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认真学习和贯彻新《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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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认真学习和贯彻新《税收征管
法实施细则》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武汉市地方税务局
•【公布日期】2002.10.16
•【字号】武地税发[2002]221号
•【施行日期】2002.10.16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税收征管
正文
武汉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认真学习和贯彻新《税收征管法实施
细则》的通知
(武地税发〔2002〕221号二○○二年十月十六日)
各区分局,市局涉外税收管理局、稽查局、机关各处室: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于10月15日正式实施,遵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大力宣传贯彻《实施细则》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提出如下学习贯彻意见,请遵照执行。

一、开展多种形式宣传,掀起《实施细则》宣传高潮。

市局及各区分局要采取各种措施,以灵活多样、生动活泼的形式,向全社会尤其是广大纳税人进行宣传。

市局翻印的《实施细则》小册子已下发各区分局,各单位一是要继续利用行之有效的方法,通过报纸、电台、电视台、武汉地税网站进行宣传,通过办税服务厅的电子显示屏进行宣传,准备宣传小册子供纳税人取阅;争取在主要干道和公共场所张贴、悬挂宣传标语,散发宣传小册子,为纳税人设立咨询站,集中进行宣传和咨询等,使社会各界广为知晓新《实施细则》。

二是有条件的分局可组织重点企业单位、协税组织免费举办新《实施细则》辅导培训班,重点讲解加强税收征管、防
范逃、漏税方面及所承担的更严厉的法律责任方面的条款,促进全社会学税法、用税法的良好氛围,创造依法治税的良好环境。

三是借《实施细则》颁布的大好时机,主动争取地方政府的领导,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使地方政府理解和支持税收工作,有关部门协助配合税收工作,营造一个全社会重视税收工作的环境。

二、全面组织学习,领会《实施细则》精神实质。

新《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的颁布实施,必将带来治税思想和管理方式的巨大变革,认真学习和领会新《实施细则》的精神实质是当前的紧迫任务。

一是市局拟组织骨干培训班,对市局和分局从事征管、法规的业务人员进行培训。

二是各区分局要制定学习计划,对税务干部进行全员学习培训,分期分批组织学习讨论,逐条逐句学习,确保每一位征管一线的干部弄懂会用。

三是组织新《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的培训考核,各分局要采取考试、竞赛等方式,对税务干部的学习情况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不得在一线上岗;市局将在合适的时候组织全局系统新《税收征管法》及《实施细则》的考试竞赛。

三、认真贯彻落实,确保《实施细则》全面实施。

新《实施细则》是《税收征管法》的第一部配套法规,为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全面做好各项税收工作提供了制度、机制和手段上的保证,各区分局要充分认识新《实施细则》的重要性,提高贯彻执行新《实施细则》的自觉性。

在当前的贯彻执行中,一是对具体行政行为再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对不符合新《税收征管法》及《实施细则》的,抓紧进行修改、纠正和完善。

二是《实施细则》已有明确细致的规定的,要不折不扣地认真贯彻执行,力争做到准确严密。

三是严格依法行政,充分重视和全力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四是加强内部管理和考核,规范执法行为,提高税务干部素质,做到人人知法懂法用法守法。

四、围绕宣传贯彻新《实施细则》,做好三个结合,一是结合“改软”,做好优质服务,各分局要根据新《税收征管法》的规定,坚持为纳税人提供无偿服
务,严格禁止税务机关和税务干部参加或引导纳税人参加社会举办的,以赢利为目的的各类培训班;二是结合“旺征”,加强征管,堵塞漏洞,确保完成全年各项收入任务;三是结合税收征管信息化建设,集中抓好新税收征管信息系统的重新核定工作。

五、做好调查研究和情况反映。

各分局在贯彻实施《实施细则》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研究并向市局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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