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安装改造重大修理监督检验申请表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注意事项(此页报检时可不提供)
一. 实施现场检验时应具备下列检验条件:
1.机房空气温度应保持在5~40℃之间,湿度应保持在电梯及检验所允许的范围内;
2.电网输入电压应正常,电压波动应在额定电压值±7%的范围内;
3.环境空气中不应含有腐蚀性和易燃性气体及导电尘埃,特种电梯工作环境中腐蚀性和易燃性气体及导电尘埃不应超过该电梯额定指标;
4.检验现场(主要指机房、轿顶、底坑)应清洁,不应有与电梯工作无关的物品和设备,相关现场应放置表明正在进行检验的警示牌。
电梯受检单位及维护保养等相关单位应当向检验机构提供有关的技术资料, 并安排相关的专业人员到现场配合检验。
二. 申请电梯安装改造重大修理监督检验需要提交的资料:
1.检验申请表或协议(原件加盖公章或电子版);
2.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告知书(设备告知信息可见免提供);
3.施工方案(含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件) (复印件加盖公章或电子版);
4.制造许可证和安装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或电子版)——仅适用安装监检;
5.产品质量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或电子版)——仅适用安装监检;
6.整机型式试验合格证或者报告书、安全装置、主要部件型式试验合格证及有关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或电子版)—
—仅适用安装监检;
7.机房(机器设备间)和井道布置图(复印件加盖公章或电子版)——仅适用安装监检;
8.施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或电子版)——仅适用改造、重大修理监检;
9.更换的安全装置、主要部件型式试验合格证及有关资料——仅适用改造、重大修理监检;
(所提供资料为复印件的,应当加盖施工单位的公章。
提交的资料如有变更,施工单位应当及时通知检验机构)
三. 申请单位应按照国家特种设备的有关法律、法规、安全技术规范和标准的规定,做好相关的准备工作。
四.检验机构收到企业申请材料当场或5个工作日内完成申请材料的受理工作出具《检验检测受理回执单》,材料不齐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或邮寄退回材料,出具《检验检测受理反馈单》。
接收申请的,业务受理后5个工作日内安排检验计划,请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要求提前做好相关现场准备。
检验单位应按照相关的安全技术规范和标准对申请的特种设备进行检验,检验应确保客观、公正、正确。
若需变更约定的检验时间,由双方另行商定。
五.监检工作期间,监检人员应完成下述工作:
监检人员应当按照监检方案实施监检,及时确认并且记录。
监检记录包括监检项目和结果、见证材料及其确认方式。
监检记录与施工单位提供的见证材料应当具有可追溯性。
监检人员对施工单位提供的工作见证有怀疑,或者检查发现不符合要求时,施工单位应当重新核对并且进行处理,监检人员应当重新确认并且记录。
在检验过程中发现问题,检验人员应当向受检单位或维护保养单位发出《特种设备检验意见通知书》。
六.施工单位应当对《特种设备检验意见通知书》中提出的问题在与监检人员或者检验机构商定的期限内进行处理并且书面回复。
七.受检单位应当设专人配合检验机构开检验工作,及时提供相关资料,为检验人员的检验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
对受检单位应当向检验人员现场提供以下资料:
1. 施工过程记录和自检报告、安装质量证明文件;
2. 管理规章制度,日常维护保养合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3. 特殊情况下需要的技术文件;
4. 电气原理图、安装使用维护说明书,设计变更证明文件——仅适用安装监检;
5. 改造质量证明文件——仅适用改造、重大修理监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