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性农村医疗保障构架的制度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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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层次的医疗保障体系(精选5篇)

多层次的医疗保障体系(精选5篇)

多层次的医疗保障体系(精选5篇)多层次的医疗保障体系范文第1篇新农合初级基本医保制度保障待遇的非基本性、局限性,其他多层次农村医保制度保障待遇的选择性和多样性,与受保障农村居民患重特大疾病医疗费用的高额性、健康保障需求的多样性以及医疗费用报销单据的单一性存在天然的冲突。

特别是我国刚刚进入城市化前中期,农村居民的广泛流动和新贫困群体的显现,不仅需要单个的基本医疗风险保障项目,和针对某个群体的补充风险保障项目,更需要由多个相对独立和相互依存的农村医疗保障项目相互连接形成综合的、可以供给“一站式”的、解决重特大疾病所需要的较为充分、全面的医疗保障服务。

事实上,由于覆盖医疗风险领域的一致性、保障目标的一致性、基金运动规律的一致性,特别是新农合与多层次医保制度在保障待遇支出上、保障待遇范围的动态性,使得多层次医保制度具有高度关联性,尽管新农合与多层次医保制度结构不同,保障对象选择不同,但是,因保障待遇连接达至社会保障水平最大化的需求决议了多层次医保制度在合理分工的基础上,制度连接、相互促进、协调进展是可行的。

新农合和多层次医保制度的性质不同,制度结构不同,基金来源、保障对象、保障范围、保障水平、运营方式、经办方式均不相同,因而,多层次医保制度相关当事人法律关系的性质,权利、义务、责任的配置均存在差异,在立法上多层次医保制度应当分属不同单行立法调整。

因此,新农合与多层次医保制度连接,实际上是不同医保法律制度的连接。

由于不同性质医保法律制度保障待遇的多层次和动态性,就不可能机械性地在每个医保制度上做单项连接规范设计,需要对多层次医保制度进行统筹规划,在界分多层次医保制度的性质、给付范围、给付水平基础上,明晰多层次医保制度的关联性和连接的次序,构建专项的连接法律制度。

至于多层次医保专项连接法律制度的表现形式,可以单项条例设计,也可以新农合初级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为本体,在“新农合管理条例”[4]专项立法中设一章予以规范。

覆盖全民的城乡一体化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研究

覆盖全民的城乡一体化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研究

覆盖全民的城乡一体化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研究随着我国经济快速发展,城乡差距越来越明显。

作为一个拥有14亿人口的大国,实现“全民医保”早已成为了政府的重要目标之一。

为此,中国政府不断完善医疗保障制度,推出了全民医疗保险制度,通过覆盖全民的城乡一体化基本医疗保险,改善了广大民众的医疗保障水平,并逐步实现了公平公正的目标。

一、全民医保的背景及基本概念2003年以前我国的医保模式主要是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农合两个体系并行,城乡差距较大,保障程度有限。

2005年起,我国实施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同时对城镇居民医保也进行了改革,将两个保险体系统一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2016年,全民医保全部实现,成为全国性的统一医疗保障体系,覆盖人口超过13亿,是世界上规模最大的社会医疗保障制度之一。

全民医保是以整个国家为基础,将城乡居民纳入医保范围,提供基本医疗保障服务的一项大规模公共保险制度。

全民医保制度主要包括两部分:基本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

其中,基本医疗保险是指为参保人提供的基本医疗保障服务,主要包括统筹支付、报销、定点医疗机构等。

医疗救助则是为贫困群众提供的医疗救助服务,覆盖范围主要是农村贫困人口。

二、全民医保的进展情况在全民医保实施的过程中,中国政府陆续采取了多项措施,尤其在推进城乡一体化基本医疗保险方面,进展逐步扩大优质医疗服务的范围,并提高保障水平,促进了医疗卫生服务的均等化。

下面重点关注全民医保覆盖范围、政策措施以及实施效果三个方面。

1. 全民医保的覆盖范围全民医保覆盖范围原则上均衡覆盖了城乡居民。

截至2019年底,全国共有13.15亿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覆盖率达到94.9%。

其中城镇居民覆盖率达到了80.3%,农村居民覆盖率为99.5%,尤其是农村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现了全覆盖,这两项数据均较之前有了明显提高。

2. 全民医保的政策措施中国政府通过一系列政策推动全民医疗保险制度的建设和完善,主要采取以下措施:(1)加强政府保障,提高保障水平。

农村医疗保障的现状分析

农村医疗保障的现状分析

我国农村医疗保障的现状分析一、我国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产生与发展合作医疗制度从理论上来说,主要是依靠社区居民的力量,按照“风险分担,互助共济”的原则,在社区范围内多方面筹集资金,用来支付参保人及其家庭的医疗、预防、保健等服务费用的一项综合性医疗保健措施;中国农村的合作医疗,有其自身的产生发展足迹,也是我国特殊国情下的必然选择;世界卫生组织在一份报告中曾说,“初级卫生人员的提法主要来自中国的启发;中国人在占80%人口的农村地区发展了一个成功的基层卫生保健系统,向人民提供低费用的、适宜的医疗保健技术服务,满足大多数人的基本卫生需求,这种模式很适合发展中国家的需要;”我国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发展历程为:1、合作医疗制度的产生我国农村的合作医疗制度最早可以追溯到抗日战争时期,当时是以“合作社”的形式举办医药卫生事业,实际上是一种农村医疗保障制度的萌芽;在建国初期,由于资源有限,我们选取了城乡有别的福利提供原则,是农村绝大多数农民基本处于国家的社会福利体系之外,缺少医疗保健的农民采取自发的互助形式来解决医疗问题;我国农村正是出现具有互助性质的合作医疗制度是在1955年农村合作化高潮阶段;一些地方如山西、河南等地出现了由农村生产合作社举办的保健站,采取由社员群众出“保健费”和生产合作公益基金补助相结合的办法,由群众集资合作医疗,实行互助共济;1955年初,山西省高平县米山乡建立了我国第一个医疗保健站,实现了农民“无病早防、有病造纸、省工省钱、方便可靠”的愿望;2、合作医疗制度的推广与发展在卫生部肯定了米山乡的做法之后,其经验在全国部分地区得到推广;1959年11月,卫生部在全国卫生工作会议上肯定了农村合作医疗的形式,促使其进一步兴起和发展;1960年2月中央肯定了合作医疗这一办医形式,并转发了卫生部关于农村卫生工作现场会议的报告,将这种制度成为集体医疗保健制度;1960年5月18日健康报在社论积极推行基本保健医疗制度中肯定了这种集资医疗保健制度的办法,这对于推动全国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发展起到了一定的作用,这时,全国农业生产大队举办合作医疗制度的已达40%;“文化大革命”时期,新兴的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被大力推广;据世界银行1996年报道,当时的合作医疗费用大约只占全国卫生费用的20%,却初步解决了占当时80%的农村人口的医疗保健问题;到1976年,全国农村约有90%的行政村实行了合作医疗保健制度;3、合作医疗制度的衰退20世纪70年代末期,由于农村推行了一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主要内容的经济体制改革,建立了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原有的“一大二公””队为基础”的社会组织形式解体,农村合作医疗也随之大幅衰减,1989年的统计表明,继续坚持合作医疗的行政村仅占全国的5%;二、合作医疗制度衰退以后我国农村医疗保障的现状我们先看一下各种医疗保障形式在我国农村的情况:1、社会医疗保险我国目前正在进行的医疗保险制度的改革,主要针对的是城镇企业的职工和国家行政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而作为人口大多数的农民仍然被排除在制度安排之外;因此可以说,在我国的广大农村,社会医疗保险基本上是一个空白;2、商业医疗保险社会医疗保险的缺失为商业医疗保险在农村的发展提供了一定的空间,可以说它是解决广大农民群众看病就医的一个非常重要的途径;但是,商业医疗保险是盈利性和自愿参加的,为了保证利润的获得,商业医疗保险公司在选择投保人的时候往往会把那些年老体弱、身体状况不好的人排除在外,而这部分人对医疗保障的需求却是最迫切的;另外,由于政府并没有以政策法规的形式强制农民必须参加商业医疗保险,并且由于商业医疗保险的投保费一般比较高,因此农民在做出选择的时候就会非常慎重,他需要考虑自己是否承担的起在医疗保险方面的花费;所以,尽管商业医疗保险在农村有发展的空间,但是这个空间也是很有限的;3、社会救助——享受的范围非常有限目前我国在农村针对无依无靠、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的“三无”人员实行的保吃、保穿、保住、保医、保葬幼儿保教的“五保”供养制度,能够在一定程度上解决这部分特殊人群的就医问题,但是这种制度的覆盖范围是非常有限的;4、邻里互助邻里之间的相互扶持和帮助一直是我国广大农村地区普遍存在的优良传统,所谓“远亲不如近邻”正是对这种行为的最好诠释;这种邻里间的互助在解决医疗保障问题上也会起到一定的作用,但是它只能在很小的范围和比较低的水平上发生,对于一些患重病、大病的情况则显得有点力不从心;所以,邻里互助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90年代,一些地方出现了不同模式的合作医疗体系试点,主要有“福利型”、“风险型”和“福利风险型”3种;虽然1997年1月中央提出“力争到2000年在农村多数地区建立起各种形式的合作医疗制度”,但全国只有18%的行政村实行了合作医疗,只覆盖了全国农村人口的10%,90%的农民仍要自费看病;1998年国务院机构改革后,原来由卫生部主管的农村医疗卫生事项移交给了劳动与社会保障部,而后者无法独自解决相关的财政投入和农民减负等一系列政策性问题,导致农村医疗保障工作实际上处于“真空地带”,广大农民的看病就医问题基本是依靠家庭保障来解决的;三、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推行情况1、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的出台及政策规定在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卫生部等部门关于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意见的通知2003中提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供给制度;从2003年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至少要选择2-3个县市先行试点,取得经验后逐步推开;到2010年,实现在全国建立基本覆盖农村居民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目标,减轻农民因疾病带来的经济负担,提高农民的健康水平;”随后,各地纷纷行动起来,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试点,并取得了一定的经验;2、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推行情况--以在山东省的试点为例山东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试点也是从2003年开始的,在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卫生厅等部门关于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意见的通知鲁政办发200312号中,结合山东省的具体情况,提出了一些指导性的原则和意见,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2003年3月至2003年12月为试点阶段;省里确定临邑、五莲、曲阜、青州、广饶、招远、崂山等7个县市、区为首批省级试点县;各市根据当地实际情况,选择1至2个乡镇进行市级试点,有条件的市可选择县市、区进行试点;通过试点,探索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体制、筹资机制和运行机制;试点单位的条件是,当地领导重视,财政补助资金到位,管理机构健全,农民积极性高,工作基础较好;省级试点县市、区由申请试点的县级人民政府制定试点实施方案,经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审查同意,报省卫生厅会同省财政厅、农业厅审批实施;各市确定的市级试点的实施方案要报省卫生厅、财政厅、农业厅备案;试点结束后,省级试点县市、区要写出试点工作总结,由批准部门组织考核验收;第二阶段2004年1月至2005年12月为扩大试点阶段;在巩固首批试点的基础上,每年再增加16个左右省级试点县优先考虑将原市级试点县纳入省级试点;市级试点也要相应扩大;通过扩大试点,进一步深入探索和总结经验,完善管理制度,省政府制定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法,市、县市、区政府分别制定实施办法和实施方案,为全面推行奠定基础;第三阶段2006年1月至2010年为全面推行阶段;在认真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逐步在全省范围内推广,至2010年,建立起基本覆盖全省农村居民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并不断提高社会化程度和抗风险能力;在这些原则的指导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试点工作在山东省各个地、市如火如荼的开展起来:1山东省东部沿海地区--青岛崂山崂山区位于青岛市的东部,总面积390平方公里,辖4个街道、139个社区,2003年总人口万,农业人口万,亿元,财政收入亿元,财政支出亿元,职工年平均工资16175元,农民年人均纯收入5394元;从2003年1月1日起实行了农村大病统筹合作医疗,被确定为山东省首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单位;2004年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改革创新,又推出新举措,建立和完善独具特色的“以大病统筹为主,预防保健与大病救助兼顾”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2003年全区参保人数万人,人口覆盖率达到92%;2004年参保人数万人,人口覆盖率达到%;低保户人口2152人应缴纳部分,在区民政局审核后由区财政全部负担;合作医疗资金的筹集坚持政府补助,村集体和个人共同筹集的原则;人均筹资额由2003年的30元提高到50元;2003年筹集合作医疗资金461万元,2004年合作医疗应筹资金万元,结余资金全部结转下年使用;合作医疗资金中的个人缴纳部分由社区居委会以户为单位按年度收取,使用区财政局发放的统一收据;社区集体缴纳部分从自有资金中提取,连同个人缴纳资金及经街道合作医疗办公室核准的注册登记表一同于每年的12月31日前上交街道财政所,街道财政所将资金筹齐后,连同街道补助的资金一并上交区合作医疗财政专户;区财政补助的部分,在街道、村集体及个人筹资部分到位后,按照实际参加人数,将补助金拨付到区合作医疗财政专户;资金主要用于大病医药费补偿,2003年80%用于医药费补偿、15%用于大病救助、5%为风险金;2004年75%用于医药费补偿、10%用于大病救助、10%用于预防保健5%为风险金;2003年统筹范围内住院医药费用补偿起付线,一级医院800元,二级医院1500元,三级医院2000元;2004年各级医院的起付线比2003年各降低了500元,家庭病床由1500元降到300元;提高了医药费的补偿比例和封顶线,补偿比例增加了5-10%;2003年有1868人得到医药费补偿,支出280万元,占预算支出368万元的76%;2004年预计大病补偿人数可达320人,医药费预计支出560万元,占预算支出605万元的93%,受益率以人为单位预计可达到23%,比去年提高了%,家庭受益率可达%,比去年提高了%;2山东省中西部地区---德州临邑临邑县隶属德州市,位居黄河以北,辖7镇3乡,859个行政村,面积1016平方公里,人口万,其中农业人口万;2003年2月份,山东省政府召开全省农村卫生工作会议,正式确定临邑县为全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首批试点县;2003年6月份,在认真总结试点乡镇经验的基础上,新型合作医疗制度在全县全面铺开;截至2003年底,全县有万名农民参加了合作医疗,参保率达%;2004年8月份开始第二周期运作,至目前已有万名农民全部办理了相关手续,参保率达%;为确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健康发展,县政府出台了关于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意见和临邑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办法等一系列配套文件,制定了资金筹集、基金使用与管理、费用报销、农民就诊转诊等规章制度;县管理委员会对运转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县监督委员会和县监察、审计部门对资金管理及使用情况每季度进行一次全面审查;按照个人缴纳、集体扶持和政府资助等多方筹资的原则,2003年全县筹集资金万元,其中农民筹集资金万元,省、市、县、乡镇财政补助资金534万元;在就诊方面,分为门诊和住院两部分;在村卫生室或乡镇卫生院门诊就诊时药费按20%比例报销;在乡镇卫生院或县级以上定点医疗单位住院,按以下标准分段累计报销:1住院费1000元以内含1000元部分,按30%比例报销;2住院费1000元以上至3000元含3000元部分,按40%比例报销;3住院费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部分,按50%比例报销;4住院费5000元以上至8000元含8000元部分,按60%比例报销;5住院费8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部分,按70%比例报销;6住院费10000元以上部分,按80%比例报销,每年每人最高报销额10000元;农民就诊时,由定点医疗单位的合作医疗办公室进行登记,在门诊就诊的,药费按比例直接报销,此报销款由村卫生室垫付,月底汇总后交乡镇合作医疗办公室审核兑付;住院治疗的,先由农民个人垫付,待出院结账时,按规定报销;在基金的使用方面,按照“以收定支、量入为出、收支定衡”的原则,实行专款专用,专户储存;将运作基金的23元分为门诊6元和住院17元两部分,分开管理;其中,6元作为农民家庭个人账户,17元作为大病统筹;截至2004年8月份,共有万农民得到了实惠,兑付医疗费万元,其中门诊病人万人次,兑付万元,住院病人21500人次,兑付万元,受益面达45%;3、制度推行过程中的问题当然,在试点的过程中也暴露出了各种各样的问题;1资金来源按照现行的政策规定,合作医疗的资金应该是来源于农民个人的缴费以及省、市、县各级政府的财政补贴;从各地的试点情况来看,随着近年来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民收入水平的普遍提高,对于选择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民来讲,每年缴纳10元钱应该是可以承受的,农民个人缴费的积极性应该说是比较高的;但是,各级政府的财政补贴是否能够及时到位,在不同的地区可能会有很大的差别,对于经济条件比较好的地区,这部分资金可能会及时划拨到农民的个人医疗账户,而对于那些经济基础比较差的市、县区,情况可能就不容乐观;仅仅依靠农民个人缴纳的10元钱,在一些小病的治疗上可能不会出现太大的问题,但是一旦出现了重病、大病的患者,由于没有资金的保障,合作医疗制度就很难发挥分担风险、互助共济的功能;2覆盖范围在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卫生部等部门关于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意见的通知2003中就明确规定“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这样一个规定是充分考虑了各个地区的实际情况,给广大农民群众有更大的选择空间;但是自愿的原则可能会导致很多问题:在一个家庭中,人为地将老弱病残者与健康者分离,只选择让老弱病残者参加合作医疗;或者是有病的非常乐意参加合作医疗,而身体健康的则不愿意参加等;这些做法都违背了合作医疗制度的初衷--通过社会攻击的方式来解决农民的看病问题;可能在一些试点地区,由于各级政府的强力推行,而广大农民也看到了合作医疗能给自己带来的切身利益,参加合作医疗的积极性非常高;但是从整体来说,我国的合作医疗还处在一个自发自愿的试点阶段,并没有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开,没有把全体农民覆盖到制度范围以内; 3服务提供和费用报销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民在生病的时候需要到定点诊所或医院去接受服务,自由选择的余地相对来说非常小,这就把各级定点医院或诊所推到了一个具有“垄断”色彩的位置;这些医院或诊所在提供服务的时候就会缺少相应的经济刺激,在服务的态度和服务质量上可能会大打折扣;而农民在看病就医之后还要按照严格的程序报销医疗费用,看病就医的医疗费用,特别是重病、大病的高额医疗费能否得到及时的报销也是现阶段合作医疗制度面临的一个严峻问题;4检查监督由于从总体上来说,合作医疗制度还处在一个试点的阶段,各个地区在试点的时候基本上都是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发展了一套独立的实施办法;接下来的问题就是如何对这些地区的试点情况进行有效的检查监督,由于没有建立一个统一的监督管理机构,所以才具体的实施过程中会出现各种各样的问题;四、农村医疗保障的发展方向我们可以发现,在不同的历史阶段,合作医疗在政治、经济和保障农民健康方面都发挥了一定的作用;现阶段,由于农村经济的发展,农民生活水平的进一步提高,对医疗保障需求的多元化,以及合作医疗制度在推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为切实保障农村人口的医疗健康,迫切需要我们寻找和建立新型的农村医疗保障体系;在这样一个体系里,首先需要解决的问题有:1、覆盖范围目前推行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以农民的自愿参加为主,筹集的资金分为个人医疗账户和社会统筹基金两部分,个人医疗账户部分主要用来支付小病的门诊费用,社会统筹部分主要用来保障一些患重病、大病的农民的医疗费用的支付;但是由于农村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是个不相同的,这样的一种安排势必会影响到农民的参保积极性;因此,在经济条件比较好的地区,农民的自我保障能力相对也比较强,在这些地区可以更多地强调自愿参加的原则,保险费的缴纳水平也可以相应的提高,这样就可以既保大,又保小,能够享受到全面的医疗保障服务;而对于经济发展水平比较差的地区,则可以实行政府补贴和自愿参加相结合的办法,保障的重点是一些重病、大病的医疗费用,因为“因病致贫”、“因病返贫”仍然是造成农民贫困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因;2、保障对象农村医疗保障制度的保障对象就是广大农村居民,但是近年来随着社会流动的加快,越来越多的农民加入到了流动群体的行列,比如说农民工,就是一个非常庞大的群体;对于这部分人是否应该纳入到农村医疗保障体系的行列当中来呢在现行的体制下,这部分人也应该作为农村医疗保障制度的保障对象看待;因为城市的社会保障体制基本上是把这部分人排除在外的,而他们在某种程度上又是最需要社会保障的群体,在这样的一种制度安排下,农村流动人口的医疗保障问题应该回归到农村来解决;这部分人相对于其他农民来说觉悟比较高,收入水平也比较高,他们也真切的体会到了社会保障体系对自身的重要性,所以在参加医疗保险的时候会具有更高的积极性;3、保障模式我国不同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差异很大,农民的收入情况也不一样,因此只有根据各地的具体情况来选择相应的医疗保障方式;国家目前还没有能力充分顾及到9亿农民的医疗保障问题,而合作医疗也不是解决农村医疗保障问题的唯一出路;无论是从农村医疗保障制度的长远发展来看,还是从农村医疗保障纳入国家社会保障总体规划看,医疗保险制度无疑是优于合作医疗制度的一种保障模式;任何一个保障制度的建立,不可能仅仅是为了解决和处理短期的问题,应该有长期的、战略性的考虑,具有可持续发展的特征,而合作医疗在制度和管理上并不具有长远的规划,存在明显的短期行为;此外,在城市化的必然发展趋势下,农村医疗保障也一定要和城市医疗保障统一起来;所以,我哦门要逐步顺应经济与社会下调发展的规律,遵循社会保障与经济发展相适应的原则,经农村医疗保障纳入国家社会保障的总体计划当中;但是,在中国农村目前的现实情况下各地经济发展和人们的认识观念等方面存在较大的差异,在农村实施医疗保险也不是短期内就可以完成的;因此建立农村医疗保障制度不能拘泥于一个模式,应该积极探索适合农村特点的多形式、多层次的医疗保障制度;我国东部、中部、西部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差异也会导致地区之间在医疗保障的保障形势和保障水平方面存在不同的选择:沿海区、高收入的东部农村地区;随着工业化水平不断提高和农民收入的增长,对医疗保障的需求较高,支付能力也较强,合作医疗的形式正在向医疗保险过渡,可以依托强有力的集体经济和政府支持,实行多层次的医疗保障,最终于城镇医疗保险制度统一;中等收入的中部农村地区;这些地区集体经济实力较弱,加上农民收入水平的限制,所以应该推行以大病统筹为主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重点是解决农民因患大病而出现的贫困现象;具体的筹资方式和比例可以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和农民的收入承受能力确定;低收入的西部地区;由于收入水平低,大多数农民难以享受到初级卫生保健服务,处于发展农村医疗保障最为困难的境地;这些地区的农民参与合作医疗筹资的能力很低,资金总量也较小,保障能力有限,所以可以通过实施贫困人口的医疗救助,建立起在经济上可以负担而且具有可持续性卫生服务和提供方案;总之,随着农村社会经济的进一步发展,以及城市化的进程不断加快,农村社会保障必将融入城镇社会保障体系,使农民的医疗保障达到较高的水平;。

农村医疗保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农村医疗保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农村医疗保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一、问题分析农村地区的医疗保障存在着一系列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1 医疗资源不足农村地区医疗资源分布不均衡,医疗机构数量少、质量不高,医生和护士的数量严重不足。

这导致农村居民就医难,尤其是一些偏远地区的居民更是面临着长途跋涉才能就医的困境。

1.2 技术水平相对滞后农村地区医疗机构的技术水平相对滞后,很多医疗机构没有配备先进的医疗设备,医生在新技术方面的接触和应用也较少。

这导致了农村居民在某些疾病的诊治上相对困难。

1.3 医保政策不完善农村地区的医保政策存在一定的缺陷,报销比例较低,报销范围较窄,且医保待遇的发放速度慢。

这使得许多农村居民即使有医保也无法享受到足够的医疗保障,重大疾病治疗负担沉重。

1.4 基层医疗服务能力不足农村的基层医疗服务水平不高,一些常见疾病和慢性病的基本治疗无法满足需求,基层医疗机构往往只能提供轻微伤病的简单治疗,且长期护理服务缺乏。

二、对策建议2.1 加强农村医疗卫生资源建设为了缓解农村地区医疗资源不足的问题,应加大对农村医疗卫生资源的建设投入。

增加医疗机构数量,提高医疗机构的设备水平和医生的技术水平,确保基本医疗服务的可及性。

2.2 完善农村医保政策在农村地区,应完善医疗保障政策,提高报销比例,扩大报销范围,加快医保待遇的发放速度。

同时,加强对农村居民的健康教育,提高他们对医保政策的了解和认识。

2.3 加强基层医疗服务能力建设应加大对基层医疗机构的建设和培训力度,提高基层医疗服务的能力,使得农村居民可以在基层医疗机构得到更全面、更贴近生活的医疗服务,减轻二级和三级医疗机构的压力。

2.4 推进农村医疗与健康一体化发展在农村地区,应推进医疗与健康的一体化发展,加强预防保健机构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建设和服务能力。

通过提供定期的健康检查、健康知识普及、慢性病管理等服务,提升农村居民的健康素养,降低医疗需求。

三、结语农村地区的医疗保障问题是制约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一大问题。

新农合医院制度

新农合医院制度

新农合医院制度一、引言随着我国农村医疗保障体系的不断完善,新农合医院制度作为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逐渐成为了保障农民健康的关键支撑。

本文将围绕新农合医院制度展开论述,旨在探讨其运行机制、政策优势以及面临的挑战。

二、新农合医院制度的运行机制新农合医院制度是指通过合作关系,将不同层级的医疗机构纳入新农合医疗保障体系,实现协同运作。

具体运行机制如下:1. 医疗机构入网新农合医院制度首先需要医疗机构申请入网,通过审核后正式加入医疗保障体系。

这些医疗机构包括基层医疗机构、县级医疗机构以及一些省级重点医疗机构。

2. 医疗机构服务入网的医疗机构按照一定标准提供医疗服务,例如常见疾病的治疗、预防接种、计划生育等服务。

这些服务内容与保障标准相关,确保农民能够享受到基本医疗保障。

3. 保险支付新农合医疗保险以及农民自付部分,通过医院直接结算。

农民在就医过程中,只需要支付医疗费用的一部分,其余部分由新农合医院制度全额支付或者部分支付。

三、新农合医院制度的政策优势新农合医院制度具有以下政策优势,有力地推动了农村医疗保障的发展:1. 降低医疗费用新农合医院制度将医疗费用压缩到一定范围内,并提供了保障措施,使得农民能够以较低的医疗费用获得基本医疗保障。

2. 提供综合服务新农合医院制度将传统的农村医疗保障与现代医疗服务相结合,通过优化医疗资源配置,为农民提供全面、高质量的医疗服务。

3. 加强协作机制新农合医院制度实现了不同层级医疗机构之间的协调配合,充分发挥各级医疗机构的优势,建立了完善的医疗保障体系。

四、新农合医院制度面临的挑战尽管新农合医院制度在农村医疗保障方面取得了一些积极成果,但仍面临一些挑战:1. 医疗资源分布不均由于医疗资源在农村地区分布不均,一些偏远地区的新农合医院面临缺乏资金和医疗设备等问题,无法提供高质量的医疗服务。

2. 假冒医院问题一些地方存在非法设立的“农合医院”,这些假冒医院违反规定,提供低水平的医疗服务,影响了新农合医院制度的形象。

农村医疗保障范文

农村医疗保障范文

农村医疗保障范文农村医疗保障是我国民生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到广大农民的健康和生活质量。

近年来,我国政府高度重视农村医疗保障工作,通过不断完善制度和政策,加大投入力度,推动农村医疗保障事业取得了显著成效。

本文将从农村医疗保障的现状、存在的问题和应对策略三个方面进行探讨。

一、农村医疗保障现状1. 制度建设不断完善。

近年来,我国政府逐步完善了农村医疗保障制度,形成了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为主的三重保障体系。

在此基础上,各地还根据实际情况推出了许多补充政策,如贫困人口医疗保障、慢性病报销等,为广大农民提供了更加全面的保障。

2. 参保率逐年提高。

随着农村医疗保障制度的不断完善,越来越多的农民愿意参加医疗保险。

据国家医保局发布的数据显示,截至2023年底,我国农村低收入人口和脱贫人口参保率稳定在99%以上,基本实现了全民参保的目标。

3. 保障水平逐步提高。

在政策的支持下,农村医疗保障水平逐年提高。

据国家医保局数据显示,2023年,我国农村低收入人口就医受益1.8亿余人次,减轻医疗费用负担1883亿元。

其中,困难群众年度住院医疗费用中,有一半以上在1000元以下。

4. 医疗服务能力不断提升。

为满足农村居民的就医需求,我国政府加大了对农村医疗卫生事业的投入,提升了农村医疗服务能力。

如今,许多农村地区已经建立了完善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农民就医更加便捷。

二、农村医疗保障存在的问题1. 医疗资源分布不均。

虽然我国农村医疗保障制度取得了显著成效,但医疗资源分布仍存在不均衡现象。

优质医疗资源主要集中在城市,农村地区特别是偏远山区、贫困地区的医疗条件相对较差。

2. 医疗保障水平有待提高。

尽管农村医疗保障水平逐年提高,但与城市相比,农村医疗保障水平仍有较大差距。

部分农村居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现象仍然存在。

3. 政策宣传和解读不够到位。

一些农村地区对医疗保障政策的宣传和解读不够到位,导致农民对政策的知晓度不高,影响了医疗保障制度的实施效果。

中国特色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框架

中国特色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框架

中国特色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框架中国特色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框架导语:近年来,中国特色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框架逐渐完善,在全国范围内推动了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

本文将从深度和广度两个方面对中国特色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框架进行全面评估,并分享个人对该框架的理解和观点。

一、中国特色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框架的深度评估1. 综合性健康保险制度(医保)的建立中国特色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框架的核心是建立了综合性健康保险制度,即医疗保险制度。

该制度通过将城乡居民和职工纳入医保范围,实现了全民覆盖,为人民提供了基本医疗保障。

这一制度的建立极大地降低了医疗费用负担,改善了医疗资源分配不均的局面,使更多的人享受到了优质医疗服务。

2. 医疗服务体系的完善中国特色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框架在医疗服务体系方面也取得了显著进展。

各级医疗卫生机构的建设不断加强,医联体、分级诊疗制度等也取得了积极成果。

通过完善医疗服务网络和提升医疗服务质量,人们的看病就医更加方便快捷,医疗资源得以合理利用,提高了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可及性和可负担性。

3. 慢性病防治的加强随着人口老龄化和生活方式的变迁,慢性病的发病率不断增加。

中国特色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框架重视慢性病防治工作,加强了慢性病管理和健康教育,通过多种形式的宣传和干预,提高了人们对慢性病的认识和防治意识。

这不仅降低了慢性病的发病率和病死率,还减轻了医疗系统的负担,为社会经济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

二、中国特色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框架的广度评估1. 农村医疗卫生制度的建设中国特色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框架将农村居民纳入医保范围,加强了农村医疗卫生制度的建设。

通过落实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农村居民医保和农村人口健康档案等措施,提高了农村地区医疗卫生服务的水平,强化了农村居民的基本医疗保障。

2. 基层医疗卫生工作队伍的建设中国特色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框架注重基层医疗卫生工作队伍的建设,通过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建设和培养优秀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人员,提高了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加强了基层医疗卫生资源的配置和管理,保障了基层居民的基本医疗需求。

2024年新农合医疗情况总结

2024年新农合医疗情况总结

2024年新农合医疗情况总结2024年,中国的新农合医疗政策进一步完善,为农村居民提供了更好的医疗保障。

在过去几年中,中国政府一直努力推动农村医疗改革,提高农村居民的医疗水平和医疗服务质量。

接下来,我们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对2024年新农合医疗情况进行总结。

一、政策改革与完善2024年,中国政府继续加大对农村医疗的投入,并对新农合政策进行了改革与完善。

一方面,政府进一步扩大了新农合保障范围,将保险覆盖范围扩大到更多的农村居民。

另一方面,政府加大了对新农合资金的补贴力度,提高了农民的报销比例。

这些政策改革和完善,为农村居民提供了更好的医疗保障,使得更多的农村居民能够享受到优质的医疗服务。

二、医疗资源配置与建设2024年,中国政府进一步加大了对农村医疗资源的配置和建设力度。

政府通过增加投资,引进先进的医疗设备和技术,提升了农村医疗机构的服务能力和水平。

此外,政府也加大了对乡村医生的培训和支持,提高了他们的医疗技术和专业水平。

这些措施有效地提高了农村医疗机构的医疗水平和服务质量,让农民能够得到更好的医疗服务。

三、健康宣教与预防保健2024年,中国政府继续加大了农村健康宣教和预防保健工作的力度。

政府通过开展各种形式的健康宣传活动,向农民普及健康知识和疾病预防知识,提高了农民的健康意识和健康素养。

此外,政府也加大了对农村地区的疾病防控工作的投入,加强了对农村疾病的预防和治疗。

这些工作的开展有效地提高了农民的健康水平,减轻了农民的疾病负担。

四、信息化与智能化应用2024年,中国政府进一步推动了农村医疗信息化和智能化应用。

政府加大了对农村医疗信息化建设的投入,推动了医疗机构的电子化管理和信息化服务。

此外,政府也积极推动了智能医疗设备的应用,提高了农村医疗服务的效率和质量。

这些措施的推动有力地提升了农村医疗服务水平和效率,方便了农民群众就医。

总的来说,2024年的新农合医疗情况在政策改革与完善、医疗资源配置与建设、健康宣教与预防保健、信息化与智能化应用等方面取得了重要进展。

农村医疗保险的运行及效果分析

农村医疗保险的运行及效果分析

农村医疗保险的运行及效果分析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医疗水平的提高,在农村地区建立医疗保险制度成为了一项重要任务。

近年来,随着政府对农村医疗保险的重视以及保险制度的不断完善,农村医疗保险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一、农村医疗保险的运行机制农村医疗保险的运行机制主要由以下几个方面组成:(一)保险基金来源农村医疗保险基金主要来自于参保人缴纳的保险费和政府的财政补贴。

政府的财政补贴包括中央和地方政府的财政补贴。

(二)保险管理机构农村医疗保险的管理机构主要由政府、保险公司、医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参保人组成。

政府在保险制度的监管和资金管理上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保险公司则为农村医疗保险提供保险服务和风险管理,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是保险服务的承办者,参保人则是保险服务的受益者。

(三)保险赔付方式农村医疗保险的赔付方式主要有按比例赔付和定额赔付两种方式。

按比例赔付是指将医疗费用与保险金额进行比较,由保险公司按比例赔付,定额赔付是指将所有医疗费用按照一定的标准进行赔付。

(四)医疗费用管理农村医疗保险的医疗费用管理主要通过制定医疗服务价格和医疗费用报销标准来实现。

医疗服务价格主要指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标准和医疗服务质量标准,医疗费用报销标准是指医疗费用报销范围和报销比例。

二、农村医疗保险的效果分析随着农村医疗保险机制的完善和政府对农村医疗保险的持续推广,农村医疗保险在以下几个方面都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一)农民参保率不断提高农村医疗保险的参保人数不断增加,截至2021年9月,全国农村医疗保险参保率已经达到98%以上。

随着农村医疗保险的普及,农民的健康得到了有效保障。

(二)农民的医疗费用得到有效减轻农村医疗保险的推广,有效地缓解了农民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

农民在医疗服务中的费用负担得到了有效的减轻。

例如,在湖南省岳阳市宁远县,实施农村医疗保险后,农民在看病方面的医药费用负担减轻了50%以上。

(三)农村卫生服务条件得到提高农村医疗保险对提高农村卫生服务的水平有着显著的促进作用,特别是在偏远、贫困地区可以帮助农民获得更好的医疗服务。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解读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解读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解读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中国政府为了解决农村居民医疗问题而设立的一项社会保障制度。

该制度的目标是提供农村居民可负担的医疗保障,缓解农村居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风险。

本篇文章将通过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解读,介绍该制度的主要内容、运行机制以及带来的影响。

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主要内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主要包括农村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大病保险制度和医保扶贫制度三个方面。

1. 农村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农村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了全国范围的农村居民。

参保人员包括农村居民以及其他农村人员,如务工人员、离退休人员等。

该制度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实行合资合建。

农村居民需缴纳一定比例的个人医疗保险费,政府按一定比例进行补贴。

2. 大病保险制度大病保险制度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该制度旨在提供高额医疗保障,把一些高风险、高费用的疾病纳入保障范围,减轻农村居民因罹患大病而面临的经济负担。

大病保险由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专项基金以及政府财政资金组成。

3. 医保扶贫制度医保扶贫制度旨在解决农村贫困人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

该制度通过建立健全的医保扶贫机制,确保贫困人口享受到与非贫困人口同等的医疗保障。

政府通过财政补助、社会捐助、个人缴费等方式来筹集医保扶贫资金。

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运行机制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运行机制主要包括参保登记、资金筹集与管理、服务保障和监管四个环节。

1. 参保登记农村居民需要在当地社保机构进行参保登记,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办理缴费手续。

登记后,参保人员将获得医疗保险卡,用于就医结算和报销。

2. 资金筹集与管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运行资金主要来源于政府投入、个人缴费和社会捐助。

这些资金由地方政府负责筹集和管理,确保医疗保障的顺利进行。

3. 服务保障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致力于提供全面的医疗保障服务。

农村居民可在合作医疗指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享受相应的医疗服务和费用报销。

农村基层医疗保障体系建设工作 情 况 汇 报

农村基层医疗保障体系建设工作 情 况 汇 报

农村基层医疗保障体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农村基层医疗保障体系建设已成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实现城乡一体化发展的重要内容。

近年来,各级政府高度重视农村基层医疗保障工作,加大投入力度,完善政策制度,推动农村基层医疗保障体系建设取得了积极进展。

一、工作成果1. 医疗保障制度不断完善。

各级政府逐步建立健全了农村基层医疗保障制度,包括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等,确保农民群众享有基本医疗保障。

2. 医疗服务能力持续提升。

通过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提高基层医务人员业务水平,农村地区的医疗服务能力得到明显提升,农民群众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优质的医疗服务。

3. 医保覆盖范围不断扩大。

各级政府积极推动医保制度改革,逐步将更多农村地区纳入医保覆盖范围,减轻农民群众医疗费用负担。

4. 健康扶贫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通过精准识别、精准施策,农村贫困地区的医疗保障水平得到显著提升,有效防止了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的发生。

二、存在问题1. 医疗资源分布不均。

部分偏远农村地区医疗资源匮乏,医疗服务能力相对较弱,难以满足当地农民群众的医疗需求。

2. 医保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

当前农村基层医疗保障制度仍存在一些短板和不足,如报销比例偏低、报销范围有限等,需要进一步加以完善。

3. 基层医务人员队伍建设亟待加强。

部分农村地区基层医务人员数量不足,业务水平有待提高,影响了当地医疗服务的质量和效率。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1. 加大医疗资源向农村倾斜力度。

通过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优化医疗资源布局,推动优质医疗资源向农村流动,提高农村地区的医疗服务能力。

2. 持续完善医保制度。

根据农民群众的实际需求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逐步调整完善农村基层医疗保障制度,提高报销比例,扩大报销范围,进一步减轻农民群众医疗费用负担。

3. 加强基层医务人员队伍建设。

通过定向培养、在职培训等方式,提高基层医务人员业务水平和服务能力,为农村地区提供优质高效的医疗服务。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中的问题分析及对策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中的问题分析及对策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中的问题分析及对策董 艳(湖北省长阳土家族自治县社会保险基金征收稽查局,湖北 宜昌 443500)[摘 要]文章分析了当前我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今后深入改革的策略。

[关键词]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对策[DOI]10 13939/j cnki zgsc 2017 30 064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经济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并发展迅速。

以此为背景,我国医疗保险制度日益健全和完善,覆盖城乡人群规模也在不断扩大。

然而,就我国目前城乡居民的整体福利水平分析,其并未由于高速发展的经济而得到显著提高,反而进一步拉大了我国城乡居民的保险制度之间的差距。

由此可见,对我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有效对策,这对于我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水平的提高和城乡医疗保险差距的缩小,从而使城乡基本医疗保障一体化建设获得大力推进,这对于协调城乡经济社会的发展以及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都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

1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现状伴随着经济改革的逐步深入,多元化成为我国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主要特点,而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以及其他各种补充医疗保险构成了我国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基本构架。

就目前来看,我国所实施的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具体步骤是:先是城镇居民个人和家庭所缴纳的部分费用作为主体,国家根据每个家庭的具体情况,再为其进行适当的补助。

由此可见,依据相关规定,只要主要参保人员能够及时缴费,就可以在就医过程中,获得相应的一定数量的经济补助。

实施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这就在相当程度上,使国家实行全民医疗保障的进程得到有力的推进,这就奠定了我国创建高效合理的医疗保险制度的可靠基础。

再看目前农村居民医疗保险制度,就其发展现状可见,我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实施也获得了相当的进展,这是改革农村医疗保险改革制度的重大举措。

首先,开展并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进一步明确了政府的责任。

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中国农村地区特有的一种医疗保障制度,旨在为农村居民提供基本的医疗保障,缓解其面临的医疗风险和困境。

本文将从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背景、特点、优势和存在的问题等多个方面进行探讨。

一、背景和特点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起源于上世纪50年代,是在社会主义改造中农村地区普及医疗保障的一项重要措施。

由于农村经济与城市相比发展较为滞后,农村居民普遍面临医疗资源不足、医疗费用高昂等问题,因此有必要建立一种适合农村特点的医疗保障制度。

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以农民合作社为基础组织形式,通过政府的引导和支持,农民进行自愿组织,通过经济共享、风险分担的方式进行互助,共同解决医疗保障问题。

其特点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农民自愿参与: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基于农民自愿参与的原则,农民可以选择是否加入,并决定自己的缴费标准和参保范围。

2.政府资金支持: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得到了政府的大力支持,通过财政拨款、医保基金等方式进行资金投入,以确保医疗保障的可行性和可持续性。

3.医保基金管理:农村合作医疗制度通过设立医保基金进行管理,参保人员每年缴纳一定的费用,形成共同的医疗保障基金,用于支付参保人员的医疗费用。

4.医疗结算方式:农村合作医疗制度采用了定点结算的方式,即参保人员选择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减轻了参保人员的经济压力。

二、优势和进展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在农村地区得到了广泛推行和应用,取得了显著的成效和进展,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提供基本医疗保障: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为农村居民提供了基本的医疗保障,解决了他们就医难、看病贵的问题。

农民加入农村合作医疗后,只需要支付较低的医疗费用就可以享受到相应的医疗待遇。

2.缓解贫困风险: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对农村贫困人口具有重要意义。

在农民遭遇重大疾病或意外伤害时,合作医疗制度可以提供一定的医疗救助和财务援助,帮助他们渡过难关,避免因医疗费用而陷入更深的贫困。

3.激励基层医疗机构发展: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为基层医疗机构的发展提供了支持和保障。

浅析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历史回顾和现状反思

浅析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历史回顾和现状反思

浅析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历史回顾和现状反思新中国成立后,农村合作医疗作为解决农民问题的一项医疗保障制度,是由农民自发集资的且具有公益性质的互助共济模式,也是当时农业集体化和农业互助合作运动启发下的产物。

时至今日,农民收入过低与医疗费用上涨导致其“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依然突出,当下农民就医问题已成为农民问题的重中之重。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当前农村医疗保障的主体和核心,其实施效果如何对维护农民的正当权益及保障他们的身体健康至关重要。

鉴于此,简要回顾我国传统农村医疗合作制度的发展历程,归纳其具有的主要特点,指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确立及其创新之处,分析其实践过程中存在的诸多问题,进而对之提出完善该制度的应对思路,这些对解决农民医疗卫生问题及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意义重大。

一、传统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发展历程及其特点传统农村合作医疗保障制度正式确立是在农业合作化时期。

伴随着农业合作化和人民公社的建立,从1955年开始,合作医疗在农村地区广泛兴起,由群众自筹资金在许多地方建立了保健站、医疗站等。

这种具有公益性质的保健站和医疗站由当时的农业生产合作社这一组织建立,开始于山西省高平县,之后在山西、河北以及河南等地得到推广。

并且,其创建的经济基础是农村集体经济,采取集体与个人结合,实现互助互济。

接着,卫生部就当时的农村卫生工作问题专门召开了会议,并依据毛泽东同志所提出的加强农村医疗卫生工作的指示,使得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这种社会保障模式被正式确立为农村卫生工作的重点。

1965年以后,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得到快速发展。

总的来说,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在当时农村地区之所以获得蓬勃发展,是因为该制度在很大程度上解决了农村治病、防病问题。

在接下来的一段时期,卫生部把人、财、物主要投放在农村地区,并通过宣传督促、交流经验、开展讨论等,推动全国农村大力兴建合作医疗。

1965年底,全国有10多个省、自治区的部分县市建立并施行了合作医疗制度。

医疗保障制度

医疗保障制度

医疗保障制度医疗保障制度是国家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到亿万人民的身体健康和家庭幸福。

我国一直以来都高度重视医疗保障制度的建设和发展。

从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到商业健康保险,我国已经建立了一个相对完善的医疗保障体系。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对我国医疗保障制度进行分析和探讨。

一、基本医疗保险基本医疗保险是我国医疗保障制度的主体,包括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

职工医保从1994年开始试点,1998年正式建制,主要覆盖就业人群。

居民医保由2003年开始建立的新农合和2007年开始建立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整合而来,主要覆盖非就业人群。

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数已经超过13亿人,覆盖率稳定在95%以上。

基本医疗保险实行社会共济,即所有参保人员共同承担医疗费用,形成基金池,按照“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进行运营。

这样可以确保保障待遇的均衡与公平,同时提高医保基金的利用效率。

二、大病保险大病保险是我国医疗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帮助广大人民群众应对重大疾病的医疗费用支出。

大病保险对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内的住院费用进行再补偿,进一步提高患者的医疗保障水平。

我国大病保险制度自2015年起全面实施,已覆盖绝大多数省份。

大病保险的报销范围不断扩大,报销比例逐步提高。

根据国家医保局发布的数据,2023年,大病保险已累计惠及农村低收入人口就医18649.8万人次,减轻医疗费用负担1883.5亿元。

三、医疗救助医疗救助是我国医疗保障制度的重要补充,主要针对贫困人口和特殊困难群体。

医疗救助制度通过资助贫困人口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以及对符合条件的患者提供现金救助等方式,确保贫困人口得到基本医疗保障。

我国医疗救助制度已覆盖全国范围内,救助范围和救助标准不断调整和提高。

根据国家医保局发布的数据,医疗救助已累计惠及数千万人次,有效减轻了贫困人口和特殊困难群体的医疗负担。

四、商业健康保险商业健康保险作为我国医疗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多层次健康需求的重要途径。

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中国政府为农村居民提供基本医疗保健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旨在解决农村居民因患病就医所面临的费用问题,提高农村居民的医疗保障水平,促进社会公平和谐发展。

一、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背景与意义在中国农村地区,由于经济发展水平相对较低,医疗资源相对匮乏,农村居民的医疗保障状况普遍较差。

面对高额的医疗开支,很多农村居民难以负担,甚至因此拖延就医。

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实施,填补了农村医疗保障的空白,具有重要的意义。

首先,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有助于解决农村居民因病致贫的问题,降低了农村居民因医疗费用导致的经济风险。

其次,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促进了农村基层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提高了农村居民的健康素养和医疗保障水平。

最后,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推动了医疗资源的公平调配,缩小了城乡医疗差距,促进了社会的公平和谐发展。

二、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运作机制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基本运作机制包括保险制度、筹资和管理机制等方面。

1. 保险制度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行的是社会集体经济相互保险制度。

即农村居民每年向合作医疗基金缴纳一定数量的费用,作为参保费用。

同时,政府和社会各界也会对农村合作医疗基金进行一定的补偿和支持。

2. 筹资机制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筹资主要来源于三方面。

一是农民自己的个人缴费,每户每年的缴费金额根据当地情况确定。

二是政府的财政支持,包括中央和地方两个层面的资金补贴。

三是其他各界的社会捐赠和支援,包括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个人的捐款。

3. 管理机制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管理主要由政府牵头负责,下设相关的管理机构和部门。

这些机构和部门负责制定制度规定、组织筹资和保险运营、监督管理等工作,确保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正常运作。

三、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效果与问题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实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面临一些问题和挑战。

1. 效果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实施改善了农村居民的医疗保障状况,降低了农村居民的医疗费用负担。

统计数据显示,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参保率逐年提高,医疗费用负担逐渐下降。

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整合的逻辑、效果和优化建议

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整合的逻辑、效果和优化建议

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整合的逻辑、效果和优化建议作者:王平王佳来源:《财经问题研究》2020年第11期摘要:本文从整合的背景、路径争论、条件和方案选择等方面梳理文献和政策文本,解读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整合的逻辑,基于整合的出发点评估整合的效果。

制度整合动力在碎片化的制度与制度环境日渐凸显的冲突下生成,制度整合的目标在于使制度更加公平、可持续、适应流动性、管理更加高效,并推动医疗资源合理配置,整合实践在争议下选择了先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路径。

结合制度设计与实践,整合后的制度面临是否更加公平、基金抗风险能力是否提高、医疗资源配置效率是否改进和是否适应流动性的讨论,因而应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设计和管理运行。

关键词: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整合;医疗资源配置中图分类号:F840.684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0-176X(2020)11-0138-08通过建立面向不同群体的制度和推进各制度的实际覆盖率,我国医疗保险制度迅速扩面,被评价为追求全面健康覆盖的国家的典范[1]。

然而,随着制度构成的多元化和实际覆盖面的扩展,医疗保险制度整合成为我国医疗保障领域富有争议且迫切需要改革的重大议题。

制度整合在建设城乡统筹的社会保障制度的宏观政策背景和理论指导下展开,整合需求在反思碎片化的医疗保险制度的语境下凸显,整合实践在学术界对整合路径存在分歧的前提下选择了率先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以下简称“城乡居民医保制度”)。

截至2019年10月,全国共有30个省份发布了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整合的方案,评估制度整合已具有一定实践基础。

衡量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整合的优劣得失,不仅要看短期整合工作的进展,更要关注整合是否达成了既定目标,关注制度设计和管理运行机制的合理性。

本文将从整合的背景、路径争论、条件和方案选择等方面梳理文献和政策文本,评估制度整合的效果,结合医疗保险学的学理分析,探讨制度设计本身和管理运行机制的优化建议,以期较全面地展现制度整合的过程和效果,为制度整合优化提供参考。

农村医疗保险制度存在问题及原因

农村医疗保险制度存在问题及原因

农村医疗保险制度存在问题及原因农村医疗保险制度作为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保障农民的健康权益、减轻医疗负担、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然而,在实际运行过程中,这一制度仍然存在一些问题,需要我们深入分析其原因,以便更好地完善和推进。

首先,农村医疗保险的保障水平相对较低。

尽管农村医疗保险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农民的医疗费用负担,但在面对重大疾病和高额医疗费用时,保障力度仍显不足。

这主要是由于报销比例有限,许多药品和医疗服务项目不在报销范围内,导致农民在实际就医时仍需承担较大的自付费用。

造成这一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

一方面,农村地区经济发展相对滞后,财政投入有限,使得医疗保险基金规模相对较小。

另一方面,农村地区医疗资源相对匮乏,医疗服务成本较高,也限制了保障水平的提升。

其次,农村医疗保险的报销流程较为繁琐。

农民在报销医疗费用时,往往需要提供大量的证明材料,经过层层审批,耗费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

这不仅给农民带来了不便,也影响了制度的实施效果。

造成报销流程繁琐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是不同地区的医疗保险政策存在差异,缺乏统一的标准和规范,导致报销过程中出现诸多障碍。

二是信息化建设滞后,各部门之间信息共享不充分,数据传递不及时,增加了审核的难度和时间。

三是部分工作人员服务意识不强,工作效率低下,对报销政策的解释和执行不够到位。

再者,农村医疗保险的宣传和普及工作不到位。

许多农民对医疗保险的政策内容、报销标准、参保流程等缺乏了解,导致参保积极性不高。

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农村医疗保险制度的覆盖面和可持续发展。

造成宣传普及工作不足的原因主要有:一是宣传手段单一,缺乏创新,多采用张贴标语、发放传单等传统方式,效果不佳。

二是宣传内容不够通俗易懂,过于专业和复杂,农民难以理解和接受。

三是基层干部对医疗保险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够,没有充分发挥其在宣传和组织方面的作用。

此外,农村医疗资源配置不均衡也是一个突出问题。

农村医疗保障制度模板(4篇)

农村医疗保障制度模板(4篇)

农村医疗保障制度模板农村医疗保障,除具有一般社会保障的功能之外,还具有以下特殊作用:1、保护劳动力的再生产。

劳动力是社会生产中最根本、最活跃的要素。

医疗保障制度的建立,可以给患病的劳动者及时的治疗和康复,恢复劳动能力,保障劳动力在生产的正常运行,促进生产力的发展。

2、保障家庭和社会稳定。

农村医疗保障制度的实施,可以使农民获得必要的补偿,减少家庭开支,缓解经济压力,并尽快恢复健康,重新从事劳动,获得经济收入,保障家庭正常生活和社会稳定。

3、促进农村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农村医疗保障主要是解决农民对医疗卫生服务的有效需求问题。

一方面增强了预防、控制和治疗疾病能力,同时又促进各类卫生保健事业发展,改善医疗卫生条件。

农村医疗保障制度模板(二)1、一是保障模式的二元性。

即城市的医疗保障实行了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模式,但农村依然是以家庭保障为主,国家或社会的救助多是扶贫或救灾等项目,农村医疗保障制度还没有普遍建立。

2、管理体制的二元性。

目前,城市社会保障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统一管理,而农村社会保障仍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卫生、民政等部门分别管理,管理分散,资金使用效率和统筹层次不高。

3、保障内容的二元性。

与城市相比,农村医疗保障存在整体性的制度缺失状态,农村医疗保障项目残缺不全。

(三)区域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很难建立统一的农村医疗保障制度我国区域经济发展极不平衡,形成了东部、中部、西部的收入梯度,并且这种不平衡还有继续增大的趋势。

而区域内部因乡村劳动力的急剧分化和大规模的非农化、职工化,农民对医疗保障的要求也不一样,这就给建立一个统一的农村医疗保障制度,即农村医疗保障的主体、项目、资金筹集、管理方式、待遇标准等方面的统一设置了客观障碍。

(四)农村医疗保障覆盖面不够广、水平较低,抗风险能力差。

我国约有____亿农民,但参与农村医保的农民却只有____亿多,而且其他的医疗保障制度仅仅覆盖了很少部分的农民。

(五)城乡之间医疗保健资源分配不均,卫生资源配置不合理,卫生服务利用城乡差距拉大,服务能力落后。

总结医疗制度的执行情况

总结医疗制度的执行情况

总结医疗制度的执行情况1. 前言医疗制度是国家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到人民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近年来,我国在医疗制度改革方面做出了巨大努力,取得了一定的成果。

本报告旨在对我国医疗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建议。

2. 医疗制度执行情况概述2.1 医疗保障体系2.1.1 基本医疗保险截至2021年底,我国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超过13.6亿人,参保率稳定在95%以上。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不断完善,待遇水平逐步提高。

2.1.2 大病保险大病保险已覆盖超过11亿人,有效减轻了参保患者大病医疗负担。

大病保险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达到70%以上,部分省份达到80%。

2.1.3 医疗救助医疗救助制度覆盖全部农村贫困人口和城镇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团体从业人员等困难群体。

救助水平逐年提高,有效保障了贫困患者的基本医疗需求。

2.2 医疗服务体系2.2.1 医疗卫生资源医疗卫生资源总量持续增长,结构不断优化。

截至2021年底,全国医疗卫生机构总数达到105.7万个,床位880万张。

2.2.2 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取得显著成效。

截至2021年底,全国卫生人员总数达到1356万人,其中医生428万人,护士501万人。

2.2.3 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医疗服务能力不断提升,医疗质量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全国三级甲等医院达到1500多家,覆盖率超过50%。

2.3 药品供应保障体系药品供应保障体系不断完善,药品质量和供应水平得到提高。

截至2021年底,全国共有药品生产许可证企业5700多家,药品经营许可证企业13万家。

3. 存在的问题3.1 医疗保障体系3.1.1 基本医疗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水平相对较低,部分地区报销比例仍有待提高。

3.1.2 医疗救助医疗救助资金来源有限,救助水平与实际需求之间仍存在一定差距。

3.2 医疗服务体系3.2.1 医疗卫生资源医疗卫生资源分布不均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仍需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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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性农村医疗保障构架的制度分析摘要:农村医疗保障,作为农村社会保障的主要组成部分,必然面临卫生防疫、健康保健、疾病诊治等多方面需求。

综观我国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演进以及国外农村医疗保障制度构建的成功经验不难发现,以病症诊治为主体,以预防保健、医疗救助、医疗保险、社区医疗等为补充的综合性农村医疗保障制度体系,有着层次分明、功能完备、适应性与可持续性强等特点,理应成为我国农村医疗保障制度构建的目标和典范。

关键词:合作医疗保障,医疗保险,医疗救助,社区医疗农村合作医疗保障制度自产生以来,先后走过20世纪70年代的辉煌、20年代的衰退和80年代的重建失败,如今又进入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试点与普及阶段。

纵观其兴衰发展的历程,不难看出,其制度体系设计的合理程度与功能完善程度是决定其适用性与可持续性的关键。

尤其是农村经济的区域不平衡性发展、农民收入水平的分化以及医疗科技的快速发展和医疗费用的急剧上涨,不仅直接影响到农村医疗的供求,还直接影响着新形势下农村医疗保障的制度构架和持续性发展问题。

因此,如何看待新形势下的农村医保问题、如何构建新形势下的农村医疗保障制度体系,不仅仅是一个试点、总结和推广的问题,更应该是一个综合性的社会治理与可持续发展问题。

一、国内农村医疗保障演进的制度结构与功能分析(一)初级农村合作医疗的“三位一体”均衡制初级农村合作医疗可以概括为“卫生防疫医疗救助合作医疗”三位一体均衡制。

我国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最早可以追溯到1938年的“保健药社”和“卫生合作社”。

山西省高平县米山乡于1955年初建立的医疗保健,成为我国历史上第一个正式确立的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到1976年,全国农村约有90%的生产大队实行了合作医疗制度,达到了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鼎盛时期。

1976年之后,农村合作医疗组织逐步解体。

据统计,到1989年,全国继续坚持实行合作医疗的行政村已降至全国总数的4.80%,跌入了农村合作医疗保障制度的低谷时期。

初级合作医疗的基本做法有如下几个基本特征:第一,以人民公社为统筹、以各生产大队为单位建立并实施“合作医疗制度”;第二,在公社所在地设立公社卫生所,在各生产大队设立大队卫生室,公社卫生所设有完备的门诊、住院科室及医护人员,负责全公社的医疗和防御工作,村卫生室配备简易的医疗设施和“赤脚医生”,主要负责本大队的简易病症诊治和预防工作;第三,公社社员以户为单位参加合作医疗,公社卫生所以户为单位发放合作医疗证,凭证就诊;社员每人每年需交纳一定的保健费,连同生产大队提取的公益金部分于头年的年终分配前统一扣除,然后及时上缴给公社信用社;对于五保户、贫困户,交纳合作医疗费用有困难的,可由生产大队在公益金中给予救济;第四,合作医疗费由公社信用社设立专账统一管理,公社信用社负有对合作医疗费的收缴、管理、支付以及监督公社卫生所合理使用合作医疗费的职能;最后,合作医疗费的使用遵循“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结余部分作为公共积累。

初级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发展和普及,得益于“强制”参与和集体经济的全力支撑,使之具备了“广覆盖”和“筹资稳定”的特性,从而确保了合作医疗多项功能的顺利开展,基本上囊括了卫生防疫、医疗救助和合作医疗三个层面,具有了基本的防疫、保健、救助、诊治等多项医疗保障功能,共同构成了具有简单“综合”功能的农村医疗保障制度体系,并且初步构建了农村“三级卫生防疫保健网”。

(二)单层次的农村医疗费用保险单层次的农村医疗费用保险是我国第二次农村合作医疗改革的尝试。

20世纪90年代初,中国政府向世界卫生组织承诺到2000年全面改善农村初级卫生保健工作,提出了“恢复与重建”任务。

习惯上,一般称该时期的农村合作医疗为第二次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但由于缺乏集体经济的强力支撑,加之政府财政转移支付的城市化倾斜,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恢复和重建”工作首先就面临着“筹资瓶颈”困难——主要来源于“农户集资”,除东部个别经济发展较好的地区外,绝大多数试点地区均以失败而告终。

据卫生部1998年“第二次国家卫生服务调查”,全国农村居民中得到某种程度医疗保障的人口只有12.56%,其中合作医疗的比重仅为6.50%。

第二次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单一性,直接根源于医疗体制市场化改革下的农村“三级卫生防疫保健网”的解体,在财力不丰的情况下,直接导致了农村“卫生防疫”和“医疗救助”的难以开展,因此,此时的农村医疗保障体系,基本就是仅仅局限于“病症诊治”的“单层次”的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三)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制度构架及其缺陷2002年10月,国务院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并于2002年末正式称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简称为“新农合”),确定为中央、地方、农户、其他等多方出资的合作医疗制度。

2003年开启了新农合的试点工作。

2005年12月31日发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提出,到2008年,在全国农村基本普及新农合制度,健全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和医疗救助体系。

因此,当前的新农合制度体系,基本是“强新型合作医疗弱医疗救助最弱卫生防疫”的三层次非均衡综合性制度框架结构,这是对我国农村医疗保障制度领域有益的尝试。

但是,以“自愿”参加和政府参与下的“多方出资”为特色的新农合制度本身就有着“公平”与“效率”的内在矛盾,影响并制约着其制度的完善性和功能的发挥。

首先,对于病症诊治,是当前新农合功能最强的一环,这也是“自愿”与“合作”原则下,市场机制发生作用的必然结果。

虽然受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多年缺失、医疗设施陈旧、医务人员匮乏及医疗费用高涨等的影响,各地的新农合制度构建并不甚理想,但毫无疑问,“病症诊治”仍旧是各地合作医疗制度最为重要的环节。

其次,卫生防疫是当前农村医疗中最为薄弱的一环。

这也直接源于“自愿”原则下的“市场失灵”的结果。

在医疗保障基金并不丰厚的现实条件下,医疗服务的天平必然倾向于病症诊治,而具有“公共产品”性质的卫生防疫,必然出现“市场失灵”的结果。

其实,自初级农村合作医疗解体以后,各地农村的卫生防疫工作就基本上处于“空白”状态,而当前各地推行的新农合制度基本没有涵盖防疫功能。

最后,对于农村医疗救助工作,其本身就属于政府转移支付范畴,新农合制度的实施意见明确规定了医疗救助的重要性和开展要求,但由于受当地政府财力和现行筹资渠道的影响,各地的医疗救助基金缺口较大,而全国范围内的农村医疗救助基金或调剂基金还没有真正建立,国家临时救助基金规模又很有限,导致农村医疗救助功能并没有得到充分发挥,贫困地区的情况就更加严峻。

二、国外发展中国家农村医疗保障制度构架的经验与启示泰国和印度同为地处亚洲的发展中国家,考察这些发展中国家发展农村医疗保障制度的做法,对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农村医疗保障制度有一定借鉴意义。

1.泰国“30铢计划”。

泰国“30铢计划”是针对农民及流动人口而推行的一项全民医疗服务计划。

它由中央财政按照一定标准(2002年为人均1202铢),将资金预拨到省,省卫生管理部门再分配给相应的医疗卫生机构。

参与本计划的国民到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无论是门诊还是住院,每诊次只需支付30铢的挂号费(对收入低于2800铢的农民可予以免缴),即可得到下列医疗服务:(1)预防保健,包括体检、计划免疫、妇幼保健及艾滋病预防等;(2)门诊和住院服务,包括医学检查、治疗及《国家基本用药目录》规定的药品和医疗用品;(3)不多于2次的分娩;(4)正常住院食宿;(5)口腔疾病治疗等。

2.印度的“全国农村健康计划”和非正规产业的医疗保障制度。

印度政府自1947年独立以来一直在致力构建免费的农村医疗保障制度。

现有的印度农村医疗系统包括四个层面:村卫生中心、初级卫生中心、社区卫生中心、地区医院。

村卫生服务中心主要负责母婴健康、计划生育和预防接种,也发放一些非常基本的药品;初级卫生中心很像中国的乡镇卫生院,但是没有病床,较为严重或需要住院的病人只能送往社区卫生中心或地区医院;社区卫生中心和地区医院类似于中国的县医院和地区医院,其设施和医护人员配备相对较为齐全,一般只接受社区卫生中心转来的无法处理的病人。

新政府上台后出台的2005-2012年“全国农村健康计划”,提出了一系列旨在加强现有农村基层医疗机构的措施:将卫生医疗预算提高到GDP的2%-3%;要求地区政府根据“全国农村健康计划”制定“地区健康计划”,包括医疗、卫生、供水、营养等各个方面的内容,以全面提高农村地区的医疗服务条件和医疗服务水平。

另外,印度还大力推行面向非正规产业和非正规就业者的医疗保障制度。

该制度主要体现为三种医疗保险和救助形式:一是农产品加工企业组织的合同农户向保险公司集体投保;二是非政府组织为成员设计保险项目,集体向保险公司投保;三是非正规经济产业工会的健康福利项目。

其基本做法是:在一些社区建立称为“微型保险”的乡村健康保障组织,并以保障组织为单位购买正规保险公司的医疗保险,目的在于既把健康服务和保险服务引入基层,又能克服社区人口规模微小、难以分散健康风险的缺陷。

3.国外发展中国家农村医疗保障制度对我国的启示。

综观国外发展中国家农村医疗保障制度,可以看出发展中国家在建立农村医疗保障体系时充分考虑了本国的经济社会实际,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其中有诸多值得我国借鉴的经验。

笔者认为,至少应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其一,必须强调制度体系的功能完善性。

无论是泰国还是印度,其农村医疗保障体系基本都包括有医疗卫生服务、医疗救助、卫生监督和防疫保健功能,印度还引进了商业医疗保险作为补充,这样既满足了医疗保障的社会福利性要求,又能够从防疫、保健、诊治等多方面切实提高农村居民的医疗质量,最大限度地提高医疗保障服务的社会效益。

其二,强调政府转移支付下的普遍参与性。

“普遍参与”与“政府转移支付”具有内在的一致性。

无论是泰国还是印度,都具有强制性普遍参与的特性,因为只有这样才能有效调解“公平”与“效率”、“市场”与“政府”的矛盾。

虽然财力不丰的印度政府在致力于提供免费医疗的制度构建中面临很大困难,但却极大地提高了农村地区的医疗服务水平和农民的生活质量。

最后,强调体系内制度间的功能互补与协调。

应当看出,完善的农村医疗保障应该是一个完整体系,由一系列功能互补的制度构成,而不是一个独立的单一制度,这就要求在构建体系内的各制度时,既要注意制度间的功能互补性、结构层次性、主次轻重性,又要注重各制度在构建时间上的先后顺序和具体操作中的相互衔接,以确保医疗保障制度体系的完整性、可行性与可持续性。

恰如印度所推行的商业医疗保险制度,正好满足了印度农村劳务分化的现实需求。

三、综合性农村医疗保障构架的制度体系分析:多层次模式农村医疗保障制度作为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社会福利性也就决定了其低水平的普惠特性,不可能过多顾及个别或特殊个体的需求,因此,要想最大限度地满足农村地区医疗保障需求,单纯依靠合作医疗制度是远远不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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