日起上市交易。
(三)兑付安排。
本期国债于2016年5月23日(节假日顺延)按面值偿还。
(四)竞争性招标时间。
2016年2月19日上午10:35至11:35。
二、竞争性招标(一)招标方式。
采用混合式招标方式,标的为价格。
(二)标位限定。
投标标位变动幅度为0.002元,投标剔除、中标剔除和每一承销团成员投标标位差分别为60个、25个和40个标位。
三、发行款缴纳中标承销团成员于2016年2月22日前(含2月22日),将发行款一次缴入财政部指定账户。
缴款日期以财政部指定账户收到款项为准。
收款人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开户银行:国家金库总库账号:270—16206汇入行行号:011100099992四、其他除上述有关规定外,本期国债招标工作按《财政部关于印发〈2016年记账式国债招标发行规则〉的通知》(财库〔2016〕4号)规定执行。
财政部关于2016年记账式贴现(四十六期)国债发行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
财政部关于2016年记账式贴现(四十六期)国债发行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财政部•【公布日期】2016.10.12•【文号】财库﹝2016﹞158号•【施行日期】2016.10.12•【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国债正文财政部关于2016年记账式贴现(四十六期)国债发行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财库﹝2016﹞158号2015-2017年记账式国债承销团成员,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外汇交易中心、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为筹集财政资金,支持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财政部决定发行2016年记账式贴现(四十六期)国债(以下简称本期国债)。
现就本期国债发行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发行条件(一)品种和数量。
本期国债期限182天,以低于票面金额的价格贴现发行,竞争性招标面值总额100亿元,进行甲类成员追加投标。
(二)日期安排。
2016年10月21日招标,10月24日开始计息,招标结束至10月24日进行分销,10月26日起上市交易。
(三)兑付安排。
本期国债于2017年4月24日(节假日顺延)按面值偿还。
(四)竞争性招标时间。
2016年10月21日上午10:35至11:35。
二、竞争性招标(一)招标方式。
采用混合式招标方式,标的为价格。
(二)标位限定。
投标标位变动幅度为0.005元,投标剔除、中标剔除和每一承销团成员投标标位差分别为50个、25个和35个标位。
三、发行款缴纳中标承销团成员于2016年10月24日前(含10月24日),将发行款缴入财政部指定账户。
缴款日期以财政部指定账户收到款项日期为准。
收款人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开户银行:国家金库总库账号:270—16246汇入行行号:011100099992四、其他除上述有关规定外,本期国债招标工作按《财政部关于印发〈2016年记账式国债招标发行规则〉的通知》(财库〔2016〕4号)规定执行。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2016年记账式贴现(二十三期)国债发行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2016年记账式贴现(二十三期)国债发行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财政部办公厅•【公布日期】2016.05.18•【文号】财办库〔2016〕111号•【施行日期】2016.05.1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国债正文关于2016年记账式贴现(二十三期)国债发行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财办库〔2016〕111号2015-2017年记账式国债承销团成员,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外汇交易中心、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为筹集财政资金,支持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财政部决定发行2016年记账式贴现(二十三期)国债(以下简称本期国债)。
现就本期国债发行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发行条件(一)品种和数量。
本期国债期限91天,以低于票面金额的价格贴现发行,竞争性招标面值总额100亿元,进行甲类成员追加投标。
(二)日期安排。
2016年5月20日招标,5月23日开始计息,招标结束至5月23日进行分销,5月25日起上市交易。
(三)兑付安排。
本期国债于2016年8月22日(节假日顺延)按面值偿还。
(四)竞争性招标时间。
2016年5月20日上午10:35至11:35。
二、竞争性招标(一)招标方式。
采用混合式招标方式,标的为价格。
(二)标位限定。
投标标位变动幅度为0.002元,投标剔除、中标剔除和每一承销团成员投标标位差分别为60个、25个和40个标位。
三、发行款缴纳中标承销团成员于2016年5月23日前(含5月23日),将发行款一次缴入财政部指定账户。
缴款日期以财政部指定账户收到款项为准。
收款人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开户银行:国家金库总库账号:270—16223汇入行行号:011100099992四、其他除上述有关规定外,本期国债招标工作按《财政部关于印发〈2016年记账式国债招标发行规则〉的通知》(财库〔2016〕4号)规定执行。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2016年记账式贴现(二十期)国债发行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2016年记账式贴现(二十期)国债发行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财政部办公厅•【公布日期】2016.05.05•【文号】财办库〔2016〕99号•【施行日期】2016.05.0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国债正文关于2016年记账式贴现(二十期)国债发行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财办库〔2016〕99号2015-2017年记账式国债承销团成员,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外汇交易中心、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为筹集财政资金,支持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财政部决定发行2016年记账式贴现(二十期)国债(以下简称本期国债)。
现就本期国债发行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发行条件(一)品种和数量。
本期国债期限91天,以低于票面金额的价格贴现发行,竞争性招标面值总额100亿元,进行甲类成员追加投标。
(二)日期安排。
2016年5月6日招标,5月9日开始计息,招标结束至5月9日进行分销,5月11日起上市交易。
(三)兑付安排。
本期国债于2016年8月8日(节假日顺延)按面值偿还。
(四)竞争性招标时间。
2016年5月6日上午10:35至11:35。
二、竞争性招标(一)招标方式。
采用混合式招标方式,标的为价格。
(二)标位限定。
投标标位变动幅度为0.002元,投标剔除、中标剔除和每一承销团成员投标标位差分别为60个、25个和40个标位。
三、发行款缴纳中标承销团成员于2016年5月9日前(含5月9日),将发行款一次缴入财政部指定账户。
缴款日期以财政部指定账户收到款项为准。
收款人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开户银行:国家金库总库账号:270—16220汇入行行号:011100099992四、其他除上述有关规定外,本期国债招标工作按《财政部关于印发〈2016年记账式国债招标发行规则〉的通知》(财库〔2016〕4号)规定执行。
财政部办公厅2016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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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家 财政部决定发行2016年记账式贴现(三十六期)国债
根据国家国债发行的有关规定,财政部决定发行2016年记账式贴现(三十六期)国债(以下简称本期国债),已完成招标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期国债计划发行100亿元,实际发行面值金额113.3亿元。
二、本期国债期限91天,经招标确定的发行价格为99.502元,折合年收益率为2.01%,2016年8月15日开始计息,招标结束后至8月15日进行分销,8月17日起上市交易。
三、本期国债低于票面面值贴现发行,2016年11月14日(节假日顺延)按面值偿还。
其他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公告》(2016年第1号)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财政部
2016年8月12日
来源: /fg/detail202524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