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油化工股份 公司炼油化工部质量管理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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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某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炼油化工部
质量手册版本/修改:2/1 2003年月日发布
某某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炼油化工部发布
出如下规定:
1《质量手册》在炼化部经理领导下,由贯标工作小组组织编写,由经理批准、发布。

2《质量手册》是炼油化工部质量工作的法规文件,一经经理批准生效后,由质量管理监测中心进行分发和实施控制。

3在手册使用期间,如有修改建议,各部门负责人应汇总意见,及时反馈到质量管理监测中心(简称质监中心),质监中心应定期组织由管理者代表主持的对手册的适用性、有效性的评审,必要时应对手册予以更改,更改按《文件控制程序》的有关规定执行,经经理批准后发布实施。

4 《质量手册》的发放,在炼化部内使用应严格按《文件控制程序》的有关规定执行。

在炼化部以外的放发,属企业介绍可按非受控文件形式登记在案,不作跟踪控制。

5 《质量手册》的每页必须有批准日期、版次(修改状态)的标识,受控本用活页装订,以备修改时进行换页和标识,保证受控版本持有者所持的手册现行有效。

6 本手册受控本持有者要妥善保管,在工作调动时要办理移交手续。

7 手册修订或换版时,质量管理体系程序文件也应作相应的更改,以保证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的统一协调。

1.1 炼化部按照GB/T19001-2000 idt ISO9001:2000标准要求建立了质量管理体系,形成文件,加以实施和保持,并通过制定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进行管理评审、数据分析。

以及通过内审和对第二方审核、第三方审核结果的利用及纠正和预防措施的实施,使质量管理体系得到了持续改进。

1.2 为实施、保持并持续改进质量管理体系,炼化部按如下要求对质量管理体系进行了管理。

a)炼化部对质量管理体系所需的过程进行识别,这些过程包括了与管理活动、资源提供、产品实现和测量有关的过程。

b)炼化部既识别了每一具体质量活动的过程,如管理评审过程、人员培训过程、设计开发过程、产品的测量分析过程等,也明确了这些过程之间的顺序、接口关系及相互作用,并确定过程控制的方法。

对涉及多个部门或一些重要的过程本手册将在以后的章节中以流程图的形式进行描述。

通过对已识别过程的策划、实施、检查和采取相应的纠正和预防措施对过程进行管理。

c)为确保这些过程的有效运作和控制,炼化部编制了质量手册、程序文件、有关的管理制度以及各类技术文件,包括产品的质量标准和作业指导书等。

各种必要的资源和确保获得相关的信息,如配置了生产乙烯、丙烯、对二甲苯、汽油、柴油、3#喷气燃料产品的各类技术先进的生产装置,、各类辅助设施、检测设备、符合工艺要求的工艺控制软件及配备了各类合格的管理人员、操作人员等。

e)炼化部对质量管理体系的过程进行测量,监视和分析并实施必要的措施,以实现所策划的结果,并进行持续改进。

1.3 针对外包的影响产品符合性的过程,诸如大型项目的设计开发、设备的检修、检测设备的校准等,炼化部采取了适当的措施进行管理,确保了对其的控制。

2 监视、测量、分析和改进
炼化部为证实产品的符合性,确保质量管理体系的符合性,策划并实施了所需的监视、测量、分析和改进过程,这些过程包括顾客满意度的测定、内部审核、过程和产品的监视和测量、数据分析、不合格品控制及纠正和预防措施等。

同时,通过质量方针的制定、质量目标的确立、审核结果和数据分析结果的利用、纠正和预防措施的实施以及进行管理评审,持续改进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性。

3 炼化部是流程型的大型石油化工企业,GB/T19001-2000 idt ISO9001:2000标准的所有要求适应于企业及产品的特点,因此,炼化部
不考虑对标准内容进行删减。

1 管理承诺
1.1 炼化部经理对建立和实施质量管理体系及持续改进其有效性作出承诺,并要求各级人员意识到应以顾客为关注焦点,及遵守产品质量有关的法律、法规要求的重要性。

1.2 炼化部经理应制定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对质量管理体系进行策划和实施,并对其适宜性、充分性、有效性进行评审,以确保达到满足规定的总目标。

1.3 炼化部经理应建立和改进质量管理体系有关必要的资源,明确规定各部门的职责、权限及其相互关系,以确保对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性进行沟通。

2 以顾客为关注焦点
炼化部经理以实现顾客满意为目标,建立和完善质量管理体系,确保满足顾客的要求和市场发展的需要,为此要求各职能部门:
a)通过市场调研、预测和顾客的直接接触来了解顾客的需求和期望。

b)以顾客为关注焦点,将顾客的需求和期望转化为对产品、过程和质量管理体系要求等,以满足顾客需求和期望。

c)当顾客的期望和需求、法律法规及强制性国家和行业标准的要求修订时,炼化部也应对已建立的质量管理体系进行修订。

d)每年要对顾客的要求进行测量,并进行评审,评审包括任何改进的需要。

3 质量方针
由炼化部经理批准制定的质量方针,是根据炼化部的实际情况和今后不断发展的需要,对满足要求和持续改进作出的承诺。

炼化部质量方针是:以人为本,持续改进;质量为先,顾客满意。

4 策划
4.1 质量目标
炼化部质量目标是根据质量方针,在各部门的相关职能和层次上建立的,是以满足产品所需的要求,而且目标是从上到下进行层层分解、从下到上进行层层保证,形成炼化部方针目标展开图,并不断完善,每年根据炼化部方针对质量目标进行确认或修订,以确保持续改进。

4.2 质量管理体系策划
炼化部为了保证所建立的质量管理体系能满足规定要求进行了总体策划,并作出了具体的规定和形成了书面的文件。

a)为达到质量目标及相应的质量管理过程,对过程的输入、输出及活动作出相应规定。

b)识别为实现质量目标所需建立的过程的资源配置。

c)对实现总体质量目标和阶段或局部的质量目标进行定期评审的规定,重点应评审过程和活动的改进。

d)根据评审结果寻找与质量目标的差距,确保持续改进,提高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性和效率。

e)策划的结果(包括变更)应形成文件,如质量管理方案、质量计划等。

炼化部在进行质量策划时考虑到企业所建立的质量管理体系的总体的协调性和相容性,并且适合本企业的组织机构、管理体制、产品特点和实际运作,是与企业目前的操作和运行相适应的。

5 职责、权限和沟通
5.1 职责和权限
a)组织机构
炼化部系统行政机构有处(室)15个,联合装置7个,储运分公司1个。

行政机构简称如下:
全称简称
经理办公室经理办
企业管理处企管处
财务处财务处
干部处干部处
经营处经营处
生产处生产处
安全环保处安保处
设备动力处设动处
劳动人事处劳人处
保卫处保卫处
供应处供应处
技术处技术处
技术改造办公室技改办
监察室监察室
质量管理监测中心质监中心
1#炼油联合装置 1#炼油
2#炼油联合装置 2#炼油
1#乙烯联合装置 1#乙烯
2#乙烯联合装置 2#乙烯
1#芳烃联合装置 1#芳烃
2#芳烃联合装置 2#芳烃
丁二烯联合装置丁二烯
储运分公司储运
详见附录2 炼化部机构设置图
b)在质量管理体系中各级领导、各职能处(室)的质量职责、权限:炼化部经理:
对建立实施和持续改进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性作出承诺,以确保满足顾客和法律法规的要求,并及时向炼化部传达满足顾客和法律法规要求的重要性。

批准和颁布炼化部的质量手册,制定炼化部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对质量管理体系进行策划和实施,保持质量管理体系的完整性。

进行质量职能分配,明确各部门的质量职责、权限及其相互关系得到规定和沟通。

确定并备置必要的资源,以使企业各部门能有效地发挥其功能。

任命管理者代表,并明确其职责、权限。

负责主持管理评审。

总工程师(管理者代表):
负责炼化部的工艺技术管理,督促执行炼化部工艺技术文件和规范要求,确保炼化部的产品质量。

及时掌握生产过程中的质量信息,分析质量动态,支持质量监督工作,严格把好质量关。

组织对重大质量问题及质量事故的分析并作出结论。

生产副经理:
负责组织、协调炼化部的生产,确保生产过程处于稳定、有序,以保质、保量地完成生产计划。

负责炼化部计量系统的管理。

经营副经理:
负责组织炼化部原油、化工料的采购和产品销售以及售后服务。

负责炼化部财务系统的管理。

设备副经理:
负责炼化部所有装置的设备管理,保持设备运行良好,保证生产的顺利进行。

负责设备物资采购供应的管理,保证生产过程中设备的完好。

人事副经理:
负责规定各级的职责和权限,并形成文件。

负责炼化部所需人才资源配置的管理工作。

负责对所有与质量有关的管理、执行和验证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的管理。

基建副经理:
负责组织、协调工艺技术改造和基建技措项目的管理,确保炼化部生产过程的实现。

经理办:
负责对炼化部外来文件的控制和管理。

企管处:
负责炼化部各级人员质量职责、各处(室)质量职能的编制、审核和管理。

协助炼化部经理确定质量目标、进行质量管理体系策划、内部沟通以及做好管理评审工作等。

质监中心:
负责炼化部质量管理工作,组织建立、实施并不断完善以GB/T
19001-2000idtISO9001:2000标准为基础的质量体系。

负责组织炼化部的内部质量审核工作。

负责炼化部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的管理。

负责炼化部不合格品的归口管理。

负责炼化部产品特性和符合性的数据收集、分析工作。

负责炼化部文件和资料的控制以及质量记录的管理。

负责炼化部质量管理的基础工作,包括标准化工作、质量信息管理工作、质量教育工作、质量攻关工作、QC小组工作等。

负责炼化部原料油、化工料、三剂、半成品和成品的检验和试验工作以及产品的质量监督工作。

负责组织对馏出口、半成品及成品的质量考核指标的制定并负责对考核的实施。

负责炼化部小容量、温度计、砝码、天平、密度计、秒表、粘度计等的周期检定及日常维护保养工作。

技术处:
负责炼化部工艺技术的归口管理。

负责科研、新产品开发的管理工作。

负责炼化部过程特性的数据收集、分析工作。

负责对工艺技术三大文件的管理。

负责各种统计技术、方法的管理。

负责对炼化部设备采购工艺技术的确认。

负责组织对不合格原料油、化工料、三剂、半成品、成品的评审工作。

负责炼化部化工料、三剂的管理。

负责炼化部技措项目前期的管理。

设动处:
负责生产过程中设备的日常管理及设备的检修工作。

负责炼化部有关基础设施和工作环境的管理。

负责技术项目中的机、电、仪(包括计量仪表)设备的选型及试运行管理。

生产处:
负责编制年、季、月等各类生产计划。

按照生产计划组织协调日常生产活动,以保质、保量地完成生产任务。

组织安排好设备检修的停开工衔接,做好各种物料的平衡工作。

负责组织对不合格半成品、成品的处置工作。

负责产品标识和检验、试验的状态标识工作。

负责产品的防护工作。

负责炼化部计量工作的归口管理,包括计量器具的周期检定工作,计
量人员的培训取证工作,计量设备、器具各类资料、原始记录的管理工
作。

经营处:
负责炼化部产品的销售工作。

负责与产品有关要求的确定和评审工作。

负责与顾客的沟通和顾客满意度数据的收集、分析工作。

负责有关原料油供方的数据收集、分析工作。

负责原料油的采购工作。

负责炼化部产品的用户服务工作。

负责用户的让步接收工作。

供应处:
负责炼化部原辅料的采购。

负责炼化部采购后原辅料的仓库管理,发放工作。

负责有关原辅料供方的数据收集、分析工作。

负责不合格原辅料的处置工作。

技改办:
负责各类工艺技术改造和基建技措的管理工作。

劳人处:
负责炼化部人力资源的配置。

负责编制炼化部的年度培训计划。

负责培训工作的具体实施。

各联合装置(储运分公司):
负责本部门文件和质量记录的管理。

按照工艺管理和设备管理的有关要求负责本部门的生产过程管理。

负责本部门的产品标识和产品状态的标识,必要时做好产品的追溯
性工作。

负责本部门的计量设备、器具的管理。

按照不合格品的评审结果进行不合格品的处置工作。

按照要求做好本部门的纠正和预防措施工作。

其他处室质量职责详见炼化部管理制度中质量责任制。

详见附录3 炼化部质量职能分配表
2.5.2 管理者代表
炼化部的管理者代表由经理任命,受经理委托对质量管理体系过程的建立、保持和改进进行管理,其职责为:
a)确保炼化部按照GB/T19001-2000idtISO9001:2000标准建立的质量管理体系的过程能得到实施并持续改进。

b)向炼化部经理报告实施质量管理体系方面所取得的业绩,以及有关质量管理体系所需持续改进的要求,以供管理评审和作为质量管理
体系改进的基础。

c)确保在企业内使全体员工意识到企业依存于顾客,满足顾客要求对企业的重要性。

d)负责与质量管理体系的有关事宜与外部各方的沟通与联络。

5.3 内部沟通
炼化部经理在企业内建立适当的内部沟通过程,以确保对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性进行沟通。

a)由炼化部经理主持召开每周行政例会,对炼化部各条专业线的工作进
行安排和沟通,并形成《炼化工作》。

b)由生产处主持召开每周二次生产调度例会,对炼化部的产品实现过程
情况进行沟通,对质量管理体系的过程进行协调,并形成调度会议纪要。

c)由各专业线主持召开的工作例会,如质量例会、技术例会等,对质量管理体系的过程及其有效性进行沟通,并形成会议纪要。

6 管理评审
6.1 总则
a) 炼化部经理每年要进行管理评审,对已建立的质量管理体系的适应性及其质量方针和目标、质量管理体系改进和变更的需要进行评审,以确保质量管理体系持续的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以满足GB/T19001-2000idtISO9001:2000标准的要求,并按质量方针制订质量目标,对质量管理体系进行持续改进。

b)管理评审由企管处协助炼化部经理做好评审计划的安排,评审人员的组织、评审工作的协调和评审资料的保管工作。

c)管理者代表、炼化部副经理、各有关职能处(室)及联合装置、储运分公司领导参加管理评审。

6.2 评审输入
评审输入是为管理评审提供充分和准确的信息,以确保管理评审有效实施。

评审输入包括以下方面的信息;
a)审核结果,包括质量管理体系内审、外审和产品质量审核及自我评定等的结果。

b)顾客的反馈,包括用户访问、用户座谈会及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意见
征询表及顾客投诉、用户来信来访等满意程度的测量结果及与顾客沟通的结果。

c)过程的业绩和产品的符合性,包括过程、产品测量和监控的结果。

d)改进、预防和纠正措施的状况,包括对内部审核和日常发现的不合格项采取的纠正和预防措施的实施及其有效性的监控结果。

e)以往管理评审跟踪措施的实施及有效性。

f)可能影响质量管理体系的各种变化,包括内外环境的变化,如法律法规的变化,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的开发等。

g)改进的建议,包括质量管理体系运行状况、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的适宜性和有效性,以及持续改进。

各相关职能部门按质量职能的分配,对上述内容进行提供,并在管理评审提前15天交管理者代表。

由管理者代表对实施质量管理体系方面所取得的业绩和有关质量管理体系所需持续改进的要求进行总结,并向炼化部经理报告,以提供管理评审和作为质量管理体系改进的基础。

6.3 评审输出:
评审输出是管理评审的结果,是企业对质量管理体系及产品实物质量的不断改进,是炼化部经理对质量管理体系作出战略决策的重要方面。

管理评审输出应包括以下方面有关的措施:
a)质量管理体系及其过程有效性的改进,包括对质量方针、质量目标、组织机构、过程控制等方面的评价。

b)与顾客要求有关的产品的改进,对现有产品符合要求的评价,包括是否需要进行产品、过程审核等与评审内容相关的要求。

c)资源需求,以及对质量目标提出要求等。

管理评审报告由企管处负责编制,由管理者代表审核后交经理批准,并发放至各领导及各处(室)、联合装置、储运分公司。

本次管理评审的输出可以作为下次管理评审的输入。

如评审结果需采取纠正、预防措施的,有关部门须及时采取有效的纠正和预防措施,如需对目标进行修改,有关部门须做好质量目标的修改工作。

管理评审输入和输出结果予以记录,由企管处负责保存,保存期限为五年。

对质量管理体系有关的文件(记录)进行有效控制,并确保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所需的文件版本都是有效的适用文件。

2 过程概要
2.1 炼化部质量管理体系受控文件包括:
2.1.1 质量方针、质量目标、质量手册、程序文件;
2.1.2 与质量管理体系有关技术文件(产品标准、工艺技术规程、岗位操作法、工艺卡片、试验方法、检定规程、生产计划等);
2.1.3 与质量管理体系有关的管理制度、细则、办法;
2.1.4 经识别与炼化部质量管理体系有关的外来文件;
2.1.5 与质量管理体系有关的记录。

也称质量记录。

2.2 质量管理体系文件与GB/T19001:2000标准条款对照。

详见表1。

2.3 文件的编制、评审、批准和发布
2.3.1 质量手册,在管理者代表的主持下,由贯标工作小组组织编
写,由管理者代表组织评审、经理批准,以炼油化工部的名义发布。

2.3.2 炼化部质量体系程序文件,由贯标工作小组根据炼化部质量职能分配,组织职能部门按炼化部“程序文件编写导则”的要求进行编写,经相关各部门评审后,由管理者代表批准,以炼油化工部的名义发布。

管领导批准,对涉及各部门的文件应予以评审后,方可批准发布。

以各部门名义发布的技术文件(属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的支撑性文件),由各部门组织编写,视实际情况进行评审,由部门负责人批准发布。

2.3.4 产品标准,由质监中心主管。

当成品执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原标准被修订时,应由质监中心起草执行新标准和被修订标准的文件,文件稿经部主管领导审批后,由经理办公室发文,通知各有关部门执行;当成品执行企业标准时,产品企业标准由质监中心按股份公司《公司企业产品标准管理办法的实施细则》(SHSH-GSG-质量-03-097-95)的规定起草,经部主管领导评审后,将《标准送审稿》报股份公司审批、发布。

2.3.5 与质量管理体系有关的部管理制度、细则,由企管处组织各职能部门起草,经各有关部门评审后,再由企管处分类编号报主管领导审核,然后报部管理制度审查领导小组批准,由经理签发后发布实施。

2.3.6 受控文件的批准者应考虑被批准文件的充分性,需经评审的文件,编制者应填写“文件评审处理单”办理评审手续后,方可予以批准发布。

2.3.7 受控文件原则上每三至五年评审一次,对受法律、法规和上级文件约束的文件,要根据法律、法规、上级文件的要求随时予以评审。

受各种因素的影响需变化的文件,也应及时地进行评审。

经评审如需更新的文件必须再次批准。

与炼化部质量管理体系有关的外来文件由经理办负责登记管理,各部门收到的外来文件应及时交经理办识别,需受控由经理办统一控制其分发。

2.6 文件的更改
2.6.1 文件需更改时,应由文件的编制部门填写“文件更改处理单”说明更改原因并提出更改的具体内容,对重要的更改(如技术参数)还应附有充分的证据。

2.6.2 文件的更改应按该文件原审批程序进行。

2.6.3 文件更改被批准后,由文件编制人员实施更改。

更改时应注明更改标记和更改生效日期,按“文件发放登记表”中原持有者的名单更换受控本活页,或在原文本中附上修改页撤换原页,并在原文本的修改状态表上作好记录。

2.7 文件的作废
作废的受控文件由原文件发放部门文件管理人员按“文件发放登记表”回收,并在该登记表的备注栏作好记录后统一作废处理。

需作资料保留的作废文件,由申请者填写“文件保留审批单”,经文件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后,在文本上加盖“仅供参考”印章后方可保留,原则上作废文件应保留在编制部门。

与质量管理体系有关的记录(包括原始记录、基础性记录、综合性记录以及来自供方的记录)从设置、标识、填写、编目、保管、查阅直至销毁各个环节都应予以控制。

2.8.1 记录的设置
A 记录是质量管理体系有效运行的证据,各部门在设置或选用时应根据生产、管理的实际需要来确定质量记录的格式和内容,使之能充分、有效地反映该质量活动。

B 记录是一种特殊类型的文件,设置、更改须按文件控制的要求进行。

设计质量记录表式时,应考虑充分性和必要性,要经审查和批准。

一旦经批准,任何使用个人和车间不得任意变更表式。

2.8.2 记录保存由各部门按时收集、分类、装订成册、储存在环境干燥便于存取和检索的指定地方。

并要指定管理人员。

2.8.3 质量记录填写时,要求字迹工整清晰,记录内容准确完整。

如需对记录更正时,应在更改处划一斜杠,在斜杠上方予以更正。

如有必要,需要用其他更正方式或填写方式的须事先作出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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