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吊电箱管理规定(2)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塔吊电箱管理规定(2)
施工现场塔吊配电箱、开关箱管理规定
为规范施工现场塔吊使用管理,杜绝各类塔吊用电隐患,确保塔吊作业安全。

现就塔吊配电箱、开关箱安全管理规定如下:
1、塔吊专用二级配电箱及一级配电箱至塔吊专用二级配
电箱电缆由使用塔吊的各参建单位负责管理、维护及检
修。

2、塔吊专用开关箱、塔吊自带电缆由塔吊租赁单位负责管
理(包括停、送电)、维护及检修。

3、塔吊二级配电箱停、送电工作由塔吊所在区域参建单位
负责。

4、各参建单位要指派专业电工负责本区域所有塔吊配电
箱、线缆的运行、检修、维护工作。

塔吊配电箱必须专
箱专用,严禁接入其他施工、照明用电。

严禁塔吊配电
箱、线缆带病运行。

5、若各参建单位违反上述规定,在塔吊运行过程中突然断
电或故障停电,造成塔吊失控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责
任单位负责。

总包并按相关安全管理规定的高限或上级
单位罚款数额的双倍对责任单位进行处罚。

6、参建单位随意在塔吊专用二级配电箱、专用开关箱接入
施工用电,总包视情节轻重给予5000-10000元罚款。

7、参建单位随意切断塔吊电源,罚款10000元。

8、参建单位巡视、维护、检修不到位,造成塔吊配电箱、
线缆带病运行,处罚5000-10000元。

9、各参建单位有其它违反《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
范》(JGJ46-2005)及总包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
规章制度行为的,一律按总包相关安全管理规定的高限
进行处罚。

10、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2014年月日。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