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摩托车检验规范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电动摩托车检验规范
一、目的
为进一步提高XXXXXXX有限公司质量管理部对本公司产品的检验水平,切实做好本公司产品的考核工作,保证产品出厂合格率100%,提高用户对产品的满意度,特制定本规范。

二.适用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XXXXXXXXXXXX有限公司电动摩托车的检验工作。

四.检验条件
4.1设备和设施
质量管理部应具备开展电动摩托车检验工作的相关设备及设施,电动摩托车检验项目试验设备设施及精度要求分别见表1与表2。

表1电动摩托车新增强制性检验项目设备设施要求
直流电流

1.5级精密电度

0.2S 级
温度表分辨率1℃,准确度
±1 ℃
湿度表分辨率1%,准确度±6%风速仪
量程 0 m/s〜30m/s,
误差不大于0.4m/s 称重衡器准确度±0.5 %
2 电动摩
托车能

GB/T
24157-20
09
路试仪
速度:分辨率0.1km/h,
准确度±1 %
距离:准确度±0.1 % 消耗
底盘测功

速度:分辨率0.1km/h,
准确度±1 %
距离:准确度±0.1 %
扭矩:±1%FS
惯量模拟误差:±5kg
时间:分辨率0.1s,
准确度±0.1 s
3 无线电
骚扰
GB 14023-
20 06
测量仪器
(接收
机)
天线
车速监控
仪器
在不包括发射源和测试
场的情况下,由天线、
馈线和测量仪器组成的
测量系统,在
30MHz-1000MHz 频率范
围内,其测量电场强度
的准确度为±3dB,频率
准确度应优于±1%。

GB/T
18387-20
08
测量仪器
(接收
机)
1.测量仪器符合
GB/T 6113.1-1995 及
GB/T 18387-2008 要
求,对9k-30MHz频段
范围
验要求的涉水
道路
室内试验:
温度:
25±5℃
相对湿度:
<95%
室外试验:
温度:
25±10℃
风速:<3m/s
相对湿度:
<95%
1.辐射发射测
量应在装有吸
波材料的实验
室内进行,环
境应满足
GB14023-2006

CNAS-CL16:20
06要求,并配
备能够保证试
验正确实施的
辅助仪器和设
环天线,有
内进行扫描。

施。

源鞭状天
线2.天线及匹配单兀应符 2.传导发射测合 GB/T 18387-2008 要量应在屏蔽室求。

内进行,环境
应满足ANSI 3.人工网络在
450k—30MH的频率范围
C63.4 及
人工网络内满足CNAS-CL16:20
06要求,并配5UH/50。

阻抗的要求。

备能够保证试
验正确实施的
辅助仪器和设
施。

表2电动摩托车非强制性检验项目设备设施要求
以上试验用仪器设备应按规定进行计量检定,计量检定合格后才能用于产品 检验。

五.人员要求
检验人员应正确理解相关标准,具有相关领域的检验业务知识,检验人员应 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后上岗,应能熟练进行检验工作。

六.检验要求
针对电动摩托车标准中有争议或未说明的问题,制定如下检验规范: 6.1 电动摩托车安全要求(GB 24155-2009) 6.1.1 第 4.2.3.6、5.4.4 条: 【标准内容】
4.2.3.6按照
5.4进行各项防水试验后,均应立即测量电路的绝缘电阻(电动摩 托车仍是湿的),绝缘电阻值应大于500。

/标称电压V ;静置24h 后再次测试 应大于1000。

/标称电压V 。

5.4.4防水试验后,进行绝缘电阻和耐击穿电压测试,应满足4.2.3.5和4.2.3.6 的要求。

【检验规范】
按照标准要求需要进行绝缘电阻测试的车辆共进行5次绝缘电阻测量。

分别 为静置8小时后初次测试、洗车测试后、雨淋测试后、涉水测试后及涉水测试结 束静置24小时后进行。

静置环境统一为自然环境,但湿度应小于85%°M
1-1
6.1.2 第 4.2.4.1 条:M1-2 【标准内容】
4.2.4.1电动摩托车与充电电源连接时不可通过电动摩托车自身的驱动系统使 其移动,充电连接所使用的元件应具有可终止连接以中断电流,而不会造成任何 物体损坏的功能。

【检验规范】
在电动摩托车与充电电源连接充电状态下,无论采用何种方式都必须保证车 辆无法通过自身驱动系统移动即满足标准要求 6.1.3 第 4.2.6 条: 【标准内容】
2
4.2.6电动机过载保护
电动机在额定电压及充分运转的状态下,应能承受2.5倍额定电流,持续1min 的短时过载。

重新启动后应无运转异常。

【检验规范】
对于限流保护限值高于2.5倍额定电流的电动机,在额定电压及充分运转的状态下,应能承受2.5倍额定电流,持续1min的短时过载。

重新启动后应无运转异常,对于限流保护限值低于2.5倍额定电流的电动机,则以其限流保护限值,持续1min 短时过载,启动后电动机应无运转异常。

6.1.4 第 4.3.2.3 条:
【标准内容】
4.3.2.3动力蓄电池的剩余电量低于一定值时,应通过一个明显的信号装置(例如声或光信号)进行显示,所显示的剩余电量的最低值由电动摩托车制造厂规定,并应满足下列要求:
a)能够使电动摩托车通过其自身的驱动系统使其行驶至少3km;
b)如果动力蓄电池作为辅助电路的直接电源时,其最小的剩余电量应能为照明系
统提供满足相关标准规定所需的电量(例如:转向、晚间必要的照明)。

【检验规范】
剩余电量显示试验时,按照如下规范进行:
a)打开前照灯近光灯行驶,检验电动摩托车是否通过其自身的驱动系统使其行驶至少3km,车速不做要求。

b) 3km行驶检验后,车辆进行前照灯发光强度测试,检测结果需符合GB 7258-2005 要求。

6.1.5 第 5.2 条:M1-3
【标准内容】
5.2绝缘电阻的测量
5.2.1绝缘电阻测量时应先将电动摩托车放置在下列环境中8h:(略)
5.2.2使用适当的测量仪器(例如:兆欧表)测量外露可导电部件与动力蓄电池任一极间的绝缘电阻时,应使用不小于动力蓄电池标称电压的直流电压,测量连接外露可导电部件与动力蓄电池的任一极,持续一段时间,至获得稳定的读数为止。

5.2.3测量电器电路的绝缘电阻时,应使用不小于该电路工作电压的直流电压,测量连接该电路与金属车架,持续一段时间,至获得稳定的读数为止。

5.2.4测量电源电路的绝缘电阻时应不包括动力蓄电池。

【检验规范】
测量时目前统一按不断开电器电路及辅助电路进行绝缘电阻测量。

6.1.6第 5.4.1 条:
【标准内容】
6.1.7洗车测试
本试验使用GB 4208-1993中IPX5的软管喷嘴,使用干净水,以12.5L/min 的流量沿车身各接缝喷水,喷嘴与车身接缝距离为3m,移动速度为0.1m/s。

【检验规范】
洗车试验时喷嘴移动速度由检验员参照洗车时正常移动速度进行控制,喷嘴移动速度0.1m/s不做测试要求。

6.1.8第 5.4.2 条:
【标准内容】
6.1.9雨淋测试
本试验是模拟电机元件舱以及电动三轮摩托车带乘客舱、货物舱的可打开部件处于开启状态时,突然下起大暴雨的情况。

【检验规范】
电动三轮摩托车,应打开乘客舱、货物舱的舱门等可打开部件进行测试。

6.1.10第 5.4.3 条:
【标准内容】
6.1.11水测试
本试验是模拟电动摩托车经过发大水的街道或水洼的情况。

电动摩托车以 20km/h 的速度,在水深10cm的水池中,行驶500m。

如果水池长度小于500m,可往返进行,但总的时间(包括在水池外的时间)应小于10min。

【检验规范】
涉水试验应在实际涉水道路上进行。

6.1.12托车能量消耗(GB/T 24157-2009)
6.2.1 第 6.2 条:
【标准内容】
6.2续驶里程试验的终止,发生以下情况之一,即需停车终止试验:
a)车辆配装的仪器或指示器指示驾驶员停车;
b)工况法试验时最高车速达不到设计最高车速的70%或即时车速、时间超出规定公差累计超过4s。

6.5.2工况法试验工况(速度、时间)的公差
试验循环的即时速度和测试时间的误差应该在给出的公差范围内。

图示各点的速度公差为±2 km/h,时间公差为±1 s。

在每组行驶循环中超出上述公差范围的累计时间不得超过4s,并需在试验报告中注明。

【检验规范】
1)工况法试验中,最高车速达不到设计最高车速的70%,或即时车速、时间超出规定公差的下偏差连续超过4s,发生以上任一情况时,即需停止试验。

2)工况法试验加速段尽量跟踪曲线,不做强制要求,减速段偏离曲线时采用刹车和调整转把进行车速调整。

3)6.5.2是指由于操作原因造成车速偏离时不终止试验,但在原始记录中需要注明。

4)最高车速按照实测值确定。

6.3喇叭性能(GB 15742-2001、GB 7258-2004)
【标准内容】
摩托车喇叭声压级限值、耐久性试验次数等按照功率进行划分。

【检验规范】
电动摩托车喇叭声压级限值按照电动机额定功率进行划分。

6.4无线电骚扰性能(GB/T 18387-2008、GB 14023-2006)
无线电骚扰试验应在符合标准要求的暗室中进行。

6.4.1GB/T 18387 范围:
【标准内容】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电动车辆在频率范围9kHz〜30MHz的磁场和电场的辐射发射的限值和测量方法,以及在频率范围450kHz〜30MHz的传导发射的限值和测量方法。

本标准中的传导发射测量仅适用于车载电池充电系统,其开关频率应在9kHz 以上,能量通过金属导体传输。

传导发射的技术要求仅适用于通过交流电源线对电池充电过程期间。

【检验规范】
对于车载电池充电系统应进行无线电传导测试。

6.4.2GB14023-2011 第 5.3.2 条款M1-4
【标准内容】
在进行测量时,所有和动力系统一起自动接通的电气设备,都应尽可能处在
典型的正常工作状态,电动机应处于正常工作温度。

【检验规范】
前照灯等灯具属于“自动接通的电气设备”,进行测试时应开启,具体操作为:前照灯应开启为近光灯状态;如有危险警告信号,应开启;如无启危险警告信号,应开启左侧或右侧转向指示灯;如有,应开启收音机,雨刷器,空调(使用低档)。

6.5动力性能(GB/T 24156-2009)
最高车速、加速性能、最大爬坡能力等动力性能测试应在道路上进行。

6.5.1第 4.1.5 条:
【标准内容】
4.1.5试验车辆用动力蓄电池为出厂一年内,充、放电次数在50次以内的完全充电电池;使用全新动力蓄电池时,按照制造厂提供的充电程序进行完全充电。

【检验规范】
测量最高车速时,允许企业使用全新动力蓄电池。

6.5.2 第 5.4.2.1.3 条:
【标准内容】
5.4.2.1.3试验时,车辆必须以低于5km/h的速度,从起动车道向测量区域前进,车辆能于8s (或更短)时间内,通过测量区域,则此测量区域的坡度,即为车辆的最大爬坡角度。

【检验规范】
最大爬坡度试验时初速度低于5km/h即满足试验要求,如果试验结果合格,不要求初速度接近5km/h。

6.6其它
6.6.1标准中没有规定使用同一电瓶的,可以更换电瓶进行试验。

6.6.2电动摩托车整备质量测试时不包含动力蓄电池质量。

6.6.3样车到样后进行最高车速测试,三轮电动摩托车同时测试整备质量,以判定样车是否为电动摩托车。

6.6.4检验机构应在电动摩托车检验过程中监测动力蓄电池性能,以保证获得真实有效的试验结果。

6.6.5可靠性测试时道路试验允许更换蓄电池,采用底盘测功机试验时允许用稳压电源。

6.6.6不认可电动摩托车在各类电路接插件上打胶防水等临时性措施。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