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01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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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1 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1 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
1 目的
规定公司的安全生产目标的制定、分解、实施、考核等环节,并根据本制度建立实施计划和考核办法,确保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以达到公司整体安全生产管理的持续改进。

2 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及方案的制定和实施活动。

3 职责
3.1 行政部负责组织制定、分解、评审公司总体和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并汇总各部门安全生产目标及实施计划,报总经理批准。

3.2 各部门负责本部门安全生产目标的分解和实施计划的编写、实施及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

3.3总经理负责批准公司总体和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及实施计划。

4 内容和要求
4.1 目标的制定
4.1.1 目标的制定
每年年初行政部部负责组织各部门制定公司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

目标与指标的制定应考虑到:
a) 符合安全生产方针,包括消除事故隐患的承诺;
b) 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c) 考虑公司的重大危险源;
d) 考虑公司员工及相关方的意见;
e) 进行整改的技术可行性;
f) 资源要求,包括人力、财力和物力;
g) 行业、政府部门等各方的观点。

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也可以来源于安全绩效评定提出的持续改进意见,对改进提出具体要求。

行政部通过会议方式召集各部门经理和安全生产管理员讨论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的确定,内容需包含全面,目标指标设置合理,原则上首先考虑政府部门下达的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同时考虑本公司重大危险源及安全生产管理要求,确定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形成《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一览表》,经总经理批准后,以文件化的形式发布。

4.1.2 目标的分解
公司总体和年度安全生产目标指标发布后,为实现公司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各部门根据公司总体和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与指
标进行细化分解,各部门根据本部门的实际情况设置安全生产分目标,编制年度《部门安全生产目标分解表》。

4.2 目标的实施
4.2.1 为了保证公司及各部门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各部门应结合分解到的部门安全生
产目标,制定实现目标要求的实施计划,形成《安全生产目标实施计划一览表》。

实施计划应明确实施的各主要阶段、方法及完成日期。

实施计划的方法、措施应确保完成相应的目标和指标,设置的时间及技术需合理可行,
4.2.2 行政部负责汇总各部门的安全生产目标实施计划,编制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实施计划一览表》,报送副总经理审核,并报总经理进行批准。

4.2.3行政部将批准后的安全生产目标实施计划下发至各部门,各部门参照执行。

4.3 安全生产目标及实施计划的修订
4.3.1 当发生下列情况时,应对目标、分目标及实施计划进行修订:
a) 安全生产方针发生重大变化;
b) 安全生产目标或分目标设置参数不合理;
c) 管理措施不能满足要求;
d) 部门设置发生变化;
e)相关方对设置的安全生产目标、分目标有意见;
f)其它可能使目标、分目标及实施计划不能按计划和完成的情况。

4.3.2 修订的程序
当目标、分目标及实施计划无法按计划完成时,应由实施计划具体实施者填写《安全生产目标和实施计划修正申请表》,并报行政部进行汇总,经安委会评审后,报总经理批准,按照修正后的目标和实施计划及方案进行实施。

4.4 目标、分目标及实施计划的实施与监测
4.4.1 各实施部门/人应严格按目标、分目标及实施计划的要求实施,各部门经理负责本部门安全生产目标实施情况的日常检查。

4.4.2 行政部每月针对各部门安全生产目标指标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执行要求根据《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实施。

4.4.3 监测中发现不符合项,按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的要求开具《隐患整改单》,并责成有关部门整改。

必要时,由行政部协调处理安全生产目标及实施计划实施
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4.5目标的考核与评估
4.5.1行政部负责制定公司安全生产目标指标的绩效考核办法,并负责对公司各部门的安全生产目标实施情况进行考核,填写《安全生产目标考核表》,每个季度考核一次,根据考核结果进行完成效果评估,并形成效果评估报告。

4.5.2各部门负责对本部门及人员进行安全生产目标实施情况的考核,根据日常检查和考核结果每季度进行完成效果评估,并编制效果评估报告。

5 相关文件
5.1 WSS/LCDZ-13-01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管理制度
5.2 WSS/LCDZ-08-01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6 相关记录
6.1 WSS/LCDZ-RD-01-01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一览表
6.2 WSS/LCDZ-RD-01-02年度部门安全生产目标指标分解表
6.3 WSS/LCDZ-RD-01-03安全生产目标实施计划一览表
6.4 WSS/LCDZ-RD-01-04安全生产目标和实施计划修正申请表
6.5 WSS/LCDZ-RD-01-05整改单
6.6 WSS/LCDZ-RD-01-06安全生产目标考核表
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一览表
序号目标指标备注编制:审核:审批:日期:
01-05员工奖惩管理制度1
员工奖惩管理制度
01-05 B/0版
1目的
1.1使对员工的奖惩成为激励机制的有效组成部分;
1.2确保对员工奖惩的公正性和合理性;
1.3规范员工奖惩的操作程序;
1.4提高员工的满意度。

2主要职责和权限
2.1总经理:负责员工奖惩的批准;
2.2副总经理:负责员工奖惩的审核;
2.3行政部:负责员工奖惩的审核,必要时做适当的事实调查,提供决策建议,并对奖惩效果进行
调查和评价;
2.4各部门主管:提出奖惩建议,并执行奖惩决议;
2.5财务部:执行经济奖惩核算;
3内容
3.1奖惩原则
3.1.1所有的奖惩均应以激励为原则,即通过处罚使过错者改正错误,对其他员工有所警示,
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通过奖励来鼓励员工再接再厉,使其更努力工作,并为其他员
工树立榜样;
3.1.2受到处罚的员工并不代表其不称职,受到奖励的员工也不代表其完美无缺,而只是他们
在某一方面有差错或有贡献。

3.1.3奖励和处罚都会有负面影响,各级管理者在建议和执行奖惩措施时应充分做好相应的思
想工作。

3.1.4各级管理者不得将职位的升迁看作奖励,避免向接受奖励者作出不当承诺。

3.1.5当员工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作出超过公司期望的成绩时应予以奖励,对工作团队中表现
最优秀的员工应适时予以奖励;
3.1.6当员工在非本职工作上为公司作出显著成绩时应予以奖励,包括降低成本、为公司赢得
信誉、检举违法违规失职行为以及损害公司利益者等;
3.1.7当员工违反国家法规和公司的规章制度、不服从工作调配和损害公司利益时应予以惩
处;
3.1.8在工作中出现失职、造成重大损失和不良影响、泄露公司商业和技术机密者应予以惩处;
3.1.9当员工违反基本的职业道德和诚信原则时应予以惩处。

3.2奖励
3.2.1奖励分为经济奖励和精神奖励2类,经济奖励包括一次性奖金和薪酬增长,精神奖励包
括通报表扬、通报嘉奖、先进评选。

3.2.2.1评选先进个人的条件
a.在日常工作中遵纪守法,兢兢业业,脚踏实地;
b.能够按照规定的工作流程操作,工作中没有较大的失误;
c.能主动发现问题并加以改进;
d.由较强的服务意识,为其他岗位员工提供良好的服务和支
持;
e.在某些方面作出显著成绩的可以破格当选为先进个人;
f.副部长级别以上员工不参加先进个人评选。

3.2.3先进个人的评选在每年年底进行,由行政部组织,各部门推荐,企管会最后审定。

3.2.4当选的先进个人将颁发奖状,并在公司年终总结会议上颁奖,届时根据公司经营情况给
予一次性的经济奖励。

3.3处罚
3.3.1处罚分为行政处罚和经济处罚2类,行政处罚分为行政警告、记小过、记大过、辞退,
经济处罚作为辅助处罚措施与行政处罚一同执行。

3.3.2
职,则可一次性全部扣除。

3.3.3二次行政警告升级为一次记小过,二次记小过升级为一次计大过,二次大过升级为辞退;
3.3.4经济处罚可单独执行,适用于不足以进行形成行政处分或未明文规定的轻微过失,处罚
额度视事件的危害程度,在20~500元之间,由主管人员确
定,总经理最终批准。

3.4下列行为被视为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将被辞退:
3.4.1触犯国家法律法规;
3.4.2泄露公司商业和技术机密;
3.4.3通过职务便利为其他组织谋求利益;
3.4.4通过职务便利通过其他组织为其个人谋求利益;
3.4.5通过欺骗、作假等手段牟取个人利益;
3.4.6从事各类有损公司形象的活动者;
3.4.7玩忽职守,给公司造成恶劣影响或重大经济损失(20000元以上);
3.4.8故意侵占或破坏公司财物者;
3.4.9服务态度恶劣,与客户争吵,影响公司声誉;
3.4.10欺诈、蒙骗客户者;
3.4.11散播不利于公司的谣言或挑拨劳资双方感情者;
3.4.12煽动其他员工偷工懈怠,干扰公司正常工作者;
3.4.13滥用职权,以权谋私,打击报复或包庇行为;
3.4.14无理取闹、聚众闹事、打架斗殴、威胁领导和同事,给正常工作带来严重危害者;
3.4.15对同事实施骚扰而不知悔改者,包括侵犯性语言、污秽的语言、不恰当的评论、姿态、
身体接触或在工作场所构成威胁或侵犯气氛的行为;
3.4.16工作时间喝酒(招待客户除外)、睡觉、消极怠工行为;
3.4.17因工作调动,不服从分配和调动者,三天内不办移交,六天内不到新岗位工作者;
3.4.18伪造本人身份证、学历、经历、健康等的证明或隐瞒真实情况的;
3.4.19连续旷工3天以上,一年累计旷工4天;
3.4.20一年中被二次记大过者;
3.5有下列行为者将被处以记大过处分:
3.5.1对下属考核明显不公正并造成严重后果的;
3.5.2在工作时间擅离职守;
3.5.3外出工作未办理外出手续擅自离开公司者;
3.5.4携带危险或违禁物品进入工作场所者;
3.5.5野蛮作业,在公司内造成严重不良影响者;
3.5.6虚报工作成绩或领先伪造工作记录者;
3.5.7遗失公司重要文件和物品者;
3.5.8违反安全规定,引起安全隐患者;
3.5.9工作失职或未完成工作任务,造成重大影响或损失者(5000元以上);
3.5.10主管包庇职员舞弊,弄虚作假;
3.5.11从事第二职业,影响本职工作或给公司带来技术及经济损害,经批评教育,在一个月内
仍不改正者;
3.5.12工作不力,上级领导安排的工作拒绝完成,屡教不改者;
3.5.13遇非常事故,故意回避逃离者;
3.5.14连续旷工二天者。

3.6有下列行为者将被处以记小过处分:
3.6.1长时间占用电话作私人用途的;
3.6.2员工之间相互攻击、推诿、扯皮,造成工作延误者;
3.6.3发现了问题但不及时处理又隐瞒不报;
3.6.4工作时间内串岗聊天;
3.6.5对下属考核不公正但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3.6.6违反公司其它规定,给客户带来损失或损害公司声誉好形象者;
3.7有下列行为者将被处以行政警告处分:
3.7.1代他人打卡考勤和帮他人打卡考勤;
3.7.2累计三次违反各类设备和工艺操作规程的行为;
3.7.3累计三次违反各项业务流程(紧急情况除外);
3.7.4违反重要的和关键的操作流程的行为(紧急情况除外);
3.7.5累计三次违反公司安全文明礼仪规范的行为;
3.7.6累计三次违反公司其他管理制度的行为(紧急情况除外);
3.7.7不服从上级合理安排、指示的行为。

3.8各级主管人员在作出临时性的规定时,应以Email或书面的形式传达到相关人员,若执行临时
性规定者未提出异议而按照要求执行,主管人员可依此作为处罚依据提出处罚要求;
3.9部门主管若未按照上述要求采取奖惩措施,其自身将受到处罚。

3.10奖惩审批流程
01-35奖励通知单01-34处罚通知单
3.10.1各部门在要求奖惩时应填写《奖励通知单》和《处罚通知单》,在事实确凿的情况下,
可直接由行政部出行政公告执行奖励和处罚;
3.10.2职能部门在提请经济奖励和处罚措施时应明确相关人员的奖惩金额;
3.10.3奖惩建议应表明行政奖励和处罚形式。

4本制度修订后从2009年10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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