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存在问题及对策(精选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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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存在问题及对策(精选五篇)
第一篇:重点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存在问题及对策
重点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存在问题及对策
摘要:本文结合我国消防安全管理机制,对目前消防重点单位在消防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研究、分析,并就如何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提出管理对策。

主题词:单位消防管理存在问题管理对策
构建和谐社会,消防安全十分重要,特别是党的十六大确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后,单位担负了发展经济的重任,《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以下简称《61号令》)对重点单位消防安全提出了安全自查、隐患自改、责任自负的要求,但由于我国消防法律、法规的不健全等因素,客观上导致61号令法律约束力、执行力较差,再加上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内部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十分薄弱,公安消防机构的监督管理也处于弱化的状态,火灾形势越来越严峻,加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已刻不容缓。

笔者结合工作实践,就如何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消防管理谈一些自己的思考。

重点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重点单位存在着单位消防管理主体不明确,职责不清,制度不落实、不健全,无具体负责消防安全的归口管理部门,人员流动性大,致使单位的消防管理工作无连续性;同时未能按61号令规定建立健全相关的消防组织机构、档案台帐、检查巡查记录、疏散及灭火预案等情况。

重点单位自身管理中,单位领导消防法律意识淡薄,对消防工作不重视、认识不到位,存在着重经济效益轻消防安全的现象,由于单位经济效益不好,缺乏正常的消防经费,致使人员积极性不高,消防安全工作无人问津。

消防监督部门在消防监督思想上存在误区,认为公安部61号令的出台,规定了单位“自我管理”,“责任自负”,消防部门可以不用
管,出了问题由单位自己负责;近年来工作中心有所转移,注重了消防执法工作,对重点单位的监督管理工作有所减弱,出现了失控漏管的现象;部分消防监督人员工作责任心不强,不能够正常开展抽样性监督检查,不能够深入单位,对重点单位情况不熟悉、不了解;消防培训工作流于形式,特别对重点单位的消防责任人、管理人的培训工作,不够扎实,往往参加培训的是与消防无关的人员代培、代训,从而导致单位的消防责任人、管理人不懂消防、不重视消防、消防意识淡薄。

如何做好重点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几点看法
规范和完善重点单位常规性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规范重点单位建立涉及消防安全的基础台帐。

重点单位基础台帐主要包括:建筑概况(建筑结构、耐火等级、层数、面积、防火分区划分、使用性质等);重点部位(位置、数量、用途),火灾风险(主要存在哪些设备、物料、人为风险);消防设施状况(哪些报警系统、灭火设施、供水系统、水源、通风排烟设施、安全疏散设施、应急照明、广播、移动式器材等);建筑周围通道情况;企业或单位规模(包括资产、人员、产值等);法人及防火责任人等信息。

完善单位消防管理组织,推行防火安全责任制。

消防监督人员要指导和监督单位建立和完善防火管理组织,明确管理部门,配备专职或兼职防火管理人员或专业技术人员,负责本单位日常防火监督检查工作和消防系统的运行管理工作。

在日常消防管理工作中,专职或兼职防火管理人员应着力抓好各个环节的消防工作责任的落实,形成一个封闭、循环的消防安全责任链,使消防安全责任得以在各个阶层、部门以及各级责任人中进行传递,同时要让单位员工明确自己在消防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从根本上消除单位消防管理盲区和消防安全责任空白点,使单位员工养成人人重视消防安全的良好氛围。

并要求单位在责任制中把消防安全与部门或个人利益挂钩,把压力变成动力,分力变成合力,形成奖罚机制,这样有利于形成单位消防工作责任的主体意识。

指导和监督重点单位建立健全单位完善的消防管理制度。

要使消
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到位,除了要建立相关的组织、专门的管理人员外,还必须建立健全相关的管理制度,并要严格执行制定的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要组织专门的消防安全定期、不定期检查和日常巡查来检查制度的落实情况。

在内部消防安全检查中,专业技术人员或管理人员要制定消防工作计划,做到检查有方案和内容,发现隐患有记录,整改有措施,落实要到位。

日常巡查要制定巡查内容,并有记录和落实。

对于检查情况要建立定期报告制度。

单位要每月将本单位消防安全自查情况和消防活动情况向消防主管部门报告,报告内容要真实,禁止弄虚作假。

消防部门对于所报告内容要定期监督抽查,对于报告中的不真实行为要依法惩处。

具体应建立以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防火安全监督检查规定,消防系统运行管理规程(含定期试验),消防设施、器材管理规定,消防培训制度(人员分类培训),定期演习、演练,重点部位火灾扑救预案及人员疏散预案,用火、用电管理、易燃易爆危险品管理等。

规范重点单位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对重点单位查出的不能当场整改的火灾隐患,重点单位负责人应及时确定整改的措施、期限及负责整改的部门、人员,落实整改资金。

对消防监督机构提出的火灾隐患,重点单位要确保在规定的期限内整改并写出整改复函,并报公安消防机构。

强化消防责任人安全管理的主体地位
单位法定代表人为单位的第一消防安全责任人。

61号令规定了“责任自负,安全自查,隐患自改”的消防安全管理目标,单位要担负起真正的消防工作主体意识,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起着关键性的作用。

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是单位的法人或主要负责人,特别是一些生产经营性单位的法人,在管理上有人事任免权,在经济上有决定权,几乎决定了单位各项工作的开展。

在日常工作中,特别涉及到需要花钱的消防安全工作,单位的消防工作具体负责人往往不能按消防机构的要求及时完成,其缘由是单位的法人不批钱或不点头办理。

单位法定代表人为单位的第一消防安全责任人,其目的就是要强化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工作意识,真正把单位推向消防安全管理的主体。

用经济杠杆来调节火灾风险。

消防部门可以用经济手段来调节火灾风险机制,在不与国家法律相抵触的情况下,通过地方立法来加大对重点单位管理不善行为的威慑,让单位切实承担起消防安全管理责任。

消防部门在对重点单位的监督检查中,发现单位管理存在诸多问题,根本原因是由于法律法规不健全,造成实际中造成火灾隐患的行为惩处不严,违法成本低。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61号令对重点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了许多应履行的法定义务,但与法定义务相对应的法定责任却规定的很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四十三条仅仅规定了重点单位的法律责任,即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未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的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是警告……,行政处分、警告对单位管理人员根本无法产生威慑力,因此必须依靠政府,通过行政手段,使单位提高事故防范意识,提高违反消防法律法规行为的违法成本。

采取收取单位风险抵押金的办法来确保重点单位做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通过每年政府和重点单位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并根据单位的火灾危险性及经济状况收取一定的风险抵押金,在不定期监督抽查的基础上,每年年末对重点单位落实责任书的情况进行考评打分,并确定出优秀、达标、不达标的分值标准,对评为优秀单位和优秀个人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及管理人员从收取的风险抵押金给予奖励,对评为不达标单位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及管理人员从收取的风险抵押金给予适当扣除,此举不仅强化了单位做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积极性,而且也有利于消防部门从宏观上、总体上掌握单位消防安全管理的情况,也为地方政府布置下阶段的消防工作提供了依据。

建立消防监督人员对重点单位的监管行为在责任状态下运行的机制
消防部门对所辖实际情况,对重点单位及监督管理人员进行合理的划分,真正把发生火灾后损失大、伤亡大、影响大的单位列入监督管理范围,并把具体的监管单位与监管责任落实到具体的人。

对于所列管的重点单位,消防监督人员要落实“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必
须按照《消防监督检查规定》(73号令)对所管单位进行监督抽查,条件许可的可以建立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监督检查视频资料档案,消防监督人员在检查单位时,携带有关录像设备,如实记录单位的隐患情况和监督人员的检查情况,重点单位监督检查视频资料档案的建立,不仅监督了消防监督人员执法,规范了消防执法行为,而且记录了单位的隐患证据,推进了火灾隐患的整改。

同时适时联合消防、安监等部门组成的督察小组,不定期对重点单位的监督管理情况进行督察,并参照消防行政执法的奖惩标准,制订对重点单位管理的奖惩标准,对在督察中发现监管不力的行为,加大处理力度,有利于对重点单位监管质量的提高。

消防监督人员应转变对重点单位的监督管理理念,全面提高消防监督管理水平
热情服务、严格执法是做好重点单位消防监督管理工作的关键,消防监督执法人员必须把服务意识的理念融入到消防监督检查工作中,要改变过去工作的方式、方法,以热情服务来改善对重点单位消防监督管理的效果。

在消防监督检查中,消防监督人员不能仅停留在看汇报材料上,要把被监督单位确实存在的隐患挖出来,指出管理上的漏洞,提出消防设施上的缺陷,使被管理者在事实面前心服口服,提高隐患整改率,并在检查中既能发现一般问题,又能洞察深层次问题,既讲究工作方法,又不失原则,既树立了执法机关形象,又保障了单位消防安全。

要达到上述要求,消防监督人员就必须具备监督检查的专业知识和技术素养,具体而言作为消防监督人员就必须做到“三熟悉”、“七准”。

“三熟悉”即熟悉防灭火的基本理论和知识、熟悉现行的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熟悉单位的消防基本情况;“七准”即消防监督员在对重点单位的消防管理中要做到:消防法律法规用得准、违章性质定得准、火灾隐患认得准、整改措施提得准、法律文书制得准、火灾原因查得准、案件查办办得准。

不能因为我们的“不准”,使火灾隐患得不到及时整治,进而危及公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如1994年辽宁阜新市艺苑歌舞厅火灾,很重要的原因之一就是由于消防监督人员在消防监督检查中火灾隐患认得不准造成的。

综上论述可以看出,做好重点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要做好重点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消防监督检查人员和单位内部管理人员除履行好自己的法定职责和法定义务外,同时消防机构与重点单位之间还须互动合作,逐步增强重点单位消防安全主体意识,全力提高重点单位的火灾抵御能力。

第二篇:重点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摘要:本文结合当前的消防安全管理机制,对目前消防重点单位在消防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研究、分析,并就如何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提出管理对策。

关键词:重点单位消防管理存在问题管理对策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以下简称重点单位)是消防部门针对一旦发生火灾会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者人员伤亡,给社会经济发展和人民生命财产带来不良影响和损失的单位进行重点保护而划分出来的。

构建和谐社会,消防安全十分重要,特别是党的十六大确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后,单位担负了发展经济的重任,《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以下简称《61号令》)对重点单位消防安全提出了安全自查、隐患自改、责任自负的要求,但由于我国消防法律、法规的不健全等因素,客观上导致61号令法律约束力、执行力较差,再加上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内部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十分薄弱,公安消防机构的监督管理也处于弱化的状态,火灾形势越来越严峻,加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已刻不容缓。

笔者结合工作实践,就如何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消防管理谈一些自己的思考。

1、重点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1.1消防设施管理问题突出。

消防安全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新技术不断推广应用,技术含量越来越高,应用也越来越广。

但消防技术在不断应用中,许多单位的管理跟不上,特别是一些单位的值班人员对消防设施性能不熟悉、不了解,不懂得如何操作。

1.2单位员工流动性大,不熟悉单位内部消防设器材、设施使用
特别对于宾馆、饭店行业,由于各自本身的经营状况,单位内部员工
流动性很大,每隔几个月就可能更换一次,从而出现了单位部分员工对基本的消防器材使用都不熟悉,部分员工甚至跟本不会识别和使用。

这给单位内部安全管理带来了一定的难度。

1.3消防安全制度不落实,火灾隐患不能得到及时排除
根据公安部61号令规定了单位应当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确定各级、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但是在实际当中,很多单位就没有明显的安全责任划分,导致相关责任人不能按要求履行安全责任制,对单位内部消防器材、设施使用和运行状况不熟悉,一些消防器材、设施的缺少必要的检查和维护导致其不能正常运行的现象也很常见。

1.4单位效益差,消防投入逐渐减少。

近年来,由于部分企业负担加重,效益差,有的重点单位处于亏损状态,消防投入随之减少。

此外,由于认识理念上的偏差,导致企业重效益、轻安全,对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麻痹大意,于是出现了三合一等严重的火灾隐患,随时威胁着企业的生存和发展。

1.5企业消防保卫干部被精简或事业心不强。

有的单位将消防工作与其它工作混在一起,归属混乱,职责不清,消防保卫干部待遇下降,等同于企业的一般工人;有的由于精简人员,消防保卫干部面临着严峻的竞争环境,因此,他们的积极性受到影响;有的现在虽然享受一定的待遇,但也往往一人身兼数职,消防工作难以正常开展。

2、针对重点单位消防监督管理中出现的这些问题,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予以加强。

2.1要认真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度,明确各自责任消防安全制度不落实,对于存在的一些火灾隐患就得不到及时的发现和纠正,可想而知一旦发生火灾事故,后果是不堪设想的。

所以对这些单位必须督促其严格按照公安部61号令规定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度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层层落实安全责任,使单位安全管理落实到个人,达到各个部门分工合作,各尽其责,做到谁主管,谁负责;谁在岗,谁负责。

2.2加大投入,加强安全培训力度
针对一些单位人员流动性大,单位临时性员工较多的问题,单位要充分利用有利机会对这部分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培训。

比如在敦煌一些宾馆、饭店,流动人员主要集中在旅游旺季的服务人员当中,人员流动相当
频繁。

针对这一问题,单位在招收季节性服务人员之前就可以组织短期的安全培训班,对一些基本消防器材、设施如灭火器以及消火栓的使用加以培训,培训合格后才允许其进行促销活动。

2.3维护保养好消防设施,做到“四个到位”,即“设施、装备、培训、管理”四个到位。

在消防设施方面,重点单位要严格按消防机构的审核意见施工,安装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消火栓系统,并应通过消防审核和验收,公众聚集场所且应取得《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方可营业或投放使用。

在消防装备方面,应按规范要求配备灭火器材和逃生器具,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必须畅通无阻,并应按规范要求安装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

在培训方面,单位要采取抓住重点,兼顾一般的做法,凡是重点岗位、重点工种、重要部门的负责人一定要先取得消防培训合格证后方可上岗,同时邀请消防机构的人员对全体员工进行消防培训,熟悉消防器材使用的知识、逃生方法、疏散灭火技能。

2.4严格落实隐患整改“三不放过”原则。

即“隐患不发现不放过、隐患不整改不放过、责任不落实不放过”。

重单位要制定火灾隐患整改制度,对不能及时发现隐患或隐情不报者追究责任,并予以罚款。

隐患整改制订“火灾隐患整改情况表”,记录火灾隐患检查人员、部位、内容、处理情况,明确隐患整改期限和责任人,并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并签字。

对存在重大隐患的或不能及时整改的,形成专题报告,提出具体的方案,并落实防患措施,保障消防安全。

3、消防监督人员应转变对重点单位的监督管理理念,全面提高消防监督管理水平
热情服务、严格执法是做好重点单位消防监督管理工作的关键,消防监督执法人员必须把服务意识的理念融入到消防监督检查工作中,要改变过去工作的方式、方法,以热情服务来改善对重点单位消防监督管理的效果。

消防部门对所辖实际情况,对重点单位及监督管理人员进行合理的划分,真正把发生火灾后损失大、伤亡大、影响大的单位列入监督管理范围,并把具体的监管单位与监管责任落实到具体的人。

对于所列管的重点单位,消防监督人员要落实“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必须按
照《消防监督检查规定》(73号令)对所管单位进行监督抽查,条件许可的可以建立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监督检查视频资料档案,消防监督人员在检查单位时不能仅停留在看汇报材料上,要把被监督单位确实存在的隐患挖出来,指出管理上的漏洞,提出消防设施上的缺陷,使被管理者在事实面前心服口服,提高隐患整改率,并在检查中既能发现一般问题,又能洞察深层次问题,既讲究工作方法,又不失原则,既树立了执法机关形象,又保障了单位消防安全。

消防安全工作责任重于泰山,做好消防工作非一日之功,做好重点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更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要做好重点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只有坚持不懈,始终把握住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这个责任主体,建立长效机制,落实各项制度,抓好本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制的有效运行,自觉接受公安消防机构的监督,同时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形成工作合力,才能构筑良好的消防安全屏障。

参考文献
[1]《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2]《消防监督检查规定》;[3]《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第三篇:浅谈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及管理对策浅谈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及管理对策
【摘要】近年来,全国因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制落实不到位、消防安全管理不到位引发的火灾事故时有发生,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带来了严重损失。

就我县而言,全县虽只有KTV类公共娱乐场所30多家,但从检查的情况看,这些场所不同程度地存在着各种安全隐患。

为更好地做好公共娱乐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有效杜绝各类火灾事故发生,亟待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加予解决,确保我县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杜绝各类火灾事故的发生。

【关键词】公共娱乐场所问题管理对策公共娱乐场所存在的问题虽然我县每年都按照上级消防部门的安排部署和自行组织不间断地对这类场所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责令整改,但因这类场所的特殊性,导致问题反反复复,仍然存在不少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1 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制落实不到位
公共娱乐场所具有经营转包快,消防安全责任人及管理人等也随之不断更换的特点,使日常消防工作缺乏延续性和应有的责任心,短期思想导致消防安全处于应付状态,缺乏长远打算和整体安排,普遍存在缺乏对员工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机制,在消防安全资金和精力投入少或根本不愿投入,导致场所内部消防设施、器材维护保养不能真正到位。

1.2 失控漏管现象较普遍时有发生
我县现有的公共娱乐场所多数属于小型化,形式多样,名称花样繁多,具有发展快、消失快,随市场变化性很强的特点,这些场所有时很难及时进入消防监督执法人员的视线,时常出现一些未经消防安全检查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的小场所,这类小场所极易出现发生火灾后才知道存在的情况。

1.3 场所自身日常消防安全管理不到位
有些娱乐场所在消防监督检查时,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符合要求,?O督检查人员一走,就立马堆积上杂物或上锁。

有的场所明不住人暗住人,有的依然在隐蔽处违规装饰和安装、使用电器,人为留下火灾隐患。

特别是受市场经营的影响,公共娱乐场所在“关、停、转”期间,消防安全管理存在松懈状态,该坚持的制度不坚持,值班人员责任心缺失,做事敷衍了事,不认真对待,甚至出现了不顾消防安全躲避监督开展经营的情况,导致这类场所存在的火灾隐患较多。

1.4 场所灭火应急疏散预案落实不到位
不少场所自救措施落实不到位,有的根本就没制定灭火应急预案,有的虽有但没有进行演练,仍是停留在纸面上。

一旦发生火灾,如何组织初期火灾扑救和进行人员疏散,其人员分工和职责不明,程序不清,措施不晓,势必造成混乱,导致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进一步扩大。

应采取的对策和措施
针对现实存在的问题,如何切实加强对公共娱乐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努力避免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尤其是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笔者认为应当做到以下几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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