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章 土地利用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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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土地利用评价
土地是人类赖以生存和社会发展的物质基础,耕地是农业生产最基本的、不可替代的生产资料,然而随着人口的增长和经济的发展,我国人均耕地面积不断减少,耕地质量日趋降低,这使我国的粮食安全受到严重的威胁。
我国土地资源紧缺,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是我国的基本国策。
公路交通的发展是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内容,可持续发展的核心意义在于,不是不能利用和开发资源,而是强调合理和有效利用资源。
为满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需求,公路作为保持经济繁荣和社会协调发展的重要基础设施,加快其建设是我国目前面临的重要任务。
为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的精神,在公路建设中应进一步合理利用土地资源,提高土地利用率,实现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9.1区域土地利用、类型及人均占有量
9.1.1土地利用现状
湖北枣阳地处鄂豫边界的汉水与唐白河汇合处东部,属汉水流域。
介于东112°30′至113°00′和北纬31°40′至32°40′之间。
东连华中重镇武汉、西接古城襄樊。
枣阳境东西宽53公里,南北长78公里,总面积为3277平方公里,占襄樊市面积的12.26%;其中林地和荒山758平方公里,水面740平方公里,可耕地面积1768平方公里,概括为“二山、二水、六分田”。
全境以平原为主。
东北部、南部是山,中部、北部为岗地和平原。
岗地面积大,有“九十九岗头,劳人万古愁”之说。
地势由东北向西南倾斜。
最高的东北部玉皇顶,海拔778.5米,中部平原平均海拔100米左右;最低的西南部瓦子岗,海拔70米。
2015年末,全市户籍总人口约120万人。
其中城镇人口60.1万人。
新出生人口14392人,人口出生率为14.56‰;死亡人口4260人,死亡率为4.31‰;人口自然增长率为10.25‰。
全市男女性别比为106.8:100。
截止2015年,枣阳市土地总面积327757.98公顷,其中已利用土地面积为300338.57公顷,土地利用率为91.63%。
农用地262661.64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80.14%,其中耕地128377.60公顷,占农用地的48.88%,基本农田保护率为
86.00%;园林19548.13公顷,占农用地的7.44%;林地69076.87公顷,占农用地的26.30%;牧草地2738.85公顷,占农用地的1.04%;其他农用地42920.19公顷,占农用地的16.34%。
建设用地面积37676.94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用地的11.5%,其中城乡用地24290.51公顷,占建设用地的64.47%;交通水利用地12999.86公顷,占建设用地的34.50%;全市其他用地面积为27419.4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8.37%;9.1.2土地利用特点
近年来,枣阳市立足耕地面积有所减少,基本农田质量亟待提升,居民点、工况用地集约不足,居民点复垦力度不大;为利用地的利用力度不大,存在低效用地的基本情况,不断创新制度机制,大力开展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1、合理安排各类、各业用地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
也就是要统筹兼顾、协调发展,坚持“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国内发展与对外开放”的五个统筹,合理安排全市各行各业的用地
2、服务经济建设,保障社会发展
坚持“一要吃饭,二要发展”的方针,按照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的要求,合理规划,保障基础设施用地和对社会经济发展有重大影响的项目用地需求,保障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
3、因地制宜,推进整治“扩增量”
该市抢抓政策机遇,加力推进土地整治,有效缓解用地压力。
一是大力实施低丘岗地改造。
通过实施土地整治,有力地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生态环境,提升项目区土地利用率和产出率,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
二是大力实施增减挂钩。
通过科学规划,精心实施,置换国有建设用地周转指标,有效破解一批重点项目“等米下锅”的用地困境。
三是大力实施低丘缓坡地开发。
编制地丘缓坡地综合开发利用专项规划,按照“科学规划,宜农则农,宜林则林,宜建则建”的原则,开展低丘缓坡地开发,获批用地指标确保重点工业项目用地。
4、强力执法,严厉查处“堵漏洞”
枣阳市本着“预防为主,防范和查处相结合”和“既查处事,又处理人”的原则,制定《违反土地管理规定问责暂行办法》、《国土资源执法巡查制度》等规
范性文件,建立国土、城建、城管、房管、公安、法院等部门联合执法办案机制,加大土地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对违法违规占地行拆除复耕。
9.1.3土地利用趋势分析
根据《枣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大纲(2006-2020年)》规划,主要阐明2006-2020年枣阳是土地利用的战略目标、土地利用分区、农用地和耕地保护、城乡用地统筹、土地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土地节约集约利用、重大项目布局、土地开发整理目标和规划实施保障措施等。
1、严格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
规划至2020年全市耕地保有量为133247.44公顷,规划期内耕地增加4869.84公顷。
严格执行基本农田保护制度,确保规划期内全市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110404.74公顷。
同时加强基本农田建设,提高基本农田质量。
2、保障建设用地科学增长
规划期内全市建设用地总量控制在2147.09公顷以内,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38943.94公顷。
其中新增城乡建设用地460公顷,新增城镇工矿用地总量控制在1024公顷以内,交通、水利设施用地新增建设用地807公顷。
9.2推荐方案占用土地、主要拆迁建筑物的种类和数量
9.2.1占用土地概况
推荐方案占用土地数量及类型见表9.2.1。
表9.2.1 推荐方案占地数量及类型
9.2.2主要拆迁建筑物的种类和数量
本项目无拆迁。
9.3对当地土地利用规划的影响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目标主要包括耕地保有量目标、基本农田保护目标、新增建设用地规模、对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的影响等几方面。
9.3.1对耕地保有量目标的影响评价
根据《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非农业建设经批准占用耕地的,应按照“占一补一”的原则,必须补充质量相当、数量相等的耕地。
建设单位可以采取两种方法落实耕地占补任务。
一是自行开垦数量相等、质量相当的耕地,用于该项目的占补平衡;二是以缴纳耕地开垦费的方式,委托沿线国土资源部门进行补充。
本项目未占用耕地,对耕地保有量目标的实现无影响。
9.3.2对基本农田保护目标的影响
本项目路线对基本农田保护目标无影响。
9.3.3对新增建设用地规模的影响评价
本项目全长10.590km,总占地约57.29公顷,建设用地规模已纳入枣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所占规划比例相对较小,能够较好地适应土地利用规划。
9.3.4对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的影响评价
本项目拟用地面积57.29公顷。
就用地总量来看,其占枣阳市土地总面积比例微乎其微,因此宏观上对土地利用结构不会造成直接影响。
从微观角度来看,由于该项目呈带状布局的因素,将一些原本集中连片的基本农田分割,影响了农业规模化、集约化经营,对土地利用结构造成一定影响。
宏观上讲,本项目的实施,其集聚效应将驱动周边地区居民点向线路两边集聚,用过搬迁腾地,既能形成新的城镇,又能把原有居民点宅基地重新有序开发利用起来,提高土地利用的集约利用水平,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
9.4与《公路建设项目用地指标》的符合性
9.4.1建设项目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按照国务院发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版)》,“公路快捷客货运输系统开发和建设”是国家重点鼓励发展的产业项目。
本项目的建设对于本项目服务水平、减少安全隐患,促进社会经济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本项目已纳入《湖北省省道网规划纲要》(2011-2030年)(鄂政函【2012】309号)和《湖北省公路水路交通运输“十三五”发展规划纲要》(鄂交综【2016】484号),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相关部门行业规划。
9.4.2建设项目用地符合性检查
本项目主线全长10.590公里,永久占地57.29公顷,老路占地57.29公顷,无新增占地,符合《公路建设项目用地指标》(2011)中一级公路平原区用地总体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