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旅游局办公室关于赴港澳举办2014年美丽中国之旅主题宣传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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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旅游局办公室关于赴港澳举办2014年美丽中国之旅主题
宣传推广活动的通知
【法规类别】旅游景点管理
【发文字号】旅办发[2014]12号
【发布部门】国家旅游局
【发布日期】2014.01.16
【实施日期】2014.01.1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E0303
国家旅游局办公室关于赴港澳举办2014年美丽中国之旅主题宣传推广活动的通知
(旅办发〔2014〕1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局(委):
为加大在港澳地区的旅游宣传推广力度,全力夯实港澳在我入境旅游市场中的基础地位,按照2014年度港澳地区旅游宣传推广计划,国家旅游局定于4月9日至14日期间,组织内地旅游代表团赴香港和澳门举办“2014年美丽中国之旅主题宣传推广活动”。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此次宣传推广活动紧紧围绕“美丽中国之旅”整体形象,坚持务实、创新、节俭的工作原则,进一步发挥企业的主体作用,重点强化展销合一成效;积极运用新媒体手段,加
强网络推广;突出宣传推广重点,集中推介丝绸之路、厦深高铁等精品旅游线路;紧密结合实际,着重开展面向港澳旅行社、社团和公众的“三位一体”宣传推广。
二、参加对象
各省(区、市)旅游行政部门和企事业单位。
企业以参加省(区、市)从事入境旅游业务的重点企业为主。
原则上,参加省区市旅游行政部门人员不超过3人,企业数量不少于3家。
三、主要活动安排
(一)产品洽谈及预售。
搭建专门平台,组织参加省(区、市)旅游行政部门、企业与港澳业界、社团开展业务洽谈和产品预销售。
具体安排如下:
1、时间
澳门地区:4月10日下午香港地区:4月11日下午
2、对象:内地全体团员,澳门主要旅行商、社团组织和中小学校负责人、媒体等。
(二)线路推介会。
面向港澳旅行商、社团组织、中小学校负责人,安排丝绸之路、厦深高铁沿线地区集中推介丝绸之路、厦深高铁等旅游精品线路。
具体安排如下:
1、时间
澳门地区:4月10日下午香港地区:4月11日下午
2、对象:内地部分团员(范围另行通知),港澳主要旅行商、社团组织和中小学校负责人、媒体等。
(三)公众宣传推广。
在香港人流密集的广场面向公众展示旅游形象,派发宣传资料,预售旅游产品,开展旅游咨询,播放旅游宣传片、组织文艺表演、开展有奖问题和问卷调查等。
具体安排如下:
1、时间
4月12日至13日
2、对象:内地全团人员、香港公众等。
以上三场活动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网络推广。
通过我局驻香港亚洲旅游交流中心网站和脸谱(FACEBOOK)等网络平台,在主题推广活动举办前后展示旅游形象和发布旅游产品广告。
具体安排如下:
时间:2014年3月中旬至6月中旬
对象:各省(区、市)参展单位。
四、停留时间
在港澳停留时间为4月9日至14日(6天5夜)。
其中,在澳门停留2天,在香港停留4天(见附件1)。
五、相关费用
(一)宣传推广活动的展台设计搭建费、图片制作费、网络推广费、演员部分费用由我局承担。
(二)各参展省(区、市)须缴纳3000美元或23000元港币场租费。
(三)参展人员在港澳地区的食宿、交通、公杂费、资料运输费,以及内地往返港澳、港澳间的交通费等由派员单位承担。
(四)港澳当地的交通和资料运输费用参考标准如下:香港约500港币/人,澳门约200港币/人,港澳间的单程船票约200港币/人。
六、证件办理
经审核通过后,国家旅游局为各省级旅游局(委)参展人员出具《征求意见函》和《出境任务批件》,其他参展人员自行办理赴港澳手续。
七、有关要求
(一)应充分认识当前做好港澳同胞入境旅游宣传推广工作对保持我整体入境旅游市场平稳发展的重要性,要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本地区旅游部门特别是旅游企业参加
此次活动。
(二)请参加单位按照要求填写《2014年“美丽中国之旅”港澳地区主题宣传推广活动报名表》(见附件2),由各参展单位自行确定参展团团长和领队。
务必于2月24日前传真至国家旅游局港澳台旅游事务司。
(三)请各参加单位提供用于制作展台背景板的旅游电子图片和用于网络推广的旅游形象广告电子图片、推介词和有奖知识问答题(具体要求详见附件3)。
请于3月7日前发送至1023828953@。
(四)请各参加单位根据本地区实际出台针对开发港澳同胞入境旅游市场的利好政策,我局将汇集印制成册在港澳举办的推介会、脸谱(FACEBOOK)、亚洲旅游交流中心门户网站上进行发布。
请于2014年3月14日前将利好政策文件正本寄至国家旅游局港澳台司港澳处。
(五)请各单位协助提供用于公众宣传推广活动的纪念品,请于3月14日前将《2014年“美丽中国之旅”港澳地区主题宣传推广活动抽奖奖品和旅游纪念品清单》传真至国家旅游局港澳台旅游事务司(见附件4)。
(六)请各参加单位准备宣传推广活动所需宣传推广资料和相关物品并自行运至各活动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