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吊电箱管理规定(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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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吊电箱管理规定(2)
施工现场塔吊配电箱、开关箱管理规定
为规范施工现场塔吊使用管理,杜绝各类塔吊用电隐患,确保塔吊作业安全。
现就塔吊配电箱、开关箱安全管理规定如下:
1、塔吊专用二级配电箱及一级配电箱至塔吊专用二级配
电箱电缆由使用塔吊的各参建单位负责管理、维护及检
修。
2、塔吊专用开关箱、塔吊自带电缆由塔吊租赁单位负责管
理(包括停、送电)、维护及检修。
3、塔吊二级配电箱停、送电工作由塔吊所在区域参建单位
负责。
4、各参建单位要指派专业电工负责本区域所有塔吊配电
箱、线缆的运行、检修、维护工作。
塔吊配电箱必须专
箱专用,严禁接入其他施工、照明用电。
严禁塔吊配电
箱、线缆带病运行。
5、若各参建单位违反上述规定,在塔吊运行过程中突然断
电或故障停电,造成塔吊失控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责
任单位负责。
总包并按相关安全管理规定的高限或上级
单位罚款数额的双倍对责任单位进行处罚。
6、参建单位随意在塔吊专用二级配电箱、专用开关箱接入
施工用电,总包视情节轻重给予5000-10000元罚款。
7、参建单位随意切断塔吊电源,罚款10000元。
8、参建单位巡视、维护、检修不到位,造成塔吊配电箱、
线缆带病运行,处罚5000-10000元。
9、各参建单位有其它违反《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
范》(JGJ46-2005)及总包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
规章制度行为的,一律按总包相关安全管理规定的高限
进行处罚。
10、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2014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