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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罪在法律适用中的问题研究
摘要尽管随着社会的发展,人类的文明也得到了很大程度的发展,但是盗窃现象在当下的社会仍然存在,盗窃罪严重危害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而且也对社会安全造成威胁,本文主要对盗窃罪及盗窃罪的法律适用的相关问题展开讨论。

关键词盗窃罪;法律规定;法律适用一、盗窃罪概述一盗窃罪的含义及构成条件自古以来盗窃罪就是国家法律设定中的一个关键项目,因为盗窃的行为并没有随着社会文明程度的提升而减少。

盗窃无论是从法律上来讲还是从社会文明认知的角度上来看都是非法夺取或占据他人财物的行为,这里的非法也即未经他人同意或在他人不知道的情况下,盗窃罪在我们国家是案发率最高的一种犯罪行为,而且该行为对社会安全和稳定,对人们的正常生活都有着非常严重的影响,严重的甚至会影响整个社会的稳定。

从法律的角度来说由于盗窃行为发生的范围过于广泛,盗窃罪的构成要素需要根据实际的情况来界定,但是基本的构成条件是明确的,盗窃罪的构成条件就是,偷盗人在物主不知道的情况下,非法获取他人财物,只要具备这两个条件,该行为就可以被认定为盗窃。

二盗窃罪的本质特征对于同一案件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看法,一些人可能认为该行为可以被认定为是盗窃罪,但是也有一些人认为该行为可以被认定为是诈骗罪,不同的法律判定决定了这个人受到的法律惩罚也是不同的。

我们国家刑法明确规定盗窃罪就是指,以非法占为己有为目的,盗取公私财务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窃取公私财务的行为就是盗窃行为。

从这个定义中可以看出盗窃的基本特征表现为两个方面,一方面就是秘密地、在当事人不知道的情况下获取公、私财务,另一方面就是窃取,而不是正当的拿走,这里的窃取也包括用暴力手段从当事人手中抢夺,或者是经过威胁、迫害当事人发生的盗窃等,符合这两个基本特征的行为都可以称之为盗窃,但是总的来说我们国家的法律对盗窃罪的设置并不够明确,这样就很容易导致一些行为认定模糊,法律惩罚不知该如何确定,这方面我们国家应该结合我们国家的实际情况学习国外一些法律比较完善的国家的盗窃法律认定。

三我们国家盗窃罪法律认定中的不足建设法治社会的观点和意见自从建立以来就受到了社会各界、国际上的认可和鼓励,但是很明显的是我们国家的法律设定明显还存在一些不完善,这就导致一些不法分子,利用法律的不完善实施违
法行为,从盗窃罪的设定来说具体的不完善主要表现在首先就是盗窃未遂是否要定罪,一些人可能会由于一时的头脑发热,或者是在某种东西的刺激下产生了盗窃的念头,但是在实施的过程中没有成功,或者是中途放弃了这样的念头,对于这样的行为如何处置,是否要定性为盗窃国家的法律中并没有明确的规定,其次就是国家关于多次盗窃的累积问题并没有给出明确的规定,是否可以累积,间隔多久的可以累积等都没有明确的规定,实际上多次盗窃的惩处应该更加严格,但是没有这邪恶规定就给正常的法律判定带来了困难和麻烦,最后就是关于盗窃物品的金额认定的问题国家没有规定,比如多次盗窃金额是否可以累加,盗窃物品应该按照市价进行认定,还是应该折旧,如何折旧等都没有明确的规定,因为盗窃金额达到一定数量必须要接受刑事处罚的,但是关于盗窃金额的不明确规定就给后续的法律处置问题带来了阻碍。

这些都是我们国家盗窃罪法律规定中不完善的地方,也是未来我们国家盗窃罪相关法律必须要完善的地方。

二、盗窃罪的数额认定的相关法律适用问题一盗窃罪数额较大的标准减半的法律设定我们国家2013年出具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中关于盗窃罪数额较大的解释中明确提出,只有满足或者符合以下条件的才可以满足盗窃数额较大的标准减半,一个就是之前由于盗窃已经受到过刑事处罚的,另外一个就是在一年之内已经由于盗窃受到过行政处罚的,最后一个就是由于盗窃者的盗窃产生的后果相对比较严重的。

只有满足这三者的盗窃行为在进行法律认定时,可以将盗窃的数额进行减半,除此之外的盗窃行为需要按照盗窃金额来进行确定,但是在这个规定和解释中还有几点在实际的司法认定过程中存在问题,这些问题影响了罪与非罪的判定,以下主要针对这两个问题展开分析和讨论。

二《解释》中关于盗窃的的定义模糊解释中对盗窃的定义在实际的司法实践中有非常的歧义,尤其是在进行一些罪与非罪的判定时严重时会给罪名的判定带来严重的影响。

其中有一种观点认为,在刑法中关于盗窃的规定和设置明确说明盗窃罪名的含义,而且在刑法中规定只有之前行为依照刑法被认定为是盗窃罪的人才符合数
额减半的规定,但是实际上社会中发生的盗窃案件各式各样,复杂多变,按照这样的方式评判,会产生很多的异议,另外一种观点则认为对刑法条款中的盗窃不能机械化地简单了解,应该根据实际发生的案件情况对待,更应该综合盗窃罪的实际情况做出明确的区分和规定,这也是我们国家盗窃罪相关规定中比较不完善的地方之一。

这些定义和规定的模糊不清给实际的盗窃罪的确定以及相应的法律惩罚工作的开展带来了非常大的困难。

三有盗窃前科的未成年人是否适用解释中盗窃金额减半的规定未成年人是国家的未来,更是民族的希望,关于未成年人的成长和教育一直是国家的重点关注项目,即使是同样的犯罪行为未成年人受到的法律惩罚也会比成年人少,对于未成年人的盗窃罪的法律规定也是如此,但是由于社会中各种各样的事物影响了正常的青少年的成长和教育,导致近几年来我们国家的青少年犯罪率越来越高,这个问题已经引起了国家和政府的高度重视,关于有盗窃前科的青少年盗窃罪是否适用盗窃金额减半的规定有明显的歧义,一方面是对未成年的盗窃罪的犯罪次数的规定不够明确,其次就是未成年的盗窃罪罪名成立的设置不够明确。

个人认为未成年人第一次盗窃罪应该适用盗窃金额减半的规定,但是对于多次,或者屡次盗窃的未成年不应该适用盗窃金额减半的规定,因为这些屡次犯错的未成年人如果不进行恰当的教育必然会给社会带来严重的影响,甚至有可能会危及社会的安定和安全,教育这些未成年人是社会的职责,同时也是这些未成年人成长的要求,对于这些未成年人来说未来的路还有很长,只有迷途知返才能为社会做贡献,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

三、对重复多次盗窃的法律认定和法律适用问题重复多次盗窃具体是指一些盗窃受到行政处罚后再次,或者多次重复盗窃的行为,这种行为不仅说明这类犯罪人士是习惯性的偷盗,甚至是将盗窃作为自己的职业,对于这样的行为法律必须要进行严厉的打压,但是在实际的法律适用过程中可以看出,某个罪犯多次盗窃、或者是某个罪犯一次性盗窃金额特别大在实际的法律定罪执行过程中总是会由于这样那样的问题出现一些问题,其中是否定罪,如何定罪成为焦点,这些争议成为我们国家法律认定过程中的重难点,以下主要对重复多次盗窃的法律认定和法律适用问题展开详细的分析和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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