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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基层政务服务“一网通办”的指导意见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基层政务服务“一网通办”的指导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1.01.17•【字号】鄂政发〔2021〕6号•【施行日期】2021.01.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基层政务服务“一网通办”的指导意见鄂政发〔2021〕6号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为进一步推动“放管服”改革和数字政府建设,完善乡镇(街道)和村(社区)(以下简称基层)政务服务和社会治理体系,提升基层政务服务和社会治理能力,优化营商环境,就推进基层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工作,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如下意见: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政务服务“一网通办”为抓手,以信息化技术手段为支撑,着力推进权力科学下放、服务合理下沉、保障有效下移,进一步完善基层政务服务体系,优化服务资源配置,增强基层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效能,打通政务服务“最后一公里”,全面提升基层治理能力,为新时代湖北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二)工作原则。
坚持统筹规划。
加强统一领导、顶层设计、统筹协调、集约建设、资源整合和安全保障,统筹利用、优化、配置现有服务要素和资源,实现基层政务服务和社会治理效能最大化。
坚持标准引导。
以政务服务法律法规及相关技术规范、标准体系为保障,加大基层政务服务工作机构、队伍建设力度,推进服务机构、场所、队伍、内容、流程、信息化支撑等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坚持问题导向。
以解决基层群众最为关注和反映最强烈的问题为导向,紧贴基层、企业和群众实际需求,加快破解基层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堵点难点痛点,不断提高政务服务水平和社会治理能力。
坚持改革创新。
树立“互联网+”思维,加大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信息技术在政务服务领域的应用力度,创新服务模式和治理方式,为政务服务“四办”“四减”和基层治理赋能增效。
庐阳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庐阳区区级公共服务清单目录(2018年本)的通知-庐政〔2018〕22号
庐阳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庐阳区区级公共服务清单目录(2018年本)的通知正文:---------------------------------------------------------------------------------------------------------------------------------------------------- 庐阳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庐阳区区级公共服务清单目录(2018年本)的通知庐政〔2018〕22号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庐阳经开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直属单位:为贯彻落实省政府“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要求,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依据法律法规立改废释和省政府、市政府调整公共服务事项情况,区政府对区级公共服务清单进行了修订。
现将新修订的《庐阳区区级公共服务清单目录(2018年本)》予以公布。
2018年12月6日庐阳区区级公共服务清单目录(2018年本)一、区政府办公室(法制办公室)序号事项名称实施机构1区政府及其工作部门规范性文件异议审查区政府法制办2行政执法人员信息网上查询协助服务区政府法制办3开展人民防空教育宣传区政府人防办二、区监察委序号事项名称实施机构1受理对监察对象违反行政纪律行为的控告和检举区监察局信访室三、区文化局序号事项名称实施机构1开展“送戏进万村”活动服务区文化局、文化馆2举办“送戏进校园”活动服务区文化局、文化馆3非遗经费申请材料核实转报服务区文化局、文化馆4国家文化产业示范园申报服务区文产办5文化市场行业转型升级引导服务区文化局6重大文化信息发布区文化局办公室7图书馆免费开放服务区文化馆、图书馆8图书馆文献借阅和咨询服务区文化馆、图书馆9图书馆阅读指导服务区文化馆、图书馆10图书馆借阅证的办理和补证区文化馆、图书馆11图书馆阅读讲座、展览服务区文化馆、图书馆12文化馆免费开放服务区文化馆13文化馆免费艺术普及(培训)区文化馆14群众业余文艺创作和作品推广活动服务区文化馆15群众文化创作、活动辅导服务区文化馆16组织艺术研究学术交流区文化馆17公益性美术展览区文化馆18开展“非遗进校园”活动区文化馆19非遗项目数字化信息采录区文化馆20区级以上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数字化抢救性记录区文化馆21开展“文化遗产日”宣传活动区文化馆22非遗项目名录、代表性传承人申报服务区文化馆23公益性农村电影放映区文化局24开展“4.23世界读书日”专题宣传推广活动区文化馆、图书馆25国家、省、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申报区文化馆26“新春文化庙会”、“全民文化活动季”、“幸福家园社区广场文化周”、“六一少儿文艺调演”“民生工程巡演”“市级基层文艺调演”等群众文化活动区文化馆27群众文化创作、活动辅导区文化馆28牵头组织全区文化站活动联盟区文化馆29戏曲普查结果公布区文化馆30馆外流通点区文化馆31特殊群体文化帮扶区文化馆32征集评选全市优秀剧目区文化馆33开展“书香安徽阅读季”活动服务区文化局、文化馆34阅读状况调查报告发布区文化馆35创作艺术作品区文化馆36全区文化志愿辅导培训区文化馆四、区信访局序号事项名称实施机构1接待上访群众区信访局来访接待中心2受理网上信访投诉事项区信访局办信科3办理群众来信区信访局办信科4信访信息公开区信访局来访接待中心、办信科、办公室、复查复核科5信访事项办理情况查询区信访局办公室、办信科、来访接待中心6开展信访宣传活动区信访局办公室、来访接待中心、办信科、复查复核科7信访事项复查区信访局复查复核科五、区总工会序号事项名称实施机构1对持困难职工帮扶证的在职职工、互助互济职工、因病致贫职工的大病救助区总工会职工服务(帮扶)站2对持困难职工帮扶证的在职职工、遭遇意外灾害的在职职工的生活救助区总工会职工服务(帮扶)站3基层工会法人资格登记(变更、注销)服务区总工会职工服务(帮扶)站4工会职工劳动争议调解服务区总工会职工服务(帮扶)站5困难职工子女“金秋助学”区总工会职工服务(帮扶)站6困难职工“两节”送温暖区总工会职工服务(帮扶)站7合肥市劳模评选区总工会办公室8市职工技术创新成果评选区总工会办公室9市五一劳动奖状、五一劳动奖章、工人先锋号和劳动竞赛优秀组织单位的评选区总工会办公室10困难劳模生活补助区总工会办公室11困难劳模大病救助区总工会职工服务(帮扶)站12困难劳模慰问区总工会办公室13困难劳模购物补贴区总工会办公室14劳模特殊慰问区总工会办公室15劳模遗属慰问区总工会办公室16劳模健康体检区总工会办公室17职工法律援助区总工会职工服务(帮扶)站18困难职工、农民工志愿律师服务区总工会职工服务(帮扶)站19创业困难企业或个人小额贷款贴息区总工会职工服务(帮扶)站20职业介绍与培训区总工会职工服务(帮扶)站六、团区委序号事项名称实施机构1庐阳区“青年文明号”命名表彰团区委2庐阳区“五四”先进典型评选表彰团区委3“爱心照亮求学路”资助贫困大学生助学行动团区委4青少年法治宣传团区委5小区益+改造工程团区委6庐阳区“青年之家”青少年综合服务型平台团区委七、区妇联序号事项名称实施机构1寻找“最美家庭”区妇联2三八红旗手(集体)评选表彰区妇联3巾帼文明岗(集体)评选区妇联4“四点半”学校工程区妇联5省市妇女创业扶持区妇联6妇女儿童权益信访投诉接待区妇联7组织实施农村和贫困地区妇女儿童发展项目区妇联八、区发展和改革局序号事项名称实施机构1社会法人公共信用信息查询服务区发改局项目科2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申请材料转报区发改局项目科九、区物价局序号事项名称实施机构112358价格投诉举报及咨询电话服务区物价局价格科2企事业单位物价员培训区物价局价格科3明码标(实)价店(街)示范宣传活动区物价局价格科4价格争议调解处理区物价局价格认证中心5服务价格登记证遗失补发区物价局价格科十、区经济促进局序号项目名称实施机构1技术改造对标诊断推介区经促局投资运行科2安徽省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标准化示范企业推荐初审转报区经促局投资运行科3安徽工业精品推荐初审转报区经促局投资运行科4省级工业设计中心推荐初审转报区经促局投资运行科5省级信息消费创新产品及体验中心申报推荐区经促局投资运行科6安徽省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示范企业初审、推荐区经促局投资运行科7安徽省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初审、推荐区经促局投资运行科8合肥市“智能工厂”及“数字化车间”初审、推荐区经促局投资运行科9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初审转报10支持工业发展政策咨询及宣传区经促局投资运行科11合肥市两创产品申报初审转报区经促局投资运行科12合肥市优质小微企业推介初审转报区经促局投资运行科13合肥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初审转报区经促局投资运行科14合肥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推荐初审转报区经促局投资运行科15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申报区经促局投资运行科16安徽省质量奖申报推荐区经促局投资运行科17合肥市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的初审推荐区经促局投资运行科18合肥市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示范企业的初审推荐区经促局投资运行科19组织企业参加中小企业经营者培训20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培训区经促局投资运行科21企业技术改造项目核准申请区经促局投资运行科22省技术创新示范企业推荐区经促局投资运行科23省级新产品鉴定推荐区经促局投资运行科24安徽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认定材料初审转报区经促局投资运行科25省民营企业主导制定标准奖补资金申报区经促局投资运行科26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试点企业推荐区经促局投资运行科27安徽省制造业创新中心认定推荐初审转报区经促局投资运行科28省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申报推荐区经促局投资运行科29省级电子信息产业基地(园)申报推荐30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推荐区经促局投资运行科31国家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申报推荐区经促局投资运行科32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推荐转报区经促局投资运行科33组织中小企业参加国内外会展区经促局投资运行科34合肥市市级工业设计中心初审推荐区经促局投资运行科35组织小微企业参加专项银企对接会区经促局民营办36组织企业参加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培训区经促局民营办37民营经济政策发布区经促局民营办38组织企业参加中国(合肥)国际家用电器暨消费电子博览会区经促局民营办39重点用能企业(单位)在线监测服务40重点用能企业节能诊断、能源审计、能效对标、能管体系建设、工业节水、节能量审核区经促局节能电保科41节能宣传教育区经促局节能电保科42光伏地产品推广目录发布区经促局节能电保科43重点用能企业能源管理负责人培训区经促局节能电保科44节能监测报告反馈区经促局节能电保科45节能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宣传和培训区经促局节能电保科46节能环保新产品、新技术、新装备的推广应用区经促局节能电保科47光伏产业政策执行区经促局节能电保科48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投诉举报受理区经促局节能电保科49合肥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申报初审转报50合肥市小微企业创业示范基地初审推荐区经促局双创招商科51安徽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申报初审转报区经促局双创招商科52安徽省小微企业创业示范基地推荐初审转报区经促局双创招商科53组织小微企业创业基地参加中小企业创业辅导区经促局双创招商科54国家、省和市中小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初审推荐区经促局双创招商科55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认定初审转报区经促局双创招商科十一、区农林水务局序号事项名称实施机构1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区农水局农业和畜牧科2省、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申报推荐区农水局农业和畜牧科3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甲级队”推荐区农水局农业和畜牧科4省、市级示范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推荐区农水局农业和畜牧科5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申报区农水局农业和畜牧科6国家、省、市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申报推荐和县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评选区农水局农业和畜牧科7省、市级示范家庭农场申报推荐和县级示范家庭农场评选区农水局农业和畜牧科8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示范县、示范点申报推荐区农水局农业和畜牧科9国家、省级园艺作物标准园申报推荐区农水局农业和畜牧科10农业基本建设项目补助初审转报区农水局农业和畜牧科11无公害农产品产地申报推荐区农水局农业和畜牧科12农村老农民技术员工龄认定材料转报和补助发放区农水局农业和畜牧科13农村老兽医身份和工龄补助认定材料转报和补助发放区农水局农业和畜牧科14农村老拖拉机手身份和工龄认定材料转报和补助发放区农水局农业和畜牧科1512316三农信息服务热线受理区农水局农业和畜牧科16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换发、补发区农水局农业和畜牧科17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丢失、破损的补发区农水局农业和畜牧科18动物诊疗许可证遗失补发区农水局农业和畜牧科19取水许可证遗失、损毁补办区农水局水务和移民科20大中型水库移民人口更新核实转报区农水局水务和移民科21农村可再生能源技术推广区农水局农业和畜牧科22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区农水局农业和畜牧科23动物疫病防治技术服务区农水局农业和畜牧科24水事违法案件投诉举报受理区农水局水务和移民科25开展“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安徽省水法宣传月”活动区农水局水务和移民科十二、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序号事项名称实施机构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遗失补发区住建局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2备案工程合同条款、要素信息调阅、查询区住建局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3备案工程招标控制价、竣工结算价公示、查询区住建局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4建设工程历史业绩补录区住建局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5建筑工程预警信息发布区住建局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6建筑施工安全投诉处理区住建局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建筑业农民工集中入会服务指导区住建局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8建筑业农民工业余学校和文明创建工作指导区住建局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9受理、处理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拖欠投诉区住建局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10农民工工资保障金收缴、退还工作区住建局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11“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公共服务平台信息更新及查询区住建局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12新型墙体材料宣传区住建局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13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推广应用区住建局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14燃气经营许可证遗失、损毁补发区住建局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15工程质量投诉受理区住建局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16房屋征收相关信息公开服务区住建局房屋征收办公室房屋征收相关政策宣传、解释及咨询服务区住建局房屋征收办公室18老旧小区环境综合整治建设工作区住建局城建科19提供车辆超载卸载货物堆场服务区住建局拆建中心20农村老公路农民代表工(养护工)补助发放区住建局拆建中心21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办理区住建局住房办22物业管理投诉受理区住建局住房办23物业行业培训区住建局住房办24房屋租赁备案证明遗失补发区住建局住房办25保障性住房或者住房租赁补贴发放区住建局住房办十三、区教育体育局序号事项名称实施机构1商品住房预售前确定义务教育学区区教体局基教科2教育政策咨询服务区教体局基教科3适龄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免试入学区教体局基教科4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区教体局基教科5义务教育学校学生学籍变动办理区教体局基教科6普通高中学生国家助学金资助区教体局基教科7普通高中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杂费办理区教体局基教科8学前教育资助服务区教体局学社办9初中毕业学业水平考试报名服务区教体局中考办10中考政策加分材料核实转报11中考体育考试免考、缓考服务区教体局中考办12中考成绩查询服务区教体局中考办13中考理科实验免考核实区教体局中考办14高中阶段其他学校在校生和社会人员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服务区教体局中考办15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加分材料核实转报区教体局中考办16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费申报名单审核区教体局计财科17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资助金发放区教体局计财科18经济困难高校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资料审核区教体局计财科19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证遗失、损毁补(换)发区教体局人事科20教师资格申请证明出具21农村原民办教师身份和教龄认定材料核实转报区教体局人事科22学校突发事件预防及处理区教体局法制安全科23受教育者合法权益受侵申诉受理区教体局法制安全科24学生午餐服务区教体局法制安全科25国民体质测试服务区教体局体育科26国民体质监测结果发布区教体局体育科27组织指导全民健身设施建设区教体局体育科28组织各项全民健身活动区教体局体育科29组织全民健身日、全省健身日宣传活动区教体局体育科30开展全民健身志愿服务、下基层活动31三级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培训区教体局体育科32组织健身气功免费培训、比赛、展演区教体局体育科33国家级体育传统项目学校申报区教体局体育科34省级体育传统项目学校、体育专项特色学校申报区教体局体育科35市级体育传统项目学校申报和市级体育专项特色学校申报区教体局体育科36国家级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国家示范性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申报区教体局体育科37省级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申报区教体局体育科38市级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申报区教体局体育科39安徽省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申报区教体局体育科40安徽省高水平单项体育后备人才基地申报41省级青少年户外体育活动营地申报区教体局体育科42省级体育产业(旅游)基地申报区教体局体育科43举办区级体育比赛区教体局体育科44开展青少年校园足球活动区教体局体育科45区教体系统体育场地对外开放区教体局体育科46体育后备人才参加课余体育训练补贴发放区教体局体育科十四、区民政局序号事项名称实施机构1开展捐赠与募捐活动区民政局救灾救济科2救灾捐赠、募捐活动及款物分配、使用情况公布区民政局救灾救济科3因灾倒损农房恢复重建补助核定区民政局救灾救济科4救灾资金物资发放区民政局救灾救济科5分散供养的农村五保对象供养待遇办理区民政局社会救助中心6孤儿救助区民政局社会事务科7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服务区民政局社会事务科8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国家监护干预服务区民政局社会事务科9地名咨询服务区民政局社会事务科10社会组织教育培训区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科11提供社会组织登记信息查询区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科12社会组织评估区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科13社会团体法人证书补发区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科14退役士兵接收区民政局优抚安置科15退役士兵自主就业扶持区民政局优抚安置科16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就业安置区民政局优抚安置科17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区民政局优抚安置科18退役士兵一次性自谋职业补助金和一次性经济补助金发放区民政局优抚安置科19重点优抚对象政策咨询区民政局优抚安置科20重点优抚对象精神抚慰区民政局优抚安置科21现役军人家属和重点优抚对象优待金发放区民政局优抚安置科22双拥宣传教育区民政局优抚安置科23伤残等级评定核实转报区民政局优抚安置科24伤残证件损毁、遗失补换申请转报区民政局优抚安置科25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的子女、兄弟姐妹优先批准服现役优待政策咨询服务区民政局优抚安置科26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贴办理区民政局优抚安置科27参战参试退役人员待遇办理区民政局优抚安置科28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定期定量补助核实发放区民政局优抚安置科29残疾军人(含伤残人民警察、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残民兵民工)残疾抚恤金发放区民政局优抚安置科30四级以上残疾军人护理费发放区民政局优抚安置科31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在乡八路军红军老战士、红军失散人员生活补助发放区民政局优抚安置科32在乡复员军人定期定量补助发放区民政局优抚安置科33参战参试退役人员补助发放区民政局优抚安置科34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一次性特别抚恤金发放区民政局优抚安置科35烈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定期抚恤金发放区民政局优抚安置科36烈士证明书办理核实转报区民政局优抚安置科37烈士褒扬金发放区民政局优抚安置科38建国前入党的部分老党员生活补贴发放区民政局优抚安置科39军队无军籍职工移交政府安置及服务保障区军休所40婚姻登记档案查询区婚姻登记处41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损毁补领区婚姻登记处42婚姻家庭辅导服务区婚姻登记处43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办理区低保管理中心44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公布区低保管理中心45城市低收入家庭收入核定区低保管理中心46老年人优待证办理区老龄办47老年人优待证遗失补证区老龄办48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区老龄办49提供老年人权益保障服务区老龄办5080岁以上高龄津贴发放区老龄办51社会办养老机构一次性建设补贴及运营补贴申请转报区老龄办52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24小时求助接待服务区老龄办53“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区老龄办54“夏季送清凉”专项救助行动区老龄办十五、区财政局序号事项名称实施机构1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区财政局综合科2公共资源交易项目公告发布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结果公示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登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公共资源交易场地提供服务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6公共资源交易资料档案查询服务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7庐阳区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目录公布区财政局民生科8当年民生工程实施项目目录公布区财政局民生科9企业上市和场外市场挂牌资金补助区金融发展服务中心十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序号事项名称实施机构1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认定区人社局百帮创业服务中心2创业培训区人社局百帮创业服务中心3小额担保贷款申报区人社局百帮创业服务中心、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4劳动密集型小企业贷款贴息申报区人社局百帮创业服务中心5创业项目推介区人社局百帮创业服务中心6创业政策咨询与创业指导服务区人社局百帮创业服务中心7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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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1、事项名称:应使用法定名称或法定词汇组成的简称,无法定名称 的,使 用相应的规定词汇组成简称。 一事一表:注册、变更、注销法律依据、办事流程一样,但提交资 料不一样,则需要分出来;由专班来统一合并大项;
武昌区政务公开与政务服务试点工作专班
事项编码
编码规则:事项编码由三个部分组成:办理主体编码 +“-”+事项类型代码+“-”+事项序号。
例: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教育局第一项许可事项,其编 码为:42010600JY-XK-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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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编码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事项 行政审批事项 行政确认事项 行政给付事项 行政征收事项 行政处罚事项 行政强制事项 行政奖励事项 行政征用事项 行政裁决事项 其他行政执权事项 便民服务事项
·计划生育 ·医疗卫生 ·劳动就业 ·车船服务 ·殡葬服务
·户籍身份 ·公用事业 ·资格认证 ·司法公正 ·其他服务
·设立变更
·资质认证
·年检年审
·质量监督
·安全保护
·医疗卫生
·劳动保障
·公安消防
·司法公正
·新闻出版
·建设管理
·土地房产
·交通车船
·人力资源
·破产注销
武昌区政务公开与政务服务试点工作专班
办件 3、按照服务领域分为:教育培训类、社会保障类、就业创业类、医
疗卫生类、住房保障类、婚育收养类、公共事业类、证件办理类、 企业开办类、经营纳税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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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类别
行政许可:是指在法律一般禁止的情况下,行政主体根据行政相对方的申请 ,经依法审查,通过颁发许可证、执照等形式,赋予或确认行政相对方从事 某种活动的法律资格或法律权利的一种具体行政行为。
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襄阳市政务服务数据对接实施方案》的通知-襄政办发[2014]3号
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襄阳市政务服务数据对接实施方案》的通知正文:---------------------------------------------------------------------------------------------------------------------------------------------------- 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襄阳市政务服务数据对接实施方案》的通知(襄政办发〔2014〕3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襄阳市政务服务数据对接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4年1月3日襄阳市政务服务数据对接实施方案根据《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意见》(中办发〔2011〕22号)、《湖北省政务服务体系建设管理办法(试行)》(鄂办发〔2012〕26号)和《2013年度全省政务服务体系建设考评细则》(鄂源治领〔2013〕3号)的要求,为进一步整合政务服务资源,加快推进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工作,为全市政务服务体系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提供统一、完整的数据保障,特制订方案如下:一、建设目标充分整合市级各职能部门及公共服务单位的政务服务数据资源,加快建立包含行政审批、公共资源、人口、法人等政务服务数据资源库。
建设网上政务服务大厅,实现全市政务数据资源共享,提高行政审批效率,为社会公众提供规范、高效的政务服务。
二、工作任务各相关单位要密切配合,认真做好数据提供,确保2014年底完成全市数据共享交换任务。
(一)建立数据交换中心。
市政务信息管理中心负责数据交换中心机房和网络建设,部署数据交换前置服务器,开发数据交换软件,为各部门数据交换提供网络及技术支撑。
(二)制定数据共享目录。
市政务信息管理中心和市政务服务中心要制定数据标准,明确数据共享目录,并按照工作需要适时进行修订完善。
在完善行政审批、公共资源、人口、法人等政务服务数据资源库的同时,全面建设各类政务专题数据库,满足各单位不同业务应用的需求,实现政务服务数据资源的全面共享。
荆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荆门市深化“一事联办”工作方案的通知
荆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荆门市深化“一事联办”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荆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1.04.02•【字号】荆政办发〔2021〕16号•【施行日期】2021.04.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荆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荆门市深化“一事联办”工作方案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漳河新区,屈家岭管理区,荆门高新区,大柴湖开发区,市政府各部门: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荆门市深化“一事联办”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荆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4月2日荆门市深化“一事联办”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省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求,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深化“一事联办”工作方案的通知》(鄂政办发〔2021〕6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任务“一事联办”是指跨部门、跨层级、跨区域多环节多事项联办,通过“减材料、减流程、减时限、减跑动”方便企业、群众办事。
围绕企业和群众高效办成“一件事”,巩固提升2020年9项“一事联办”工作成效;2021年12月底前完成全省新增10项“一事联办”事项全市复制推广工作;选取一批企业和群众需求迫切的高频事项试行“一事联办”,并争取形成标准规范在全省推广。
二、工作措施(一)巩固提升9项“一事联办”事项办理实效。
市、县两级线上线下全面推广实施“我要办一级以下医疗机构(诊所除外)”、“开办非学历文化教育培训机构(民办)”、“我要开物流公司(货运)”、“我要开饭店”、“我要开药店”、“我要开网吧”、“新生儿落户”、“我要开劳务派遣公司”、办理新购商品房不动产证等9项“一事联办”事项,按全省部署进一步统一受理审查标准、优化办理流程、减少申报材料、压缩办理时限,巩固提升办理实效。
(牵头单位:市审批局,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局等,各县市区;完成时限:2021年6月底前)(二)高标准做好“失业保险金申领”试点工作。
便民服务事项办事流程
便民服务事项办事流程一、新来人员登记(一)居住区人员登记需携带身份证、户口本、一寸照片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将信息登记在四知四清四掌握台账上(四知四清四掌握台账上房东用碳素笔写,租户用铅笔写),并将新来人员录入流口平台。
(二)商铺人员登记1、去警务室核查人员情况,如果合格,领取政审表2、填写员工政审表(需在户籍地村社区警务室签字盖章)3、将政审表交由警务室、社区领导核实4、交身份证、户口本、一寸照片复印件交社区,社区干部将信息登记在纸质版台账上。
5、录入流口平台。
二、办理居住证查看四知四清四掌握台账的人员是否登记完整,台账上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一寸照片是否齐全。
不齐的先补齐。
办理范围:阿克苏市户籍以外的人员。
办理程序:1、检查流口平台此人是否录入系统2、如果已经录入系统不满6个月,在系统中打印临时居住证,如果录入满6个月,直接在系统中申请。
三、社区最低生活保障办理流程1.办理条件:户口在本社区;对照文件规定的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阿克苏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
2.办理程序:①由户主带齐相关材料向社区提出书面申请。
②由社工站负责调查核实并张榜公布一周,对无异议的申请人,填写《阿克苏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审批表》,签署意见后逐级上报民政部门审批。
3.所需材料:户口簿、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家庭人员收入证明以及其他相关证件。
4.重病的诊断证明原件其他相关证明。
5.残疾人员带残疾证。
四、申办老年优待证流程1.申请登记:凡户籍在本辖区的、年满65周岁的老年人,凭本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到户口所在地的社区当地老龄办指定的地点登记办证。
2.老年优待证:常住本市六个月以上的外地老年人,凭本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并持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证明(如暂住证等),到市、县(市、区)老龄办指定的地点登记办证。
3.提供材料:办理《优待证》需交老年人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红底1寸彩色照片3张,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2份,由工作人员当场填写《老年人申领优待证资料登记表》,经核对无误后,发给申请人《优待证》待领凭证。
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襄阳市政务服务事项动态管理办法的通知-襄政办函〔2020〕46号
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襄阳市政务服务事项动态管理办法的通知正文:----------------------------------------------------------------------------------------------------------------------------------------------------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襄阳市政务服务事项动态管理办法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直相关单位:《襄阳市政务服务事项动态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0年8月5日襄阳市政务服务事项动态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规范政务服务事项的动态管理,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促进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根据《湖北省行政权力清单管理办法》(省政府第382号令)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襄阳市政务服务事项动态管理工作。
本办法所称政务服务事项,包括依申请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
本办法所称的依申请事项,是指行政机关(包括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根据行政管理相对人的申请,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作出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权利义务产生直接影响的具体行政行为,包括行政许可、行政奖励、行政确认、行政给付、行政裁决和其他行政权力等。
本办法所称的公共服务事项,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利用行政权力或公共资源,面向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提供的除行政权力事项之外的公共服务事项。
第三条政务服务事项动态管理,应当遵循依法行政、公开公平、便民高效的原则。
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及其变动情况,应当依法向社会公告,并在政府网站、政务服务网、办事窗口予以第四条政务服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政务服务事项的动态管理相关工作。
各地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负责本级政务服务事项的事项梳理和政务服务事项变更等工作;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机构负责本机构政务服务事项的梳理、认领、发布、应用等工作。
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武汉市深化“四办”改革优化政务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
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武汉市深化“四办”改革优化政务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0.06.08•【字号】武政办〔2020〕56号•【施行日期】2020.06.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其他规定正文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武汉市深化“四办”改革优化政务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武政办〔2020〕56号各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2020年武汉市深化“四办”改革优化政务服务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20年6月8日2020年武汉市深化“四办”改革优化政务服务实施方案为进一步改善营商环境,不断深化“四办”改革,全面优化政务服务,助推经济社会发展,结合我市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以深化“放管服”改革为动力,抢抓政府管理数字化转型机遇,突出流程优化和“一网通办”,全面深化“四办”改革,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协同化、智能化、便利化,巩固提升“四办”改革成果,着力打造全国政务服务最优城市,不断增强办事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
(一)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政务服务环境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全市政务服务事项“马上办”比例达到70%以上,简易事项即来即办;“网上办”比例达到95%以上,可全程网办比例达到70%以上;“就近办”比例达到75%以上;“一次办”比例达到95%以上;办事群众好评度达到99%以上。
(二)进一步深化营商环境重点领域改革,审批服务效能步入全国同类城市前列。
企业开办实现“一表申报、一个环节、最快半天办结”;工程建设项目实现从立项到竣工验收全流程审批时限不超过45个工作日;推进不动产登记全流程网上办理,简易事项即来即办,抵押登记、转移登记1个工作日办结;中小微企业水电气接入探索推行“三零”(零上门、零审批、零投资)服务。
二、工作任务(一)聚力流程优化,推进政务服务协同高效1.深入推进政务服务事项对标优化。
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文件清理结果的通报-中府〔2015〕46号
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文件清理结果的通报正文:---------------------------------------------------------------------------------------------------------------------------------------------------- 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文件清理结果的通报中府〔2015〕46号火炬开发区管委会,翠亨新区管委会,各镇政府、区办事处,市各有关单位:为适应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促进行政审批提速增效,经研究,决定对《关于中山市政府审批制度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中府〔2001〕15号)等9个文件予以废止。
附件:中山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文件废止目录中山市人民政府2015年6月3日附件中山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文件废止目录序号文号标题发文部门1中府〔2001〕15号关于中山市政府审批制度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中山市人民政府2中府〔2002〕40号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中山市人民政府3中府〔2003〕101号关于印发中山市人民政府第三轮行政审批事项调整目录的通知中山市人民政府4中府〔2008〕147号关于发布中山市人民政府第四轮行政审批事项调整目录的通知中山市人民政府5中府〔2011〕60号关于发布中山市人民政府第五轮行政审批事项调整目录的通知中山市人民政府6中府〔2011〕128号印发中山市简政强镇事权改革下放目录(第一批)的通知中山市人民政府7中府办〔2007〕66号转发关于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意见的通知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8中府办〔2010〕20号印发中山市第五轮行政审批事项清理工作方案的通知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9中府办〔2010〕26号印发中山市创新审批方式改革试点实施方案(2010-2012年)的通知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结束——。
便民服务台帐范文
便民服务台帐范文
一、服务对象
1.市民
2.企事业单位
3.社区组织
二、工作内容
2.生活服务
-提供快递代收、代发服务
-提供家政服务、维修服务、保洁服务等
3.社区活动组织
-组织社区文艺活动,如舞蹈、歌唱、戏剧等表演
-组织社区志愿者服务活动,如义务清扫、社区义诊等
-组织社区培训活动,如养老知识、健康饮食等培训课程
-组织社区节日庆祝活动,如春节联欢晚会、中秋晚会等
三、服务方式
1.窗口业务
-提供排队叫号、预约等便民服务,减少市民排队等候的时间
2.网络服务
-提供网上预约服务,方便市民提前安排时间办理业务
四、服务管理
1.服务质量评估
-设立评估指标,对服务质量进行评估
-定期组织市民满意度调查,了解市民对便民服务的评价和意见
2.服务监督
-定期对便民服务台工作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建立投诉反馈机制,对市民的投诉进行认真处理,及时解决问题
3.服务宣传
-定期发布便民服务信息,如服务事项、办理流程等
-利用各种宣传渠道,如社区广播、户外宣传栏等,宣传便民服务台的工作内容和成果
五、效果评价
1.业务办理效率提升
-通过采用预约、排队叫号等方式,减少市民等候的时间
-提高服务效率,缩短办理时间,提高市民满意度
2.服务质量提高
-通过定期评估和监督,发现问题并及时纠正,提高服务质量
-建立市民满意度调查和投诉反馈机制,进一步改进服务
3.社区凝聚力增强
-通过组织各类社区活动,增强社区居民的归属感和凝聚力
-促进社区居民之间的交流和互动,提升社区的整体环境和氛围结语。
集中开展村级组织工作事务、机制牌子和证明事项申理整治工作台账
集中开展村级组织工作事务、机制牌子和证明事项申理整治工作台账摘要:一、背景分析:村级组织工作事务繁杂,机制牌子不规范,证明事项繁多等问题困扰基层工作。
二、整治目标:集中开展村级组织工作事务、机制牌子和证明事项申理整治工作。
三、整治措施:建立工作台账,梳理村级组织工作事项,清理不必要的证明事项,规范机制牌子。
四、预期效果:提高村级组织工作效率,减轻基层工作负担,提升群众满意度。
正文:近年来,我国农村经济社会发展较快,村级组织工作事务日益繁杂,机制牌子繁多,证明事项层出不穷,这些问题不仅困扰着基层工作,也影响了群众的生产生活。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各地区集中开展村级组织工作事务、机制牌子和证明事项申理整治工作,旨在规范村级组织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减轻基层工作负担,提升群众满意度。
一、背景分析在我国农村,村级组织承担着大量的工作任务,如民生保障、社会管理、经济发展等。
但随着工作任务的增加,村级组织工作中出现了一些问题,如工作事务繁杂、机制牌子不规范、证明事项繁多等。
这些问题不仅影响了村级组织的日常工作,也给群众办事带来了诸多不便。
二、整治目标针对上述问题,本次整治工作旨在集中开展村级组织工作事务、机制牌子和证明事项申理整治。
具体目标包括:1.梳理村级组织工作事项,明确工作职责,优化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
2.清理不必要的证明事项,简化办事程序,方便群众办事。
3.规范机制牌子,消除牌子泛滥现象,减轻基层负担。
三、整治措施1.建立工作台账,对村级组织各项工作进行梳理,明确工作事项、工作流程、责任人员等。
2.清理不必要的证明事项,加强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和互认,避免重复办理、循环证明。
3.规范机制牌子,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清理废除过期、重复、无效的牌子,保留必要的牌子。
4.加强宣传引导,提高基层组织和群众对整治工作的认识,积极参与整治工作。
四、预期效果通过此次整治工作,预期可以达到以下效果:1.提高村级组织工作效率,日常工作更加有序、高效。
便民服务事项清单
失业登记
54.
发布招工信息
55.
农民工技能培训
56.
农民工权益维护
57.
劳动力信息登记
58.
就业技能培训报名
59.
创业培训报名
60.
创业补贴申请
61.
大学生创业吸纳就业奖励申请
退役军人业务
62.
领取抚恤金、生活补助金的抚恤优待对象身份审查认定
63.
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临时生活困难救助金发放
64.
33.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暂停
34.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缴
35.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终止
36.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信息查询
37.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信息变更
38.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申请
39.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查询
40.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信息变更
41.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发放失败勘误
10.
养蜂证申办
11.
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核发
12.
林木采伐许可(50株以内)
市场监管业务
13.
消费纠纷调解
14.
消费者维权服务
15.
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
16.
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
户政治安业务
17.
居民身份证挂失申报
18.
户口登记(包括注销、恢复、变更)
19.
3周岁内出生新生儿上户
20.
旧货交易业备案
21.
73.
优抚政策咨询
涉税业务
74.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身份信息报告
75.
荆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荆门市政务服务“最多跑一次”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荆政发〔2018〕10号
荆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荆门市政务服务“最多跑一次”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正文:----------------------------------------------------------------------------------------------------------------------------------------------------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荆门市政务服务“最多跑一次”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荆政发〔2018〕10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漳河新区,屈家岭管理区,荆门高新区,大柴湖开发区,市政府各部门:现将《荆门市政务服务“最多跑一次”改革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荆门市人民政府2018年8月2日荆门市政务服务“最多跑一次”改革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8〕45号)有关精神,进一步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市人民政府决定,在市、县、乡、村四级政务服务机构(含政务服务中心及分中心、便民服务大厅、便民服务室)全面推行政务服务“最多跑一次”改革。
现制定以下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围绕企业和群众到政府办事“最多跑一次”的目标,从企业和群众反映突出的办事难、办事慢、多头跑、来回跑等问题入手,聚焦行政审批、公共服务、行政确认、行政征收等事项,进一步优化升级“三办”(马上办、网上办、一次办)服务模式,努力打造“便民、利企、高效、规范”的政务服务环境,切实提升企业和群众对改革的获得感、满意度,不断激发市场活力,增强经济社会发展动力。
(二)基本原则。
——全面推进、多方联动。
坚持横向协同配合、纵向联动指导,在市、县、乡、村四级全面推行政务服务“最多跑一次”改革。
2024年村居便民服务站制度范文(二篇)
2024年村居便民服务站制度范文便民服务大厅首问责任制为加强村级规范建设,进一步规范大厅办事行为,增强责任感,提高工作效率,根据规范建设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一、本制度适用于大厅全体工作人员。
二、首问责任人是指服务对象本人来访或通过电话、传真等通讯工具所接触的第一人;当有两位以上工作人员在一起被问到时,职位高者为首问责任人。
三、首问责任人对服务对象必须做到首问必答、首问必果。
四、服务对象到本窗口咨询办事时,如属于首问责任人所在职责范围的事,要按有关规定及时办理;如不属于自己责任范围或不能当场处理的,要指明服务对象到责任窗口或按一次性告知要求,向服务对象解释清楚有关办理的事项、需补交或携带的材料、以及如何办理等,同时向服务对象承诺在规定时限内把事情办结;如不属于首问责任人所在部门职责范围的事,首问责任人不能使用“不知道”、“不清楚”、“不归我管”等语言予以回绝,如该部门未进大厅的,要告知该部门的具____置,如该部门进大厅的,要负责指明承办部门窗口。
五、对属于业务不明确或首问责任人不清楚承办单位的,首问责任人要及时请示领导,协助、协调有关单位一同解决;对按规定确实不能办理的,要明确给予答复,做好备案工作。
六、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按失职追究制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对引起以____为由的行政复议案件或行政诉讼案件等不良影响或引发严重后果的,按规范建设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便民服务大厅一次性告知制为加强村级规范建设,进一步规范大厅办事行为,增强责任感,提高工作、效率,努力做到不让群众多跑一趟,根据规范建设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一、本制度适用于大厅全体工作人员。
二、本制度所指一次性告知制,是指服务对象来大厅咨询或办理业务,工作人员应按政策法规及有关规定一次性向服务对象告知规定的办事程序、办事依据和要求的全部书面材料,一次性告知能否办理、是否手续完整;条件不符或手续不全的,应一次性告知相关的要求、条件和应提交的材料,说明暂不予受理的理由等。
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襄阳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法的通知
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襄阳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襄阳市人民政府(原襄樊市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0.10.23•【字号】襄政办函〔2020〕69号•【施行日期】2020.10.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襄阳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法的通知襄政办函〔2020〕69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襄阳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0年10月23日襄阳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提高我市政务服务效能,营造“全国领先、省内一流”的政务服务环境,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政务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是依据政府授权,集中办理本级政府范围内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的综合性管理服务机构。
包括市、县政务服务中心,乡镇(街道)便民服务大厅,村(社区)便民服务室。
第三条政务服务窗口是指对外提供本级政府范围内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的办事窗口。
承担政务服务事项的政府职能部门和按照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机构,在中心设立窗口,选派工作人员办理相关政务服务事项。
第四条中心建设和管理,遵循以下原则:(一)坚持应进必进原则。
具有政务服务事项的部门,其政务服务事项原则上一律进入中心办理,实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
(二)坚持便民高效原则。
优化权力运行流程,减少办事环节,提高办事效能,为群众提供优质便民高效服务。
(三)坚持规范廉洁原则。
建立内控运行机制,规范操作流程,强化政务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促进勤政廉洁。
第二章基础设施第五条中心选址应符合城市规划要求,设置在区位较优、交通便利、人口相对集中、公共设备较完善的地点。
第六条中心建筑面积宜根据本行政区域人口总量、业务办理、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情况,参考省内外其他同一层级地区的政务服务大厅办件量、办件效率、人流量等数据,按照集中、高效、规范、便民的原则确定本级服务中心规划及建筑面积,满足进驻部门窗口办公及服务对象办事需要。
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武汉市深化政务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实施方案的通知
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武汉市深化政务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9.04.03•【字号】武政办〔2019〕33号•【施行日期】2019.04.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其他规定正文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武汉市深化政务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实施方案的通知武政办〔2019〕33号各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武汉市深化政务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9年4月3日武汉市深化政务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实施方案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大力推进“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以下简称“四办”),全力打造全国服务环境最优和营商环境最好城市,不断增强企业和群众获得感,特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以企业和群众办事更快更好更方便为导向,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统筹推进审批制度改革与“数字政府”建设,着力推动政务服务理念、方式、作风全方位和深层次变革。
到2019年6月底,形成全方位推进“四办”改革格局;企业开办、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等营商环境重要指标对标优化成效明显;审批服务事项办理环节及申请材料精简、办理时限压缩比肩国内最优城市;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基本实现。
到2019年底,政务服务事项“四办”质量和水平全面提升,“马上办”达到60%以上;市区两级事项“网上办”分别达到90%、80%以上;面向自然人提供现场办理事项“就近办”达到70%以上;“一次办”达到90%以上。
政务服务环境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二、主要任务及责任分工(一)推进审批服务事项对标优化1.调整优化“权责清单”。
结合全市机构改革,调整优化行政权力和服务事项,制订并公布市、区、街道(乡镇)三级“权责清单”,同步录入省行政职权和服务事项管理系统,健全动态调整机制。
中共襄阳市委办公室、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农村(社区)办公活动场所制度牌匾清理规范工作的意见
中共襄阳市委办公室、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农村(社区)办公活动场所制度牌匾清理规范工作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共襄阳市委员会,襄阳市人民政府(原襄樊市政府)•【公布日期】2014.04.29•【字号】襄办发[2014]16号•【施行日期】2014.04.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正文中共襄阳市委办公室、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农村(社区)办公活动场所制度牌匾清理规范工作的意见(襄办发〔2014〕16号2014年4月29日)近年来,全市各级各部门工作职能不断延伸到农村(社区),各种创建活动和考核评比内容增多,使基层组织办公活动场所上墙制度、标识牌匾过多过滥,加重了基层负担,造成了资源浪费,影响了基层组织形象,群众反响比较强烈。
结合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按照立行立改要求,市委决定在全市集中开展农村(社区)办公活动场所制度牌匾专项清理规范工作,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工作要求和基本原则开展农村(社区)办公活动场所制度牌匾专项清理规范工作,是解决当前基层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推动机关工作作风转变,切实减轻基层负担,优化基层组织工作环境,进一步提高基层组织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能力的具体举措,也是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反对“四风”的具体要求。
开展专项清理规范工作的基本原则:1.依法依规,规范有据。
符合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指导思想和工作方针,符合党组织、自治组织及群团组织有关章程规定。
对市级有自主决定权的,一律进行整合规范,不再增加基层负担。
2.实事求是,因地制宜。
以群众需求为导向,确立基本规范。
条件较好的农村(社区)根据群众生产生活、文化娱乐以及基层组织创建特色等需要,增设办公(娱乐)用房标识、制度和展牌,要经上级党组织批准。
3.功能整合,精简高效。
以服务职能为基础,系统梳理为民服务事项,合理分类归并,实行服务功能一室多用,群众办事通岗通办。
献一策、办一事、解一难台账
献一策、办一事、解一难台账《以献一策、办一事、解一难台账为题,进行创作》一、献一策:改善城市交通拥堵问题近年来,城市交通拥堵问题日益突出,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了巨大不便。
针对这一难题,我提出以下几点策略,以期改善城市交通拥堵状况。
第一,优化公共交通网络。
加大对地铁、轻轨等公共交通设施的投资力度,增加线路覆盖范围,提高运行效率和服务质量。
此外,加强公交车辆的更新换代,引入更多环保型电动公交车,以减少尾气排放对空气质量的影响。
第二,鼓励非机动出行方式。
推广步行、骑行等绿色出行方式,建设便捷的人行道和自行车道,并设置停车场和停车点,方便市民停放私家车辆或自行车。
第三,实施交通限行措施。
根据道路通行情况和交通拥堵状况,合理划定限行区域和限行时间,引导市民选择公共交通或非机动出行方式,减少私家车辆数量。
第四,加强交通管理和执法力度。
严格执法,加大对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提高违法成本,加强交通秩序的管理和维护。
二、办一事:开展环境保护志愿者活动为了提高全民的环保意识,积极参与环境保护工作,我计划组织一场环境保护志愿者活动。
我们可以选择一个公园或自然保护区作为活动场所,组织志愿者进行垃圾清理、植树造林等环境保护工作。
通过实际行动,让志愿者亲身体验环境保护的重要性,增强他们的环保意识。
我们可以邀请专业的环保工作者或研究人员给志愿者们进行环保知识的讲解和培训,提高志愿者的环保素质和技能。
我们可以组织一场环保主题的展览或演讲活动,让志愿者们分享他们的环保经验和感悟,同时也向更多的人传递环保的理念和价值观。
通过这样的环境保护志愿者活动,我们可以激发更多人的环保热情,形成广泛的环保意识和行动,共同为改善环境质量做出积极贡献。
三、解一难:解决高校毕业生就业难题当前,高校毕业生就业难的问题仍然存在,给年轻人的成长和未来带来了困扰。
为了解决这一难题,我提出以下几点措施。
政府应加大对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扶持力度。
通过提供就业创业指导、提供创业资金支持等方式,帮助毕业生顺利就业或创业。
荆门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荆门市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实施方案的通知
荆门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荆门市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荆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6.10.24•【字号】荆政办发〔2016〕55号•【施行日期】2016.10.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荆门市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实施方案的通知荆政办发〔2016〕55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漳河新区,屈家岭管理区,荆门高新区,大柴湖开发区,市政府各部门:《荆门市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执行。
荆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10月24日荆门市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实施方案为加快推进“放、管、服”改革,简化公共服务环节,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激发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活力,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工作方案的通知》(鄂政办发〔2016〕70号)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协同推进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的总体要求,紧紧围绕公共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坚持服务便民利民、程序依法依规、信息公开透明、数据开放共享的原则,补齐公共服务短板,完善公共服务供给,畅通公共服务渠道,力求在简环节、优流程、转作风、提效能、强服务等方面取得突破性进展,不断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和群众满意度,为我市打造江汉平原中心城市、湖北新兴增长极、全国新型城镇化和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提供坚强保障。
二、对象和范围公共服务部门:涉及公共服务领域的市直部门、双管垂管单位、直属事业单位、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中介服务机构(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及中介服务机构所涉及的公共服务事项,统一由其行政或行业主管部门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