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关于集中治理经济发展软环境的工作总结 精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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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集中治理经济发展软环境的工作总
结
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集中治理经济发展软环境的实施意见》安排,在县“治软办”的直接指导下,我局从5月下旬起,历时半年在全局开展了经济治理经济发展软环境和治理商业贿赂工作。
为了总结经验,巩固经济软环境建设工作成果,现将我局软环境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主要做法:
(一)九举措重拳整治经济发展软环境
一是抓组织领导,建立治理软环境领导班子。
建立了建设系统治理经济发展软环境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陈文斌任组长亲自抓,纪检组长和三位副局长任副组长,机关各股室、下属各企事业单位负责人(各乡镇建管所长)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人事股,纪检组长李成龙同志任“治软办”主任具体抓,同时要求下属各单位也相应成立了领导小组。
二是抓宣传动员,制定建设局治理经济发展软环境和商业贿赂方案。
在县上召开“治软”动员大会后,庚即召开了建设系统“治软”再动员大会,对集中治理工作进行了全面动员和安排部署,分析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工作要求。
按照县上的统一安排,结合建设工作实际制发了《关于集中治理经济发展软环境和治理商业贿赂的实施意见》(开规建党组[2019]05号),明确了指导思想,治理时间,治理对象,治理重点,步骤和方法,组织领导以及工作要求。
系统上下全体动员、全面行动,迅速开展“治软”工作。
三是出台“十不准”,规范工作行为。
在集中“治软”工作期间,针对反馈得到的意见、建议,及时出台了“十不准”规定,并制成卡片发放到系统每一位干部职工手中,时时提醒系统每位在工作中规范行为,时时对照检查,防微杜渐。
四是召开“治软”座谈会,听取意见建议。
8月16日,在规划和建设局八楼会议室召开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工商联及民营经济人士、社区主任、离退休干部、服务对象和建设系统下属单位中层以上干部参加的治理经济发展软环境座谈
会。
认真听取被邀请参会领导和各届人士对建设系统在软环境建设上的意见建议,同时向他们发放了征求意见表。
五是聘请监督员,督查各项工作。
为确保“治软”工作取得实效,接受社会各界人士监督,特聘在社会经济生活中有影响的11位同志为监督员,督查建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反映人民群众的心声,促进建设事业的健康发展。
六是加强队伍建设,抓班子。
在抓班子、带队伍上,结合“治软”工作,对原有的股室负责人进行了民主测评,在民主的基础上,对机关各股室和城建监察大队进行了中层干部调整,每两年一轮换,激发干部职工的工作热情。
为适应建设事业发展需要,原城建规划股分立成城市建设股和城市规划股,并增设了房地产业股和财务股。
七是将政务公开承诺。
8月17日,规划和建设局局长在县电视台公开“四项承诺”,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规范审批行为,提高办事效率,改善投资环境,同时推选政务公开、公开办事程序、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实行办事限时办结制。
八是保障“治软”工作经费。
在工作经费紧张的情况下,挤出资金用于“治软”工作“硬、软”件建设,确保工作不走形、不变样,切实起到实效。
九是完善制发机关管理制度,规范工作秩序。
(二)“四承诺”规范政务服务工作优化经济发展软环境。
为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规范审批行为,提高办事效率,改善投资环境。
我局四项承诺规范政务服务工作优化经济发展软环境。
一是规范政务公开服务事项。
经县政府同意,规划和建设局实施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等26项政务服务事项,全部纳入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受理,确保项目纳入100%,对纳入中心的项目,对外公示、公开、坚持阳光作业、实行一个窗口对外。
二是实行授权窗口办理制。
对资料齐全,符合规定的业务当场办结,对需要现场踏勘或申报资料评审、年审、年检的业务,在规定最短时限内办结。
对上级审批和按规定不能办理的事项,给予明确答复。
确保按时办结率100%,不断提高即办件比例,对重大投资、招商引资等项目,实行特事特办。
三是对纳入政务服务中心的项目,由中心收费室统一收费,不超标收费,搭车收费,也不准擅自减免收费。
严肃纪律,对违反规定,刁难群众,推诿扯皮,破坏党和政府形象的人和事,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决不姑息迁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