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身教职是美国大学教师聘任制制度的核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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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终身教授制度和学术自由关系的思考
终身教授制度从1940年正式确立起来到现在已经70多年了,但是其发展的道路并非平坦。

其自从确立之初就备受争议,到了90年代人们对终身教职的批评就愈来愈激烈。

现在也有很多人主张改革甚至废除终身教授制度。

归根究底,关于终身教授制度最大的争议是其是否真的同学术自由存在必然的联系,是否是维护学术自由的必要措施.以及能否真正有利于大学里学术自由的实现。

102在反对终身教授制度的人看来,虽然学术自由是大学的核心之所在。

是绝对必要的.但是并非一定要和终身教授制度捆绑在一起:且终身教授制度仅仅是一种雇佣状态,它和学术自由没有必然的联系;相对于对学术自由的保护而言。

终身教授制度更多的是一种学术特权。

终身教授制度虽然表面上是使获得终身教职的教师拥有工作到退休的聘任期.给高校教师提供相对长期稳定的教学研究机会、相对永久的就业保障和稳定的经济收入,但是背后蕴藏的是学术自由的理念,和学术自由是紧密交织在一起的。

(一)学术自由是终身教授制度得以产生和确立的根本原因
大学教师的职业危机和大学教师群体为学术自由所进行的抗争是终身教授制度得以产生的两大原因。

其实,归结起来讲。

使终身教授制度得以产生乃至最后确立的原因只有一个。

那就是对于大学学术自由维护的需要。

大学教师之所以会有被董事会解雇的危险.是因为教师们没有学术事务上的管理权力,不能按照自己的意愿自由地从事学术活动:他们的学术行为一旦不符合董事会的
意愿,就会遭遇被解雇的危险。

解聘这些致力于维护学术自由的教师就意味着对学术自由的扼杀.这就对学术自由构成了最普遍的威胁。

虽然,从表面上看,确立终身教授制度是为了保证教师的职业安全。

使教师们能有一个稳定的职业环境,但是从深层次上来讲,终身教职制度最根本的目的是使教师们自由地从事学术活动,是为了维护学术自由。

前文提到终身教授制度产生的第二个原因:大学教师群体为学术自由所进行的抗争。

这就说明,终身教授制度是大学教师们为了维护自己的学术自由进行抗争的结果。

所以说,终身教授制度得以产生和确立的最根本原因是为了保障学术自由。

(二)终身教授制度促使学术自由思想的制度化
美国大学中的学术自由是移植德国大学的学术自由理念的结果。

但是德国继承了中世纪大学行会自治的传统,大学一般实行“教授治校”的学术管理模式,大学自治和教授治校为学术自由提供了制度上和组织上的保障。

与之相反的是,美国大学实行的是外行董事会的管理体制。

因此,美国大学的教授受到外行董事会的统治,大学教授处于被雇佣者的位置,没有学术事务的管理权.董事会可以随意解聘大学教授。

因此,虽然从德国传进来一些学术自由的理念。

可是因为大学并不是实行像德国那样的“内行管理方式”,大学教师几乎沦为企业的雇员。

只要教师的言行招致了董事会里的企业家的不满,随时都可能被解雇.大学教师的学术自由权利遭到了粗暴的践踏。

为了维护教师们的学术自由.,1915年成立了美国大学教授协会(AAUP)。

它的成立是美国学术自由发展史上的重要里程碑,标志着美国学术自由思想得以制度化,美国大学教师的学术自由权利获得了制度性的保障。

其中.美国大学教师的学术自由权利获得了制度性保证的一个重要方面是美国大学教授协会把建立教授终身聘任制度作为必要的补充,防止董事会随意解聘教师,导致发生侵害学术自由的情况。

因此毫无疑问,终身教授制度促进了学
术自由思想的制度化。

(三)学术自由需要终身教授制度作为保障
虽然美国是一个政治上比较讲求民主自由的国家.但是极大发展的公民言论自由与学术自由并不完全相等。

终身教授制度要保障的是教师的学术自由。

而学术自由所涵盖的许多活动超出了言论自由的范畴。

像课程设计,教科书的遴选,教学大纲的制订学生的成绩评分等都是教师的经常性活动.法院是不可能将教师的这些活动与公民的言论相提并论的。

除此之外.学术自由还需要职业上的安全、经济利益上的独立等方面的保障,而终身教授制度恰恰能为学术自由提供这种保障.它能使获得终身教席的教授在不受外在环境干扰的情况之下独立地从事学术活动,同时也为教授安心地工作提供一定经济上的保障,这就有利于教师这一群体的安全与稳定。

这样看似是为了保障教授教学自由和研究自由的权利。

其实深层次上是为了保障学术自由。

所以从此可以看出。

学术自由需要终身教职制度作为保障。

(四)终身教授制度确实有利于维护学术自由
评价终身教授制度,不可绕开的一个问题是其是否达到了其产生和存在的初衷——维护学术自由。

19111:纪90年代。

美国院校里常常发生教授因为发表与董事会不同的言论而遭解雇的事件。

也正是在此情况之下。

美国的学者们提出终身教授制度.以此来保护教师免遭无辜的解雇。

从上面的分析可以知道,给予教授终身教授席位虽然看似是保障教师们的职业安全。

其实质是为了保护学者的学术自由不受外在因素的干涉。

终身教授制度的确立为学术自由提供了制度化的保障,并先后通过1915年和19409发表的相关声明,对于教师的任用提出了一些规定。

例如“学校不能随意终止教授的聘任”。

这就使解聘教师的情况大大减少。

且一般很少出现教授因为发表了不同的见解而遭解聘的情况。

这样毫无疑问是保护了教授学者们的教学自由和研究自由。

当然也就维护了学术自由。

近几年来,对于终身教授制度能否维护学术自由的看法不一致。

部分人认为美国社会是一个自由民主的社会,公民享有很大的言论自由.根本不需要终身教授制度来对学术自由进行保护,且他们认为,相对于终身教授制度对学术自由的保护作用而言。

终身教授制度更多的是一种学术特权。

但是正如上面所分析的那样,学术自由并不等同于言论自由。

学术自由的某些方面用法律中规定的言论自由并不能加以保护。

学术自由的发展需要经济、利益上的安全和独立作保障。

而终身教授制度恰好能为学术自由提供这种安全和独立的保障。

别忘了,在名牌大学里。

每一个终身教授的“王冠”上都镶有两颗“宝石”——独立和安全。


所以不论是从历史现实来看。

还是从终身教授制度本身的潜在能力来看,终身教授制度都有利于维护学术自由。

也即终身教授制度能够实现当初之所以确立它的目的——维护学术自由。

三、终身教授制度的优点和不足
凡事都有优缺点,终身教授制度也是如此。

为了更好地认清终身教授制度,我们有必要对终身教授制度的优点和缺点进行全面认识。

(一)终身教授制度的优点
1.美国大学的终身教职制通过保障学术自由,有力地推动了大学的发展。

终身教职制是一项以经济安全和职业安全来保障学术自由的制度。

它的存在使大学教师能享有行使学术自由的权利.能对人们广泛接受和认同的理论或观点进行质疑:能对现存的社会政治、经济制度的弊端,以及政府部门实施的政策进行批评和建议;能对学术自由权利受到侵害的同事进行声援。

大凡重大原创性的科研成果都需经历长期的研究过程,宽松自由的学术研究环境有利于产出重大的学术研究成果。

美国大学通过长达7年的试用期对教师进行严格遴选。

给予那些有学术发展潜力的高水平学者终身聘用的资格,为他们创造宽松自由的研究环境.有助于留住高水平学者并推动重大原创性科研成果问世。

这也是美国大学近几十年来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工作取得举世瞩的目辉煌成就的主要原因。

2.美国大学的终身教职制是相对公平的制度,有利于推动大学的发展。

在美国大学中,教师获得终身聘用资格是非常困难的,主要决策权掌握在教师群体手中。

教师试用期结束后,要经学科主任或学科教授会、系主任、学院院长、副校长、校长与大学理事会层层许可后,才能获得终身聘任资格。

教师能否获得终身教职,主要在于他是否拥有丰厚的教学科研业绩。

另外,AAUP的历次声明中,对大学解聘终身教职教师规定了明确的条件和严格的法定程序。

这些条件和程序的制定,有效杜绝了大学以任何不合理的理由解聘教师的情况。

尽可能地减少了教师解聘过程中的不公平现象。

以学术工作业绩作为终身教职授予的标准,将决策权赋予大学教师群体,并辅之以先进的学术成果质量评价体系和严格的校内层层审查制度,保障了美国大学教师终身教职授予过程中的公平。

同时,AAUP 声明中所规定的严格的解聘教师的法定程序。

又防止了校方不公平地解聘终身教职教师的行为。

这些条件、制度和法律程序,使美国大学形成了较为公平的终身教职制。

终身教职制的制度公平,有利于增
强教师群体的心理公平感,激发他们的工作积极性,推动大学的发展。

(二)终身教授制度的缺陷和不足
1.终身教职制可能导致大学教师群体学术生产力下降。

美国大学的终身教职制施行的最主要目的是保障学术自由,通过给予那些通过试用期严格遴选,获得终身聘用资格的教师充分的职业安全保障,以保障学术自由。

促进学术工作的发展。

这种遵循学术职业特点的制度,成功地催生了许多重大科研成果,但也带来了部分终身任职教师工作效率低下的问题。

要保障终身任职教师群体的学术自由。

势必使大学蓄养一批“死木头”教授。

这些工作懈怠者的存在,会淡化教授间竞争,降低教授群体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并可能压制许多有潜力的年轻教师的发展,带来大学教师群体学术生产力的下降。

2.终身教职制对一些大学教师有失公平。

大学一般都是以教师试用期内公开发表的研究成果作为其能否获得终身教职的依据。

在一些大学所施行的“非升即走”制度的影响下,没有足够的研究成果或没有空缺的职位都可能导致许多资质很高的教师在成为杰出学者之前遭到解雇。

校方在没有获得足够且精准的信息的情况下就决定教师的未来学术生涯,这对一些“大器晚成”的教师是有失公平的。

也可能会损害到大学的长远发展。

四、结语
纵观美国大学终身教授制度的发展,我们可以很清楚地发现,美国大学终身教授制度表面上是使获得终身教职的教师拥有工作到退休的聘任期,给高校教师提供了相对长期稳定的教学研究机会、相对永久的就业保障和稳定的经济收入.但其背后蕴藏的是学术自由的理念。

学术自由作为大学的理想。

需要政治上的宽容、经济上的独立、职业上的特殊保证、智力上的开发创新等多重保障。

这些都是终身教授制度产生的前提。

终身教授制度基于学术自由而产生。

也必将会为维护学术自由作出应有的贡献。

从美国的终身教授制度这里。

我们受到的最大启示是:大学有大学内部规律.对大学的教师进行管理的时候一定要按照大学内部的规律来。

大学的教师管理制度一定要考虑到高校教师生产知识的特殊性.要有利于大学的责任和使命的实现,要有利于学术自由的发展。

从美国的终身教授制度这里。

我们受到的最大启示是:大学有大学内部规律.对大学的教师进行管理的时候一定要按照大学内部的规律来。

大学的教师管理制度一定要考虑到高校教师生产知识的特殊性.要有利于大学的责任和使命的实现,要有利于学术自由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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