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泸州市人民政府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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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泸州市人民政府依法行政工
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泸州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2.04.06
•【字号】泸市府办函〔2012〕92号
•【施行日期】2012.04.06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事业单位人事管理
正文
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泸州市人民政府依法行政工
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泸市府办函〔2012〕92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
根据工作需要,市政府决定调整泸州市人民政府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现将调整后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长曹建国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张文军市政府秘书长
成员雷长文市委编办主任
庞晓龙市监察局局长
刘洪市民政局局长
王华市司法局局长
陈剑波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
喻志强市审计局局长
秦惠光市政务服务中心主任
魏春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金星市政府法制办公室主任
刘杰市财政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一、领导协调全市推进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二、研究制定全市推进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的总体方案和相关制度。

三、研究部署全市推进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的具体任务、职责分工和措施。

四、督促指导、监督检查、考核评价全市推进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工作。

五、组织开展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宣传、培训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政府法制办,负责领导小组具体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金星同志兼任。

二〇一二年四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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