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公布2020年度苏州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信用评价结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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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公布2020年度苏州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信用评价结果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公布日期】2021.02.10
•【字号】
•【施行日期】2021.02.10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工程质量安全监管
正文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公布2020年度苏州市建设工程质量检
测机构信用评价结果的通知
各市、区住建局(委),苏州工业园区规建委,各检测机构及有关单位:根据《2020年苏州市工程质量监管工作要点》《苏州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信用评价细则》等有关要求,经检测机构自查自评、专家复审、结果公示等环节,全市62家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信用评价结果为A级11家、B级38家、C级13家,现予以公布,并将信用评价结果运用的有关要求明确如下:
一、守信激励。
凡评为A级的检测机构,减少检查频次,优先推荐参与政府投资的民生实事工程、重大基础设施工程的建设及各类评优评先活动等。
二、重点监管。
凡评为C级的检测机构,列为2021年度的重点监管对象,增加检查频次、资质增扩项现场考核覆盖原有检测参数、委派专家指导帮扶等。
三、限期整改。
信用评价结果为C级且评分低于60分的4家检测机构(苏州市中信节能与环境检测研究发展中心有限公司、常熟市宏鑫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苏州东吴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太仓恒正工程检测有限公司),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2个月内,应全面自查机构资质对应的检测项目和检测参数,针对机
构人员、仪器设备、原始记录、检测报告、档案管理、内部管理制度等方面存在问题,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整改完成报告经属地住建部门审核通过后报市住建局。
市住建局将适时组织专家复查。
整改不到位的,将列入“失信企业”名单。
附件:2020年度苏州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信用评价结果(略)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