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整治监理规划(优秀范文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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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整治监理规划(优秀范文5篇)
第一篇:土地整治监理规划
一、工程概况
浏阳市龙伏镇达峰村等三个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主要建设项目包括: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工程及其他工程。

1.1项目范围
项目区位于湖南省长沙辖区浏阳市龙伏镇,涉及到该镇的达峰村、黄桥村、石江村共三个行政村。

该项目属土地综合整治项目,项目建设规模为487.00公顷,新增耕地0.07公顷,新增耕地率为0.01%。

1.2项目建设规模和投资规模
该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工程预算总投资:1167.96万元,本项目申请长沙市财政土地整治专项资金1167.96万元。

1.3项目工期本项目规划建设工期为半年,从2011年10月至2012年3月。

1.4项目目标任务
(1)土地平整工程:根据项目区地形及土壤特点,采用坡改梯计算公式对土方量计算。

推土机推土(40-50m)0.74万m3;田埂修筑0.06万m3;表土剥离与回填修筑0.28万m3;土地翻耕3.31 公顷。

(2)灌溉与排水工程:整修山塘6座,清淤面积22818平方米,护砌山塘343.25米,整修斗灌排渠Ⅰ6条,长3505.65m;整修斗灌排渠Ⅱ6条,长4489.68m;整修农灌排渠Ⅰ164条,长43785.52m;整修农灌排渠Ⅱ6条,长1815.83m;新修抬渠Ⅰ1条,长223.10m;新修农沟2条,长378.90m;整修原有沟Ⅰ3条,长3418.93m;整修原有沟Ⅱ3条,长1762.16m;闸242座;田间分水管108座;新修渡槽1座;泵站5座;跌水199座;管涵34座;桥涵2座。

(3)田间道路工程:新修二级田间道16条,长6130.16m;整修二级田间道7条,长4158.37;新修生产路9条,长2811.44m;整修生产路4条,长2529.17m;机耕桥2座;人行桥2座。

(4)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工程:拟在主要田间道过田块边设臵下田坡道。

为方便机械下田作业
及防止压垮沟渠,设臵下田坡道。

下田坡道(跨农灌排渠)40座;下田坡道(未跨沟渠)63座。

(5)其他工程:设臵一座标识牌,采用M7.5浆砌砖,贴瓷砖。

标志牌费用纳入项目竣工费标识设定费中计费
二、监理工作范围
监理范围为省级土地综合整治项目施工阶段的监理。

三、监理工作内容 3.1 施工方面
(1)全面管理工程建设合同,就承包人选择的分包单位资格进行审查,并报项目法人批准。

(2)督促项目法人按工程建设合同的规定,落实必须提供的施工条件,检查工程承包人的开工准备工作,并在检查与审查合格后签发工程开工令,批复单项工程开工报告。

(3)审批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进度计划、施工技术措施、作业规程、工艺试验成果、临建工程设计以及使用的原材料等。

(4)签发补充设计文件、技术规范等,答复工程承包人提出的建议和意见。

(5)工程进度控制:根据工程建设合同总进度计划,编制控制性进度目标和年度施工计划,并审查批准承包人提出的施工实施进度计划和检查其实施情况。

督促承包人采取确实措施,实现合同的工期目标要求。

当实施进度发生较大偏差时,及时向项目法人提出调整控制性进度计划的建议意见,经项目法人批准后,完成进度计划的调整。

(6)施工质量控制:审查承包人的质量保证体系和措施,核实质量文件;依据工程建设合同文件、设计文件、技术标准,对施工的全过程进行检查,对重要工程部位和主要工序进行跟踪监督。

以单元工程为基础,按《水利水电基本建设工程单元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标准》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规程》的要求,对承包人评定的工程质量等级进行复核。

(7)工程投资控制:协助项目法人编制投资控制目标和分年度投资计划;审核承包人完成的工程量和单价费用,并签发计量和支付凭证;受理索赔申请,进行索赔调查和谈判,并提出处理意见;处理工程变更,下达工程变更令。

(8)施工安全监督:检查施工安全措施、劳动防护和环境保护措施,并提出建议;检查防洪度汛措施并提出建议;参加重大的安全事故调
查。

(9)主持监理合同授权范围内工程建设各方的协调工作,编制施工协调会议纪要。

(10)协助项目法人按国家规定进行工程各阶段验收及竣工验收,审查承包人编制的竣工图纸和资料。

(11)信息管理:做好施工现场记录与信息反馈:按照监理合同附件的要求编制监理月、年报;按期整编工程资料和工程档案,做好文、录、表、单的日常管理,并在期限届满时移交项目法人。

(12)其它相关工作
四、监理工作依据
1、本工程项目审批文件、设计文件、技术资料。

2、监理大纲、委托监理合同以及与工程项目相关的合同文件。

3、现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规程和规范
五、监理工作目标
通过本监理人对该项目的合同管理,从投资、进度、质量三个方面对该项目建设进行全面控制,合理利用资金,严格控制工期,确保工程质量,并做好组织协调工作,从而达到合同文件中所规定的各项预期目标。

该工程目标系统详见表5-1。

1 进度控制目标根据工程建设合同总进度计划,编制控制性进度目标和年度施工计划,并审查批准承包人提出的施工实施进度计划和检查实施情况,用动态控制原理对影响进度的各种因素进行系统分析,找出原因,督促承包人采取措施,以达到:自2011年12月10日开工日起,2012年4月10 日之前完成该工程建设任务的目标。

2 投资控制目标(1)对合同范围内的工程量严格按施工合同价进行控制。

(2)严格按施工合同和国家有关规定对由于设计变更等原因造成的增加工程量进行控制。

(3)严格控制施工过程中的施工进度,在确保施工中进度目标的前提下,使得资金使用达到最优配臵。

3 质量控制目标
质量控制是施工阶段监理工作的重中之重,也是最经常、最繁重的工作。

“千年大计,质量第一”,我们将按照“事前审批,事中监
督,事后把关”的工作原则,以设计图纸、施工合同为依据,以法律、规程、规范为准绳,以监理规划、细则为指导,审查承包人的质量保证体系和措施,全方位全过程对施工过程的工序环节质量要素(人、机械、材料、方法、环境)进行严格控制,坚持“预防为主,防检结合”,以数据为基础,事实为依据,严把质量关,控制工程质量达到设计要求和规范标准。

六、监理机构 1 组织机构及框图
本监理人将成立“湖南省湘咨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浏阳市土地综合整治工程(湖南省级)项目监理部”(以下简称监理部)。

根据该工程性质和特点,监理部设总监理工程师1名,专业监理工程师5名,监理员1名。

这些监理人员水平高、经验丰富,工作经历覆盖了本工程的全部专业7.1.3.7审批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与施工总进度计划。

依据监理控制性总进度计划审批承包人提交的施工总进度计划,只有经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施工进度计划才能作为实际执行的进度计划,并依此检查实际施工进度。

7.1.3.8审核应由承包人负责提供的设计文件和图纸的完成情况。

7.1.3.9检查按照施工技术要求需要做的各种试验进展情况。

7.1.3.10审核承包人在施工准备完成后递交的工程开工申请报告。

7.1.4总监理工程师在审查项目法人和承包人的施工准备情况满足上述开工条件后,方可签发开工令。

承包人开工申请按合同项目、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工序(单元工程)四级划分进行。

监理工程师应严格审查各项工程开工条件,审批开工申请。

工序、单元工程、分部工程的开工,可依据监理合同和总监理工程师的授权,由项目/专业监理工程师签发。

7.2工程质量控制监理工作
7.2.1 在施工过程中,当承包人对已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调整、补充或变动时,将由项目/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并经总监理工程师签认。

作好记录。

7.2.2项目/专业监理工程师将要求承包人报送重点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工艺和确保工程质量的措施,审核同意后在《施工工艺措施报审表》上予以签认。

作好登记和记录。

7.2.3 当承包人采用新材料、新
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时,项目/专业监理工程师将要求承包人报送相应的施工工艺措施和证明材料,组织专题论证,经审定后在《施工工艺措施报审表》上予以签认。

作好登记和记录。

7.2.4 对承包人在施工中报送的施工测量放线成果进行复验和确认。

7.2.5 工程材料、构配件和工程设备的检验
(1)督促承包人根据拟使用的工程材料、构配件和设备,填写《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使用报审表》连同质量证明资料报项目/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复核。

由项目/专业监理工程师对拟使用的实物按照委托监理合同约定或有关规范规定的比例采用平行检验或见证取样方式进行抽检。

具体要求按《施工工程材料质量控制监理实施细则》执行。

监理人员应作好记录,填写《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检验记录表》。

对合同规定的材料和工程设备,将按与承包人商定的时间和地点共同进行进检查和检验。

若未按商定的时间派员到场参加检查或检验,除监理部另有指示外,承包人可自行检查或检验,并立即将检查或检验结果提交监理部。

监理部应在事后确认承包人提交的检查或检验结果,若监理部对承包人自行检验的结果有疑问时可进行抽样检验。

作好记录。

对未经监理人员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工程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监理人员将拒绝签认,并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句书面通知承包人限期将不合格的工程材料、构配件和设备撤出现场。

作好记录。

(2)对于项目法人提供的工程设备
① 合同规定由项目法人提供的工程设备的名称、规格、数量、交货地点和计划交货日期,均规定在专用合同条款中。

② 承包人应根据合同进度计划的安排,提交一份满足工程设备安装进度要求的交货日期计划报送监理部审批,并抄送项目法人。

监理部收到上述交货日期计划后,应与项目法人共同协商确定交货日期。

③ 当项目法人提供的工程设备不能按期交货时,监理部应用《监理工作联系单》要求项目法人送交交货延期的说明,并及时通知承包人。

④ 项目法人要求按专用合同条款中规定的提前交货期限内交货时,承包人不应拒绝,并不得要求增加任何费用。

⑤ 承包人要求更改交货日期时,应事先报监理部批准。

(3)监理部一旦发现承包人使用的施工设备影响工程进度或质量时,应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要求承包人更换施工设备。

作好记录。

(4)额外检验和重新检验
① 若监理部要求承包人对某项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检查和检验在合同中未作规定,监理部可以指示承包人增加额外检捡。

② 不论何种原因,若监理部对以往的检验结果有疑问时,可以指示承包人重新检验。

(5)承包人未完成监理部指示的检查和检验工作,监理部可以派自己的人员或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机构或人员进行检查和检验。

(6)现场材料试验
总监理工程师在审查承包人的质量保证体系时,将查看承包人在工地建立的试验室、配备的人员和设备。

按合同规定要求承包人进行各项材料试验,并为监理部进行质量检查提供必要的试验资料和原始记录。

监理部在质量检查和检验过程中若需抽样试验,所需试件应由承包人提供,监理部可以使用承包人合格的试验设备。

(7)主要建筑材料的检验频次
监理部将按表7-1规定的取样规则和检验方法督促承包人抽样送检,并鉴证抽样送检过程和结果:
7.2.6监理部应定期检查承包人的直接影响工程质量的计量设备的技术情况。

作好记录。

7.2.7按《监理实施细则》中确定的质量控制点安排监理人员对施工过程进行巡视和检查。

建立监理质量监控体系,确定需旁站的工程关键部位、关键工序和质量控制点,协助承包人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形成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

对隐蔽工程的隐蔽过程、下道工序施工完成后难以检查的重点部位,由项目/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旁站,并在《监理日志》上作好旁站记录。

(1)该项目需旁站监理的工程关键部位是: a、U型渠土方开挖及安装,涵闸和过路涵管b、建筑物工程及砌筑砂浆拌和(2)需旁站监理的关键工序是: 其它隐蔽工程7.2.8隐蔽工程和重要部位的质量检验
(1)对未经监理人员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工序,监理人员将拒绝签认,并严禁承包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2)经承包人的自检确认隐蔽工程和工程隐蔽部位具备覆盖条件后,要求承包人通知监理部进行检验,通知应说明检查地点、内容和检查时间,并附有承包人自检记录和必要的检查资料。

监理部按照通知约定的时间派员到场进行检查,在监理人员确认质量符合施工合同《技术条款》要求时,在检查记录上签字后,承包人才能进行覆盖。

(3)监理部将在约定的时间内到场进行隐蔽工程和工程隐蔽部位的检查,不得无故缺席或拖延。

7.2.9 由项目/专业监理工程师督促承包人在自检合格的前提下及时报送《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表》或《工序工程质量评定表》以及验收资料进行审核,并根据平时巡视、旁站和检查情况,及时评定单元或工序工程质量等级。

作好记录。

(承包人的自检和监理人员的抽检必须符合有关规程、规范的要求,使用的质量评定表必须正确,填写符合要求,否则不能评定质量等级。

)7.2.10 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质量缺陷,由项目/专业监理工程师及时下达监理工程师通知单》,要求承包人进行整改并填写《监理工程师通知回复单》,并检查整改结果,签署复查意见。

作好登记和记录。

7.2.11 根据委托监理合同的规定,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分部工程验收。

7.2.12当工程建设达到一定关键阶段时参加阶段验收。

第二篇:土地整治规划名词解释
土地整治规划
名词
1.土地整治
以提高土地利用率,保障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为目的,对未利用土地的整理,因生产建设破坏或自然灾害损毁土地的修复,以及未利用土地的开发等活动。

包括,农用地整理,农村建设用地整理,城镇工矿用地整理,土地复垦,宜耕后备土地资源开发等。

2.农用地整理在农用地(主要是耕地)为主的区域,通过土地平整、灌溉与排水、田间道路、农田保护与生态环境保持等工程,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改善农业生产条件与生态环境。

3.农村建设用地整理对农村地区散乱、废弃、闲置或低效利用的建设用地进行整治,
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提高农村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的活动。

4.城镇工矿建设用地整理对低效利用的城镇工矿建设用地进行改进,完善配套设施,加强节地建设,拓展城市发展空间,提升土地价值,改进人居环境,提高节约集约用地水平的活动。

5.土地复垦
对生产建设活动或自然灾害损毁的土地,采取政治措施,使其恢复可利用状态的活动。

6.宜耕后备土地资源开发
对宜耕后备土地资源采取整治措施,增加耕地面积,还剩生态环境为主要目的的活动。

7.土地整治潜力
在一定的经济社会发展条件和科学技术水平等因素的限制下,对田、水、路、林、村进行综合整治,对低效的城镇工况建设用地进行改造,可增加的有效耕地面积,起来农用地面积和节约的建设用地面积,土地利用效率和土地质量提高的程度。

8.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以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为目标,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政治规划,在农村土地整治重点区域和重大工程建设区域,基本农田保护区和基本农田整备区等开展的土地政治活动。

9.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
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政治规划,将若干拟复垦为耕地的农村建设用地地块和拟用于城镇建设的地块共同组成建新拆旧项目区,通过土地复垦和调整利用,实现项目区内耕地面积有增加、质量有提高,建设用地总量不扩大,布局科学合理的土地整治措施。

第三篇:土地整治规划文本要点
规划文本是规划决策结果的表达,是规划实施的法定依据。

要求目标明确、内容完整、重点突出、任务具体、措施可行、文字表达简明、数据计量规范。

规划文本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
a)前言:规划目的、任务、依据,规划范围和规划期限等;
b)规划背景:区域自然、经济和社会条件,土地利用基本情况,上轮规划
实施及相关工作情况评价,规划期内土地整治面临的新机遇与挑战等; c)土地整治潜力评价:土地整治潜力功能分区、各类土地整治
潜力评价及
分级等;
d)规划战略与目标:土地整治战略、总体目标、主要调控指标、区县土地
整治安排,规划期内应遵循的基本政策导向等;
e)市域土地整治规划:土地整治战略分区与布局、基本农田建设与农地整
治、建设用地布局优化与整治安排、土地生态保护与环境治理、土地整治基础支撑体系构建等;
f)中心城区土地整治安排:农地保护与绿色空间格局构建、城乡空间统筹
优化、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安排以及土地集约利用与空间储备等;g)重点工程及示范项目安排:分别阐明市级土地整治重点工程与示范项目,其中包括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的类型、范围、规模等;
h)规划投资与筹资分析:土地整治的投资规模、筹资能力及渠道;i)近期规划:近期土地整治内容及要点;
j)规划实施影响评价:土地整治规划实施的社会影响、经济效益及环境影
响;
k)规划实施保障措施:实施规划需采取的行政、法律、经济手段和技术措
施;
l)文本附表。

要求参见附录E。

第四篇:某县土地整治规划
某县土地整治规划(2011-2020年)
编制工作方案
为了全面落实《某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依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土地整治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62号)和《某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开展全省土地整治规划编制
工作的通知》(黔国土资发[2011]129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落实中省关于规范有序推进土地整治的决策部署,以落实“两个最严格”土地管理制度、促进城乡统筹发展和新农村建设为根本目的,以整体推进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为平台,以优化城乡用地结构、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和改善生态环境为重点,进一步围绕全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目标,合理确定全县土地整治的目标任务,统筹安排土地整治活动,有效整合资源、协调好土地整治与耕地保护、产业发展、城乡建设和生态环境建设等的关系,为土地整治规范有序开展提供科学依据。

二、编制原则和依据
(一)编制某县土地整治规划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依法依规科学规划。

以《土地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落实和细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土地整治的部署安排,在调查研究基础上,合理确定土地整治目标,明确规划期间整治规模和范围、补充耕地任务、土地整治重大工程或项目、土地整治示范项目区和相关政策措施等,确保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科学可行。

2、促进城乡统筹发展。

要结合全县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规划要求,以土地整治与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相结合为平台,整合资源,聚合资金,统筹推进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提高耕地综合生产能力,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稳妥实施移民搬迁,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发挥土地整治综合效益。

3、上下结合,相互协调。

坚持上下结合,充分考虑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和土地整治潜力,按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目标,统筹安排土地整治目标任务,广泛听取意见,在重要指标、重点工程和重点项目安排上做到省、县、县三级相互衔接;加强部门协调,重点做好与城乡规划、区域发展规划、基础设施规划、产业发展规划、生态建设规划等的衔接。

4、专家领衔,公众参与。

充分利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和土地
资源调查评价成果,加强重大问题研究,认真听取专家意见,加强规划的咨询论证。

采取多种方式和渠道,扩大规划编制的公众参与,认真听取土地整治范围内的群众意见,坚持尊重民意、量力而行编制规划,增强规划编制的公开性和透明度,实行科学、民主决策。

(二)编制某县土地整治规划的主要依据:
1、《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环境保护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有关土地资源利用、保护与管理的法律法规,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土地利用与管理的政策文件。

2、《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6-2020)》、《某省土地整治规划》、县级以上主体功能区规划、有关部门与行业的发展规划、区域发展规划等。

3、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土地整治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62号)、《关于推进土地整治规划工作的总体安排》、《全国土地整治规划修编工作方案》、《某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开展全省土地整治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黔国土资发[2011]129号)和其他涉及土地整治规划编制与实施的政策、规定。

4、省政府批准的《某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三、规划编制目标和任务
编制土地整治规划,以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和节约用地制度、有序推进土地整治、增加耕地与提高耕地质量并重、促进现代农业和新农村建设及城乡统筹发展为目的,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镇建设规划,科学制定土地整治的方针和目标,以农用地整治为重点,合理安排土地整治的规模布局、重点区域、重点工程和重点项目,明确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布局安排,确保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取得明显成效,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得到优化;落实补充耕地任务,坚守耕地红线,提高耕地质量,实现耕地数量、质量和生态管护的统一;推进散乱、废弃、损毁、闲置、低效建设用地集中整治,节约集约用地水平明显提高;农村生产生活设施逐步完善,农村人居和生态环境显著改善,促进新农村建设和城乡统筹发展,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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