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我市中等职业教育招生工作的建议
中职学校招生工作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办法
随着经济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企业急需大批量的中高级技能型人才。
然而,与中职学校“出口旺”相对应的是“进口难”、“人难招”。
究其原因既有对中职教育的社会认可度不高、生源逐年下滑等客观因素,职业学校自身的宣传、办学条件以及相关部门的政策导向、管理规范等问题。
一、中职招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1、生源逐年减少2、高中招生规模持续高位运行,普职比例失衡。
3、职校缺乏特色,专业过于重复4、不实宣传较多,恶性竞争加剧5、招生计划执行不严,地方保护极为盛行二、影响当前中职招生的因素及原因1.传统成才观念的影响。
2.就业体系不完善。
未严格实施劳动准入制,致使部分企业对于中职学校毕业生与普通农民工或初中毕业生同工同酬,没有实施差异化的分配。
3.社会对中职教育认可度不高,存在严重的偏见。
社会上普遍认为就读职业学校的学生都是“双差生”,因此,认为职业学校是一个“大染缸”,就读职业学校没有前途。
4.家长和学生传统成才观念的影响。
传统观念根深蒂固。
家长和学生始终认为“只有上大学才能成才,才能在社会上立足,才能找到好工作”,而对中等职业教育不屑一顾。
5.家长素质和外出务工影响。
多数学生家长自身的文化程度较低,加之大都在外地务工,学生在初中毕业时得不到家长对升学问题的指导。
6.学生及家长过分信任和依赖中学老师。
由于自身素质和信息不畅等主客观因素,致使学生及家长把本应该自己做主的选择权,交给了初中老师,其中主要是班主任,从而使一线班主任成为掌握中职生源的主要力量。
7.学生基础条件差,入学目的不明确,损伤职业学校形象。
中职学校学生多数属于“双差生”,因此,自觉学习和服从管理的意识差,流失严重,反过来对各职业学校造成较大负面效应。
三、中职招生工作解决办法1、在全市范围内,制定合理的招生计划2、根据高中阶段生源总体情况,严格按照普职比例大体相当的原则,制定普通高中和职业学校平衡发展的招生计划。
3、根据目前各中职学校的办学条件、办学水平,确定各学校每年可实施性的招生计划。
中等职业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方案
中等职业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方案中等职业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方案随着中国经济的不断发展,越来越多的大学生选择投身到全新的社会中去,但是随之而来的文凭鸽笼效应让不少大学生陷入了就业的困境中。
而中等职业教育学校是国家推崇的一种途径,不仅可以缓解就业问题,还能够让学生在实践中掌握不同的技能,从而提高就业竞争力。
因此,中等职业教育学校的招生工作至关重要,下面是一份中等职业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方案:一、招生政策(一)招生对象1.普通初中毕业生2.高中中途退学生3.中职学校中途退学生(二)招生计划根据学校现有的教学资源和实际情况,确定每个专业的招生计划。
招生计划实行分专业、分批次确定,每次招生量以授课教师的教学负荷为依据。
(三)招生条件1.遵守国家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具有未受行政处罚的良好行为记录。
2.初中毕业生年龄不超过18周岁,高中退学生和中职学校退学生年龄不超过20周岁。
3.符合各专业的学科基础要求。
4.身体健康,达到规定的身高、体重和标准体型。
二、招生宣传(一)媒体宣传学校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等媒介,对学校的特色、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进行全面、系统、详细地宣传,吸引更多的目标学生。
(二)校园招生宣传学校通过组织校园宣讲、辅导等形式,向目标学生介绍学校的优势特色,讲解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解答学生家长的疑惑,提高学生家长对中等职业教育的认识和理解。
三、考试招生(一)招生方式学校根据招生计划,采取考试招生的形式,由学校负责组织考试。
(二)考试科目根据招生专业的要求,规定对应的考试科目,包括语文、数学、英语等。
(三)考试方法学校采用笔试的方式进行考试,根据考生的测试成绩确定录取名单。
四、选拔录取(一)招生计划根据教育局的要求和学校实际情况,确定每个专业的招生计划。
(二)录取条件根据考核成绩及考试成绩情况,按照省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的比例,在不超过招生计划的基础上择优录取学生。
其中,符合招生条件,考试成绩在各科目笔试前1/3以内的考生可按计划招生比例直接录取。
中职招生的建议和意见
对中职招生的意见和建议1,提高认识,转变观念由于受传统农牧业为主的生产生活方式影响,许多藏区居民思想观念较为落后,认为学生上职业学校不如上普通高中,从心理上排斥职业教育。
所以要从根本上改变中职招生困难的现状就要打破藏区居民原有的落后思想观念,树立和增强“中职教育也是提高生活水平的有效途径”的意识。
要站在学校发展,甚至社会稳定和进步的高度来重视中职生的招生工作,把招生作为学校全年的核心任务。
招生不是一阵子,全校教职工要树立起“全年都在为招生做工作”的观念,时时准备做宣传,处处都在行动中。
2,扩大宣传,做好动员中职招生不是一个人的事,也不是一个部门的事,而是学校全体教职工的事,甚至是政府和教育部门的事情。
我们号召全体教育工作者都要行动起来,并且深入到每一个学生家庭中去做动员,思想上的困难做工作,经济上的困难有帮扶。
3,开动脑筋,让能者参与,做工作创新做工作就要做总结,往年中职招生有哪些障碍,现在我们就要解决哪些障碍;往年中职招生工作中有哪些优势,我们现在还要继续发扬。
多吸收新的招生力量,在招生形式上,招生渠道上开动脑筋,多做创新。
宣传册也可以做的更实用一些,宣传语可以做的更明白一些,可以制作宣传片,也可以制作广告袋。
还可以让准中职生和家长先去学校体检课堂,体验学校环境,让中职生的未来更加充满想象等等。
4,优化专业设置,练好“内功”,广树形象打铁还需自身硬,学校要在自身的教学上下苦功夫,在学生就业上下硬功夫,尤其要在优化专业设置上下功夫。
传统的专业设置并不能满足学生就业所需掌握的技能需求,更新和优化学校专业设置不仅是适应市场的需要,更是适应学生自身发展的需要。
学校专业设置要符合学生发展的需要,就要紧跟市场,在课程和专业方面进行全面的校企合作,发挥企业在市场引领方面的作用。
有了“内涵”再树形象就容易得多。
学校要学习企业,给自己订立一个品牌计划,用实力和信心取得学生和家长的信任,在群众心中树立起显明的品牌形象。
海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学籍和资助管理工作的通知
海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学籍和资助管理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海南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21.09.09•【字号】琼教职成〔2021〕65号•【施行日期】2021.09.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正文海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学籍和资助管理工作的通知琼教职成〔2021〕65号各市、县、自治县教育局,洋浦经济开发区社会发展局,省属各中等职业学校:为贯彻落实全国职业教育大会精神,防范化解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学籍和资助管理领域存在的风险,根据《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教职成〔2010〕7号)、《中等职业学历教育学生学籍电子注册办法(试行)》(教职成〔2014〕12号)、《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科教〔2019〕19号)、《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资助工作指南》(教财厅函〔2020〕8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学籍和资助管理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21〕19号)等有关精神,省教育厅现就进一步规范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学籍和资助管理工作提出如下八条措施,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深入实施“阳光招生”。
海南省考试局网站(/)为省级招生信息公开官方网站。
各市县、各学校要严格落实招生信息公开职责,建立招生信息公开制度,严肃招生纪律,规范招生秩序,强化“六个严禁”,及时向社会明确告知学校信息、招生计划、招生专业、收费标准、招生工作进展等信息。
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录取实行省中招录取系统录取和注册入学两种办法,中高职“3+2”连读、中高职“3+2”分段培养、五年一贯制培养试点项目统一在海南省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管理系统录取;普通学制学生录取,按各中等职业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时间到学校办理报到、注册手续。
二、清查办学资质。
建立中等职业学校办学资质年检制度,每年春季学期开学前,各市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特别是海口市、三亚市教育局)要通过中等职业学校管理信息系统并结合线下审查,对中等职业学校办学资质进行年检并公示。
邯郸市教育局关于开展中等职业教育非法办学清理整治和规范招生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
邯郸市教育局关于开展中等职业教育非法办学清理整治和规范招生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邯郸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20.06.30•【字号】•【施行日期】2020.06.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邯郸市教育局关于开展中等职业教育非法办学清理整治和规范招生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各县(市、区)教育局(文教体局),各中等职业学校(含民办学校):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省教育厅和市教育局有关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中等职业学校招生管理,规范招生行为,严厉打击涉及中等职业教育非法办学行为,营造有利于促进中职学校招生的良好环境和社会环境,现就开展中等职业教育非法办学清理整治和规范招生行为专项行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强中等职业学校招生管理1.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中等职业教育招生工作,强化监管职责,加强督导检查,对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资质进行核查并向社会公布。
2.各中职学校主管单位要对所属学校招生简章(广告)和收费项目、标准及退费规定进行核准备案。
3.各中等职业学校和招生人员要认真执行招生政策,严格遵守招生纪律,严格按照市教育局核准备案的招生专业、招生计划招生。
二、规范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行为各中职学校要规范招生行为,严格落实以下招生规范。
1.严禁委托或组织社会人员参与招生和通过非法中介招生;2.严禁与不具备中等职业学历教育资质的学校或机构联合招生;3.严禁以任何形式实行有偿招生;4.严格按照审核备案的招生简章(广告)进行宣传和招生,不得虚假宣传、学校间相互诋毁、搞不正当竞争;5.严格执行收费报告和公示制度;6.严格按照报告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收费,不得超范围收费;7.招生简章(广告)未经主管单位审核和教育部门备案的一律不得进行招生宣传;8.未经审批部门审批或教育行政部门核准同意的中等职业学校一律视为非法办学;9.未经教育主管部门同意的校外教学点以及未经主管单位同意和未在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备案的合作办学,一律不得招生;10.不具备中等职业学历教育招生资质的学校,不得进行招生宣传,不得招收或联合招收中等职业学历教育学生。
中等职业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方案
结合学校的专业和特色,策划具有吸引力和影响力的特色 活动,如专业技能比赛、文化节、艺术节等,展示学校的 办学成果和学子的风采。
社交媒体与网络推广
01
官方网站建设
建设内容丰富、更新及时的官方网站,提供学校的详细信息、招生政策
和在线咨询等服务,方便考生和家长了解学校。
02 03
社交媒体运营
时间安排
明确每个环节的时间节点,确保招生工作有序进 行。
信息公示
通过学校官网、招生网站等渠道,向社会公布招 生报名流程及相关政策,提高信息透明度。
招生信息与数据管理
数据收集
规范收集考生报名信息,确保数据的 真实性和完整性。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数据安全
加强对考生个人信息的安全管理,防 止数据泄露和篡改。
数据分析
运用大数据技术,对收集到的考生信 息进行分析,为学校制定招生计划和 政策提供依据。
创新招生宣传策略和手段,如利用新媒体、开展线上线下活动 等,提高宣传效果和吸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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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工作反馈与投诉处理
1 2
反馈渠道
设立专门的反馈渠道,如电话热线、邮箱等,方 便考生和家长进行意见和投诉的反馈。
反馈处理流程
明确反馈处理流程,包括接收、登记、核实、处 理、回复等环节,确保反馈问题得到妥善处理。
3
投诉处理机制
建立投诉处理机制,针对招生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和投诉,及时进行调查和处理,保障考生和家长 的合法权益。
招生工作改进与优化建议
工作流程优化 信息化建设 服务质量提升 宣传策略创新
对招生工作流程进行全面梳理和分析,找出瓶颈和不必要的环 节,提出优化建议,提高工作效率。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规范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加强学籍管理的通知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规范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加强学籍管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5.08.14•【字号】鲁教职字〔2015〕21号•【施行日期】2015.08.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中等教育,招生考试正文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规范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加强学籍管理的通知鲁教职字〔2015〕21号各市教育局: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5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2015〕1号)、《关于进一步加强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司函〔2013〕68号)、《教育部关于印发〈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的通知》(教职成〔2010〕7号)等文件精神,现就进一步规范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加强学籍管理工作通知如下:一、规范办学行为1.各市要进一步规范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和办学行为,建立中等职业学历教育招生审核备案制度,严格实行资格审查,学校招生简章必须经市教育局主管科(处)室和招生部门审核后方可向社会发布。
对不具备基本办学条件和招生办学严重违纪的学校,要坚决停止招生。
2.各市要充分利用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管理信息系统等信息技术手段,加强招生工作规范。
对中职学校举办普通高中班招收的学生,不得注册中职学籍。
招生工作结束后,要对学校招生情况进行核查。
3.加强对联合办学和校外教学点的设置管理。
开展联合办学的学校双方都必须具有中等职业学历教育资格,经学校双方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后,由主办方学校所在市级教育行政部门报我厅核准。
中等职业学校不得跨市设置教学点,在同一市域内确需设置教学点(班)的,要按照属地原则,由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报我厅备案。
联合办学招收的学生,在就读学校注册学籍,在联办学校备案。
各中等职业学校在申请注册学生学籍时,对于不在校本部学习的学生,要如实注明学生的学习地点。
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对各中职学校分校、校外教学点(班)学生学习和学籍管理加强监管,对达不到基本办学条件和教学质量要求的分校、教学点(班)坚决予以清理。
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OCCUPATION2011 11120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文/关雪寒职业教育是关乎国家社会经济发展、培养应用性技能人才和高素质劳动者的大事。
要树立信心,知难而进,克服困难,做好招生工作,全力把职业教育推向新的高度。
这是每个职业教育工作者应尽的责任。
一、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存在的问题1.社会层面因素(1)历史欠账。
前些年,各级政府、各相关职能部门,没有将职业教育放置在应重视的高度,政策滞后,投入不足,教学设备设施陈旧,专业性不强,资源优势难以互补。
近些年,国家及各级政府、相应职能部门,逐步加大对中等职业教育的投入,但财力有限,米少僧多,“职业攻坚”还没有较好解决历史的欠账问题。
(2)传统成才观、价值观导致招生难。
社会相应的群体对中等职业教育的认识程度还没有达到相应的高度。
现实社会中,家长都希望自己的孩子能上大学,不去做体力劳动者。
加之高中、高职、大学的扩招与中等职业学校争夺生源,影响了中等职业学校的招生工作。
(3)就业机制不完善。
这给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带来直接冲击。
长期以来,由于就业门槛低,没有坚持“先培训,后就业”的制度,许多困难家庭的初中毕业生加入到打工队伍,失去了进一步学习的机会,造成生源的流失。
(4)升学导向偏差,导致招生难。
现阶段,评判初中教育质量主要以中考合格率、优分率和升入重点中学的人数为主要指标。
这就迫使初中学校朝着这个目标努力,不仅忽视了向学生正面宣传职业教育的内涵与外延,而且在有些学校领导、教师眼里,只有差生才去职业学校,无形中矮化了职业教育形象,影响了学生就读中等职业学校的积极性。
(5)宣传力度不够。
政府宣传力度不大,仅仅靠中等职业学校自身的宣传,达不到根本目的,不能把国家的有关政策、法规、保障措施,中等职业学校的功能、地位、促进国家经济发展的重要意义和一些就业信息及时传达给群众,人们对职业教育一知半解,因而影响到人们理解和对职业教育的支持。
2.中等职业学校自身的因素(1)办学理念不正确。
(完整版)我中等职业教育发展面临的问题及对策
我市中等职业教育发展面临的问题及对策中等职业教育在我市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弱到强,已历经二十多年的发展历史。
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政策扶持,给我市的中等职业教育带来了很大的发展空间。
尽管如此,但由于受社会对职业教育不认可等方面的影响,我市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面临的问题还是不少,职业教育办学条件是整个教育事业中的最薄弱环节,职业教育的师资队伍面临着数量和质量的双重短缺,职业教育最重要的办学模式----校企合作还没有制度化的突破,另外在招生、教学、就业和发展等方面还面临着一些问题,如果这些问题不能及时的得到妥善解决,将会制约着我市中等职业教育进一步健康快速的发展。
一、影响我市职业教育发展的原因1、招生困难的原因生源为学校的发展之本,但是招生却是中等职业教育的老大难问题,为解决这一问题,我市教育主管部门和所有的中等职业学校都把招生工作放在学校所有工作的首要位置,被视为“一把手”工程,为什么仍然出现招生困难呢?我们认为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普通高中持续升温由于受传统观念的影响,几乎所有家长都认为自己的孩子只有读普通高中上大学才有出路。
伴随着前几年普通高校的盲目扩招,我市普通高中尤其是省级重点高中招生规模不断扩大,为中考成绩中等偏下的学生进入普通高中提供了条件,绝大部分有升学愿望的初中毕业生都进入到普通高中学习,导致职业高中招生十分困难,“普职比”受到影响。
(2)社会对职业教育认可度不高由于中等职业学校所招收的学生大多中考成绩在普通高中分数线以下(有的没有参加中考),成绩普遍较差,这些学生也大多对学习没有兴趣,自身还带有不少不良习惯,与普通高中相比,学生在遵守校纪校规和学习积极性等方面有着很大的差别,违纪违规事件时有发生,管理难度很大。
家长担心将孩子送到职业学校不仅学不到应学的知识,而且还会受到不良风气的影响,因此社会对职业教育认可度不高。
(3)职业学校布局不合理受教育产业化的影响,我市各类民办职业学校迅速成长,各级各类职业学校为了生源,不惜投入大量的人力和财力。
针对中等职业学校招生混乱现象的建议
针对中等职业学校招生混乱现象的建议致公党菏泽市委会杨智慧在国家大力提倡发展中等职业教育的前提下,各种类型的中等职业学校如雨后春笋般在各地萌发,随着就业市场人才需求的调整和越来越多的人求学观念的转变,中等职业教育迎来了一个新的历史起点。
然而,由于利益的驱动、多方博弈,目前一些职业院校招生已形成巨大的利益“黑洞”,乱象频出。
一、职教招生乱象丛生1、招生回扣现象愈演愈烈为了争抢生源,完成招生计划,几乎每个中等职业学校都有自己的回扣标准,价格从每人1000元到1500元不等,这几乎成了职教招生中一条公开的秘密。
学校派专人前往各个初中学校暗中宣传招生回扣精神,初中学校的校长和初三班主任成了他们的主要宣传对象。
有的学校专门在社会上招聘招生代理人,招生代理人到了中学以后,会凭借往年的“基础”,通过提成的方式迅速发展“下级代理”,而“下级代理”也会以回扣为诱饵聘请自己的“下级”。
职业学校的领导、老师、中学校长、初三班主任、招生代理人等都是这个链条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他们为了不同的回扣标准而努力着,就这样一条招生灰色利益链条形成了。
作为招生中间人,哪个学校给的回扣多,哪个学校就成了他们宣传的主要对象,这个学校就被讲得天花乱坠,眼花缭乱,学校的好坏跟办学质量、办学规模没有任何关系,只与回扣的多少有关系。
2、虚假招生简章满天飞由于职业学校的办学主体不同,其主管部门也不一样,许多民办学校为揽生源,不惜采用各种手段,竞争非常激烈,这样就造成了生源的相对紧张。
为了完成招生任务,不管是国办,还是民办,这些学校都会不惜重金制作精美的招生简章,宣传的内容往往与实际情况大相径庭。
有的学校实际只有3个专业,招生简章中却说有18个专业;有的学校教室最多只能容纳1000名学生,却说目前在校生有3000人;有的学校承诺每个学生都能保证安置就业,年收入达2万元以上等等。
面对眼花缭乱的招生简章,涉世未深的学生往往不知何去何从;面对招生老师天花乱坠的介绍,家长们也难辨真伪。
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
学 校 对 社 会 丧 失 了 诚 信 . 给 职 业 学 校 近
也 不 愿 读 职 校 。另 外 . 闻媒 体 对 普 通 劳 新
置 不 合 理 。 年 来 . 业 学 校 的 招 生专 业 近 职 数 越 来 越 多 。 的 学 校 多 达 十几 个 、 十 有 二 几 个 .与一 所 中 等 规 模 的 大 学 招 生 专 业 数 相 当 学 校 不 断 增加 招 生专 业 数 . 其 究
生 源 降低 录取 标 准 .从 而 降 低 了 生 源 整 体质 量 。这样 就造成 了学 校的教 育 、 教 学 、 理 层 次 迅 速 下 降 . 职业 学 校 的声 管 使
誉 受 到 了严 重 影 响 . 致 招 生 更 为 困难 导 招 生状 况 区域 差 异 性 大 中 等 职 业 学 校 的招 生难 易 度 存 在 区域 化 特 征 一 些 地 区招 生 困 难 . 生 入 学 率 低 . 另 一 学 而 些 地 区则 极 易 招 生 .有 些 成 绩 优 异 的学
中 等职 业 教 育规 模 .是 以 全 面 提 高 职 业 教 育
中 等 职 业 学 校 招 生工 作 存 在 的 问题
提 的 但 如 今 的 中 等 职 业 学 校 办 学 质 量
虚假 或 夸 大 宣传 在各 种 类 型 的职 业 院 校 中 .中 等 职 业 学 校 最 注 重 招 生 宣 传 但 是 近 年 来 . 有些 中 等 职业 学校 的招 生 宣 传 逐 步 偏 离 了 学 校 形 象 宣 传 的 本 意 . 现 了三种趋 势 : 是 夸大其 词 。 出 一 在 学校 师 资 、 备 、 学 成 绩 等 方 面 言 过 其 设 办 实 : 是 虚 假 承 诺 . 如 部 分 学 校 承 诺 百 二 例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等职业教育招生工作的意见-渝办发[2007]125号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等职业教育招生工作的意见正文:----------------------------------------------------------------------------------------------------------------------------------------------------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等职业教育招生工作的意见(渝办发〔2007〕125号)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05〕35号)以及市委二届九次、十次全委会精神,规范中等职业教育招生秩序,促进我市中等职业教育规模增长、质量提高、结构合理、管理规范,经市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加强中等职业教育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统一思想,明确工作目标近年来,全市职业教育持续快速发展,办学质量和效益明显提高,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显著增强。
但随着中等职业教育办学机构的增多,办学规模的不断扩大,少数地方、部分学校出现了违规办学、买卖生源和非法中介参与招生等问题,损害了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中等职业教育形象。
加强和改进中等职业教育招生工作,规范中等职业教育招生秩序,引导中等职业教育规范办学,是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接受良好职业教育的需要,也是中等职业教育持续健康发展的现实要求。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发展与规范并重,数量与质量并重,速度与效益并重,管理与服务并重,外延扩张与内涵发展并重”的原则,切实加强和改进中等职业教育招生工作。
要通过创新招生工作机制,改革和完善招生办法,加强管理、强化监督、严格奖惩、标本兼治,有效规范中等职业教育招生行为,促进我市中等职业教育招生规模稳步增长,办学质量不断提高。
到2010年,全市中等职业学校总数控制在300所以内,中等职业教育招生规模达到20万人,初中毕业生升入高中阶段学校的比例达到90%以上,努力实现中等职业教育与普通高中招生规模大体相当,在西部地区率先实现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目标。
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2023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2023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公布日期】2023.08.16•【字号】教办职成〔2023〕290号•【施行日期】2023.08.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中等教育,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正文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2023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办职成〔2023〕290号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各省属中等职业学校、有关高等学校: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深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的意见》,优化职业教育类型定位,推进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协调发展,现结合我省工作实际,就进一步做好2023年中等职业学校(含高等学校中专部)招生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高度重视中职招生工作中等职业教育是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和建设中国特色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重要基础。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要求:“职业教育是与普通教育具有同等重要地位的教育类型”,“优化教育结构,科学配置教育资源,在义务教育后的不同阶段因地制宜、统筹推进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协调发展”。
各地、各学校要提高政治站位,严格落实国家相关政策法规要求,以时不我待的紧迫感、舍我其谁的使命感,切实做好2023年中职招生工作,推动河南职业教育事业可持续发展,为现代化河南建设培养扎实可靠的技术技能人才。
二、持续规范中职招生行为各市县要严格执行中等职业学校招生政策,联合市场监管部门加强对各类违规招生机构的打击力度,维护中职招生秩序;要加强所辖中职学校分校设置管理,一旦发现违规行为,撤销分校备案,并不再受理相关学校新增分校申请。
在严格执行招生入学条件和确保教学质量的前提下,支持声誉良好、管理规范的中等职业学校(不含高职中专部,下同)面向“两后生”、社会青年、在岗职工等群体开展非全日制或一年制等类型招生。
2024中等职业教育招生工作方案
2024中等职业教育招生工作方案一、总体要求中等职业教育是培养技术技能人才的重要途径和基础阶段,是贯彻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发展战略的重要环节。
2024年中等职业教育招生工作要坚持培养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高素质劳动者为导向,以促进劳动者就业创业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为目标,全面贯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教育教学改革创新,确保中等职业教育招生工作科学规范、公正公开、高质高效。
二、招生指标规模2024年中等职业教育招生指标规模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教育资源供给能力确定,精确测算招生指标数量,并采取差额入围招生的方式进行。
1. 招生指标的确定(1)根据各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就业创业情况,职业教育部门将统一编制指标计划。
考虑到各地区教育资源分布不均衡的现实情况,将按照区域发展差异和教育资源供给能力进行指标分配,确保各地区中等职业教育发展的公平性和均衡性。
(2)指标计划要充分考虑到各个行业、专业的需求,通过与相关产业部门进行对接,实施精准招生,确保招生指标与就业需求相符合。
2. 差额入围招生采取差额入围招生的方式,即将实际需求量少于计划指标量的专业,按照一定比例进行招生。
此举可以保障就业市场和企业需求的稳定,也可以确保学生在专业选项上的多样性。
具体比例根据实际情况灵活调整。
三、招生工作流程2024年中等职业教育招生工作按照统一的流程进行,包括招生计划编制、信息发布、考生报名、考试招生、分数录取、资格审核、报到等环节。
1. 招生计划编制各地区职业教育部门根据招生指标规模和学校布局,编制招生计划。
招生计划要充分考虑到各个行业、专业的需求,与相关产业部门对接,确保与就业需求相适应。
2. 信息发布各地区职业教育部门根据招生计划,及时发布招生信息,包括招生政策、报名时间、报名条件、考试科目、招生专业、学校位置等相关信息。
信息发布要广泛传播,确保考生和社会公众全面了解招生政策和要求。
3. 考生报名考生按照规定时间和要求,通过线上或线下方式进行报名。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中等职业教育招生秩序的通知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中等职业教育招生秩序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公布日期】2010.04.11•【字号】渝教职成[2010]15号•【施行日期】2010.04.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高等教育正文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中等职业教育招生秩序的通知(渝教职成〔2010〕15号)各区县(自治县)教委(教育局),各高等学校,各中等职业学校: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教育部的悉心指导下,我市中等职业教育步入了改革发展的快车道,走在了全国前列。
但中等职业教育特别是招生方面也还存在一些问题,离办人民群众满意的教育还存在一定的距离。
为进一步规范中职招生秩序、净化中职招生环境,促进我市中职教育健康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等职业教育招生工作的意见》(渝办发〔2007〕125号)精神,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统一思想,提高对规范中职招生秩序的认识近年来,在各级党政的重视和支持下,全市中职教育招生规模不断扩大,质量稳步提升,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
但也存在部分职业学校特别是民办职业学校违背教育教学规律、采取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少数民办职业学校管理不规范等问题。
这些问题影响了我市职业教育的持续健康发展,违背了“办人民满意教育”的宗旨,损害了我市中职教育的良好形象。
各地各有关部门务必充分认识规范中职招生秩序是促进职业教育健康发展,提高中职学校办学水平和效益的迫切需要;是满足人民群众接受多形式的教育需求,维护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保障;是培养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加快推进西部职业教育高地和技能人才培训中心建设步伐的战略举措。
要进一步加强领导,增添措施,规范中职招生秩序,促进中等职业教育健康发展。
二、增添举措,进一步规范中职学校招生秩序(一)认真清理挂靠办学部分已停止招生的中职班点、校点挂靠在有招生资格的学校继续办学,严重扰乱了中职教育秩序,影响了我市中职教育的形象。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规范中等职业教育管理工作的意见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规范中等职业教育管理工作的意见【法规类别】中等教育【发文字号】鲁教职字[2008]13号【发布部门】山东省教育厅【发布日期】2008.12.25【实施日期】2008.12.25【时效性】失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失效依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公布废止失效、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规范中等职业教育管理工作的意见(鲁教职字〔2008〕13号)各市教育局、省属中等专业学校:为进一步巩固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成果,完善管理体制,规范办学行为,深化内涵发展,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现就规范我省中等职业教育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市级统筹,规范管理体制1、加大市级统筹管理职业教育的力度。
各市要认真总结《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职业教育统筹管理的通知》(鲁政办[2003]97号)下发五年来的执行情况,对措施不到位的,要结合当地实际,抓紧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意见。
要进一步加大市级统筹管理职业教育的力度,转变管理方式,加强规划、协调、监督和服务。
充分利用市场机制,扩大学校的办学自主权,逐步建立起功能齐全、结构合理、运转协调、灵活高效的职业教育管理体制。
各市要把中等职业教育纳入本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中,统筹职业教育和其他各类教育协调发展,力求做到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协调发展,城镇职业教育与农村职业教育协调发展。
2、整合现有资源,优化学校布局结构。
对照《山东省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整合现有资源,优化布局结构,对规模小、专业结构和地理位置相近的中等职业学校进行适当的撤并。
要切实解决好由于部门分头管理、学校布点分散、专业设置重复等原因导致与社会需求脱节、办学不成规模、有限的职业教育资源得不到充分利用等问题。
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引导学校规范办学,有序竞争,提高办学质量和效益。
各市要统筹建设一批重点中等职业学校、骨干示范专业和设施先进完善的实习实训基地,到2010年,每县要至少建设一处省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以带动本地职业教育整体水平的提高。
2019年关于发展我市中等职业教育的思考和建议
关于发展我市中等职业教育的思考和建议大力发展中职教育,是国家的一项长期政策。
20**年,温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要把发展职业教育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使教育真正成为面向全社会的教育。
20**年10月,温总理在山东考察调研教育改革和发展时,又指示:“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是教育改革的重要内容。
今天学习就是为了明天的就业。
……职业教育大有前途。
”近年来,在市统筹城乡一体化建设中,我市中等职业教育的发展出现了可喜势头。
主要表现为:我市中等职业教育学校数量可观,现有独立设置的中等职业学校134所;招生和入读学生人数连年增加,20**年始,中职与普高招生计划比例为,20**年招收新生万人;毕业生就业率高,20**年,XX市中职毕业生就业率高达98%以上,部分中等职业学校就业率达到了100%;教育教学质量日益提高等等。
一、我市中职教育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一)中职教育办学理念出现偏差。
一些中职学校为了生存,一味追求经济效益,而忽视了教学质量,课时打折扣,实习时间大幅增加,学生难以受到系统的职业教育。
(二)课程设置不合理。
一些中职学校开设的基础学科课程严重不足,甚至砍去了外语、数学课程,导致学生无法掌握应有的基础知识,将来难以适应产业结构变化的需要,更重要的是让学生失去了自身可持续发展的基本条件。
另一些学校受经济利益驱使,忽视学校条件限制,盲目追捧热门专业,甚而因人设课。
(三)师资队伍难以适应课程实施的需要。
过去有为数不少的中职教师由普通中学的教师转型而成,这些教师缺少中职教育教学理论修养,对中职专业教学内容不熟悉,更缺乏专业实践。
近年虽有大学毕业生充实中职教师队伍,来自理工科大学的,缺乏专业实践和教育教学理论修养;来自师范院校的,又急需更新知识结构、熟悉职业教育专业教学的内容与实践。
而且随着市场变化,课程需要有所调整时,教师的固有知识便常显不足,难以有效施教。
此外,一些学校教师的专业结构失调,难以满足有效课程开设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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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由:
近几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职业教育,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全市职教事业突飞猛进、成绩斐然。目前,全市辖区内共有中等职业学校30所,有6所职业院校入驻市职教中心新校区,总占地面积1808亩,在校学生达5.8万人。2010年,全市中等职业教育在校生总规模达142000人,比2006年增加了2.4倍,普通高中在校生规模与中等职业教育在校生规模之比为1:1.2,后者首次超过前者。
党群政法
计划工交
财政金融
科教文卫
农林水气
其他
集体提案
第号
委员提案
联名提案
分类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市第三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
提案
标题:关于规范我市中等职业教育招生工作的建议
提案委员会
审查意见
是否系电话
.......... ........ ...................... ...............
4、努力改善办学条件,增强中职学校的公信力。
加快职教园的建设,通过改善办学条件,增强培养能力,扩大办学规模,提高中职学校对生源的吸引力。在办学体制上,要深化改革,增强中职的办学活力,统筹普通高中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的协调发展。要积极发展中职教育,落实发展民办教育的各项政策,推动和帮助中职学校多招生,使中职学校招生和在校生数所占比例有较大的提高。
1、认真做好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宣传工作。
教育行政部门、招生部门和各中等职业学校要通过各种形式,广泛宣传国家大力发展中等职业教育的政策,尤其是中等职业教育国家资助政策和免学费政策。要努力动员全社会力量关心和支持职业教育事业。要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通过大力宣传,推出一批职业教育有效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服务“三农”的办学典型及毕业生典型事例。
在取得这些工作成绩的同时,我们应该看到,中等职业教育招生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也不容忽视。全市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就业率达95%,学校不为毕业生的就业问题担忧,每年却要为招生问题发愁。首先,这里面有群众的观念问题。比如,很多孩子的家长不愿意让孩子读职业学校,念职高是初中毕业生万般无奈情况下的最后选择。另外,职业教育招生秩序混乱也是一个重要原因。一些职业学校为了招揽学生,给初中毕业班班主任开出“价码”,每输送一名学生可获得几百元的“介绍费”。一些职业学校对职校教师下达招生指标,完成招生指标的,按确定的标准每个学生奖励几百元不等的奖金;没有完成招生指标的,轻则克扣绩效工资,重则不安排课上,甚至影响到教师年终考核和职称评定。
3、营造公平、有序的职校发展的政策环境。
职业学校的招生工作是职业教育发展的关键环节,为加强全市职业教育发展,应坚持以招生促发展的原则,完善招生政策。教育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招生计划和招生过程的宏观调控,完善招生办法。要通过采取招生工作责任制等加强对中职招生的管理和考核,从政策上切实解决中职招生的地方保护,各自为政。政府相关部门要进一步规范职业教育生源市场,整顿招生秩序,切实扭转目前在生源市场出现的“生源组织费”越升越高的恶性竞争,坚决制止一些职业学校利用不正当手段招生的现象,坚决查处各种招生“托儿”,严格制约任意许诺的“招生人员”,严肃查处中职招生过程中的违规违纪行为。
提案人对本案的实施建议:
职业教育作为一种就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相比,服务地方经济更广泛,对社会事业发展的贡献更直接。职业学校的资本投入是普通高中投入的3倍,如果没有生源保证就可能倒下。在千军万马挤高考这座独木桥的情况下,要让职业学校存活下去,有的职业学校只有买学生。但花费甚巨的“生源组织费”对职校而言,已形成了恶性循环,无疑于饮鸠止渴。一方面,没有生源,学校将难以为继;另一方面,巨额的“生源组织费”使职校无力改善办学条件,更加缺乏对生源的吸引力。“生源组织费”让职业教育积重难返,为病所困,更严重地制约了职校的生存和发展,只有规范中等职业学校招生秩序,掣肘职业教育的现实难题才能迎刃而解。为此,我们建议:
附注:提案要一事一案,一式四份,要求打印,同时提交电子文档(电子邮件:taxs@)。界别填写,以委员所在界别简称为规范。市政协提案委员会办公室地址:@@市麒麟区玄坛路72号电话:(0874)3138827邮政编码:655000。打印时请按本表格标准使用。提案表可到@@政协网站下载()。
2、严肃招生纪律,推进招生工作“阳光工程”。
对高中阶段教育各类学校招生实行统一管理,严肃招生纪律,克服部门和地方保护倾向,实施招生“阳光工程”,为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提供公平、公正、有序的招生环境和优质服务。做到招生政策公开,招生学校资格公开,招生计划公开,录取信息公开,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公开,重大违规事件及处理结果公开。要进一步规范招生机构和招生行为,未经招生资格审查和公示的学校不得招生;未经教育行政部门同意,中等职业学校不得借联合办学的名义,随意设立分校或校外办学点;不得以联合招生合作办学为名进行乱招生、乱收费。对违反高中阶段教育招生政策、采取虚假宣传招生、扰乱招生秩序、非法招生、有偿招生、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乱收费的,要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