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建筑施工合同备案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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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建筑施工合同备案流程
一、背景及意义
建筑施工合同备案是指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前,将合同相关信息提交给当地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登记备案。
这一制度有助于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保障各方合法权益,促进工程顺利进行。
根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47条规定,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7日内,
将合同送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二、备案流程
1. 网上申报
首先,承包人需要登录天津市政务服务网(/)或当地
政府门户网站,进入建设工程合同备案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合同备案网上申报。
根据合同的具体性质、内容在对应的合同备案表中填写相关信息,打印出带条型码的合同备案表。
2. 办理备案手续
合同当事人携带以下相关资料到合同备案管理机构办理合同备案手续:
(1)中标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
(2)建设工程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3)发包人支付担保、承包人履约担保;
(4)外地进津勘察、设计企业提供单项备案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5)其他相关材料。
3. 正式签发合同备案表
备案机构审核合同当事人提供的合同备案资料,符合要求的,加盖合同备案专用章,正式签发合同备案表。
三、注意事项
1. 备案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7日内。
2. 备案地点: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3. 备案不是效力性强制规定,不备案的合同仍可以是有效的合同。
但备案有助于保障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顺利推进工程进展。
4. 合同当事人应确保合同的真实性、合法性,对合同内容负责。
5. 如有合同重大变更,发包单位应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将变更情况报送备案机构。
四、结语
天津建筑施工合同备案流程旨在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保障各方合法权益。
合同当事人应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合同备案手续,确保工程顺利进行。
同时,政府相关部门也应加强对建筑施工合同备案的监督管理,营造公平、公正、透明的建筑市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