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生物实验室感染性废物处理规定
实验室医疗垃圾处理
实验室医疗垃圾处理一、医疗垃圾的分类1、感染性废物:携带病原微生物具有引发感染性疾病传播危险的医疗废物。
2、病理性废物:诊疗过程中产生的人体废弃物和医学实验动物尸体等。
3、损伤性废物:能够刺伤或者割伤人体的废弃的医用锐器。
4、药物性废物:过期、淘汰、变质或者被污染的废弃的药品。
5、化学性废物:具有毒性、腐蚀性、易燃易爆性的废弃的化学物品。
6、其他:废弃的麻醉、精神、放射性、毒性药品。
二、医疗废物的处理可以包括预处理、分类收集、内部运送、暂存、外部运送、存放、集中处置等环节。
三、实验室垃圾的分类及处理方法1、生活垃圾:未经患者血液、体液、排泄物等污染的输液瓶(袋),塑料类包装袋、包装盒、包装箱,纸张、纸质外包装物等属于可回收物,属于生活垃圾存放在黑色塑料袋。
2、感染性废物:携带病原微生物具有引发感染性疾病传播危险的医疗废物,常见的包括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等污染的物品,使用过的棉签,一次性用品(口罩、手套、鞋套、隔离衣等),各种废弃的标本,细菌室接种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各种废弃的医学标本等、均按照医疗垃圾存放在黄色塑料袋,满3/4封口(鹅颈结)、贴标签、称重,由医院专人统一收集运送医院暂存点,并同运送人员交接并填写交接记录表。
3、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等,应当在产生地点进行高压蒸汽灭菌或化学消毒处理后按感染性废物收集处理。
4、损伤性废物:能够刺伤或者割伤人体的废弃的医用锐器。
如载玻片、盖玻片、玻璃试管、采血针、注射器针头、玻璃瓶等,应存放在锐器盒内,满3/4或48小时封口,由医院专人统一收集运送至医院暂存点,并同运送人员交接并填写交接记录表。
5、化学性废物:废弃的汞血压计、汞温度计、实验过程中产生的有毒有害的试剂废弃瓶等固体性垃圾,应集中存放,医院统一收集。
6、药物性废物:过期、淘汰、变质或被污染的废弃药品,检验科很少会产生药物性废物,少量的药物性废物可以混入感染性废物,但应在标签上注明。
微生物实验室废弃物的处置规定模版
微生物实验室废弃物的处置规定模版引言微生物实验室是进行微生物学研究的重要场所,废弃物的正确处置对实验室的安全和环境保护至关重要。
本文旨在制定微生物实验室废弃物的处置规定,以保障实验室工作的安全与环境的卫生。
一、废弃物分类与包装1.1 生物危险废弃物生物危险废弃物是指具有生物学活性且对人体或环境具有潜在危害的废弃物。
如:感染性培养物、病原微生物、血液及其制品等。
这类废弃物应特别注意进行有效的处理和处置。
1.1.1 废弃物应被放入专用生物危险废弃物容器内,容器上应标明“生物危险废弃物”的标识。
1.1.2 废弃物容器应具备防渗漏和防喷溅功能,同时能够露出足够的标志以便于辨识。
1.1.3 废弃物容器应定期检查,一旦容器已满,应及时封闭并进行处理。
1.2 化学废弃物化学废弃物是指实验中产生的有毒有害化学品废弃物,如:废弃的化学试剂、废液、过期药品等。
1.2.1 废弃物应被放入标有“化学废弃物”的容器内,容器上应贴有有毒有害标志。
1.2.2 废弃物容器应具备耐腐蚀、防渗漏的性能,并能耐受化学废弃物的溶剂和酸碱。
1.2.3 废弃物容器中不应混放不同类别的化学废弃物,以免发生反应或污染。
1.3 固体废弃物固体废弃物是实验中产生的其它非生物危险和非化学废弃物,如:纸张、塑料、玻璃等。
1.3.1 废弃物应分类收集,纸张、塑料、玻璃等应分别放入相应的废弃物容器。
1.3.2 废弃物容器应密封,并注意减少体积以便于储存和处置。
二、废弃物储存与运输2.1 废弃物储存2.1.1 废弃物容器应放置在干燥通风良好的地方,以防止废弃物变质、滋生细菌或产生恶臭。
2.1.2 废弃物容器应定期检查,一旦出现损坏或漏液现象应及时更换或修复。
2.1.3 生物危险废弃物和化学废弃物应由专人负责监管和管理,确保安全性。
2.2 废弃物运输2.2.1 废弃物运输应采取密闭可靠的方式,防止废弃物溢出或泄漏。
2.2.2 废弃物运输过程中,应避免剧烈震荡或碰撞,以避免容器破裂。
微生物实验室废弃物处理制度
4、废弃的血液、血清。
5、使用后的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及一次性医疗器械视为感染性废物。
病理性废物
诊疗过程中产生的人体废弃物和医学实验动物尸体等
1、手术及其他诊疗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的人体组织、器官等。
2、医学实验动物的组织、尸体。
3、病理切片后废弃的人体组织、病理蜡块等。
2.16洁净的破损手套、帽子、隔离衣等废弃物,不得与普通生活垃圾一起遗弃,要与实验废弃物一同处置;
2.17非一次性利器必须放入厚壁容器中并运送到特定区域进行高压消毒及其他方法处理;
2.18一次性医疗器械使用后的处理:一次性注射器、输液器、输血器等遵循放入指定的利器盒中,用胶带封装。所有医疗垃圾均放入黄色垃圾袋中,由科室秤重、登记、签字,再由保洁员用专用车辆运至垃圾站,其中一次性物品要求单独秤重、登记,不得与其他医用垃圾混放,物业中心指派专人管理,与保洁员双方签字验收,防止一次性物品外流;
2.10进行高压灭菌处理的,应在包装外粘贴指示标记是否高压。灭菌或消毒处理后再用黄色垃圾袋包装,按要求贴上警示标志即中文标签,放入暂存地点贮存。
2.11采血针、注射器针头等一次性用品,用后放入利器盒中集中进行无害化处理,即121℃高压灭菌30分钟后焚烧处理;
2.12能重复使用的器皿,用后用500mg/L朗索消毒剂(1000ml自来水加1片朗索)浸泡30-60分钟;
3.4医疗垃圾院内运输必须按照医院相关规定执行,要放入专用的医疗废物箱运输;
2.6非传染性有毒有害气体按其性质分别进行无害处理后排入大气或相应管道;
2.7隔离的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具有传染性的排泄物,应当按照国家规定严格消毒,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后方可排入污水处理系统;
微生物废弃物处理规程
微生物废弃物处理规程1 适用范围:本规程适用于本中心微生物室实验废弃物的处理。
2 处理原则:2.1安全原则:必须在实验室内对所有的废弃物进行净化,高压灭菌或焚烧,确保生物废弃物及实验所产生的化学废弃物对周边环境及实验人员不会造成危害;2.2节约原则:对于可循环使用的器皿,药品,经相应的处理措施后,可重复使用。
3 处理规程:3.1 废弃物分类3.1.1 生物性废弃物3.1.1.1 实验室应有防碎裂的,盛装废弃物的容器。
3.1.1.2 凡是接触过菌液的吸管,必须置于新鲜配制的5%的苯酚溶液(或其他适宜浓度的消毒液)中,浸泡48小时以上,然后121℃,40min高压灭菌后,清洗,待用。
3.1.1.3 实验中,凡是带菌的培养基,器皿,纱布,玻片,样品,塑料试管,卡片,革兰氏染色的废液等必须经121℃,40min高压灭菌,方可丢弃或清洗。
处理以前,这些感染性生物材料必须装入贴有“生物危险”标识的容器中,放置在带菌区,非管理人员禁止靠近,触摸。
运输盛装带菌物的容器在使用后或重新使用前要用0.2%的甲酚皂溶液彻底消毒并清洗。
3.1.1.4 感染性废料的贮存地应有“生物危险”标志和进入管理限制,且应位于产生废物的实验室附近。
3.1.1.5 处理大量废物时,工作人员应有防护措施。
倾倒感染性废物的下水道不得用于洗手。
微生物培养基不得倒入卫生间下水道。
3.1.2 化学性废弃物品3.1.2.1 强酸、强碱等化学物品必须经过中和反应后或稀释后,消除其腐蚀性,方可废弃。
3.1.2.2 其它的液体废弃物必须经过足够的稀释后,确定对环境与人体无害后,方可废弃。
3.1.2.3 其中含有有毒、有害化学物品的试验材料在使用后应置于带有明显危险标志的容器内,分类存放,并送至指定地点统一处理。
3.1.2.4 氰化钾培养基废弃前(无论是否用过),应作无害化处理:向每管加400 g / L 氢氧化钾溶液0.1ml和米粒大的硫酸亚铁结晶,然后高压灭菌,方可丢弃。
实验室消毒与实验废物处理管理制度
实验室消毒与实验废物处理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实验室工作人员的安全,消除微生物感染风险,提高实验室工作质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实验室工作的特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检验科内各实验室的消毒与实验废物处理工作。
第三条实验室消毒与实验废物处理工作应遵循科学、规范、安全、环保的原则。
第二章实验室消毒第四条实验室应合理布局,每个工作区域应设有流动水洗手设备、手消毒用品,操作完毕后应及时进行手的清洁和消毒。
第五条实验室应保持室内清洁卫生,每天对空气、各种物品表面及地面进行清洁处理,湿式清扫,遇到有污染时立即消毒、清洗。
第六条无菌间和超净工作台必须保持清洁,每天至少用75%酒精进行清洁消毒1次。
无菌间应当配备空气消毒设备。
第七条使用合格的一次性检验用品,用后无害化处理,并有记录。
第八条半污染区和污染区每天开始工作前和结束工作后,台面和地面应用500mg/L含氯消毒液擦拭一次,若发生标本外溢、溅洒表面,应立即用消毒液消毒,用1000mg/L-2000mg/L含氯消毒液浸过污染表面,保持30min-60min,再擦,每天进行空气消毒一次,每周大扫除一次。
抹布、拖把专室专用。
第九条无菌物品及容器应在有效期内使用,开启后使用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
使用后的废弃物品,应及时进行无害化处理,不得随意丢弃。
第十条各种器具应及时消毒、清洗;各种废弃标本应分类处理(入污池、消毒或灭菌)。
第十一条实验室每次检测完毕后应进行紫外线消毒车消毒。
第三章实验废物处理第十二条实验室产生的各种垃圾按照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及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处理。
第十三条实验室应设立专门的废物收集容器,对不同类型的废物进行分类收集。
第十四条实验室废物处理人员应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并进行培训。
第十五条实验室废物处理应遵循安全、环保、资源化的原则,采取无害化处理方式,如高温蒸汽灭菌、化学消毒、焚烧等。
第十六条实验室废物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废渣等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不得对环境造成污染。
微生物试验室废弃物处理制度
微生物组学实验室废弃物处理制度1为了加强实验室废弃物和染菌器材处理的安全管理,防止疾病传播,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及《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所称实验室废弃物包括各类废弃的健康相关产品、生物样品、中毒样品、终止保存的菌(毒)种、一次性注射器及其他实验废弃物等。
本制度也适用于可重复使用的染菌器材的处理。
3实验室废弃物采取分类收集处置的原则,由产生废弃物的科室和管理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共同管理。
4各类废弃物的处理各类食品、饮用水、卫生用品等检测后其结果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或虽不符合但其不会引起环境污染,按体系文件规定的保存期满后,液体类经稀释后由下水道排放,固体类经毁形后按生活垃圾倾倒在中心集中的垃圾存放地,统一清运处理。
实验室产生的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化学性废物等医疗废物,按下列方法处理:4.2.1所有污染材料应放置在防渗漏的容器中高压灭菌。
4.2.2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化学性废物应分类收集,盛装医疗废物的包装物或容器应符合《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标准和警示标识规定》,且无破损、渗漏和其他缺陷。
4.2.3细菌性食物中毒样品和病毒阳性标本经121℃压力蒸汽灭菌30min后,按感染性废物收集处理。
4.2.4染菌玻璃试管、玻璃吸管、滴管、镊子等:经121℃压力蒸汽灭菌20min 后,对试管进行清洗、晾干。
4.2.5染菌的一次性平皿、移液头等:经煮沸30min后,按感染性废物收集处理。
后,按感染性废物收集处理。
30min℃压力蒸汽灭菌121病毒类病源性培养物经4.2.6.细菌类病源性培养物经121℃压力蒸汽灭菌20min后,按感染性废物收集处理。
4.2.8一次性手套、工作衣帽等防护用品经消毒后按感染性废物收集处理。
4.2.9使用后的一次性注射器、棉签、有毒有害实验动物尸体等医疗废物,及时交医疗废物收集处集中收集暂存。
微生物实验室废弃物处理制度流程
精心整理微生物组学实验室废弃物处理制度1为了加强实验室废弃物和染菌器材处理的安全管理,防止疾病传播,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及《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所称实验室废弃物包括各类废弃的健康相关产品、生物样品、中毒样品、终止保存的菌(毒)种、一次性注射器及其他实验废弃物等。
本制度也适用于可重复使用的染菌器材344.14.24.2.4染菌玻璃试管、玻璃吸管、滴管、镊子等:经121℃压力蒸汽灭菌20min 后,对试管进行清洗、晾干。
4.2.5染菌的一次性平皿、移液头等:经煮沸30min 后,按感染性废物收集处理。
4.2.6病毒类病源性培养物经121℃压力蒸汽灭菌30min 后,按感染性废物收集处理。
4.2.7细菌类病源性培养物经121℃压力蒸汽灭菌20min 后,按感染性废物收集处理。
精心整理4.2.8一次性手套、工作衣帽等防护用品经消毒后按感染性废物收集处理。
4.2.9使用后的一次性注射器、棉签、有毒有害实验动物尸体等医疗废物,及时交医疗废物收集处集中收集暂存。
4.2.10盛装的医疗废物达到包装物或者容器的四分之三时,应及时有效封口并移交医疗废物收集处回收处理。
4.3化学性实验废弃物、过期化学试剂,按下列方法进行无害化处理后:4.3.14.3.24.3.34.3.44.3.4.14.3.4.24.3.4.2.12.4安全存放。
妥善、安全存放。
含铅、镉废液,用消石灰将pH调至8~10,加入硫酸亚铁作为共沉淀剂,使Pb2+、Cd2+生成Pb(OH)2和Cd(OH)2沉淀妥善、安全存放。
4.3.4.2.7实验室混合废液可用铁粉法处理,先用酸调节废液pH至3-4,加入铁粉,搅拌0.5h,用碱再调节pH至9左右,继续搅拌10min,再加入高分子混凝剂,进行混凝后沉淀,清液可排放,沉淀物收集存放统一处理。
(完整版)微生物室废弃物处理操作规程
微生物室废弃物处理操作规程
【目的】
确保微生物实验室得到有效管理,保证实验室不被污染和污染环境,保证废弃物不污染环境。
【适用人员】
微生物实验室检验人员。
【内容】
废弃物处置应符合《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GB 19489)、《消毒技术规范》和本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要求。
对废弃物的处理
1、从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出来的所有废弃物,包括不再需要的样品、培养物和其它物品,均应视为感染性废弃物,应置于专用的密封防漏容器中,并在高压消毒后再进行处理或废弃。
常用的处理方法
(1)物理处理法
高压蒸汽消毒,121℃,保持30 min;
(2)化学处理法
配制化学消毒剂含氯消毒剂(次氯酸钠,含有效氯2000-5000mg/L)、75%乙醇和2%戊二醛,侵泡消毒保持30 min。
消毒完毕按照实验室一般废弃物处理。
详见本实验室废弃物管理规定。
2、微生物室一般废弃物按照本实验室废弃物管理规定处理即可。
医院微生物室实验室废弃物处理制度
医院微生物室实验室废弃物处理制度摘要:本文旨在详细介绍医院微生物室实验室废弃物处理制度。
该制度确保合理、安全地处理微生物实验室产生的废弃物,并确保废弃物对环境和人类健康造成的潜在风险最小化。
本文将从废弃物的分类、处理流程、安全措施以及监管与培训等方面进行详细说明。
1. 引言在医院微生物室的日常工作中,实验室废弃物的处理是一个关键且必不可少的环节。
实验室废弃物可能包括感染性废弃物、化学废弃物、实验材料残余和垃圾等。
合理处理这些废弃物对于保护工作人员的健康和环境的安全至关重要。
2. 废弃物的分类根据废弃物的性质和危害程度,将实验室废弃物分为以下几类:•感染性废弃物:包括用于微生物培养和实验的细菌培养物、培养皿、试管、注射器等。
•化学废弃物:包括化学试剂、酸碱溶液、废弃的实验剂、过期药品等。
•实验材料残余废弃物:包括实验室使用的滤纸、玻璃片、塑料瓶、移液管等。
•垃圾:包括非感染性的一般垃圾、食品等。
3. 废弃物处理流程3.1 感染性废弃物处理流程感染性废弃物的处理流程如下:1.使用专用的颜色标识的刚性容器,将感染性废弃物进行收集和储存。
2.废弃物容器应妥善封闭并做好标记,标示其为感染性或危险废弃物。
3.微生物学实验室废弃物应定期集中处理,确保废弃物无法复原或重新利用。
4.废弃物处理应遵循相关的法规和标准,确保废弃物的安全处置。
3.2 化学废弃物处理流程化学废弃物的处理流程如下:1.将化学废弃物分类为有机溶剂类、酸碱废液类等,并根据性质分装入标有相应标志的容器中。
2.废弃物容器应妥善密封,并进行明确的标记,以避免混淆和意外泄漏。
3.将化学废弃物交由专业机构进行集中处理,遵循相关的法规和规范,确保不对环境造成污染。
3.3 实验材料残余废弃物处理流程实验材料残余废弃物的处理流程如下:1.将实验材料残余废弃物进行分类,如玻璃制品、塑料制品等。
2.针对不同种类的残余废弃物,采用适当的方式加以处理,如归还回收站、交由回收机构等。
微生物实验室废弃物的处置规定(三篇)
微生物实验室废弃物的处置规定一、引言微生物实验室是进行微生物研究和实验的场所,因此会产生一些废弃物。
合理的废弃物处置对保护环境和人体健康至关重要。
为此,制定了以下废弃物处置规定,以确保废弃物能够得到有效处理和处置。
二、废弃物分类微生物实验室废弃物主要分为生物废弃物和化学废弃物两类。
1. 生物废弃物生物废弃物包括实验室培养物、细胞培养物、动物组织等含有生物学特征的废弃物。
这些废弃物可能含有病原微生物或有害物质,因此需要特殊处理。
常见的生物废弃物包括:1)固体废弃物:包括培养物、菌体、细胞等。
2)液体废弃物:包括培养物、溶液等。
3)动物组织和动物尸体:包括动物器官、动物体液等。
2. 化学废弃物化学废弃物是在微生物实验室进行实验使用的化学药品废弃物。
常见的化学废弃物包括:1)有机溶剂:如醚类、酮类、醇类等。
2)酸碱溶液:如盐酸、硫酸、氢氧化钠等。
3)重金属溶液:如铅、铬、汞等。
4)有害物质:如氰化物、氯仿、甲醛等。
三、废弃物处置方法根据废弃物的不同性质和特点,制定了以下废弃物处置方法。
1. 生物废弃物处置方法生物废弃物需要采取适当的感染控制措施和处置方法,以防止病原微生物的传播和环境污染。
1)固体废弃物处置方法将固体废弃物收集在特定的生物废弃物容器中,封闭并标明“生物废弃物”。
定期进行回收处理。
回收处理包括高温消毒、高压灭菌或化学处理等。
2)液体废弃物处置方法将含有病原微生物的液体废弃物收集在密闭容器中。
将其送往专门处理单位进行高温高压灭菌或化学处理。
处理后再进行无害化处置。
3)动物组织和动物尸体处置方法将动物组织和尸体收集在特定的容器中,进行灭菌处理。
灭菌后送往焚烧或填埋场进行处理。
2. 化学废弃物处置方法化学废弃物需要以安全和环保的方式进行处理,以避免对环境和人体健康造成危害。
1)有机溶剂的处理方法有机溶剂的废弃物应存放在密闭容器中,以防止挥发和泄漏。
将其送往专门的化学废品处理单位进行回收或焚烧处理。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2024年最新版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2024年最新版一、目的和范围:《医疗废物管理条例2024年最新版》的制定,旨在规范我国医疗卫生机构对医疗废物的管理,有效预防和控制医疗废物对人体健康和环境产生的危害。
本制度适用于医疗卫生机构的所有科室和部门,包括但不限于医疗、预防、保健以及其他相关活动产生的废物管理。
通过明确各部门职责,制定具体管理措施,确保医疗废物得到安全、合规处理,降低环境污染风险,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
二、定义:1. 感染性废物:指在医疗、预防、保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含有致病性微生物,可能对人类健康造成危害的废物。
此类废物包括但不限于:- 污染的棉球、纱布、口罩、手套等一次性医用物品;- 患者用过的注射器、输液器、导管等医疗器械;- 污染的血袋、尿液袋等患者体液容器;-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的废弃样本及培养基。
2. 损伤性废物:指在医疗、预防、保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锐利、刺伤性的废物。
此类废物包括:- 废弃的医用锐器,如注射针、手术刀片、缝合针等;- 玻璃制品,如试管、培养皿等;- 其他可能对人体造成伤害的废弃物品。
3. 病理性废物:指在医疗、预防、保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含有病理性组织、器官、尸体等废物。
此类废物包括:- 手术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组织、器官;- 尸体解剖过程中的废弃物;- 病理检查过程中的废弃样本。
4. 药物性废物:指在医疗、预防、保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过期、变质、淘汰的药品及其包装物。
此类废物包括:- 过期的药品;- 变质的药品;- 淘汰的药品;- 药品包装材料。
5. 化学性废物:指在医疗、预防、保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腐蚀性、毒性、易燃性等特性的化学物品。
此类废物包括:- 化学试剂;- 医疗器械消毒剂;- 实验室废弃化学药品;- 其他具有危险特性的化学物品。
本制度对医疗废物的定义及分类,旨在明确各类废物的性质和特点,为后续的管理、收集、运输和处理提供科学依据。
微生物实验室废弃物处置规定
微生物实验室废弃物处置规定1. 引言本文档旨在规范微生物实验室废弃物的处置程序,以确保实验室环境的卫生与健康,并保护生态环境。
微生物实验室废弃物包括但不限于实验用材料、培养基、细菌培养物、废液、废水、废物等。
2. 分类与标识微生物实验室废弃物应按照其性质进行分类和标识,以便进行准确的处置和处理。
2.1 固体废弃物•非感染性固体废弃物:如废纸、废塑料等,可直接投入普通垃圾桶。
•感染性固体废弃物:如污染了微生物的实验材料、培养基等,应收集于专门的感染性废弃物容器中,并用红色标识标记。
2.2 液体废弃物•非感染性液体废弃物:如清洁剂、试剂废液等,应分别倒入相应的废液容器中,并标明内容物。
•感染性液体废弃物:如含有微生物的培养基、细菌培养物等,应倒入专门的生物感染性废液容器中,并用红色标识标记。
2.3 放射性废弃物无论是固体、液体还是气体状态的放射性废弃物,都必须遵循放射性废物管理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与相关部门进行配合处理。
2.4 标识和包装每个废弃物容器都应明确标识其内容物的性质,并在容器表面附上相应的标志和警示语,以确保安全处理和运输过程中的可识别性。
废弃物容器应具备密封性,以防泄露。
3. 处置程序3.1 收集废弃物应经适当包装后被收集起来,以便进行安全的处置和运输。
废弃物的包装材料应符合相关的环保要求,并保证有足够的强度防止在运输过程中的破损。
3.2 运输将包装好的废弃物运输至指定的处置场所。
运输过程中,需确保废弃物容器的密封性和稳固性,以防止泄露和破损。
3.3 处置废弃物的处置方式应符合当地的法律法规和相关管理规定。
根据废弃物的性质,可能需要进行焚烧、消毒、填埋等处理。
处理过程中应遵循相关的安全操作规程,并做好相应的记录和报备工作。
3.4 监管和验收废弃物的处置需由专门的管理人员进行监管,并进行相应的验收工作。
对处置后的废弃物,应进行相关的检测和分析,以确保处置效果符合要求。
4. 废弃物管理责任实验室内的每位工作人员都有责任遵守本规定,并积极参与废弃物管理的各项工作。
生物安全废弃物处理制度
生物安全废弃物处理制度
为了规范实验废弃物的管理,维护正常的检验工作秩序,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避免或减少实验室内感染或潜在感染性生物因子对实验室工作人员、环境和公众造成危害,特颁布此规定。
一、感染性实验废弃物及处理办法
感染性实验废弃物包括培素基、标本和菌(毒)种保存液,血液、血清、临床标本,用过的一次性手套、口罩、帽子,用过的试管、吸管、移液器吸头,用过的一次性实验用品及实验器械等携带或可能携带病原微生物的实验废弃物。
二、损伤性废弃物及处理办法
损伤性废弃物包括采血针、采血器、试验玻片、玻璃试管,玻璃安瓿等能够刺伤或割伤人体的废弃的实验利(锐)器。
三、药物性废弃物及处理方法
药物性废弃物包括过期、淘汰、变质或者被污染的诊断试剂、血液制品等。
四、化学性废弃物及处理方法
化学废弃物是指需废弃的具腐蚀性,易燃易爆性、有毒性、有害性化学性试剂或化学消毒剂等化学物品。
五、实验废弃物的处置
医院废物回收中心工勤人员及时将集中的实验废弃物,交由有资质的医疗废物处理单位处置,并做好废物交接记录。
微生物室废弃物处理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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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生物室废弃物处理操作规程
【目的】
确保微生物实验室得到有效管理,保证实验室不被污染和污染环境,保证废弃物不污染环境。
【适用人员】
微生物实验室检验人员。
【内容】
废弃物处置应符合《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GB 19489)、《消毒技术规范》和本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要求。
对废弃物的处理
1、从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出来的所有废弃物,包括不再需要的样品、培养物和其它物品,均应视为感染性废弃物,应置于专用的密封防漏容器中,并在高压消毒后再进行处理或废弃。
常用的处理方法
(1)物理处理法
高压蒸汽消毒,121℃,保持30 min;
(2)化学处理法
配制化学消毒剂含氯消毒剂(次氯酸钠,含有效氯2000-5000mg/L)、75%乙醇和2%戊二醛,侵泡消毒保持30 min。
消毒完毕按照实验室一般废弃物处理。
详见本实验室废弃物管理规定。
2、微生物室一般废弃物按照本实验室废弃物管理规定处理即可。
如有侵权请联系告知删除,感谢你们的配合!
精品。
医院微生物室实验室废弃物处理制度
医院微生物实验室废弃物处理制度1. 引言为了确保医院微生物实验室废弃物的安全处理和环境保护,制定本实验室废弃物处理制度。
该制度适用于医院内所有微生物实验室,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医院管理规定,确保实验室废弃物的正确处理和处置。
2. 定义在本制度中,以下术语的定义适用:•实验室废弃物:包括但不限于实验器具、培养基、试剂、容器等实验室使用后废弃的物品。
•有害废弃物:具有毒性、易感染性或其他危害性的废弃物,例如含有病原体的培养基、有毒试剂等。
•非有害废弃物:不具有毒性、易感染性或其他危害性的废弃物,例如纸张、塑料容器等。
•分类收集:按照不同性质和处理方式对废弃物进行分类收集。
•合规处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废弃物进行处理和处置。
3. 实验室废弃物分类与收集为了便于废弃物的后续处理,实验室废弃物应按照有害废弃物和非有害废弃物进行分类收集。
3.1 有害废弃物收集有害废弃物的收集应包括以下步骤:1.确保废弃物容器完好无损,无渗漏现象。
2.将所有有害废弃物放入专门标识的有害废弃物容器中。
3.废弃物容器上明确标注废弃物种类、数量、日期等信息。
4.严禁将有害废弃物投放到普通垃圾桶或下水道中。
3.2 非有害废弃物收集非有害废弃物的收集应包括以下步骤:1.将所有非有害废弃物放入普通垃圾桶中。
2.普通垃圾桶应具备密闭性,防止异味扩散和垃圾泄漏。
3.严禁将有害废弃物放入普通垃圾桶。
4. 废弃物的后续处理实验室废弃物的后续处理应按照国家和地方相关法规进行合规处理,确保安全和环境保护。
4.1 有害废弃物的处理有害废弃物应交由经过资质认证的废弃物处理单位进行处理,具体操作包括:1.将有害废弃物妥善包装,防止泄漏和散发。
2.选择合格的废弃物处理单位进行运输和处理。
3.保留有害废弃物的相关记录,包括种类、数量、运输日期等信息。
4.2 非有害废弃物的处理非有害废弃物应按照医院管理规定和环卫要求进行处理,具体操作包括:1.将非有害废弃物投放到指定的垃圾收集区域。
医疗废物处理规范
医疗废物处理规范为规范我院医疗废物管理,有效预防和控制医疗废物对人体健康和环境产生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380号)令《医疗废物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第36号)令《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标准和警示标识规定》制定本规范。
一、适用范围本规范所称“医疗废物”是指在诊断、治疗、卫生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和患者生活中产生的排泄物及垃圾,这些废弃物均有病原微生物污染的可能,也有可能对公众健康造成危害,本规范主要提供了对医疗废物消毒和处理的方法和要求。
二、医疗废物处理原则(一)、分类回收原则:减少有害有毒医疗废物和带传染性医疗废物的数量,有利于医疗废物的回收利用和处理。
(二)、回收利用原则:避免浪费、减少环境污染。
(三)、减量化原则:通过重复利用、破碎、压缩、焚烧等手段减少固体废物的体积和数量。
(四)、无公害原则:医疗废物处理必须遵守环保及卫生法规标准要求。
(五)、分散与集中处理相结合的原则:对分类收集的废物分别进行处理。
三、医疗废物包装的基本要求(一)包装袋用聚乙烯(PE)塑料为制造原料,正常使用时不得渗漏、破裂、穿孔;(二)包装袋的颜色为黄色,并有盛装医疗废物类型的文字说明,如盛装感染性废物,应在包装袋上加注“感染性废物”字样;(三)利器盒用聚乙烯(PE)塑料作为制造原材料,整体颜色为黄色,在盒体侧面注明“损伤性废物”品处理的人员必须经培训合格,要加强个人防护。
四、医疗废物的收集与运送(一)、医院建立严格的污物分类收集制度,所有废弃物应放入黄色污物袋中,应及时清运或在装满3/4时有人负责封袋运送。
(二)、利器不应与其他废弃物混放,用后必须稳妥安全地置入利器盒中。
高危区的污物使用双层医疗废物袋,并及时密封。
放射性废物应存放在特制的容器中防止扩散。
(三)、分散的医疗废物袋每日一次收集,医疗废物袋应每日运出病房或科室,根据医院《污物焚烧规范》决定搬运时间,运往医院中心医疗废物存放地,防止医疗废物袋的泄漏。
微生物实验室废弃物处理制度流程
微生物组学实验室废弃物处理制度1为了加强实验室废弃物和染菌器材处理的安全管理,防止疾病传播,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及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2本制度所称实验室废弃物包括各类废弃的健康相关产品、生物样品、中毒样品、终止保存的菌毒种、一次性注射器及其他实验废弃物等.本制度也适用于可重复使用的染菌器材的处理.3实验室废弃物采取分类收集处置的原则,由产生废弃物的科室和管理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共同管理.4各类废弃物的处理4.1各类食品、饮用水、卫生用品等检测后其结果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或虽不符合但其不会引起环境污染,按体系文件规定的保存期满后,液体类经稀释后由下水道排放,固体类经毁形后按生活垃圾倾倒在中心集中的垃圾存放地,统一清运处理.4.2实验室产生的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化学性废物等医疗废物,按下列方法处理:4.2.1所有污染材料应放置在防渗漏的容器中高压灭菌.4.2.2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化学性废物应分类收集,盛装医疗废物的包装物或容器应符合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标准和警示标识规定,且无破损、渗漏和其他缺陷.4.2.3细菌性食物中毒样品和病毒阳性标本经121℃压力蒸汽灭菌30min后,按感染性废物收集处理.4.2.4染菌玻璃试管、玻璃吸管、滴管、镊子等:经121℃压力蒸汽灭菌20min后,对试管进行清洗、晾干.4.2.5染菌的一次性平皿、移液头等:经煮沸30min后,按感染性废物收集处理.4.2.6病毒类病源性培养物经121℃压力蒸汽灭菌30min后,按感染性废物收集处理.4.2.7细菌类病源性培养物经121℃压力蒸汽灭菌20min后,按感染性废物收集处理.4.2.8一次性手套、工作衣帽等防护用品经消毒后按感染性废物收集处理.4.2.9使用后的一次性注射器、棉签、有毒有害实验动物尸体等医疗废物,及时交医疗废物收集处集中收集暂存.4.2.10盛装的医疗废物达到包装物或者容器的四分之三时,应及时有效封口并移交医疗废物收集处回收处理.4.3化学性实验废弃物、过期化学试剂,按下列方法进行无害化处理后:4.3.1废弃的乙醇可加水稀释后排入下水道.4.3.2强酸废弃物适当加入弱碱中和,强碱适当加入弱酸中和,再用水稀释后排入下水道.4.3.3易溶于水的其他无毒、量少的无机化学废弃物,用水稀释后排入下水道.4.3.4下列实验废弃物,实验室必须分类、妥善、安全存放或处理后排放下水道,存放的达到一定量后移交医疗废物收集处处理.4.3.4.1剧毒物质:如毒鼠强、氟乙酰胺、有机磷等妥善、安全存放;4.3.4.2含氰化物、砷制剂、汞制剂等毒性成分较大的试剂或样品按以下方法处理或收集.4.3.4.2.1低浓度含酚废液加次氯酸钠或漂白粉使酚氧化为二氧化碳和水.高浓度含酚废水用乙酸丁酯萃取,重蒸馏回收酚妥善、安全存放.应加入氢氧化钠使呈碱性后再倒入硫酸亚铁溶液中按质量计算:1份硫酸亚铁对1份氢氧化钠,生成无毒的亚铁氢化钠再排放下水道.再加入共沉淀剂硫酸亚铁,生成的硫化铁将水中的悬浮物硫化汞微粒吸附而共沉淀,排出清液,残渣用焙烧法回收汞、或再制成汞盐妥善、安全存放.2.4铬酸洗液失效,浓缩冷却后加高锰酸钾粉末氧化,用砂芯漏斗滤去二氧化猛后即可重新使用.废洗液用废铁屑还原残留的CrIV到CrⅢ,再用废碱中和成低毒的CrOH3沉淀妥善、安全存放.妥善、安全存放.含铅、镉废液,用消石灰将pH调至8~10,加入硫酸亚铁作为共沉淀剂,使Pb2+、Cd2+生成PbOH2和CdOH2沉淀妥善、安全存放.4.3.4.2.7实验室混合废液可用铁粉法处理,先用酸调节废液pH至3-4,加入铁粉,搅拌0.5h,用碱再调节pH至9左右,继续搅拌10min,再加入高分子混凝剂,进行混凝后沉淀,清液可排放,沉淀物收集存放统一处理.4.3.4.3废弃有机溶剂:如乙氰、乙醚、石油醚、甲醇、氯仿、二氯甲烷、正己烷等按以下方法处理或收集.4.3.4.3.1废乙醚溶液置于分液漏斗中,用水洗一次,中和,用0.5%高锰酸钾洗至紫色不褪,再用水洗,用0.5%~1%硫酸亚铁铵溶液洗涤,除去过氧化物,再用水洗,用氯化钙干燥、过滤、分馏、收集33.5~34.5℃馏分.℃馏分.4.3.4.4其他按规定不能自行处置的化学废弃物.4.5废气的处理少量有毒气体可以通过排风设备排出室外,被空气稀释.毒气量大时,必须处理后再排出.如氧化氮、二氧化硫等酸性气体用碱液吸收存放达到一定量后由检验科移交给郑州市废弃物中心处理.可燃性有机废液可于燃烧炉中通氧气完全燃烧.5相关科室处理各种实验室废弃物应做好记录,并经科室负责人批准,必要时经中心领导审批.6凡是要移交给专业处置机构进行集中处置的实验废弃物,均由检验科实验室废弃物管理员统一移交.各检测室应及时将实验室废弃物交实验室废弃物管理员,并与实验室废弃物管理员办理移交手续.实验室废弃物管理员将废弃物移交给回收单位时,应与运送人员办理移交手续.7行政办公室不定期组织对各科室废弃物移交、处置记录进行抽查,发现有安全隐患,及时向中心领导报告.8非实验产生的废弃物,如仪器、设备、办公用家具等不适用本制度.。
微生物实验室感染性废物处理规定
微生物实验室感染性废物处理规定
1 操作感染性或任何有潜在危害的废物时,必须穿戴手套、口罩和防护服。
对有多种成份混和的医学废料,应按危害等级较高者处理。
处理含有锐利物品的感染性废料时应使用防刺破手套。
2 实验室产生的感染性废物必须严格区分感染性和非感染性废物,一旦分开后,感染性废物必须加以隔离。
3 感染性废物应分类丢入垃圾袋,所有收集感染性废物的容器都应有“生物危害”标志,或使用“红色”容器。
4 液体性感染性废料,应确保容器无泄漏,每日加入1:20的84消毒液消毒后倒入下水道。
5 每日的感染性废物、设备和玻璃器皿均通过压力蒸汽灭菌去除污染。
处理过程应保证在121℃进行(被处理物中心温度不低于115℃),时间60~90分钟(不少于20分钟)。
6 初消毒后的废物用黄色塑料袋包装后,转交洗消员集中送交医疗垃圾处理站。
2024年微生物实验室废弃物的处置规定
2024年微生物实验室废弃物的处置规定引言:随着微生物实验室在科学研究和医学领域的不断发展,废弃物的处理和处置问题变得越来越重要。
微生物实验室产生的废弃物包括实验室器材、实验材料、培养基、容器和化学试剂等。
这些废弃物可能含有有害物质和对环境造成潜在风险。
因此,对微生物实验室废弃物的合理处置规定至关重要,以确保实验室操作的安全性和环境保护。
一、废弃物分类和包装1. 生物危险废物:这类废物包括使用过的传染性微生物菌种、感染性培养物、临床样本等。
应按照生物安全规范进行包装,使用双层密闭塑料袋进行双封,并在外部标注“生物危险废物”标志。
2. 化学废物:这类废物包括用于实验的化学试剂、废弃试剂瓶、废弃培养基等化学品和容器。
化学废物应选用专用容器进行存放,严禁混合不同化学物质。
容器上应粘贴化学废物标志,并清晰标注其成分和性质。
3. 放射性废物:这类废物包括放射性同位素使用后的废弃物、辐射源等。
放射性废物应按照核安全规定进行包装和标识,并交由专门的机构进行处置。
4. 一般废物:这类废物包括用于实验的纸张、塑料器皿、废弃设备等。
一般废物应进行分类,纸张类废物应进行纸张回收,塑料器皿和废弃设备等可进行二次利用或交由废物管理部门进行处置。
二、废弃物处理流程1. 生物危险废物处理:(1)生物危险废物应及时收集,定期进行处理。
(2)生物危险废物的处理应在生物安全柜内进行,并采取适当的操作措施,如高温蒸汽灭菌、化学消毒等。
处理后的废物应安全封存并标注处理日期。
(3)灭菌后的废物应交由无害化处理机构进行处置,确保不会对环境和公众造成危害。
2. 化学废物处理:(1)化学废物应在特定化学废物区进行收集,并定期进行处置。
(2)废弃试剂瓶等容器应用洗涤剂清洗干净并适当分类回收,严禁随意丢弃或混合处理。
(3)废弃培养基等化学废物应交由专门的废物处理机构进行处理,确保不会对环境和公众产生危害。
3. 放射性废物处理:(1)实验室应建立放射性废物管理记录,并按照规定期限交予核安全机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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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生物实验室感染性废物处理规定
1、操作感染性或任何有潜在危害的废物时,必须穿戴手套、口罩和防护服。
对有多种成份混和的医学废料,应按危害等级较高者处理。
处理含有锐利物品
的感染性废料时应使用防刺破手套。
2、实验室产生的感染性废物必须严格区分感染性和非感染性废物,一旦分
开后,感染性废物必须加以隔离。
3、感染性废物应分类丢入垃圾袋,所有收集感染性废物的容器都应有“生物危害”标志,或使用“红色”容器。
4、液体性感染性废料,应确保容器无泄漏,每日加入1:20的84消毒液消
毒后倒入下水道。
5、每日的感染性废物、设备和玻璃器皿均通过压力蒸汽灭菌去除污染。
处理过程应保证在121℃进行(被处理物中心温度不低于115℃),时间60~90分钟(不少于20分钟)。
6、初消毒后的废物用黄色塑料袋包装后,转交洗消员集中送交医疗垃圾处
理站。
实验室废弃物处理制度
为了合理有效的处置实验废弃物,避免环境污染及废弃物对人体的伤害,保护实验人员安全,维护动物福利。
制定了实验废弃物管理制度。
第一条实验废弃物可分为可回收实验残余物、一般固体废弃物、一般液体废弃物、有毒性
废弃物,放射性物质废弃物。
对不同种类废弃物应分类存放,分别处理。
第二条一般固体废弃物如无回收利用价值可直接丢弃在垃圾桶内。
第三条一般液体废弃物如无回收利用价值并无可燃性挥发物时可直接通过下水道排放,有可燃性挥发物的应在室外洒泼在指定位置(空旷处)第四条贵重试剂、原料实验后产生的残余物,如可回收利用的要回收利用。
固体的残余物用适宜的器物盛装,待实验结束后统一回收。
液体残余物用可密封的瓶(桶)盛装,实验结束后应及时处理。
如待回收物是有毒、可燃性挥发性物质,回收工作必须在通风橱内进行。
第五条有毒性废弃物可做减毒、除毒处理的经减、除毒处理后按第三、四条方法处理;不能做减毒、除毒处理的可通过焚烧、深埋或按环保部门规定的方法处理。
第六条放射性物质废弃物在安全容器内放置至规定的时间,再通过焚烧、深埋或按环保部门规定的方法处理。
第七条对动物实验每次清除出来的污秽垫料,必须用专用塑料袋包装,放置指定地点,由学校资产处负责回收,统一处理。
第八条进行动物实验而产生的生物废料,应放置专门标记的容器,按职业保健和安全性原则处置。
第九条常规性动物实验结束后的动物尸体,必须用塑料袋包装,放置专门标记的冰柜,由学校资产处负责回收,统一处理。
第十条感染性的动物尸体,必须用塑料袋包装,放置专门标记的冰柜,并尽快通知学校资产处负责回收,统一处理。
第十一条每次在动物尸体清理后,应关闭冰柜电源,用温水加消毒液擦拭清洁冰柜,用消毒液拖擦周围地面,30分钟后重新启动冰柜电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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