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盘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钟山区汪家寨镇煤洞坡煤矿“7·19”较大透水事故的紧急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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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盘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钟山区汪家寨镇煤洞坡煤矿“7·19”较大透水事故的紧急通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六盘水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09.07.20
•【字号】市府办发〔2009〕75号
•【施行日期】2009.07.20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能源安全监管
正文
六盘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钟山区汪家寨镇煤洞坡煤矿“7·19”较大透水事故的紧急通报
各县、特区、区人民政府:
2009年7月19日16时30分,钟山区汪家寨镇煤洞坡煤矿C407回风巷与三号联络巷交叉点上帮发生透水事故,将3名正在C409进风巷反掘头作业人员困在井下,至今下落不明。
事故发生后,市委、市人民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并作出重要指示。
市委常委、钟山区区委书记牟海松,市人民政府副市长陈少荣、副秘书长蔡军,钟山区人民政府区长高玉林及市安监局、市煤炭局等市、区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的负责人先后赶到事故现场组织指挥抢险。
现场成立了事故抢险指挥部,钟山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肖一任指挥长,水城矿业(集团)公司矿山救护大队参加现场抢险。
目前,事故仍在抢险救援中,事故原因有待进一步调查。
为深刻吸取这起事故教训,切实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现提出如下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级各部门和各煤矿企业要进一步提高对煤矿安全
生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和全省安全生产紧急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按照“安全生产年”工作部署,大力推进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切实将省、市有关要求和安排落到实处。
二、认真贯彻落实市安委办《关于加强煤矿雨季“三防”工作的紧急通知》(市安办通字〔2009〕36号)要求,凡未制定防范雨季“三防”应急预案,未建立应急救援机构和雨季“三防”工作领导小组,救援物资设备装备的储备达不到要求,矿井排水系统不完善、供电系统不可靠的煤矿企业,一律不得进行井下采掘作业。
雨季期间,各级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各煤矿企业要加强雨季期间值守应急工作,进一步完善防汛值班制度,及时通报防汛工作情况。
三、切实做好煤矿防治水工作。
所有矿井必须坚持“有掘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则,加强对井下涌水量的观测,绘制《矿井综合水文地质图》,准确掌握采空区及周边老窑涌水情况,加强断层水、底板承压水、溶洞水的超前治理。
如井下发现突水、冒水、渗水等征兆,必须立即停止作业,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隐患,防范和遏制水害事故的发生。
四、煤矿企业要严禁采用煤电钻进行掘进探放水,探放水工作必须严格进行探放水设计,现场采取有效措施,使用符合规定的探放水设备,并做好现场牌板记录。
五、进一步加强煤矿雨季“三防”工作,建立健全雨季“三防”预测、预报机制,制定供电、排水及水灾害事故防治计划和应急预案,认真储备抢险救援物资,切实做到组织、措施、物资的落实。
要安排专人值班,落实领导带班和管理人员跟班制度。
六、所有矿井必须坚持正规开采,严禁巷采、残采和开采煤柱,严禁借回收和整顿之机违规生产,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和隐患排查治理的规定。
煤矿企业必须进一步完善通讯系统,确保外部传真通讯系统及矿调度与各生产岗位的联系畅
通。
七、加强煤矿安全监管。
各煤矿安全监察监管部门要按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化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开展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行动的通知》(市府办发电〔2009〕5号)和市安委会《关于切实加强地方煤矿整合技改矿井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市安委通字〔2009〕4号)要求,全市所有煤矿立即开展以雨季“三防”为重点的专项检查,凡在雨季“三防”和防治水方面存在重大隐患的,必须坚决停产停建并进行整改。
各县、特区、区专项检查情况于2009年7月31日前报市安委办。
八、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严格事故调查处理,依法严惩事故的直接责任者和相关领导,要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堵塞漏洞,切实防范同类事故重复发生,切实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工作。
请各县、特区、区人民政府立即将本通报转发至辖区内所有煤矿企业抓好落实。
二〇〇九年七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