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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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公司职工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工作,提高各级人员安全生产意识、素质和技能,防止和减少因工伤亡事故,减少职业危害,根据《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号)和《特种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0号)的管理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范围内各类安全教育工作的开展和实施。
三、安全教育培训的内容及要求
根据生产性质及公司作业分工需求,选用不同工种、工序的安全操作规程,作为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
1. 入职教育
1.1新进员工需经过公司级、部门级和班组级三安全教育﹔
1.2公司级安全教育由综合办公室负责,教育内容包括:国家有关生产的法律、法规、企业安全管理制度、一般安全技朮知识,企业安全生产特点、重大典型事故案例、安全注意事项、工业卫生和职业病的预防等知识。
2、部门教育
部门级安全教育由部门负责人负责,教育内容包括:部门职责及工作流程、主要设施设备的性能、技朮规程、事故教训、防护用品、防护设施使用方法、安全注意事项等。
经考试合格,方可分配到班组。
3、岗位(现场)教育
班组级安全教育由班组长负责,教育内容包括:岗位生产、工作特点、主要设备结构原理、操作注意事项、岗位责任制、岗位安全操作规程、事故案例及事故预防措施、个人防护用品、安全装置、安全监测、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和维护等。
4、全员安全教育
4.1公司必须对各级管理人员每年进行一次以上安全培训,累计时间不少于24小时。
主要学习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标准、制度、安全管理、安全技朮知识和安全生产工作经验教训等内容。
4.2对公司、部门岗位调动及脱岗半年以上的员工,必须重新进行部门级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作业。
5、新工艺、新技术的开始教育
在新工艺、新技朮、新设备、新材料、新产品投产前,要按新的安操作规程,对岗位作业人员和有关人员进行专门培训,经考试合格,方能进行独立操作。
6、特种作业人员教育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朮培训考核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0号)的要求进行培训、考核,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工作。
7.经常性安全教育充分利用各级组织的宣传职能,用标语、板报、图展、录象等多种形式,组织开展安全教育。
8、季节性教育
由后勤保卫部结合季节特征、节假日前后,职工容易疏忽而放松安全生产的规律,抓住主要环节,进行安全教育。
凡是自然条件变化,大风、大雪、暴雨、冰冻或雷雨季节,应抓住气候变化的特点,进行安全教育。
9、外来人员安全教育
9.1对外借人员的安全教育,由用工单位负责,经考核后,方能允许进入现场施工;
9.2对进入现场参观人员的安全教育,作业部负责人负责;其教育内容有关项目的安全规定及安全注意事项,并安排专人陪同。
10、事故教育
10.1对违章、违纪作业造成事故或未遂事故的人员应停止工作进行安全培训学习﹔
10.2发生重大事故和恶性未遂事故后,企业主管部门要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现场培训学习,吸取事故,防止类似事故重复发生﹔
10.3预防事故的措施及发生事故后应采取的紧急措施。
11、其他安全教育
11.1对脱离操作岗位(如产假、病假、学习、外借、待岗等)六个月以上重返岗位操作者,应进行岗位复工教育。
11.2职工在公司内调动工作岗位变动工种(岗位)时,接受单位应对其进行二、三级安全教育,方可从事新的工作。
11.3对严重违章违纪职工,由所在单位安全部门进行单独再教育,经考察认定后,再回岗工作。
四、根据不同的时期,进行各种各样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竞赛活动。
主要包括以下各项内容:
1、总结近期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找出存在的问题,提出近期安全生产工作中应逐一解决的问题。
2、检查贯彻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措施的落实情况。
3、分析查找部门、班组安全事故的隐患,并制定整改措施。
4、表扬好人好事,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工作的先进经验。
五、综合办公室及有关部门应建立安全教育、培训记录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