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电喇叭技术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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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电喇叭技术条件
汽车电喇叭
1 范围
本文规定了汽车电喇叭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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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828.1 计数抽样检验程序第1部分:按接收质量限(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GB 15742-2001 机动车用喇叭的性能要求及试验方法
QC/T 73 汽车电气设备产品型号编制方法
QC/T 413-2002 汽车电气设备基本技术条件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2.1 基频
单位时间内电喇叭膜片振动的次数。

2.2 音程配合
双音喇叭和三音喇叭的基频配比。

2.3 电子式电喇叭
利用电子控制器激励膜片振动产生声响的电喇叭,无触点。

2.4 机械式电喇叭
利用内部机械结构激励膜片振动产生声响的电喇叭,有触点。

3 产品分类
3.1 根据结构形式:分为筒形、螺旋形和盆形。

3.2 根据工作方式:分为机械式电喇叭和电子式电喇叭 (如无特殊说明,下述电喇叭包含机械式电喇叭和电子式电喇叭)。

3.3 电喇叭的型号编制应符合QC/T 73的规定。

4 试验分组与顺序
见表1。

5 技术要求
5.1 一般规定
产品应符合本标准的要求,并按规定程序审批的产品图样与技术文件制造。

如本标准与产品图样或者技术文件冲突,按照主管设计部门产品图样或者技术文件执行。

5.2 外观及表面防护
电喇叭的外观应符合QC/T 413-2002中3.15的要求。

5.3 工作电压和电流
标称工作电压:12V,电压范围:9V~15V;
工作电流:在额定电压下,IMAX<6A。

5.4 工作与存储温度
见表2
表2 工作与存储温度
5.5 音质
当工作电压在10.8V至14.4V的范围内变化时,在每次接通时必须产生保持不变的音调而没有干扰的局外噪声。

5.6 声压级
距离2m时,电喇叭的声压级应符合GB15742-2001中3.1.2.1、3.1.2.3和3.1.2.4的规定。

5.7 基频及音程配合
6.7.1基频范围在240Hz~650Hz,允差为6%;
6.7.2双音电喇叭以低音基频为基准,基频比可在4:5和5:6中任选一种。

三音电喇叭以中音基频为基准,基频比为4:5:6。

5.8 寿命
1)机械式电喇叭:10万次以上(通1s断4s);
2)电子式电喇叭:30万次以上(通1s断4s)。

6 试验方法与性能要求
6.1 一般试验
7.1.1基本要求
环境、试验仪器、试验条件、试验时的安装以及声压级试验应符合GB 15742-2001中3.2.1~3.2.4的规定。

7.1.2音质试验
7.1.2.1试验目的
评判喇叭音质。

7.1.2.2试验方法
室温下,以10.8V为起始值,电压以0.2V为单位逐步升高到14.4V。

每次电压升高,构件就应驱动1 s ~5s。

7.1.2.3试验要求
每次开启喇叭后都有相同持续的音色,不带杂音。

7.1.3声压级
此试验应遵循GB 15742-2001 3.2.6中的要求。

6.2 电气试验
7.2.1反极性保护
7.2.2耐击穿强度
7.2.3电磁兼容性试验
电子式电喇叭:瞬态电压发射试验,电压发射限值为+100V/-150V。

机械式电喇叭:瞬态电压发射试验,电压发射限值为+100V/-150V。

6.3 机械试验
7.3.1振动试验
7.3.1.1试验目的
模拟振动是由于颠簸的路况而产生的宽带随机振动,并伴随温度交变和带载。

7.3.1.2试验方法
宽带随机振动;
每个方向(X,Y,Z)试验时间:8h;
加速度有效值:喇叭执行强度3;
强度3:13.9 m/s2;
振动型谱及参数见图1和表3。

图1 车身部件宽带随机振动型谱
表3 车身部件宽带随机振动型谱参数
频率(Hz)功率密度谱锐度1
[(m/s2)2/Hz]
功率密度谱锐度2
[(m/s2)2/Hz]
功率密度谱锐度3
[(m/s2)2/Hz]
1020105
55 6.5 3.25 1.625
1800.250.1250.0625
3000.250.1250.0625
3600.140.070.035
10000.140.070.035试验期间,温度按照图2的曲线进行,工作方式:5 x (1s启动, 4s停止),然后停止14min35s,试件处于-40℃的环境中时不工作。

7.3.1.3试验要求
试验结束后,喇叭零部件不得有损伤,喇叭支架及避振片不得有碎裂,紧固件不得松脱,发音正常,应符合本标准7.1规定。

7.3.2机械冲击试验
6.4 气候环境试验
7.4.1预处理(无载环境空气中存放)
7.4.1.1试验目的
该项试验用于正式试验开始前试样的预处理。

原则上,每一个试样都要进行一次预处理。

7.4.1.2试验方法
将样件放入高温试验箱中,将温度由室温上升到T HS;在T HS温度下保持48h;试验期间样件不加载。

7.4.1.3试验要求
试验结束后,试件恢复到室温,并保持1h,应符合本标准7.1规定。

7.4.2高温工作试验
7.4.2.1.试验目的
模拟试样在高温下工作的性能。

7.4.2.2.试验方法
将温度由室温升到T HO,在T HO温度下保持96h;在整个试验过程中,喇叭工作方式为: 5 x (1s启动, 4s 停止),然后停止14min35s。

7.4.2.3.试验要求
试验结束后,试件恢复到室温,并保持1h,应符合本标准7.1规定。

7.4.3温度交变试验
7.4.3.1试验目的
模拟试样在温度变化情况下工作。

7.4.3.2试验方法
工作模式:在高温和低温下,喇叭工作方式为: 5 x (1s启动, 4s停止),然后停止14min35s;
试验过程和试验温度:见图2和表4;
循环次数:30;
注:在温度箱中,无附加空气干燥装置。

图2 温度曲线
表4 温度周期的具体温度和持续时间表
时间(min)温度(℃)
020
60T LO
150T LO
21020
300T HO
420T HO
48020
7.4.3.3试验要求
试验结束后,试件恢复到室温,并保持1h,应符合本标准7.1规定。

7.4.4温度冲击试验
7.4.4.1试验目的
加速检验机械连接方面的薄弱环节(例如焊点等)。

该项试验不是寿命试验。

7.4.4.2试验方法
循环次数:
一般要求:100个循环。

试验循环:
试验开始时的温度:室温;
转换到T HS的时间:≤10 s;
保持在T HS的时间:30 min;
转换到T LS的时间:≤10 s;
保持在T LS的时间:45 min;
再转换到T HS的时间:≤10 s。

以上为一个循环。

7.4.4.3试验要求
试验结束后,试件恢复到室温,并保持1h,应符合本标准7.1规定。

7.4.5温度递变试验
7.4.5.1试验目的
检验试样在工作温度范围内,可能出现故障时的工作温度。

7.4.5.2试验方法
试样放入温度箱中,温度从20℃以5℃递减到T LO,然后再从T LO以5℃递增到T HO(见图3)。

在每一温度点上并保持10min后,试样达到温度平衡。

每个温度段试样工作2 s -3s,且在9V、13V和15V下检验功能。

在温度变化过渡期间,关闭试样。

图3 T HO 140℃的温度曲线
7.4.5.3试验要求
在整个温度和电压范围内,喇叭功能正常。

7.4.6高原试验
7.4.6.1试验目的
模拟高原环境低气压喇叭工作。

7.4.6.2试验方法
防水试验的试件在完成最后一次水冲击后30min内进行高原试验。

将电喇叭放入低于环境气压3×104Pa 的低压箱内,在30min内对电喇叭施以13V试验电压一次,观察其是否发声;取出后,在30min内对电喇叭再施加13V试验电压一次,应发音正常。

7.4.6.3试验要求
低压箱内喇叭应可以工作,并且取出后30min内应符合本标准7.1规定。

6.5 防护性试验
7.5.1防尘密封性
防护要求:IPX4K。

试件完成该项试验后,进行防水试验。

7.5.2防淋水/溅水试验
喇叭工作方式为: 5 x (1s启动, 4s停止),然后停止14min35s;
该项试验的试件在完成最后一次水冲击后30min内进行高原试验。

7.5.3沉浸试验
7.5.3.1试验目的
模拟由浸水引起的温度冲击。

7.5.3.2试验方法
在喇叭工作方式为: 5 x (1s启动, 4s停止),然后停止14min35s下,试样加热到T HO,并维持相应的保持时间1 h后,浸入凉水中5min。

在整个试验过程中,试样工作。

循环数:10;
在T HO时保持时间1 h,或者到试样达到稳定温度;
换位时间:<20s;
试验介质:去离子水,可添加5%盐;
水温:(0~+4)℃;
沉浸时间:5min;
沉浸深度(试样整体浸入介质中):(10±1)mm;
试样的沉浸位置同在汽车上安装位置一样,沉浸深度不包括喇叭支架。

7.5.3.3试验要求
试验过程中喇叭功能正常,试验后沥干,并在常温存放120h后,应符合本标准7.1规定。

7.5.4耐发动机清洗
试验后沥干,并在常温存放120h后,应符合本标准7.1规定。

6.6 环境耐抗性
7.6.1盐雾试验
电子式电喇叭按照耐盐雾等级FS-4执行,经受144h的盐雾试验;
机械式电喇叭按照耐盐雾等级FS-2执行,经受48h的盐雾试验。

判定标准:
油漆涂层盐雾试验后判定标准:
(1)主要表面无基体腐蚀,缺陷部位如棱边、焊缝、尖端、机加工边缘、螺母贴合处腐蚀面积要求小于总面积的10%;对于一些总成零件中的单件或者散件的“总面积”,以单件或散件自身面积计算,不包含总成部件。

举例:如喇叭支架棱边为缺陷部位,发生腐蚀后,腐蚀面积要求小于支架自身总面积10%。

(2)无起泡。

(3)拆解后,喇叭内部无红锈,如膜片等。

镀锌件盐雾试验后判定标准:
(1)电镀层在规定的时间主要表面无基体腐蚀,缺陷部位如棱边、焊缝、尖端、机加工边缘、螺母贴合处腐蚀面积要求小于总面积的10%;对于一些总成零件中的单件或者散件的“总面积”,以单件或散件自身面积计算,不包含总成部件。

举例:如喇叭支架棱边为缺陷部位,发生腐蚀后,腐蚀面积要求小于支架自身总面积10%。

(2)拆解后,喇叭内部无红锈,如膜片等。

试验结束2h后测功能,并经恢复24h后,应符合本标准7.1规定。

6.7 插接器机械试验
7.7.1插接器插拔循环
7.7.1.1试验目的
为插接器的试验准备试验样品。

7.7.1.2试验方法
用50mm/min±10mm/min的恒定速度按照产品规格要求对样品进行至少10次的插拔试验。

7.7.1.3试验要求
再次将样品装配好,准备下一个试验。

7.7.2插接器配合力
7.7.2.1试验目的
验证插接器之间的配合力。

7.7.2.2试验方法
a)用定位装置分别将插接器(插头)和插接器(插座)样品固定好;
b)用50mm/min±10mm/min的恒定速度将插接器(插座)样品完全插入插接器(插头),并正确锁
定。

7.7.2.3试验要求
最大的配合力应≤75N,此要求同样适用于滑竿或其他锁定机构的插接器。

7.7.3插接器拔出力
7.7.3.1试验目的
检测插接器之间的保持力。

7.7.3.2试验方法
a)用定位装置将样品固定好;
b)沿轴向用50mm/min±10mm/min的恒定速度和施加表5中相应的力将一端的插接器(插头或插座)
拔出,并保持5min。

7.7.3.3试验要求
插接器(插头或插座)应不被拔出或拔出力应大于表5规定的值。

表5 插接器拔出力
7.8 耐久性试验
电喇叭的耐久性试验,除按GB 15742-2001中3.2.7的规定进行外,还应:
工作电压采用14V,安装方式与正常装车使用时相同,如果几只(套)电喇叭同时试验,应保证每只(套)电喇叭的基架互相分开,如果安装在同一基架上,则应逐个循序操作,不能同时操作。

试验时以10m/s的风速冷却(不能以恒温箱冷却代替风速冷却),在环境温度为18~30℃条件下:电子式电喇叭:以通电1s,断电4s的周期进行30万次耐久性试验。

机械式电喇叭:以通电1s,断电4s的周期进行10万次耐久性试验。

如果试验进行一半以后,声压级与试验前有变化时,允许对喇叭调整一次。

在规定的试验结束后,如有必要允许再次调整,并且应符合本标准7.1规定。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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