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移动终端管理业务终端技术规范gaohui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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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移动终端管理业务终端技术规范gaohui108
中国移动终端管理业务终端技术规范gaohui108中国移动通信企业标准中国移动终端治理业务终端技术规范
C h i n a M o b i l e
D M S e r v i c e Te r m i n a l S p e c i f i c a t i o n
版本号:1.2.1
名目
1 范畴 (1)
2 引用标准 (2)
3 相关术语 (3)
4 符号与缩略语 (4)
5 概述 (6)
5.1 目的 (6)
5.2 DM业务简介 (6)
6 功能要求 (7)
6.1 DM业务终端的差不多功能要求 (7)
6.1.1 功能要求概述 (7)
6.1.2 终端自注册 (9)
6.1.3 终端信息参数采集 (11)
6.1.4 终端参数配置 (13)
6.1.5 终端固件除错和功能升级 (14)
6.2 DM业务终端的功能要求 (17)
6.2.1 其他可选功能要求(可选) (17)
6.3 网络承载要求 (18)
6.4 对其他功能要求 (18)
6.4.1 其他数据业务 (18)
6.4.2 呼入 (18)
6.4.3 收到SMS/MMS/W AP PUSH (18)
6.5 终端参数预设 (18)
6.5.1 网络承载参数: (19)
6.5.2 彩信预设参数: (19)
6.5.3 传输协议参数: (19)
6.5.4 PIM传输参数: (19)
6.5.5 DM协议参数: (19)
7 安全要求 (19)
8 UI要求 (20)
9 编制历史 (21)
附录A:终端自注册内容与格式 (22)
A 1 短信自注册的短信特服号码和端口号 (22)
A.2终端自注册信息的格式 (22)
A.3终端自注册确认信息格式 (23)
附录B:终端信息采集内容与格式 (24)
B.1终端DM预置参数 (24)
B.2终端GPRS配置信息 (25)
B.3终端W AP配置信息 (25)
B.4终端MMS配置信息 (26)
B.5终端PIM配置信息 (26)
B.6终端自注册参数配置信息 (26)
B.7终端参数配置信息DM Tree举例 (27)
附录C:终端静态信息表 (33)
前言
终端治理(DM)平台是基于OMA国际标准的移动数据业务,开放性与标准化是DM业务系统赖以生存进展的基础。
支持DM业务的终端产品应同样符合这一原则,基于业界开放式标准,包括各种网络协议、内容格式,同时要表达良好的扩展性和互操作能力。
本规范在《终端治理(DM)平台总体技术要求》的基础上,规定了中国移动通信DM业务对终端部分的要求,包括功能要求、接口要求、性能要求、安全性要求和其他方面的要求,是开展基于OMA规范的DM业务的依据之一。
本标准的附录全部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中国移动通信数据部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中移有限数[2005]104号印发。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移动通信研究院
本规范要紧起草人:于川、刘璋詟、穆家松、唐剑峰
本标准说明单位:同提出单位。
1范畴
本规范制定了基于OMA国际标准的DM业务中所涉及到的终端产品规范,对DM业务开展中与终端紧密相关的内容提出了约束、规范及进展方向的要求,本规范和其他相关规范可作为DM业务运营和治理的参考依据,同时也是终端厂商DM产品研发、生产的参照依据。
DM终端必须遵循OMA规范和本规范所确定的开放性、安全性、先进性、易用性和可扩展性等原则。
所有在中国移动通信网内被举荐使用的DM终端必须符合该规范。
2引用标准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内容(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
鼓舞依照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机构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1] GPRS移动终端规范-通用要求,中国移动通信
[2] CMPP2.0协议, 中国移动通信
[3] SyncML Data Sync Protocol, version 1.1.2, Open Mobile Alliance?.
[4] SyncML Device Management Protocol, Version 1.1.2, Open Mobile Alliance?.
[5] OMA Client Provisioning V1.1 Specifications, Open Mobile Alliance?.
[6] OMA Download OTA 1.0 Specifications, Open Mobile Alliance?.
[7] OMA Firmware Update Management Object (FUMO) V1.0, Open Mobile Alliance?.
[8] syncml_wsp_v112 SyncML over WSP, V ersion 1.1.2, Open Mobile Alliance?.
[9] syncml_ _v112 SyncML Binding, version 1.1.2, Open Mobile Alliance?.
[10] WAP Binary XML Content Format Specification, WAP Forum.
[11] Push OTA Protocol Specification”, WAP Forum.
[12] Uniform Resource Identifiers (URI): Generic Syntax, IETF.
[13] Wireless Transaction Protocol Specification, WAP Forum.
[14] Push Architectural Overview”, WAP Forum.
3相关术语
在本规范中使用了“必须”、“举荐”、和“可选”等词汇来描述对移动终端产品要求的强调程度。
“必须”项是指终端产品所必须提供的功能或性能要求;
“举荐”项是指在标准中未作硬性要求,但建议终端产品提供的功能或性能要求;
“可选”项指在目前看来是中国移动需求的进展方向,或终端产品在目前时期可不提供的功能或性能要求。
目前时期:从本版本公布之日截至到下一个版本公布日期。
规范中除了明确指明为“举荐”、“可选”外,均为必须要求。
4符号与缩略语
AAA: Authentication, Authorization, Accounting,鉴权、授权、计费
APN: Access Point Name,接入点名称
BOSS: Business Operation Support System,业务运营支撑系统
CDR: Call Detail Record,呼叫详细记录
CMPP: China Mobile Peer to Peer,中国移动点对点协议
CSD: Circuit Switch Data, 电路交换数据
CP: Abbreviation for OMA Client Provisioning,OMA无线方式配置终端参数规范的简称DL: Abbreviation for OMA Download OTA,OMA无线方式下载数据包规范的简称DM: Abbreviation for OMA Device Management,OMA无线方式治理终端规范的简称DNS: Domain Name Server,域名服务器
DSMP: Data Service Management Platform,数据业务治理平台
FOTA: Firmware-Update over the air,无线方式终端固件更新
FTP: File Transfer Protocol,文件传输协议
FUMO: The OMA DM Firmware Update Management Object,OMA DM的标准的固件更新治理对象
GGSN: Gateway GPRS Supporting Node,GPRS网关支持节点GPRS: General Packet Radio Service,通用分组无线业务
: Hyper Text Transfer Protocol,超文本传输协议
IMEI: International Device Equipment Identity,终端设备的标识符
IMSI: International Mobile Subscriber Identity,移动用户身份标识符
ISMG: Internet Short Message Gateway,短消息网关
MMS: Multimedia Message Service,多媒体消息
MSISDN: Mobile Station Integrated Services Data Network,移动用户号码
OBEX: Object Exchange Protocol,对象交换协议
OMA: Open Mobile Alliance,开放移动联盟
OTA: Over The Air,即空中、无线方式
PAP: Push Access Protocol,Push访问协议
Radius: Remote Authentication Dial In User Service,远程拨号用户鉴权服务SMS: Short Message Service,短消息服务SNMP: Simple Network Management Protocol,简单网管协
SGSN: Services GPRS Supporting Node,GPRS服务支持节点SNMP: Simple Network Management Protocol,简单网管协议
UDP: User Datagram Protocol,用户数据报协议
WAP: Wireless Application Protocol,无线应用协议
5概述
5.1目的
DM业务是基于OMA DM相关标准的移动数据增值业务,开放性与标准化是DM业务系统赖以生存进展的基础,DM终端应基于业界开放式标准,包括各种网络协议、内容格式,同时要表达良好的扩展性和互操作能力。
基于此原则本规范规定了DM业务的终端产品应满足的要求。
5.2DM业务简介
终端治理(DM)业务是中国移动用于治理用户终端的新业务,它使得中国移动实现了通过无线方式对移动终端进行远程治理的能力。
终端治理业务功能应包括:终端自注册,软件补丁修复和功能升级,终端参数收集以及终端参数配置等。
如终端显现软件故障或参数配置问题,用户无须前往修理中心进行诊断和软件更新,而是通过终端治理(DM)平台提供的服务进行远程终端诊断,通过无线方式下载终端软件补丁程序或执行自动远程设置即可解决终端软件故障和参数配置问题。
使用终端治理业务平台,手机业务参数的设置以及新的终端软件版本的下载升级也可通过DM 平台的用户自服务门户,由用户自行完成相关参数设置和软件升级,极大的方便了用户对终端的使用。
中国移动的以后新业务部署工作,能够通过在原有终端上推送新版本的软件完成,幸免了过去为了支持新业务给中国移动和用户带来的各种不便,同时也利于中国移动迅速推广新业务。
使用终端治理(DM)平台,中国移动能够对终端的界面进行更新,辅助用户实现个性化终端设置。
这将还有助于树立中国移动品牌形象,提升用户中意
终端治理(DM)平台的业务分析统计功能,通过分析终端厂商上传的终端能力信息和无线方式收集的终端其他信息,可用于中国移动的业务分析和经营决策。
终端通过终端自注册,将终端的差不多信息上报到终端治理(DM)平台。
终端治理(DM)平台使用OMA DM协议对终端的参数进行配置。
通过OMA DM1.1.2协议实现了终端信息与终端治理(DM)平台的信息同步和信息发觉过程,以及对终端的远程无线方式的参数收集和参数配置功能。
终端治理(DM)平台使用OMA FUMO规范,实现终端软件补丁修复和功能升级。
终端自注册成功后,移动用户能够通过多种方式使用终端治理服务:
网络侧发起,对终端进行批量参数设置、参数收集或软件除错或功能升级;
移动用户通过登录用户自服务网站,通过DM平台触发终端治理业务;
移动用户通过手机DM WAP Portal,触发终端治理业务;
通过终端侧发起的DM服务;(可选)
6功能要求
6.1DM业务终端的差不多功能要求
DM业务差不多功能需求中,终端需要配合平台侧完成的要紧功能包括:终端自注册,终端信息采集,参数配置,终端固件除错和功能升级。
6.1.1功能要求概述
终端配合终端治理(DM)平台需要提供的功能和其他方面的要求如下:
6.1.1.1终端差不多功能要求
终端配合DM治理平台的业务需求应具备的差不多功能要求:
●终端自注册;
●终端信息采集;
●终端参数配置;
●终端软件补丁修复和版本升级;
终端配合DM治理平台的业务需求应具备的差不多预制要求:
●终端中预置一个DM终端治理平台免费短信特服号码,那个特服号码是终端短信自
注册和自注册回复的固定短信号码。
●支持OMA DM 1.1.2版本;
●软件除错和功能升级遵循OMA FUMO1.0,支持OMA DL1.0;
●支持DM Alert 1226 消息;
●支持方式下载;
●终端中应预先设置好OMA DM初始设置,以便终端能够与DM 平台正确通信。
预先设
置的参数包括DM标准对象中的DMAcc和Con。
终端厂商出厂前需要预制的DM参数
请参考附录B1;
6.1.1.2与OMA DM标准的一致性要求
终端必须实现OMA DM 1.1.2规范中“OMA-SyncML-DMConReqs-V1_1_2-20030613-A.pdf”要求的一致性声明和此规范中定义的强制性元素。
6.1.1.3终端的硬件要求
6.1.1.3.1Flash要求
终端应为植入DM客户端软件在非易失性储备器中预留足够的空间。
预留的空间应能够储备下列信息:
●DM客户端软件;
●DM客户端软件运行时需要的临时储备空间;
●DM客户端运行时需要保留的状态信息及其他需要保留的信息;
●固件除错和功能升级时需要下载的数据包;
●为提高性能等非功能性要求而预留的空间;
本规范不对预留的空间大小做具体要求,但终端应在成本与满足功能和性能要求之间确定不同终端需要的Flash空间大小。
6.1.1.3.2RAM要求
终端应为植入的DM客户端软件的运行预留足够的RAM空间。
应确保DM客户端运行时终端系统能够分配相应的RAM空间,空间的大小建议不低于500K。
终端应幸免运行DM客户端软件时RAM空间不足的问题。
6.1.1.4OMA协议版本要求
终端设备应支持OMA DM1.1.2版本,同时需要支持OMA DL 1.0、OMA FUMO1.0。
6.1.1.5终端对DM平台消息的响应要求
6.1.1.5.1对Notification消息响应的要求
DM终端必须支持对Notification的4种UI mode的响应。
UI mode = 00, DM平台对终端响应无特定要求,终端以自身默认的机制来响应。
UI mode = 01,用户对Notification不可见,用户无法干预,同时举荐终端屏幕上无GPRS连接标识。
DM Session正常进行。
若连接失败,终端将不提示用户UI mode = 10,用户对Notification消息可见,但用户不需人为干预, DM Session 正常进行。
UI mode = 11,用户对Notification消息可见,且用户需要干预来决定是否连续进行DM Session。
6.1.1.5.2对Alert消息的响应要求
DM终端必须按照DM平台要求支持下发的Alert1101消息。
举荐DM终端支持DM平台下发的Alert1100, Alert1102, Alert1103, Alert1104消息。
Alert1100是指DM平台发送给终端的提示信息,仅用于显示,用户无需操作。
Alert1101是指DM平台发送给终端的提示信息,需要用户选择“同意”或者“拒绝”。
选择“拒绝”, 终端必须给DM平台侧返回该拒绝操作信息。
Alert1102是指DM平台发送给终端的提示信息,用户能够输入文本信息,该文本信息将作为状态信息的一部分返回给DM平台侧。
Alert1103是指DM平台发送给终端的提示信息,该信息包含多个选择项,然而用户只能选择其中的一个。
Alert1104 是指DM平台发送给终端的提示信息,该信息包含多个选择项,用户能够选择一个或者多个。
6.1.2终端自注册
终端自注册是指,符合终端治理(DM)平台规范要求的手机,第一次开机时,终端必须将终端的IMEI及其他DM平台需要的基础信息以短信的方式发送到终端治理(DM)平台。
平台侧负责解析此短信,并在平台侧建立终端IMEI和手机号码的对应关系列表。
假如用户更换SIM卡,终端应将新的对应关系上传到DM终端治理平台。
6.1.2.1终端自注册差不多功能实现
终端第一次开机,应将终端IMEI,厂商名称,终端型号,软件版本以短信方式上传到终端治理(DM)平台。
终端发送短信的特服号码和端口号在DM治理生命周期中不可变。
终
端第一次开机发送自注册信息后,转入手机正常开机后的闲暇状态。
假如终端收到来自终端治理(DM)平台特服号码的短信,正确解析短信,从短信中得到成功的信息,则终端记录此次注册成功的SIM 卡的IMSI信息到终端某个预先确定的位置,(那个位置的数值应是终端自注册功能专用的标记位,终端其他部分不能修改此值。
)以便终端能够在下次开机的时候检测此IMSI。
此后,每次终端重新启动,都应检测SIM卡的IMSI与储存在终端中的IMSI是否一致,假如不一致,则终端应重新向平台侧发送自注册信息更新对应信息。
终端只向预制的DM平台的短信特服号码和端口号发送信息,并只认为来自那个特服号码的短信是能够信任的DM信息。
终端自注册短信(上行)及DM平台确认短信(下行)均为为带端口号的短信。
短信特服号码和端口号参考附录A1。
终端自注册时应判定SIM卡是中国移动的SIM卡,否则终端不发送任何信息。
终端自注册的专门处理请参考6.2.2。
终端自注册的短信格式及DM平台确认短信的格式请参考附录A2和A3。
假如终端开启短信回执功能,终端应不显示且不储存自注册短信发送成功或失败的回执信息提示。
为了通过DM功能来方便地实现对终端自注册功能的治理,本规范举荐将自注册短信特服号码和应用端口作为终端DM治理树对象,平台侧能够通过DM采集和配置命令进行治理。
终端自注册参数配置信息参考附录B.6
6.1.2.2终端专门处理
终端自注册过程中可能显现的专门情形及解决方法包括:
1.第一次注册时,注册短信正确发出,然而过后没有收到终端治理(DM)平台的注册成功确认信息。
终端将不在设备中保留现在SIM 卡中的IMSI。
等待用户下一次开机时可重新触发自注册流程。
自注册短信发送失败时,终端将不做任何用户提示。
2.终端检测到用户更换SIM卡,则发送新的对应关系到终端治理(DM)平台。
假如此后没有收到平台侧的注册成功确认信息。
终端将不在设备中保留现在SIM卡中的IMSI。
终端舍弃自注册。
等待用户下一次开机时自注册。
自注册短信发送失败时,终端将不做任何用户提示。
6.1.2.3用户菜单
终端自注册处理流程对用户完全透亮,不需向用户显示任何信息或者为用户提供终端操作界面。
6.1.2.4用户操作
终端自注册处理流程对用户完全透亮,不需用户干预。
6.1.2.5终端自注册内容格式要求
终端自注册信息发送后,平台侧必须向终端发送确认信息。
6.1.2.5.1终端自注册信息格式
参考附录A.1
6.1.2.5.2终端自注册确认信息格式
参考附录A.2
6.1.3终端信息参数采集
平台侧需要采集的终端信息包括:网络参数配置信息和终端自注册的四个差不多信息。
由于OMA DM1.1.2规范中没有在标准对象中定义这些信息。
因此,本规范在终端侧定义了一组符合OMA DM1.1.2规范的网络参数配置信息。
终端治理(DM)平台能够直截了当使用OMA DM1.1.2中的命令从这些终端对象节点中取值,并在平台侧做相应处理。
6.1.3.1终端信息采集实现
终端治理(DM)平台应采集的终端参数信息包括:
1,网络配置参数,包括PIM, GPRS, WAP, MMS;
2,终端自注册的信息:IMEI,厂商名称,型号,软件版本;
OMA DM协议的要紧应用之一确实是为终端提供不同的网络配置参数。
OMA DM1.1.2协议至今没有为网络配置参数定义标准的对象。
厂商应使用OMA标准的DDF文件通知终端治理(DM)平台,使平台侧及时把握终端侧参数配置信息对象节点的信息。
终端治理(DM)平台能够直截了当使用OMA DM1.1.2中的“get”命令从这些终端对象节点中取值,并在平台侧做相应处理。
网络参数配置信息在DM Tree上应是即可读也可写的节点。
终端自注册信息的对象节点
请参考附录A2。
请参考下列标准明白得上述定义,
1)SyncML Device Management Protocol Version 1.1.2 –specification “OMA-SyncML-DMProtocol-V1_1_2-20031203-A”;
2)SyncML Device Management Tree and Description Version 1.1.2–specification “OMA-SyncML-DMTND-V1_1_2-20031202-A”;
3)OMA Client Provision Content Version 1.1 “OMA-WAP-ProvCont-V1_1-20021112-C.pdf”;
6.1.3.2终端信息采集专门处理
终端参数采集失败或成功对终端是透亮的,因此不需要终端处理信息采集专门情形。
假如在信息采集过程中发生任何错误,终端不需要做任何错误处理,也不需要为用户显示任何错误信息。
6.1.3.3终端信息采集用户菜单
终端信息采集,对用户完全透亮,不需任何显示或者操作界面。
6.1.3.4终端信息采集用户操作
终端信息采集处理流程中终端用户操作流程应遵循平台侧发出的DM命令。
终端应支持DM命令的两种用户提示方式:
1,用户不可见,现在用户终端对参数采集处理流程不可见,不需用户参与。
此项为举荐功能;
2,向用户显示提示界面,用户能够选择“是”同意,也能够选择“否”不同意。
此项为可选功能。
6.1.3.5终端信息采集内容与格式
6.1.3.5.1终端GPRS配置信息
参考附录B.2
6.1.3.5.2终端W AP配置信息
参考附录B.3
6.1.3.5.3终端MMS配置信息
参考附录B.4
6.1.3.5.4终端PIM配置信息
参考附录B.5
6.1.4终端参数配置
终端DM Tree遵循本规范6.1.3节的要求定义了一组符合OMA CP1.1规范的网络参数对象节点,终端应支持通过下述方式为终端进行网络参数配置:
1.DM业务的GPRS的连接参数在终端出厂前预制,不能修改。
预制参数请参考附录B1;
2.终端网络连接参数GPRS、WAP、MMS和PIM使用OMA DM方式完成参数配置。
在需要修改的参数配置对象节点上执行相应的DM命令。
请参考OMA DM 1.1.2规范查看DM Tree上节点数值的修改过程;
6.1.4.1终端参数配置实现
终端网络参数配置应通过OMA DM方式设置,平台侧使用get命令将终端参数收集到平台侧后,平台侧通过分析和诊断,判定参数配置是否有误,及错误点,平台使用DM 的Replace 命令更新错误配置值。
平台侧也能够不收集参数而直截了当使用Replace命令更新参数设置。
6.1.4.2终端参数配置专门处理
终端采纳OMA DM方式进行网络连接参数配置,终端应在显现任何参数配置专门时,向平台侧上报状态码(Status code),通告平台操作结果。
6.1.4.3终端参数配置菜单
参数配置无需用户菜单。
6.1.4.4终端参数配置用户操作
在为用户重新配置参数时,用户操作流程应遵循平台侧发出的DM命令。
终端应支持DM 命令的两种用户提示方式:
1,用户不可见,现在用户终端对参数配置处理流程不可见,不需用户参与;
2,向用户显示提示界面,用户能够选择“是”同意,也能够选择“否”不同意;
6.1.4.5终端参数配置内容与格式
网络参数配置信息格式,请参考附录B。
参数配置命令和流程请参考OMA DM 1.1.2规范。
6.1.5终端固件除错和功能升级
终端固件除错和功能升级必须使用标准的OMA FUMO对象。
DM平台侧发起更新操作。
为实现断点续传功能,举荐使用OMA DL 协议下载更新数据包。
升级状态必须使用DM 方式报告给平台侧。
FUMO对象详细说明了处理一个更新中包含的一个或多个软件“packages”,“packages”中包含了一组指令,能够让软件中的
一个特定模块从一个版本更新到另一新的版本。
“packages”的数量由特定终端软件中的模块依靠性决定。
更新后的终端软件版本应与预定的新版本完全一致。
终端软件除错和功能升级这两项业务在终端侧的处理方法和流程是一致的。
6.1.5.1终端实现FUMO对象
OMA DM标准定义了一个单一的FUMO对象,那个对象能够复制到多个更新数据包中。
OMA 标准中没有声明那个对象在DM Tree 中的位置。
本规范不硬性规定FUMO对象节点的位置,FUMO对象能够定义在根节点下的某个位置,终端厂商必须实现符合OMA DM FUMO v1.0协议标准治理节点对象,同时厂商应使用OMA标准的DDF 文件通知终端治理(DM)平台,使平台侧及时把握终端侧FUMO对象信息。
下面是一个标准的FUMO的例子:
唯独的ID, 每个数据包一个节点
PkgName ? 更新包名称(可选)
PkgVersion ? 更新包版本(可选)
Download Exec命令对应的开始下载数据包的节点(唯独节点)PkgURL 下载数据包的URL
Update Exec命令对应的开始固件更新的节点(唯独节点)PkgData 数据包
DownloadAndUpdate Exec命令对应的开始下载数据包和更新的节点
PkgURL 下载数据包的URL
State FUMO更新状态
Ext 可能的终端详细扩展节点
6.1.5.2FUMO对象实现要求
本规范举荐使用OMA DL方式下载。
终端必须支持所有的FUMO 标准对象,同时必须遵循以下要求:
1.OMA Download方式必须支持;
2.固件更新包必须支持断点续传;
3.Download Descriptor信息必须显示给用户,除非此次更新对用户不可见;
在数据包下载完成后,DM平台无需发送要求终端执行升级的命令,终端自动进入更新流程。
更新完成后,终端采纳“Alert 1226”命令向平台侧报告终端软件的升级状态。
6.1.5.3终端专门处理
6.1.5.3.1用户能够取消正在下载的数据包
用户能够取消正在下载的数据包。
假如用户取消数据包下载,终端不再提示用户下载数据包。
6.1.5.3.2DM Session数据传输过程中连接超时
终端在DM Session数据交互过程中,连接超时,应该提示用户,自动中断连接。
6.1.5.3.3更新数据包下载过程中无信号或掉电
终端在下载数据包时,遇到无信号问题时,应该提示用户,自动中断下载。
再次检测到信号后下载时应复原到终端前一次下载成功的中断点连续下载。
下载过程中掉电,再次开机,应提示用户连续下载,用户假如选择连续下载,终端应复原到终端前一次的下载成功的中断点连续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