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立法完善
论我国社会保障法律制度的存在问题和完善
论我国社会保障法律制度的存在问题和完善你一定要坚强,即使受过伤,流过泪,也能咬牙走下去。
因为,人生,就是你一个人的人生。
=============================================== =============================--------------------------------------------------------------------------------------------------------------------------------------论我国社会保障法律制度的存在问题和完善2011-01-20 |访问次数:566 |编辑:rky |【大中小】2011-1-20摘要:会保障法制化对完善市场经济、维护社会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等方面有着重要的意义。
虽然我国社会保障法制建设已取得一些成效,但实践中仍存在问题,包括立法明显滞后于经济社会发展、立法层次低、法律救济和相关配套制度建设滞后等等。
本文介绍社会保障法律制度的相关概念,并从这一制度存在的问题以及完善措施等方面进行阐述。
关键词:社会保障,社会保障法律制度,问题一、社会保障法的概念和特征(一)社会保障法的概念社会保证法分为形式意义上的社会保证法和实质意义上的社会保证法。
形式意义上的社会保证法,是指国家立法机关以正式的法律律例形式,被冠以与社会保证内容相关的名称的法律规范,如《社会保证法》、《社会保险法》等,它仅指社会保证法典。
而实质意义上的社会保证法,则是指有关社会保证干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不仅包孕以基本法律形式呈现的社会保证法,同时也包孕其他法律、律例中有关社会保证的规范,更包孕具有法律效率的有关社会保证事项的中央性律例和规章。
1社会保证法制是指由国家权利机关或授权的行政机关制订的各项社会保证法律、律例、规章和制度的总和。
它不仅集中体现了国家对需求接纳社会保证手段来办理各种社会问题的意志,同时也是实现整个社会保证制度良性运行的需求保证。
浅谈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弊端及完善策略
浅谈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引用数据要有脚注以说明来源)摘要:社会保障体系是社会稳定和社会进步的基础,关系到全社会成员的自我发展,关系到城市化的顺利进行,关系到稳定的社会秩序的构建。
我国的社会保障体系存在许多的缺陷和问题,在如今与国际接轨频频交流之际,建立一个符合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社会保障制度,是构建社会和谐稳定发展的重大问题。
(总结全文主要内容)关键词:社会保障,社会稳定,弊端,策略一、我国社会保障制度概述1、社会保障制度定义社会保障制度是在政府的管理之下,按照一定的法律和规定,通过国民收入的再分配,以社会保障基金为依托,为保障人民生活而提供物质帮助和服务。
社会保障制度是以国家为主体,依据法律规定,通过国民收入的再分配,对公民在暂时或者永久性失去劳动能力以及由于各种原因生活发生困难时给予物质帮助,保障居民的最基本生活需要,它的意义并不是实现共同富裕1。
社会保障制度是通过集体投保、个人投保、国家资助、强制储蓄的办法筹集资金,国家对生活水平达不到最低标准者实行救助,对暂时或永久失去劳动能力的人提供基本生活保障,逐步增进全体社会成员的物质和文化福利,保持社会安定,促进经济增长和社会进步。
2、社会保障制度内容社会保险,社会福利,社会救济,优抚安置,社会互助等.其中社会保险是社会保障制度的核心。
3、社会保障制度意义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社会保障制度在维护社会稳定和社会安全方面发挥着特有作用。
第一,它能弥补市场分配存在的不足,维护社会收入分配的相对公平,对缓解社会矛盾,协调社会关系,维护社会稳定,无疑具有重要意义。
第二、它能解除劳动者1全体人民通过辛勤劳动和相互帮助最终达到丰衣足食的生活水平。
是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重要内容之一。
中国人多地广,共同富裕不是同时富裕,而是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先富的帮助后富的,逐步实现共同富裕。
的后顾之忧,为他们创造安心工作的心理环境。
第三、只有建立健全同市场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制度,才能促进我国的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的发展,才能保证社会的稳定。
浅谈我国社会保障立法的完善
没 有 健 全 的 社 会 保 障法 律 体 系 ,就 不 可 能 出 现 健 全 、 善 和 成 熟 的 社 会 保 障 制 度 。 界 上 任 何 一 个 完 世 国 家 的社 会 保 障 制 度 的 建 立 , 无 不 以 制 定 和 实 施 社 会 保 障法 律 为起 点 。到 19 9 5年 为 止 , 世 界 上 已 有 l 8个 国 家 和 地 区 建 立 起 社 会 保 障 制 度 , 其 标 志 就 6 是 这 些 国 家 和 地 区 已 经 制 定 和 实 施 了 内 容 全 面 的 或 仅 涉 及 单 项 的社 会 保 障 法 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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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 谈 我 国社 会 保 障 去 完善 的
吴 瑞
( 徽 警官职业 学院, 徽 合肥 安 安 20 3 ) 3 0 1
【 要 】 会 保 障 立 法 推 动 着 我 国 社 会 保 障 的 改 革 和 制 度 创 新 。 社 会 保 障 立 法 远 远 落 后 于 我 国 社 会 保 障 摘 社 但
社 会 成员 和 劳动 者 的年 老 退休 、 病 、 伤 、 患 工 失 业 、 育 、 余 人 员 的 分 流 安 置 等 问 题 , 社 会 成 员 生 富 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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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0 年 第 2期 06 第 5卷 ( 第 2 总 3期 )
安 徽 警 官 职 业 学 院 学 报
J un l f h i c t n l l g fP l eo ies o ra o An u Vo ai a l eo oi fc r o Co e c
社 会 主 义 市 场 经 济 是 法 治 经 济 , 与 社 会 主 义 市
( ) 会 保 障 法 律 制 度 是 建 立 和 发 展 市 场 经 济 二 社
我国社会保障的现状及对策选择
我国社会保障的现状及对策选择社会保障制度,是指国家和社会依据一定法律和规定,通过国民收入的再分配,对社会成员的基本权利予以保障的一项重大社会政策。
这一制度的建立和运行情况是否良好,直接关系到每一位社会成员的切身利益。
在过去的十多年里,我国对社会保障问题高度关注,出台了一系列社会保障方面的制度规定,基本建立起了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保障体系。
但是随着大量工人下岗、老龄人口增多等问题的增多,目前社会保障问题,已成为当前亟需解决的社会问题。
一、我国社会保障的现状分析。
我国最初的社会保障制度是在二十世纪50年代初期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当时是以城镇职工为主,以单位提供保障为主,实行广就业低工资并辅之以一定程度的国家保障的模式。
但是由于这种保障制度范围只局限在国有企业职工和部分城镇职工及离退休人员,保障覆盖面狭隘,保障功能十分有限。
因此从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来,中国开始探索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到90年代末出台了《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失业保险条例》《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切实做好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的通知》等一系列法规文件,并提出了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目标:就是由国家强制建立基本保障,基本保障主要满足人们的基本生活需要,社会保险覆盖全体公民;在基本保障之外,国家积极推动其他保障形式的发展,力争形成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通过改革与发展,逐步实行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障制度。
通过近十年的探索和发展,我国城市社会保障体系逐渐纳入一个良性循环的轨道。
从目前的运行情况看,我国社会保障制度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统账结合”的社会保障制度确保了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的发放。
近年来我国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当期按时足额发放率一直高于98%,同时大部分地区还补发以前年度拖欠的养老金。
完善制度保障申论模板作文
标题:完善制度保障,助力社会和谐自古以来,我国人民就有“老有所养,幼有所教,贫有所依,难有所助”的社会理想。
社会保障制度,作为实现这一理想的重要手段,是国家和社会对生活困难的社会成员予以物质帮助、保障其基本生活的制度和措施。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保障制度不断完善,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
然而,面对新时代的新挑战,我们还需进一步完善制度保障,以实现更加公平、更加可持续的社会保障体系。
首先,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是实现社会公平的重要手段。
社会保障制度的核心功能就是保障人民群众在年老、失业、患病、工伤、生育时的基本收入和基本医疗不受影响,无收入、低收入以及遭受各种意外灾害的人民群众有生活来源,满足他们的基本生存需求,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
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可以让更多的人享受到国家的发展成果,缩小收入差距,促进社会公平。
其次,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是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保障。
社会保障制度犹如一张巨大的安全网,保障了人民群众的基本生活需求,使人民群众在面临困难时有所依靠。
这有助于缓解社会矛盾,增进人民之间的相互信任,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再次,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是推动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
社会保障制度的健康运行,可以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激发消费潜力,促进经济增长。
同时,完善社会保障制度还有助于吸引和留住人才,提高人力资源的整体素质,为经济发展提供人力保障。
然而,当前我国社会保障制度仍存在一些问题,如覆盖面不够广泛、保障水平有待提高、制度体系尚不完善等。
为此,我们必须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制度,使之更加公平、更加可持续。
一是要扩大社会保障制度的覆盖面。
要实现社会保障制度的全员覆盖,特别是要关注农民工、灵活就业人员等特殊群体的保障需求,确保每一个人都能享受到社会保障的关爱。
二是要提高社会保障水平。
要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和人民生活水平的变化,适时调整社会保障待遇,确保人民群众的基本生活需求得到满足。
三是要完善社会保障制度体系。
要推进社会保障制度的立法工作,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基金监管制度,确保社会保障资金的安全运行。
如何评价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改革
如何评价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改革开放以来,在经济高速发展的时期,我国社会保障制度改革也取得了显著的成就。
这也与经济发展相辅相成,推动了市场经济体制改革,促进了经济发展,维护了社会稳定。
现状分析我国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历程,根据不同时期的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目标、重点和重大政策举措,可划分为改革探索、制度框架初步形成与统筹城乡发展三个阶段。
1978至1992年间的改革探索时期,这一时期,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核心是转变企业经营机制、增强企业活力,实行以承包为主的多种形式的经济责任制。
1993年至2004年的制度框架初步形成时期。
到2004年底,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主要内容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基本要求的社会保障体系框架初步形成。
2005年以后的城乡社会保障制度统筹发展时期,并不断在探索中。
纵观整个改革过程,可以看出:1、有关社会保障改革政策不断出台。
经过几个阶段的不断改革,我国不断出台更新关于养老、医疗、失业等方面的保障政策,我国更不断深化城镇与农村的社会保障制度。
2、两个确保不断巩固,三条社会保障线制度逐步完善累计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再就业服务不断增多,而且基本都能按时领到生活费,并由中心代缴社会保险费。
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离退休人数也不断增多,基本做到了按时足额发放。
三条社会保障线逐步完善。
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工作不断加强。
失业保险制改革步伐不断加快,覆盖范围不断扩大。
社会保险制度改革力度加大。
3、社会保障体系框架基本形成。
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取得重大进展,实现了从”企业保险”向社会统筹的过渡,并确立了三方负担机制。
建立了社会统筹和个人帐户相结合的新型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实行了社会化发放。
建立了基本养老金调整机制,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不断提高。
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全面启动。
4、职工工资增长较快,生活质量明显提高存在问题然而,在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进程中,却仍有许许多多不如人意的地方,这些事充斥着我们的生活。
法学论文:略论中国特色社会保险立法-怎样认识中国特色法学体系
法学论文:略论中国特色社会保险立法|怎样认识中国特色法学体系所谓社会保险,是指以劳动者为保障对象,以劳动者的年老、疾病、伤残、失业、死亡等特殊事件为保障内容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它主要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内容[1]。
社会保险作为现代工业文明的产物,适应了工业社会与市场经济对劳动力市场化的需要,解决了劳动者的后顾之忧。
故它迅速发展成为现代社会保障体系中举足轻重的一个子系统,并在现代社会保障制度中占有核心地位[2]。
社会保障体系是以社会保险为核心部分,社会保险立法是立法过程中依据和制定法律,修改和废除法律,并且实施有关社会保险活动的实施细则和条例。
社会保险制度是生产力发展的产物,是社会文明的重要标志,在中国社会发展特别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发展中被称为社会的“稳定器”或者说是经济运行的减震器。
现在的社会保险制度已经成为市场经济健康运行的支柱。
虽然从上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取得了巨大的进步,但是现阶段我国的社会保险立法仍然不能够满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和进步,因此,完善我国的社会保险立法仍然势在必行。
一、中国社会保险立法进程第一阶段从 1986 年至 1993 年,它以国家1986实施劳动合同制度的重要标志,国有企业就业保险制度改革建立作为开始,这一阶段是社会保险改革为支持国有企业改革机制的时期。
第二阶段从 1993 年至 1998 年,这一时期社会保险制度已经成为社会主义经济的五大支柱之一。
在这个阶段,原有的劳动保险濒临崩溃,社会保险制度的改革已经渐渐形成了效率优先的、日益强大的品牌标志,政府不负责支付改革成本,不仅造成了数以百万计的退休人员不及时领取全额退休金,并且许多行业的平衡机制被进一步打破。
第三阶段是 1998 年以来,以朱镕基总理重点推进“两个确保”为标志,通过中央政府来承担社会保险改革所需要的相应的社会保险成本,加快社会保障体系建设。
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_经济_
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全面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新体制,社会保障制度是这一新经济体制框架的重要支柱之一,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
因此,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直接牵动着整个经济体制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党和国家十分重视这个问题,明确提出了到本世纪末,我国要基本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的资金来源多渠道、保障方式多层次、权利和义务相对应、管理和服务社会化的社会保障体系。
现将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的有关理论观点,综述如下:一、建立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意义社会保障是国家和社会依据一定的法律和规定,通过国民收入的再分配,对社会成员在面临社会困难时给予物质帮助,以保障公民基本生活需要的一项重大社会制度。
社会保障是一种财富的再分配,保障合理,会促进生产发展,社会进步。
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推进,我国原有的社会保障制度的缺陷日益显露出来,建立和完善新型的社会保障体系迫在眉睫。
(一)、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前提和保证。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社会保障制度对保障劳动者的利益,维护社会稳定,保证经济持续、健康快速地发展有极为重要的作用。
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对于深化改革,促进宏观调控市场经济和社会发展,完善市场机制,保障人才流动,合理配置劳动力资源,兴旺劳动力市场,作用重大。
(二)、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是维护社会安定和促进社会进步的客观要求。
一般说来,市场经济的运行,是自发向效率倾斜的,等价交换,多劳多得,优胜劣汰。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社会保障通过收入再分配兼顾到社会公平,从而起到维护社会稳定和安全的作用,为改革和发展提供保证。
同时,社会保障制度可以分散劳动者可能遇到的各种风险,也是对市场经济缺陷的一种弥补,也同时是实现我国《宪法》和《劳动法》规定的劳动者的基本权利的需要,有利于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我国当前社会保障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完善措施
我国当前社会保障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完善措施摘要:社会保障体系是经济发展的推进器,也是社会和谐的稳定器。
伴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结构的调整,社会保障体系有待进一步健全与完善,建立与之相适应的社会保障制度。
本文从社会保障制度当前的现状入手,分析了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如何完善当今的社会保障体系的措施。
关键词:社会保障存在问题完善措施所谓社会保障制度,是指国家为了保持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对公民在年老,疾病,伤残,失业,遭遇灾害,面临生活困难的情况下,由政府和社会依法给予物质帮助,以保障公民的基本生活需要的制度。
随着经济社会环境的变化,如何进一步深化改革,加快建设与我国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制度,实现社会保障事业全面、持续、协调、健康发展,是值得我们认真思索和研究的一个重要问题。
1、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发展的现状新中国成立后50年来,实现宪法规定的社会保障权利经历了曲折的发展过程,大体上可以划分为五个阶段。
目前在我国,社会保障的功能和作用已经逐渐深入人心,新型的社会保障的整体框架基本形成,主要表现为:初步完成了从传统社会保障制度到新型社会保障制度的转型;确立了以养老、医疗与失业保险制度为骨干的城镇社会保险制度的基本框架;创立了力求把公平与效率结合起来,把社会互济与自我保障结合起来的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保障制度。
如今,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到来,人口老龄化高峰对社会保障造成巨大压力,养老保险基金不能满足人口老龄化的要求;经济体制转轨伴随的高失业、两极分化等问题对社会保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市场经济特有的宏观经济波动现行社会保障制度难以适应。
而我国社会保障制度改革也取得了一些突破性进展,但面临的形势仍然十分严峻。
2、现有社会保障制度存在的缺陷自建国以来,我们党和国家建立了一套与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社会保障制度。
但是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现行的社会保障制度的弊端显现出来,已经不能适应社会的发展要求了。
我国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国际借鉴及对策
我国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国际借鉴及对策近年来,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得到了长足发展,但仍面临一系列问题和挑战。
为了进一步提高社会保障水平,促进社会公平和稳定,我们可以借鉴一些国际经验并采取相应的对策。
首先,我们可以借鉴欧洲的社会保障制度经验。
欧洲的社会保障制度以社会福利为导向,建立了包括养老、医疗、失业等全方位的保障体系。
我们可以从中汲取经验,建立起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保障体系。
其次,我们可以借鉴北欧国家的社会保障制度经验。
北欧国家以瑞典为代表,通过充分利用公私合作机制,有效整合了社会力量,提高了社会保障的覆盖范围和水平。
我们可以借鉴其成功的经验,加强政府与社会组织、企业等各方面的合作,提高社会保障的效率和公平性。
此外,我们也可以借鉴新加坡的社会保障模式。
新加坡的社会保障制度注重个人责任和自由选择,鼓励个人通过储蓄和投资等方式进行养老规划。
我们可以通过建立更多选择性和灵活性的社会保障机制,鼓励个人参与社会保障,提高保障的可持续性和人民的自主性。
针对我国社会保障制度所面临的具体问题和挑战,我们可以采取一些对策。
首先,我们应加强社会保障体系的统筹性和协调性。
当前,我国的社会保障体系还存在着建设不平衡、待遇不公平、缺乏统筹等问题,需要加强政府的领导和协调。
引入立法机制,建立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保障社会保障政策的一致性和可持续性。
其次,我们应加强社会保障资金的筹集和管理。
目前,我国社会保障资金的筹集和管理存在一些问题,如缺乏有效的投资运作和风险管理机制。
加强社会保障基金的投资运作,充分发挥资金的收益性和保值增值的作用,确保社会保障资金的安全性和可持续性。
此外,我们还应加强社会保障服务的质量和效率。
社会保障服务的质量和效率是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方面。
通过提升社会保障服务的水平,优化服务流程,增加服务渠道,提高服务效率和满意度,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综上所述,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可以借鉴欧洲、北欧国家和新加坡等国家的经验,并采取相应的对策。
如何进一步完善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
1. 结合我国目前的社会保障制度项目,谈谈如何完善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随着市场经济的形成,社会保障需求剧增,社会保障制度严重滞后,国家的社会保障能力相场经当有限,转型时期的中国社会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安全挑战。
只有顺应市场经济要求,坚持社会保障与经济发展相适应,公平与效益相结合。
发展多类型、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才能促进和谐社会形成。
一、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一)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体系1997年,在我国党的十五大中提出:“建立社会保障体系,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养老、医疗保险制度,完善失业保险和社会救济制度,提供最基本的社会保障。
”按照这次会议要求,我国大力建设完善社会保障制度,一个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社会保障体系开始初步形成。
而十年以后,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大报告中指出:“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保障人民基本生活。
要以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为基础,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重点,以慈善事业、商业保险为补充,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这标志着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已经有了较大的发展。
(二)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实践2002—2007年,全国财政用于社会保障的支出5年累计1.95万亿元,比前5年增长了1.41倍。
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不断完善,2007年参保人数超过2亿人,比2002年增加了5400多万人;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试点扩大到11个省份;从2005年开始连续3年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标准。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逐年增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不断完善,已经扩大到全国的90﹪的县,参与的农民达到8亿人。
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基本建立。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不断完善,保障标准和补助水平逐步提高。
2007年在全国农村全面建立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这是保障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一项根本性的制度建设。
社会福利、优抚安置、慈善和残疾人事业取得新进展。
二、我国现在社会保障制度存在的问题我国目前存在的社会保障制度大部分是在过去计划经济体制下建立的,在计划经济体制条件下方能发挥其积极作用。
我国社会保险立法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我国社会保险立法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我国社会保险制度是指政府为全国公民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旨在保障全国公民在生老病死等各种情况下的基本生活需求。
在我国,社会保险制度的建立可以追溯到上个世纪50年代,但是直到近年来,我国社会保险立法才得到了大力发展和完善。
在这个过程中,我国社会保险立法面临着一系列问题和挑战,需要及时加以解决和改善。
一、我国社会保险立法存在的问题1、法律体系不完善我国社会保险立法体系不够完善,各类社会保险法规多而松散,存在许多法规制度之间的冲突与重叠。
比如,社会保险法、养老保险法、医疗保险法等法规之间的界定不清晰,导致法律执行上出现问题。
2、法规不够完善我国社会保险立法中的许多法规还需要进一步完善。
比如,养老保险法中规定的养老金发放标准过低,无法满足养老金的基本需求。
医疗保险法中的医疗保障制度也还有待进一步完善,有关医保支付问题还需解决。
3、法律执行不力我国社会保险立法在执行过程中存在许多问题,比如,一些社会保险机构的管理不到位,导致社会保险资金的滥用和浪费。
另外,由于我国的劳动力大规模迁徙,社会保险的跨地区支付问题也给执行带来了困难。
4、社会保险参保率低在我国,尽管社会保险制度逐渐完善,但是社会保险参保率依然较低。
部分人群对社会保险的意识不够,或者由于各种原因无法及时参保。
这就导致了社会保障制度的覆盖率不足,无法实现全民覆盖。
5、社会保险资金不足我国社会保险资金来源主要包括个人缴纳、单位缴纳以及政府补贴。
但是由于社会保险基金来源单一、缴费率偏低,导致社会保险资金不足,无法满足社会保障的实际需求。
二、对策1、建立健全的法律体系为了解决我国社会保险立法体系不够完善的问题,可以通过建立统一的社会保险基本法,明确各类社会保险法规之间的界定和关系,构建完善的法律体系。
在这个基础上,可以加强对一些关键法规的修订和完善,确保社会保险立法体系更加统一和完善。
2、完善法规内容在进一步完善我国社会保险立法中的各项法规内容上,可以通过不断优化养老金发放标准,提高养老金水平,逐步实现养老金的可持续发展。
【制度】毕业论文浅谈我国社会保障制度正式版
【关键字】制度浅谈我国社会保障制度——解读201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法》姓名:李梅娣论文提要: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而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前提和保证。
因此加强和完善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具有重大的战略意义。
关键词:社会保障制度作用发展历程问题社保法施行解读社会保障制度是现代国家最重要的之一;社会保障制度是在政府的管理之下,以国家为主体,依据一定的法律和规定,通过国民收入的再分配,以为依托,对公民在暂时或者永久性失去劳动能力以及由于各种原因生活发生困难时给予物质帮助,用以保障居民的最基本的生活需要;社会保障制度是通过集体投保、个人投保、国家资助、强制储蓄的办法筹集资金,国家对生活水平达不到最低标准者实行救助,对暂时或永久失去劳动能力的人提供基本生活保障,逐步增进全体社会成员的物质和,保持社会安定,促进经济增长和社会进步。
一、社会保障制度的产生标志社会保障制度起源于19世纪末的欧洲工业社会,1601年颁行了世界上第一部《济贫法》,这是现代社会保障制度的萌芽。
现代社会保障制度的核心部分是为劳动者提供,第一个建立社会保障制度的是后起的资本主义国家——。
德国颁布的《疾病社会保障法》、《工伤事故》、《老年和残障》,标志着世界上第一个最完整的保障体系的建立,社保制度产生。
1935年通过了综合性的《社会保障法》,“社会保障”一词由此产生,它标志着现代社会保障制度的形成。
目前社会保障制度已推行到全世界的160多个国家和地区。
建立健全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是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必然要求,是社会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证。
中国的社会保障体系包括社会保障、、优抚安置、社会救助和住房保障等。
社会保障制度的基本特征是公平性、普遍性、法制性和互济性。
二、社会保障制度的作用社会保障的根本原则就是社会公平,社会保障是所有社会成员效用的最大化。
著名经济学家A.C.庇古教授在《福利经济学》一书中指出:“社会保障政策可以扩大一国的,因为穷人得到效用的增加要大于富人效用的损失,使社会总效用增加。
浅谈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性-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的必要性
浅谈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性摘要:社会保障是指国家通过立法,积极动员社会各方面资源,保证无收入、低收入以及遭受各种意外灾害的公民能够维持生存,保障老动者在年老、失业、患病、工伤、生育时的基本生活不受影响,同时根据经济和社会发展状况,逐步增进公共福利水平,提高国民生活质量。
加强社会保障其意义深远,社会保障在经济发展中起着极其重要的作用。
本文探讨了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性。
关键词:社会保障稳定和谐重要性一、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性1、有利于维护社会的稳定国家通过社会保险、救济、福利、安置、互助,进行社会财富再分配,适当缩小各阶层社会成员之间的收入差距,避免贫富悬殊,使社会成员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基本功能是协调社会关系,维护社会稳定。
所以说,社会保障所体现的经济保障、服务保障、精神保障,无疑是社会经济发展的稳定器2、有利于促进社会的和谐社会保障是以人为本的具体体现,突出了以人为本的宗旨,从而减轻了社会压力,缓解了社会诸多的矛盾,促进社会和谐。
若社会财富分配不公平、社会人员贫富差距悬殊社会经济制度将面临严重的动力问题,这样,社会就会出现动荡,难以维持社会的基本稳定、那么社会和谐也就无从谈起。
社会保障制度不能阻碍经济的发展,但是,如果社会保障不能妥善解决如下诸多的问题,社会保障就难以促进社会和谐,比如:社会保障覆盖面问题;社会保障基金筹措问题;体制问题;失业保险问题;人口老龄化问题;社会保障法制等问题。
社会保障的出发点是惠及低收入、劳动者,维护社会的稳定,只有社会的稳定,才能推进经济的发展,反过来说,经济的发展又为社会保障提供资金支持,这样,才能最终实现社会可持续、和谐的发展。
3、有利于推进经济的发展在社会保障制度中,公平与效率都是社会保障追求的目标。
社会保障这种社会化行为,对经济发展的调节作用,主要体现在对社会总需求的自动调节作用。
即:在经济萧条时期,一方面由于失业增加、收入减少,用于社会保障的货币积累相应减少;另一方面,因失业或收入减少而需要社会救济的人数增加,社会保障支出也相应增加。
社会保障制度的现状问题与对策
中国的社会保障制度的现状问题与对策众所周知,中国改革开放以来,经济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发展,其成就为世界所瞩目。
在经济发展的同时,社会也获得全面发展,人民生活水平大幅度提高,适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社会保障制度已基本建立。
社会保障制度已成为当前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
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是现代经济发展的润滑剂,它有助于经济更快,更好地发展。
一、中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和发展社会保障是现在社会发展的需要,也是社会经济发展的必然产物。
为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逐步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和社会保障待遇,社会急需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与更进一步的发展。
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和发展关系着社会主义社会能否更快,更好地发展,对社会的发展与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一)我国传统社会保障法律制度的建立1949年新中国成立即着手建立社会保障制度。
1951年我国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我国除失业保险外,包括养老、工伤、疾病、生育、遗属等计划经济时期的职工社会保险制度已初步建立。
该法规适用于国营企业和部分集体企业。
与此同时,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社会保险制度也以颁布单行法规的形式逐步建立起来。
此后的三十多年,国家也颁布了许多相关法律法规,建立起了适用于计划经济时代的社会保障制度。
(二)改革开放后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发展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开始了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发展。
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在部分城市实行社会保险制度的试点改革,继而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经过20多年的努力,我国已建立起了适用市场经济秩序的社会保障制度。
目前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基本包括两大部分:一是完全由国家财政支撑的项目,包括对社会弱势群体的救助、对军人及其军烈属的优抚安置、对无依无靠的孤老残幼、残疾人员以及社会大众举办的社会福利和有关的社区服务,完全属于国民收入再分配范畴,充分体现社会公平;二是由用人单位、职工个人缴费、国家给予适当补助的三方共同筹资的项目,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属于社会保险范畴,其中,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实行个人账户与统筹相结合,其他三项保险属于完全统筹的项目。
对我国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立法的几点思考
4.权 利 与义 务相 一致 的原 则。在 我 国这 样 一 个经 济 尚不 发 达 且城 乡差 异较 大 的发 展 中国 家 ,不 可 能单 纯 由政 府 拿 出 大 量 资 金 来 发展 农村 社 会 保 障 事 业 ,农 民 如 果不 尽 一 定 的 义 务 ,其 权 利也 就 无 法保 证 ,农 村 社 会 保 障 本 身也 难 以为 继 。 因 此 ,农 村 社会 保 障 应贯 彻权 利 与 义务 相 结 合 的 原 则 。
三 、我 国 农村 社 会 保 障 制度 的立 法原 自 改革 开 放 以 来 , 效率 至 上 已成 为 主 流意 识 ,理 论 界 发 出 了 “ 下 没 有 白 吃 的 午 餐 ” 的呼 声 。 持 这 种观 点 的人 认 为 ,社 天 会 保 障 应 该 以 “ 率 优 先 , 兼 顾 公 平 ” 为 价 值 取 向 , 主 张 在 注 效 重 其社 会 功 能 的 同 时 ,要偏 重 其 效 率 作 用 ,社 会保 障制 度 仅 仅 是 为 了 经 济 制 度 配 套 , 效 率 是 现 实 中 必 须 优 先 考 虑 的 问 题 。 笔 者 认 为 ,从 经 济 学 角 度 考 虑 , “ 下 没 有 白 吃 的 午 餐 ” 是 有 一 定 天 道 理 的 。 可 是 , 一 个 社 会 总 是 有 付 不 起 费 的 人 ,社 会 中 任 何 人 都 有 生 存 下 去 的 权 利 , 这 意 味 着 无 论 何 种 原 因 贫 困 , 只 要 有 生 存 危机 ,每 个 人 都 有 从 国 家 和社 会 获 得 物 质 帮 助 的权 利 。故 笔 者 认 为 ,社 会 保 障 法 立 法 的价 值 取 向应 该 是 “ 障 人权 ,维 护 保
匹 找 匿; 村 对 会 保 障 制 度 立 法 的 重 点 及 其 应 解 决 的 难 点 农
如何完善社会保障制度
如何完善社会保障制度
一、加快社会保障制度立法。
社会保障制度具有规范性和强制性的特点,各国都是先法而后行。
目前,我国还主要依靠行政法规,已经很不适应。
尤其是养老、失业、医疗和低保这“四保”,迫切需要基本成熟一个就出台一个,逐步在实施中完善。
二、努力扩大社会保障制度的覆盖面,尽量减小城乡差距。
对公民实行普遍的社会保障,是各国社会保障立法共同奉行的一条基本原则。
三、逐步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
鉴于我国农村地域的广阔性及地区差异,我国可逐步地、有选择地、低起点地推进农村社会保障。
四、明确国家、企业和个人在完善社会保障制度中应负的责任。
社会保障制度的运作必须有资金的支持,必须在政府主导下筹集社会保障基金。
政府要将社会保障作为一项长久的制度安排,国家财政就要由现在的半到位发展为真正全面到位,包括中央财政要将社会保障投入增长机制固定比例化,地方财政要由不承担或少承担社会保障责任发展到财权与事权及社会保障责任的统一。
应当采取多种方式充实社会保障基金,例如,通过依法划转部分国有资产做实个人账户,也就是说将部分国有资产从国家财政转为社会保障基金,以偿还老职工的历史欠债。
此外,还可以考虑其他的方式来充实社会保障基金,如开征新的税种,除已经开征的利息税之外,可以考虑开征财产税、遗产税等;发行用于社会保障的专项国债等。
通过多种开源方式来筹集社会保障资金,才能使社会保障制度正常运行。
在农村养老保障问题上,必须强调国家的责任,对实行强制养老金计划的,国家应当通过财政补贴的办法对农民发放养老补贴,以推动农村养老保障制度的实施;对于不具备实行养老金计划条件的,国家应加大社会救济的力度,以保障农民基本生存权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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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 立健 全 的社 会保 障法 律体 系是 建立 完 善 的社 会 保 障制度 创举 。但是我们必须看到我国其他社会保障制度方面的立法仍 的必 经程序 。中 国社会 保障立 法从 1 9 5 1 年 开始 发展 到现 在 , 从 然 欠缺 , 像 社会 救济 、 社会福 利 、 社会 优抚优 恤等 大部分 仍是依靠
经 济的 发展 。 这 些都充 实和 完善 了我 国社会保 障法 律制 度 , 逐 步
( 四) 社会保障法 舞鹈机制薄弱, 效率低
确立和巩固了我国社会保障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
二、 我国社会保障立法存在的问题
( 一) 社会保 障制度 立法 不健全
我 国社余保障的法律实施机制比较薄弱。在实践中普遍存
关键词 社 会保 障 社会 保 险 社会 公 平
作者简介: 李晓菲, 北京工商大学法学院, 法律硕士( 法学 ) 。
中图分 类 号 : D 9 2 0 . 4 文 献标 识码 : A 文章 编号 : 1 0 0 9 . 0 5 9 2 ( 2 0 1 3 ) 0 7 . 0 5 3 . 0 2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 , 在职工生、 老、 病、 死、 伤、 残等
我国社会保障在立法存在多主体参与现象, 各个管理机构受
生 活待遇 、 医疗 保健 和社会 福利等 方面 都有 了具 体规 定 ; 1 9 5 0 年 利益驱动 , 各行其是, 使得我国原本统一的社会保障制度变得分 和1 9 5 2 年 分别 颁布 的《 关于 救济 失业工 人 的指 示》 和《 关于 劳动 散, 实践过程中常 出现各个部门政策法规不统一、 待遇标准不一 就业 问题 的决定》 的社会救 济法规 , 解 决了当 时失业工 人 的困难 ,
场 经 济发展 和 社会保 障 体系建 立 的要求 。
一
和制约着我国经济体制的改革和发展。 因此, 建立健全的社会保 障法律体系仍然是任重而道远 。
( 二) 社会 保障 立 法主体 多元化 , 立 法层 次低
、
我 国社 会保 障法 律制度 的历 史演进 及 立法 现状
在建 国初 ,我 国政 府高 度重 视社 会保 障立 法建 设 。 出台 的
国家到地方, 关于社会保障制度的立法也在不断地增多, 但是, 从 政府政策和行政手段来保障其实施, 尚未上升到立法层面, 这使
致 使我 国的社会 总体来看, 我 国的社会保障立法仍存在一些 问题 , 不能为国家面 得我 国现行 的社 会保 障制度 很难做 到有法可 依 ,
临的社会保障方面的复杂 问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提供有效的法律依据, 不能满足市 保障制度难以得到全面、 正常的运行与发展, 在一定程度上影响
l , m d 占 枉金
2 0 1 3・ 7 ( 中) ◆ 法 制 园地
论我 国社会保 障制度的立法完善
李晓菲
摘 要 社会 保 障 法是确保 社会 保 障制度 按 照既 定 目标 实施 的前提 和基础 , 建立 完善 的社会保 障法律体 系, 能够 大大提 高
社会保障制度的可操作性 , 使国家在社会保障方面出台的政策、 执行方法和相关规定具有法律效力和执行力。本文将通过 研究我 国社会现有社会保障制度的立法状况和法律法规实施情况,分析总结 出我 国现有社会保障制度在 立法过程 中存在 的缺陷与不足 , 提出对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立法完善对策, 以期加快社会保障法的立法进程。
在着社保基金被违规动用的现象, 但由于我国尚 未建立一套完备
的社会保障法律体系和配套的政策措施 , 再加上我国市场经济主
社会保障制度必须以社会立法为手段,才能使某运作法制 体的多元性和复杂性, 作为社会保障法律体系的监督人员在对违
( 三 会保障法的立法覆盖 范围狭窄 健令的社会保障制度应覆盖全体公民, 《 社会保险法》的出
文革结束后, 我国 社会保障 各个领域均出台了相关法律或政
策, 顺应时势, 出台了《 社会保险法》 , 进一步扩大了社会保障制度 台, 将社会保险中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的覆盖范围扩大至无雇
的覆盖面, 建立 了社会共济 的保障框架 , 改变了过去国家总揽社 工的个 体工商 户 、 未 在用人 单位 参加职 工基本 医疗保 险 的非全 日
会 保险 基金来 源 的状况 。 此外, 国家还加 强和 完善 了社会 保 障基 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以及农村、 农民, 但是我们仍
金的管理制度和保障财务制度 , 防止社保金的滥用; 许多城市通 需看到由于中国城乡之间、 地区之间发展的不平衡, 不同行业、 不 过立法相继建立起 了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在农村, 国家进行农村 同所有制企业之间在保障范围、 保障待遇、 支付水平等方面也存
我 国的社会保障法的覆盖范围仍然较为狭窄。 扶贫制度改革, 逐步建立农村养老和医疗保险制度 促进 了 农村 在着较大差距 ,
致的现象 激化了各个部门的矛盾, 在根本上损害的仍然是保障
此外。 在实践中, 我 国社会保障的法律依据大多以“ 规定” 、
促进 了失业 人员 的再就业 ; 0 这些 规定对于 维持 社会稳 定 , 保卫国 对象的根本利益。
家安全, 促进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在文 革期 间, 我 国社会保 障制度法制 建设 工作受 到 了严 重破 “ 办法 ” 、 “ 条例 ” 、 “ 意 见” 等 形式 出现 , 由全 国人 大制 定 的立 法数量 坏: 各项 管 理机 构被撤 销 , 负责 社会保 障工 作 的工会 、 劳 动部 、 卫 很少, 大大降低了社会保障法的立法层次和效力。 而由全国人大 生 部等部 门相继被 撤销 , 新中 国成 立 以来 建立 的各种 社会保 障法 通过的相关法律也并非全部适用于社会保障领域, 这与社会保障 律法 规和 制度 也名 存实 亡 , 社会保 障工 作陷入 无章 可循 的境 地 , 法独立的法律地位不符合。 大大削弱了 其权威性、 降低其稳定性 。 立法 建 设工作 也不 断停 滞甚至 倒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