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职工差旅费补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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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员工出差报销政策变动通知

关于员工出差报销政策变动通知

关于员工出差报销政策变动通知
尊敬的各位员工:
为了更好地规范公司的财务管理,提高财务使用效率,经公司领
导班子研究决定,对员工出差报销政策进行了一些调整。

现将有关事
项通知如下:
一、出差报销范围扩大
从即日起,公司将扩大员工出差报销范围,除正常的交通、食宿、通讯等费用外,还将包括因公产生的会议费用、培训费用等。

但是在
报销这些额外费用时,请务必提供相关的发票和证明材料。

二、出差标准补贴提高
为了更好地照顾员工出差期间的生活需求,公司对出差标准补贴
做出了调整。

具体调整如下:
住宿标准:根据目的地不同,住宿标准将有所提高,具体标准请
参考公司最新的《出差标准补贴细则》。

餐饮补贴:餐饮补贴标准也做出了相应调整,以更好地满足员工
在外出差期间的正常用餐需求。

三、报销流程优化
为了简化报销流程,提高报销效率,公司将推行电子报销制度。

员工在出差结束后,可通过公司内部系统提交电子报销申请,无需再
提交纸质报销单据。

同时,公司将加强对电子报销申请的审核力度,
确保报销流程的透明和规范。

四、其他注意事项
出差期间请注意节约开支,合理安排行程。

出差期间请妥善保管好个人及公司财产,确保安全。

若有特殊情况需要超出政策范围支出,请提前向主管领导请示并
取得书面同意。

希望各位员工能够遵守新的出差报销政策,如有任何疑问或建议,请随时与财务部门联系。

谢谢大家的配合!
特此通知。

公司管理部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公司差旅补助规章制度模板

公司差旅补助规章制度模板

公司差旅补助规章制度模板一、背景为了规范公司员工出差行为,保障员工权益,提高出差效率,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二、适用范围适用范围包括全体员工出差行为。

三、申请流程1.员工提出出差申请,需提前向直接主管提交出差申请表,说明出差原因、目的地、出差时间等相关信息。

2.直接主管审核并批准出差申请,将批准意见反馈给员工。

3.员工在出差前需将出差计划提交给人力资源部备案。

4.出差结束后,员工需向直接主管提交出差报告,包括出差期间的行程安排、花费情况等。

四、差旅补贴标准1.差旅补贴包括住宿、交通、餐饮等费用,具体标准如下:(1)住宿费:按目的地不同,按照公司相关政策执行,需提供住宿发票。

(2)交通费:包括往返交通费用和出差期间的交通费用,需提供发票。

(3)餐费:按每餐不超过固定标准执行,需提供餐费发票。

五、费用报销及结算1.员工需在出差结束后及时填写差旅费用报销单,并附上相关发票。

2.报销单需由直接主管审核并签字确认后提交财务部。

3.财务部核实无误后进行费用结算,将差旅费用直接打入员工银行账户。

六、特殊情况处理1.如出差期间因疾病等特殊情况产生额外费用,员工需提供相关医疗证明和费用票据,由人力资源部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报销处理。

2.若出差期间因不可抗力等原因需延长停留时间,员工需事先与直接主管联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由人力资源部协助进行费用处理。

七、违规处理任何员工在出差过程中有不当操作或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将受到相应处罚,情节严重者涉及工资停发、调整岗位等处理。

八、其他事项1.本规章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2.凡因制度解释产生争议的,由公司终审决定。

以上规章制度经公司领导同意并制定,自XX年XX月XX日起正式执行,并视需要适时进行调整修改。

差旅费津贴

差旅费津贴

差旅费津贴差旅费津贴(补助)个人所得税政策归纳差旅费津贴(补助)个人所得税政策归纳地区中央国家机关国税发1994089 号青地税二函20142 号闽地税所便函20131号桂地税公告2014年第6号政策伙食补助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计算,按规定标准包干使用。

财政部分地区制定伙食补助费标准。

市内交通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计算,每人每天80元包干使用。

独生子女补贴、托儿补助费、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津贴或者不属于纳税人本人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收入,不征税。

伙食补助费:出差人员的伙食补助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实行定额包干的办法,每人每天补助标准为市外50 元,市内(青岛四市)20 元。

公杂费:出差人员的公杂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实行定额包干的办法,每人每天补助标准为市外50 元,市内(青岛四市)10 元,用于补助市内外交通、通讯等支出。

企业不超过上述标准且凭借相关出差票据据实发放给个人的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部分,不征收个税;对超标准部分和以此为名义发放的人人有份的补贴,要依法征收个税。

根据现行个人所得税法和有关政策,企业参照国家机关规定标准发放的出差人员交通费、餐费补贴,不征收个税驻村干部按规定取得的驻村补贴,应属于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不属于工薪所得应税项目,不征收个税。

对于除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以外的其他单位的出差人员,其差旅费的税前扣除限额按以下规定办理:差旅费实行实报实销办法的,出差人员取得的出差补助在以下限额内免征个税:区内出差的每人每天100 元、区外出差的每人每天120 元。

超出限额的部分,并入当月发放的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税;差旅费实行包干使用办法的,出差人员在凭合法票据扣除实际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和市内交通费后,取得的出差补助在以下限额内免征个税:区内出差的每人每天430 元、区外出差的每人每天470 元。

超出限额的部分,并入当月发放的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税备注该政策并非直接的个税标准,但实务中往往是税务机关参考确定个税标准的依据确立了差旅费津贴不征收个税的基础强调出差补助需要凭相关出差票据实际发放,但并未说清楚就是指补助对应的发票参照国家机关标准发放相对2012 年文件,实行实报实销办法的,出差补助免税标准每天提高40 元。

财政部《关于中央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差旅费开支的规定》的通知(1996)

财政部《关于中央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差旅费开支的规定》的通知(1996)

财政部《关于中央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差旅费开支的规定》的通知(1996)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财政部•【公布日期】1996.01.06•【文号】财文字[1996]2号•【施行日期】1996.02.01•【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财务制度正文*注:本篇法规已被《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发布日期:2006年11月13日实施日期:2007年1月1日)废止财政部印发《关于中央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差旅费开支的规定》的通知(财文字[1996]2号)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现将重新制定的《关于中央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差旅费开支的规定》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

本规定自一九九六年二月一日起执行。

附件:关于中央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差旅费开支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一九九六年一月六日附件关于中央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差旅费开支的规定第一条为了保证出差人员工作与生活的需要,并贯彻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的精神,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出差人员的住宿费实行限额凭据报销的办法,按出差的实际住宿天数计算报销。

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实行包干办法,按出差的自然(日历)天数计发。

第三条工作人员出差的交通费和住宿费开支标准:(一)乘坐车、船、飞机和住宿的等级标准(见下表)。

(二)表列其他交通工具不包括出租小汽车。

─────────────────┬─┬─┬─┬──┬─────────等│火│轮│飞│其他│住宿费限额标准(元)级项目││││交通├──┬──────标│车│船│机│工具│一般│深圳、珠海、职务准│││││地区│厦门、汕头市││││││和海南省─────────────────┼─┼─┼─┼──┼──┼──────│软│一│一│按││中央国家机关副部长,以及相当职务的│席│等│等│实│100 │140人员│车│舱│舱│报││││位│位│销││─────────────────┼─┼─┼─┼──┼──┼──────中央国家机关正副司(局)长,以及相当││││││职务人员。

差旅费补贴制度

差旅费补贴制度

差旅费补贴制度差旅费补贴制度:差旅费补助制度差旅费补助制度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差旅费的管理,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严格控制费用支出,达到节约高效的目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的各部门、各车间。

第三条:严格控制出差人数,凡经批准到外省、市参加会议的,要严格控制参加人数。

第四条:差旅费的开支内容包括住宿费、交通费、伙食费、乘车补助、司机补助、其他补助等。

具体规定如下:1、住宿费:学习与开会统一安排住宿的,可凭会议通知据实报销。

除此之外,一律执行以下标准;一般人员出差,执行标准为180元/天;副经理出差,执行标准为220元/天;正职经理出差,执行标准为260元/天;公司副总出差,执行标准400元/天;公司总经理出差,执行标准600元/天。

2、交通费。

公司人员外地出差或者在市内办公,原则上不得乘坐出租车,确因工作需要,需由公司领导批准方可报销,具体执行标准如下:开发区内出差每次凭小票报销2元;大连市内出差,每天凭小票报销12元;外省出差,每天凭小票报销6元;带公车到市区及开发区出差者,不得报销上述小票。

3、伙食补助费。

在开发区内出差的,没有补助;到外省市出差的,每人每天补助标准为50元;参加会议或学习已享受会议伙食补助的不再享受会议期间的出差补助费。

4、乘车补助夜间乘车超过6小时,白天乘车超过12小时,可乘坐卧铺。

可乘卧铺而没坐的,直快按票价的30%给予补助,特快按票价的20%给予补助。

无论卧铺或硬座。

凡购买直达目的地的联票,每满12小时加发20元的伙食补助。

5、退换票及补贴由于工作临时变动出现正常车船票、机票退票,经单位负责人签字,总经理批准可报销。

丢失的票据一律不予报销,补贴经共同出差的人员证明,经单位负责人签字,总经理批准可酌情支付。

6、关于出差时间的计算出发时间的计算:12:00点以前出发算一天,12:00到17:00点出发算半天。

返回时间的计算:12:00点以前返回算半天,12:00点以后返回算1天。

报销政策调整通知

报销政策调整通知

报销政策调整通知
各位员工:
为了更好地规范公司的报销管理,提高财务资金的利用效率,经公司财务部门研究决定,对公司的报销政策进行调整。

具体调整内容如下:
一、交通费报销
1.1 公共交通
从即日起,对于市内公共交通费用的报销标准将做出相应调整。

在乘坐地铁、公交等公共交通工具时,可报销实际发生的费用。

但需提供有效的行程票据作为报销凭证,且单次报销金额不得超过50元。

1.2 私家车
对于使用私家车出差或到外出办公的员工,公司将按照国家规定的里程补贴标准予以报销。

具体的补贴标准将在报销审批时提供,同时需要交通费用票据及出差证明。

二、餐饮费报销
2.1 差旅餐费
对于因公出差需要就餐而产生的餐饮费用,可在出差期间内按照国家规定标准在合理范围内报销。

但需注意的是,对于高额的餐费需要提供详细的消费明细,严格控制奢侈消费。

2.2 外部招待
外部商务招待所产生的餐费也须严格控制,需提供完整的就餐人员名单,并附有详细的招待事由及接待对象信息。

超出一般商务活动标准的招待费用不予报销。

三、住宿费报销
对于因公外出需要住宿而产生的相关费用,将根据不同城市的差异和员工提供的住宿发票予以合理报销。

但需注意遵循克制节约、不奢侈的原则。

以上是公司此次报销政策调整的主要内容,请各位员工周知,并在今后的工作中严格执行新的政策要求。

如有任何问题或疑虑,请随时与财务部门联系沟通解决。

感谢各位员工对公司工作的支持与理解!
特此通知。

公司管理部
2023年6月1日。

关于印发《深圳市市直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doc

关于印发《深圳市市直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doc

关于印发《深圳市市直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深财行〔2008〕208市直各行政事业单位: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修订后的《深圳市市直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二○○八年十一月二十五日深圳市市直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出差人员工作与生活需要,规范差旅费管理,本着勤俭节约、完善公务活动接待制度、强化管理的原则,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市直党政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及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市直机关和事业单位)。

第三条差旅费开支范围包括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

城市间交通费和住宿费在规定标准内凭据报销,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实行定额包干。

第四条各单位要建立健全出差审批管理制度,严格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

严肃财经纪律,加强廉政建设,不得向下级单位或其他单位转嫁差旅费。

第二章城市间交通费第五条出差人员要按照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凭据报销城市间交通费。

未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自理。

出差人员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级标准见下表:副市长及相当职务人员出差,因工作需要,随行一人可以乘坐火车软席或轮船一等舱、飞机头等舱或公务舱。

第六条乘坐火车,从当日晚8时至次日晨7时乘车6小时以上的,或连续乘车超过12小时的,可购同席卧铺票。

第七条往返机场、火车站、码头的交通费和航空旅客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限每人每次一份),可凭据报销。

第三章住宿费第八条市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出差住宿一般在三星级以下(含三星级)。

住宿标准:副局级以上人员住套间,处级人员住单间,科级以下人员两人住一个标准间。

住宿费标准正副局级人员每人每天600元、处级人员每人每天400元、处级以下人员每人每天200元凭据限额报销。

处级以下人员如果单人出差或男、女出差人员为单数,其单个人员住宿费可在每天400元标准内凭据报销。

各地对差旅费补贴规定

各地对差旅费补贴规定

各地对差旅费补贴规定一、厦门国税: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4]089号)规定,差旅费津贴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收入,不予计征个人所得税。

上述差旅费津贴是指按照或参照《关于调整厦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差旅费开支标准的通知》(厦财文[2001]85号)、《财政部外交部关于印发〈临时出国人员费用开支标准和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行[2001]73号)和《厦门市财政事业关于调整市直行政事业单位部分费用开支标准的通知》(厦财行【2004】17号)规定的限额发放的伙食费、公杂费(含市内交通费、通讯费等)。

采取以有效凭证实报实销方式报销伙食费及公杂费的,其另外取得的差旅费津贴,以及超过上述两份文件规定限额发放的部分必须并入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

二、广西地税:《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若干所得税税收政策管理问题的通知》桂地税发[2010]19号 (三)关于差旅费(包括实行差旅费包干办法)和国外费用税前扣除凭证的问题1.根据出差人员取得乘坐交通工具的发票、住宿费发票据实扣除;2.出差人员的出差补助按照本单位规定的统一标准及实际出差的天数计算扣除。

3.纳税人因生产经营需要在国外实际发生的费用,取得外国实际支出的真实凭据允许扣除。

三、新疆地税:新疆明确差旅费退休费私车公用等税前扣除政策。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做好2009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通知》(新地税发【2010】82号)四、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和征管问题。

3.企业的差旅费支出,按照以下原则进行所得税处理:企业制订了较为规范的差旅费报销、包干和补助办法(包括对不同职级的职工采取不同的报销、包干和补助标准);费用标准符合行业及区域经济状况和消费水平;有关费用支出管理办法不以减少或逃避税款为目的。

企业应将差旅费补贴或包干办法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按照管理办法规定发生的差旅费报销、包干和补贴作为经营管理费用在所得税前扣除。

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财政部•【公布日期】2006.11.13•【文号】财行[2006]313号•【施行日期】2007.01.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财务制度正文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行[2006]313号)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经国务院批准,现将《中央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

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一、本《办法》在公务人员出差等方面进行了重大改革,这是落实党中央提出的改革完善公务活动接待制度的重要举措,各单位要高度重视。

二、本《办法》从2007年1月1日起实施后,各地区定点饭店的确定,以及定点饭店的相关信息汇总、发布等工作需要一段时间完成。

在此期间,出差人员住宿主要以各地区、各单位的内部宾馆、招待所为主。

内部宾馆、招待所接待条件不具备的,一般应住宿在社会上三星级及三星级以下的宾馆、饭店。

出差人员暂时按照副部长级人员每人每天600元、司局级人员每人每天300元、处级以下人员每人每天150元标准以下凭据报销。

各地区饭店定点工作完成后,将另行通知。

三、请各单位将收集到的各方面反映及时反馈我部。

附件:中央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二○○六年十一月十三日附件:中央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证出差人员工作与生活的需要,规范差旅费管理,完善公务活动接待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央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包括中央驻北京市以外地区的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

第三条差旅费开支范围包括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

第四条城市间交通费和住宿费在规定标准内凭据报销,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实行定额包干。

第五条各单位要建立健全出差审批管理制度,严格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

出差补贴规章制度表范本

出差补贴规章制度表范本

出差补贴规章制度表范本第一章:总则为规范公司出差补贴的发放管理,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出差工作的效率,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章:适用范围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因工作需要而进行出差的员工。

第三章:出差补贴标准1. 出差补贴标准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根据不同地区的差异,企业可以适当调整。

2. 出差补贴包括交通、食宿和其他必要费用,具体标准如下:- 交通费:以员工实际出差所产生的交通费用为准,提供有效的发票或报销凭证。

- 住宿费:以员工实际发生的住宿费用为准,提供有效的发票或报销凭证。

- 餐饮费:按照当地标准提供每餐的餐补费用。

第四章:出差补贴的申请和报销1. 员工出差前需提前向所属部门主管提交出差计划,并经批准后方可出发。

2. 出差期间,员工需如实记录出差的相关费用,并妥善保存相关发票。

3. 出差结束后,员工需填写《出差报销单》,备注详细的费用情况,并提交至财务部门审核报销。

第五章:出差管理1. 出差期间,员工需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保护公司及个人的利益。

2. 出差期间,员工需按照公司的规定进行工作安排,提高工作效率,完成出差任务。

3. 出差期间,员工需保护公司的机密信息,不得泄露给外部人员。

第六章:违规处理1. 员工如有违反本规章制度的行为,公司有权对其进行处罚,包括但不限于扣减出差补贴、追究相关责任等。

2. 员工如有造成公司损失的情况发生,公司有权追究其相关责任,并要求其赔偿相应的损失。

第七章:附则1. 本规章制度经公司领导审批通过后生效,并对公司内所有员工具有约束力。

2. 具体出差补贴标准和管理办法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制定,并不时进行调整和完善。

3. 本规章制度解释权归公司所有,若有任何争议,以公司最终决定为准。

以上即为公司出差补贴规章制度的基本内容,希望各位员工遵守相关规定,合理合法地享受出差补贴,并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专业素养。

感谢大家的配合!。

公司出差报销政策通知

公司出差报销政策通知

公司出差报销政策通知
尊敬的各位员工:
为了规范公司的出差报销流程,提高财务管理效率,特制定了新的公司出差报销政策,现将相关内容通知如下:
一、出差范围
公司出差报销政策适用于所有因公出差的员工,包括但不限于业务拓展、会议参加、培训学习等各类出差活动。

二、报销标准
交通费用:员工出差期间的交通费用报销标准为经济舱机票或火车票价格,如需乘坐其他交通工具,请提前向主管部门提交申请并获得批准。

住宿费用:员工在出差地的住宿费用以经济型酒店标准为准,超出部分需员工自行承担。

餐饮费用:员工在出差期间的餐饮费用按照实际消费金额报销,需保存好发票并在报销单上注明详细消费内容。

其他费用:如有其他必要支出(如会议注册费、通讯费等),请提供相关发票并在报销单上做好说明。

三、报销流程
员工在完成出差后,需及时填写完整的报销单,并附上相关发票原件。

报销单需由直接主管审批后提交至财务部门进行审核。

财务部门将在收到完整的报销单后核对相关费用,并在5个工作日内将款项打入员工指定的银行账户。

四、注意事项
出差报销需符合公司相关规定,如有违规行为将取消报销资格并承担相应责任。

出差期间如遇意外情况,请及时与公司保持联系,并妥善保管好个人财产和重要文件。

以上即为公司新制定的出差报销政策通知,希望各位员工严格遵守,如有任何疑问或建议,请及时与财务部门联系。

谢谢!
祝工作顺利!
此致
公司管理部门敬上。

公司交通补助调整通知

公司交通补助调整通知

公司交通补助调整通知
尊敬的全体员工:
为了更好地关心员工的出行需求,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生产效率,公司决定对公司交通补助政策进行调整。

具体调整如下:
一、调整范围
本次公司交通补助调整适用于全体在职员工,包括办公室人员、生产人员等各个岗位。

二、调整标准
根据市场行情和员工出行成本变化情况,公司决定对交通补助标准进行相应调整。

具体调整如下:
公交车/地铁:每月补助额度由原先的200元提高至300元。

自驾车:每月补助额度由原先的300元提高至400元。

骑行/步行:每月补助额度由原先的100元提高至150元。

三、执行时间
新的交通补助标准将于下个月起正式执行,请各位员工知悉并按照新标准执行。

四、申领流程
员工需在每月5日前向人力资源部门提交交通补助申请,逾期将
无法享受当月补助。

提交申请时需如实填写交通方式及实际花费,经审核确认后将于
次月发放至工资卡中。

五、其他事项
请各位员工如实填写交通补助申请表格,不得虚报或夸大实际花费。

如有特殊情况需要额外补助,请提前向人力资源部门说明情况并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希望通过此次公司交通补助调整能够更好地满足员工的出行需求,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生产效率。

感谢各位员工对公司政策的理解
与支持!
特此通知。

公司人力资源部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差旅费报销制度

差旅费报销制度

差旅费报销制度差旅费报销制度1为进一步加强对差旅费的管理,适应当前的物价水平,根据省财政厅文件精神,结合我公司具体情况,重新修订公出人员差旅费标准:一、公出人员交通费1、公司各部门经理可乘坐火车软席、轮船二等舱、飞机普通舱,其他人员可乘坐火车硬席、轮船三等舱,长途汽车凭据报销。

2、严格控制公出人员乘坐飞机,需乘坐飞机的应事先经总经理同意批准。

3、乘火车从晚八点至次日凌晨七点之间,在火车上过夜六小时以上或连续乘坐超过十二小时,可购买同席卧铺票。

符合本规定而不买卧铺票,可依据实际乘坐火车票价按以下比例发给个人补贴;直快的按票价60%;特快以及新型空调直达特快列车分别按其硬坐席位票价的30%发给个人,另外加收的空调费不计入座位票价之内。

二、公出人员宿费、市内交通费、补助费、杂费按实际天数计算包干限额,超出部分自理。

公出人员往返旅程期间按实际天数每日补助15元。

宿费、市内交通费、补助费、杂费等包干标准:1、自带交通工具的从其包干费中每人每天扣减交通费20元。

2、在本市区公出需在外就餐者,每日补助10元(含交通费),其他城市当日往返补助15元。

3、公司外派的技术服务人员,食宿由公司负责解决,补助费每人每天40元。

4、公司员工陪同部门经理外出的,随部门经理的标准报销。

5、因工作需要超出差旅费包干标准的,需总经理事先批准方可实报实销。

6、旅途期间,在非工作地不许滞留。

7、财务严格按照公出人员申请公出目的地及合理的行车线路予以审核报销。

如中途有变化的需事先请示领导批准,否则发生费用自理。

三、报销票据:公出人员报销票据必须符合国家有关票据报销规定,否则不予报销,各种票据丢失一律不予报销。

四、报销时间:公出人员回来后一周之内,到财务部门报销,如有故意拖欠不及时报销的,适情节给予50元以上的处罚。

五、本规定自8月1日起执行,以前有关规定与本规定有抵触的,均按本规定执行。

差旅费报销制度2一、办理程序1、出差人员必须事先填写出差申请单,注明出差地点、事由、天数、所需资金,经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出差。

公司员工差旅费制度

公司员工差旅费制度

公司员工差旅费制度公司员工差旅费制度是在日常办公中不可避免的一项制度,一般而言,公司为员工外出开展业务工作,或者出差参加培训等需求提供差旅费用补贴,以保证员工在差旅期间的正常工作和生活。

因此,科学合理的差旅费制度对公司和员工都非常重要。

一、差旅费用包含的内容差旅费用通常包括交通费、食宿费、通讯费和其他相关费用。

交通费主要是指员工在差旅过程中所产生的交通费用,既包括员工通过各种方式前往差旅地点的费用,也包括员工差旅期间在当地的交通费用。

食宿费主要是指员工在差旅期间的食宿费用,包括住宿、餐费等。

通讯费主要是指员工差旅期间的电话、邮费等费用。

其他相关费用一般是指保险费用、签证和税费等。

二、差旅补贴标准差旅补贴标准一般需要结合不同的差旅需求、地区差异和员工级别等因素来确定。

不同的公司,差旅补贴标准可能也会存在差异。

目前,市场上确定差旅补贴标准的方法主要有如下三种:1、目的地补贴标准。

这种方式是根据目的地和当地生活消费水平制定补贴标准,通常适用于销售与业务等职位。

2、职业级别补贴标准。

这种方式是根据员工职位及等级确定补贴标准,适用于经理、高管等职位。

3、杂项费用补贴。

这种方式是针对员工进行特定的补贴,如飞机上的旅途餐费、机场的免费巴士服务等。

三、差旅费用的管理与报销公司可以建立差旅费用报销制度,规定员工差旅费用的报销流程、标准、时间等,促进公司管理的规范化,也方便员工及时获得报销。

报销方式一般主要有以下两种:1、现金报销现金报销是最常见的一种报销方式,一般需要员工先自行支出差旅费用,然后将相关的费用报销单据交到公司财务部较为常见。

这种方式虽然方便但是弊端也较为明显,容易出现丢失、作假等问题。

2、预付款报销预付款报销是员工在差旅前申请预支一定的差旅费用,一般要求员工提交详细的差旅计划和预估费用,通过审核后公司会在员工出差前发放预付款。

员工在差旅前可以直接使用预付款,差旅结束后,员工需要提供相关的费用票据,补回不足的预付款,或返还多余的预付款。

公司员工出差管理制度及补助标准

公司员工出差管理制度及补助标准

公司员工出差管理制度及补助标准为了确保公司员工出差管理有序,严格控制费用开支,特制定了以下出差管理制度。

一、出差分为市内(县、区)出差和远途出差。

市内出差当日可能返回,远途出差必须在外住宿。

二、本规定适用于公司职工因公出差的差旅费开支。

出差前应填写出差申请表,并到有关部门办理出差借款等手续。

三、出差借款金额应提交出差事由及经费使用申请报告,由所在部门负责人签字后报主管副总经理审批。

原则上每人每日不超过本人出差补助标准的总计。

返回后三个工作日之内完成报销手续,并结清余款。

未按时报销者,财务可于当月工资中先予扣回,等报销时再行核付。

四、出差的审核决定权限如下:员工当日出差时由部门经理核准;长途出差3日内由部门经理核准,3日以上由主管副总经理核准,部门经理以上人员由主管副总经理核准。

五、出差不得报支加班费,但假日出差另计。

六、出差途中除因病或遇意外灾害、或因工作实际需要延时外,应电话请示,不得因私事或借故延长出差时间,否则其差旅费不予报销。

七、员工出差旅费应据实提出收据,不得虚报。

如有虚报除将其虚报款项追回外,并视其情节轻重,酌予惩处。

八、市内差旅费支付:市内(其他县、区)出差原则上要当天返回,若因公事需住宿按标准包干使用(市内差旅费标准详见附表1)。

出差地市内交通工具一般采用公交车,特殊情况可使用出租车,使用出租车需经主管批准,遇紧急情况事后要说明理由。

交通费不能超过标准。

九、远途出差差旅支付:出差住宿、交通及餐费补助标准(单位:元/天)超标自付,欠标不补(差旅费标准参见附表1)。

远途出差需搭乘飞机的,需报经总经理审批,原则上由公司办公室统一购买机票。

乘坐汽车、轮船的按实际长途出差需搭乘长途汽车的以实际票面价报销,火车以硬座、硬卧价报销,轮船按三等舱报销。

十、不同职务人员一起出差时,差旅费按高职务标准计算。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出差管理流程、加强出差预算的管理并做到有章可循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参照本公司行政管理、财务管理相关制度的规定制定。

出差补助的通知

出差补助的通知

出差补助的通知关于出差补助的通知一、为严肃法纪,将本部门考勤制度及出差补贴制度要求通知如下:1、本部门所有成员上下班必须在上班规定时间前后签到,不签者按旷工处理,不得迟到早退,定期检查及抽检,如发现迟到早退15分钟罚款15元,超过15分钟,扣半天工资;2、工人在上班时间外加班,应得到生产管理人员同意,必须如实填写本部门的加班考勤表,否则不与结算加班工资;3、员工上下班不得代人签到,代人签到者扣除本人一天工资;4、员工出勤不能出工不出力、消极怠工,脱岗离岗,如确实无工作可做,必须向生产管理人员反馈,安排其它工作和换休;5、员工请假要填写请假单,一天内要经班长同意签字有效,在生产赶货期原则上班长可不准假,不写请假单或无故不加班者,按旷工处理,请事假超过一天要经领导签字有效;6、员工必须服从公司及班组长的工作安排、工作调动及加班安排,不服者按旷工处理,员工旷工一天扣三天工资,实际旷工三天者按自动离职处理,并扣除当月工资及奖金,员工在试用期内未满一周离开公司,公司不发这几天工资;7、技术人员工作时间根据工程承包项目制合同要求决定(另有文件说明),为确保项目按质、按量完成,技术人员必须自觉安排加班(加班要登记、申报),按时完成方案设计、工程设计,项目进度及外购、生产与质量跟进,闲时可换休,但要经领导同意并填写换休单;8、员工辞职要提前一个月打报告,公司按本人承担的工作是否完成决定批准或准许辞职,否则按擅自离职处理,扣除当月工资及奖金;9、上班时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上班时不得玩与工作无关的网络,一经发现,罚款50元;10、辞职、离职员工,工资按财务制在下月十五日后结算;11、出差人员出差前必修通知门卫停止伙食,否则不报出差津贴,出差要经领导同意,否则不报出差费用;12、外购件要填写请购清单,否则不办报销;13、工资按26.5为全勤计算,工人因工作需要加班,每小时按实际出勤的每小时工资计算。

二、员工因工作需要确需要出差,其补助如下:1、公司经理在外出差一天或超过一天的补助30元/天,工程师在外出差一天或超过一天的补助20元/天,一般工作人员及工人在外出差一天或超过一天的补助15元/天;2、工人连续加班超过4小时的给晚餐补助3元/天;3、住宿补贴:公司经理(包括高级职称120元/天),部门经理(包括中级职称70元/天),一般工作人员(包括技术员40元/天)。

出差补助通告_通告_

出差补助通告_通告_

出差补助通告通告适用于公布社会各有关方面应当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项。

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出差补助通告,仅供参考!出差补助通告范文一公司机关、办事处、各项目部:根据局建七财[20xx]282号文件关于印发《中建七局职工差旅费、探亲路费等费用开支的规定》的通知,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本着勤俭节约、高效办事原则,特制定如下办法:一、适用范围:公司正式职工因公出差,离开岗位所在地在单程累计超过10 个小时。

二、标准:(1)途中伙食补助费:每人每天补助20元;(2)住勤伙食补助费:住勤期间按实际住宿天数计发(凭住宿发票),一般地区每人每天补助15元,特殊地区(直辖市、省会城市及沿海城市)每人每天补助30元。

(3)经工程局、上级单位主管部门及本单位领导批准,职工脱产外出参加各种培训班、学习班时间在三个月的非学历学习,其住勤补助按自然天数每人每天10元补助。

2 三、下列情况不适用途中伙食费补助及住勤补助费范围:(1)乘坐飞机出行的,不报销途中伙食补助费;(2)有招待费发票的,不能说明招待对象的,不报销住勤伙食补助费;(3)工程局召开的党代会、职代会、工作会、团代会、述职会、培训会等,凡是局统一安排就餐或离开局的其他地区有会务组统一安排就餐的,与会人员回本单位只报销往返差旅费及途中伙食费补助,不报销住勤伙食补助费。

(4)公出人员由接待单位安排住宿或住在亲友家,无住宿发票的,一律不填报住勤伙食补助费。

(5)出差地点在家庭所在的,不享用住勤伙食补助费,只享用途中伙食补助费。

(6)到公司办事处及项目部出差,凡有条件住宿,只享用途中伙食补助费。

四、出差单程或双程时间在10小时内,且确需要用餐的,经审核,每人每顿途中伙食费补助10元。

本办法自20xx年4月12日起开始实施,解释权归财务劳资部、综合办公室。

特此通知二0xx年四月十二日出差补助通告范文二关于差旅费及出差补贴规定第一条出差人必须在《出差申请单》上填写注明出差地点、事由、天数、所需资金等必填项目,经部门经理签署意见,公司分管副总批准后方可出差。

关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差旅费开支的补充规定

关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差旅费开支的补充规定

关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差旅费开支的补充规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已更名)•【公布日期】1992.06.18•【文号】[92]国管财字第138号•【施行日期】1992.06.1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注:本篇法规已被《财政部<关于中央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差旅费开支的规定>的通知》(发布日期:1996年1月6日实施日期:1996年2月1日)废止关于中央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差旅费开支的补充规定(1992年6月18日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92]国管财字第138号发布)财政部于一九九二年五月二十日印发了《关于中央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差旅费开支的规定》([92]财文字第070号),请你们认真贯彻执行。

现结合中央国家机关的实际情况,对差旅费开支的有关问题作如下补充规定:一、工作人员到外地参加会议(不包括订货一类会议),途中的伙食补助费、市内交通费实行包干,住宿费不实行包干。

如途中确需住宿的,住宿费用凭收据在规定的标准内报销。

会议期间食宿和交通费自理的,伙食补助费、市内交通费、住宿费按差旅费开支规定办理。

二、工作人员出差因病住院期间,按标准发给伙食补助费,不发住宿费和市内交通费。

住院超过一个月的停发伙食补助费。

三、工作人员在北京市区、近郊区出差,确实不能在单位(包括出差单位)职工食堂或回家就餐的,午、晚餐每人每餐补助一元六角,早餐不补助。

市内交通费按我局《关于调整中央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市内交通费综合包干定额的通知》([90]国管财字第249号)的规定执行。

即:实行市内交通费综合包干,不再报销职工市内出差交通费,因公乘坐长途汽车仍可凭据报销。

四、工作人员到首都机场执行公务,确实不能在单位职工食堂或回家就餐的,早餐每人每餐补助一元,午、晚餐每人每餐补助二元。

五、工作人员到北京市远郊区、县(包括门头沟区、房山区、大兴县、通县、顺义县、密云县、昌平县、平谷县、怀柔县、延庆县)出差,伙食补助费、市内交通费按去外地出差的标准执行,住宿费不实行包干。

通知公司员工交通补贴政策调整

通知公司员工交通补贴政策调整

通知公司员工交通补贴政策调整尊敬的公司员工:
为了更好地关心和支持员工的出行需求,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生活质量,公司决定对员工的交通补贴政策进行调整。

具体调整如下:
一、补贴标准提升
从即日起,公司将提高员工的交通补贴标准。

根据员工的实际上班距离和交通工具,制定不同的补贴标准,以更好地覆盖员工的交通费用。

对于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上班的员工,公司将根据实际路程提高补贴金额,确保员工的交通费用得到充分覆盖。

对于自驾或骑行上班的员工,公司也将根据实际情况给予相应的补贴,鼓励员工选择环保、健康的出行方式。

二、报销范围扩大
除了上班往返的交通补贴外,公司还将扩大报销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出差期间的交通费用;
加班后回家的交通费用;
夜班人员的交通费用等。

三、申领流程优化
为了方便员工申领交通补贴,公司将优化申领流程,简化操作步骤。

员工只需按照规定填写相关表格,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即可顺利领取补贴。

四、其他事项
请各部门负责人积极宣传和落实新政策,确保全体员工了解并享受到相关待遇;
如有任何疑问或建议,请及时与人力资源部门联系,我们将竭诚为您解答。

最后,希望新的交通补贴政策能够为广大员工带来实际便利和福利,也希望全体员工能够继续为公司的发展壮大贡献自己的力量。

让我们携手共进,共创美好未来!
特此通知。

公司人力资源部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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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职工途中伙食补助费、住勤伙食补贴的通知
公司机关、办事处、各项目部:
根据局建七财[2003]282号文件关于印发《中建七局职工差旅费、探亲路费等费用开支的规定》的通知,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本着勤俭节约、高效办事原则,特制定如下办法:
一、适用范围:
公司正式职工因公出差,离开岗位所在地在单程累计超过10 个小时。

二、标准:
(1)途中伙食补助费:每人每天补助20元;
(2)住勤伙食补助费:住勤期间按实际住宿天数计发(凭住宿发票),一般地区每人每天补助15元,特殊地区(直辖市、省会城市及沿海城市)每人每天补助30元。

(3)经工程局、上级单位主管部门及本单位领导批准,职工脱产外出参加各种培训班、学习班时间在三个月的非学历学习,其住勤补助按自然天数每人每天10元补助。

三、下列情况不适用途中伙食费补助及住勤补助费范围:
(1)乘坐飞机出行的,不报销途中伙食补助费;
(2)有招待费发票的,不能说明招待对象的,不报销住勤伙食补助费;
(3)工程局召开的党代会、职代会、工作会、团代会、述职会、培训会等,凡是局统一安排就餐或离开局的其他地区有会务组统一安排就餐的,与会人员回本单位只报销往返差旅费及途中伙食费补助,不报销住勤伙食补助费。

(4)公出人员由接待单位安排住宿或住在亲友家,无住宿发票的,一律不填报住勤伙食补助费。

(5)出差地点在家庭所在的,不享用住勤伙食补助费,只享用途中伙食补助费。

(6)到公司办事处及项目部出差,凡有条件住宿,只享用途中伙食补助费。

四、出差单程或双程时间在10小时内,且确需要用餐的,经审核,每人每顿途中伙食费补助10元。

本办法自2006年4月12日起开始实施,解释权归财务劳资部、综合办公室。

特此通知
二00六年四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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