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分项工程质量标准及验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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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主要分项工程质量标准及验收标准
1.1石材地面铺贴工程施工验收标准
1、一般规定
(1)、大理石、花岗石面层采用天然大理石、花岗石(或碎拼大理石、碎拼花岗石)板材应在结合层上铺设。
(2)、天然大理石、花岗石的技术等级、光泽度、外观等质量要求应符合国家现行行业标准《天然大理石建筑板材》JC79、《天然花岗石建筑板材》JC205的规定。
(3)、板材有裂缝、掉角、翘曲和表面有缺陷时应予剔除,品种不同的板材不得混杂使用;在铺设前,应根据石材的颜色、花纹、图案、纹理等按设计要求,试拼编号。
(4)、铺设大理石、花岗石面层前,板材应浸湿、晾干;结合层与板材应分段同时铺设。
2、主控项目
(1)、大理石、花岗石面层所用板块的品种、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和检查材质合格记录。
(2)、面层与下一层应结合牢固,无空鼓。
检验方法:用小锤轻击检查。
3、一般项目
(1)、大理石、花岗石面层的表面应洁净、平整、无磨痕,且应图案清晰、色泽一致、接缝均匀、周边顺直、镶嵌正确、板块无裂纹、掉角、缺楞等缺陷。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2)、踢脚线表面应洁净,高度一致、结合牢固、出墙厚度一致。
检验方法:观察和用小锤轻击及钢尺检查。
(3)、楼梯踏步和台阶板块的缝隙宽度应一致、齿角整齐,楼层梯段相邻踏步高度差不应大于10MM,防滑条应顺直、牢固。
检验方法:观察和用钢尺检查。
(4)、面层表面的坡度应符合设计要求,不倒泛水、无积水;与地漏、管道结合处应严密牢固,无渗漏。
检验方法:观察、泼水或坡度尺及蓄水检查。
1.2瓷砖地面铺贴工程施工验收标准
1、一般规定
(1)饰面砖验收时应检查下列文件和记录。
(2)饰面砖的施工图及其它设计文件。
(3)材料的产品合格证书,性能检测报告。
(4)面砖工程中应对所用水泥的凝结时间,安定性和抗压强度进行复检:应对防水层进行隐蔽验收。
(5)各分项工程的检验标准应按国标GB50210—2001执行。
2、主控项目
(1)饰面砖的品种、规格、图案、颜色和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并与样品一致。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产品合格证,进场验收记录,性能检测报告和复验报告;
(2)饰面砖粘贴工程的找平、粘结和勾缝材料及施工方法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产品标准和工程技术标准的规定;
检验方法:检查产品合格证,复验报告和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3)饰面砖粘贴必须牢固。
检测方法:施工记录、样板间施工情况。
(4)满粘法施工的饰面砖工程应无空鼓、裂缝。
检验方法:观察,用小锤检查。
(5)饰面砖施工前防水试验必须通过验收并合格。
检测方法: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闭水实验记录
3、一般项目,
(1)饰面砖表面应平整、洁净、色泽一致、无裂痕和缺损。
检测方法:观察。
(2)阴阳角处搭接方式方。
检测方法:观察。
(3)地面孔洞周围的地砖,应用整砖套割吻合,边缘应整齐。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
(4)饰面砖接缝应平直、光滑、填嵌应连续、密实:宽度和深度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
(5)有地漏的房间流水坡向应正确,坡度应符合设计要求,设计无要求时高档装修坡度为1%,普通装饰为2%。
检测方法:观察,用水平尺检查。
1.3石材墙面干挂工程施工验收标准
1、材料质量要求
(1)石材板应表面平整、边缘整齐、棱角没有损坏。
(2)烧面板材表面不应有污染点。
(3)板材表面平整,几何尺寸准确,颜色协调一致,且应达到设计所要求的厚度。
(4)安装石材板的钢锚固件与连接件及配件应先进行设计、结构计算与试验,并按设计要求选用。
(5)不锈钢锚固件,连接件材质宜选用SUS304型或316、321型及其他能满足耐久性要求的材质,同一套配件应选用同一种材质不锈钢钢材。
(6)型钢龙骨材质一般选用Q195或Q215号结构钢,外表面除锈后热浸镀锌处理防腐。
其焊接与铆接应满足相应规范要求。
(7)密封胶的选用应参照石材的性能和颜色,并经设计单位定板后用。
拟采用国产优质中性石材胶。
2、石材干挂安装质量标准
(1)墙面干挂石材,先弹线,并按弹线尺寸试拼定位。
(2)固定石材的挂件应与锚固件或型钢龙骨连接牢固。
(3)钢龙骨的角钢、槽钢与锚固件焊接牢固可靠,焊缝高4mm,且符合设计要求,并做防锈处理。
(4)龙骨按设计图纸施工,保证准确,允许偏差以满足整体施工质量要求。
(5)石材挂装前,应按编号进行分类选配,并将其侧面清扫干净,修边开槽,每块板的各边开槽数量及尺寸应遵设计要求。
(6)上下挂的每块石材,固定点不得少于四个,侧挂的每块石材,除侧面不得少于四个固定点外,背面应开槽,结构胶粘干挂。
吊顶挂的石材,侧面不得少于四个固定点。
(7)锚固件可在结构施工后在基体钻眼,要求钻孔直径不宜过大,且孔径均匀垂直,孔深度满足设计要求,并清除孔内的碎粒和灰粉。
(8)化学药栓、穿墙螺栓安装应牢固,为防螺栓松动,采用点焊焊牢,或采用双螺帽及弹性垫片等措施。
(9)板材安装,接缝宽度可垫有机胶垫片调整,应确保外表面的平整,垂直及板的上沿平顺后,再固定牢固。
(10)阴、阳角板材安装及做法应严格按设计要求施工,突出墙面、顶棚的板材在上部的安装工程完工后进行。
(11)上、下两块石材荷载不得传递、叠加。
(12)板的接缝尺寸误差用薄的垫片进行细微调整,使其达到质量验收要求。
(13)对各点进行隐检合格之后进行接缝打胶施工。
(14)板面安装完毕后,石材表面应清洗干净。
3、工程验收
(1)本条文按《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CBJ 301—88)有关规定修改并制定。
(2)石材干挂工程预埋件工程验收。
(3)石材干挂面基体或基层的验收。
(4)钢龙骨镀锌防锈处理验收,应符合钢结构工程的有关规定。
(5)钢龙骨焊接验收。
(6)板的品种、规格、颜色和图案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7)板的安装必须牢固,无歪斜、缺棱掉角和裂缝等缺陷。
严禁使用不合格配件及出现少件现象。
(8)板的表面应平整、洁净、色泽协调,无变色和污痕。
(9)挂件锚固或紧固程度的检验,应用测力扳手在现场抽检膨胀螺栓和悬空的紧固螺栓,其抽检数量按1/3进行。
务必排除结构面上有松动的螺栓或紧固螺母未达到设计要求的旋紧力。
(10)石材板接缝应平直,宽窄均匀,接缝胶颜色一致,无挂件突出板面现象。
阴、阳角处的板搭接方向正确。
(11)接缝处密封胶顺直光滑,表面洁净,色泽与石材颜色协调一致。
1.4瓷砖墙面粘贴工程施工验收标准
1、一般规定
本节适用于内墙饰面砖粘贴工程和高度不大于100mm、抗震设防烈度不大于8度、采用满粘贴法施工的外墙饰面砖粘贴工程的质量验收。
2、主控项目
(1)、饰面砖的品种、规格、图案、颜色和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产品合格证书、进场验收记录、性能检测报告和复验报告。
(2)、饰面砖粘帖工程的找平、防水、粘结和勾缝材料及施工方法应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现行产品标准和工程技术标准的规定。
检验方法:检查产品合格证书、复验报告和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3)、饰面砖粘贴必须牢固。
检验方法:检查样板件粘结强度检测报告和施工记录。
(4)、满粘法施工的饰面砖工程应无空鼓、裂缝。
检验方法:观察;用小锤轻击检查。
3、一般项目
(1)、饰面砖表面应平整、洁净、色泽一致,无裂痕和缺损。
检验方法:观察。
(2)、阴阳角处搭接方式、非整砖使用部位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
(3)、墙面突出物周围的饰面砖应整砖套割吻合,边缘整齐。
墙裙、贴脸突出墙面的厚度应一致。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
(4)、饰面砖接缝应平直、光滑,填嵌应连续、密实;宽度和深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
(5)、有排水要求的部位应做滴水线(槽)。
滴水线(槽)应顺直,流水坡向应正确,坡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用水平尺检查。
1.5石膏板墙工程施工验收标准
1、主控项目
(1)轻钢骨架和石膏板应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的规定。
(2)轻钢龙骨架必须安装牢固,无松动,位置正确。
(3)石膏板无脱层、翘曲、折裂、缺楞掉角等缺陷,安装必须牢固。
2、一般项目
(1)轻钢龙骨架应顺直,无弯曲、变形和劈裂。
(2)石膏板表面应平整、洁净,无污染、麻点、锤印,颜色一致。
(3)石膏板之间的缝隙或压条,宽窄应一致,整齐、平直、压条与板接缝严密。
1.6轻钢龙骨矿棉板吊项工程施工验收标准
1、主控项目
(1)钢骨架和罩面板的材质、品种、式样、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
(2)轻钢骨架的吊杆,龙骨安装必须位置正确,连接牢固,无松动。
(3)对人造木板的甲醛含量进行复检,检测报告应符合国家环保规定要求。
(4)罩面板应无脱层、翘曲、折裂、缺棱掉角等缺陷,安装必须整齐。
2、一般项目
(1)整面轻钢骨架应顺直、无弯曲、无变形;吊挂件、连接件应符合产品组合的要求。
(2)罩面板表面平整、洁净、颜色一致,无污染等缺陷。
1.7穿孔铝板吊顶工程施工验收标准
1、主控项目:
(1).吊顶标高、尺寸、起拱和造型应符合设计要求。
(2).饰面材料的材质、品种、规格、图案和颜色应符合设计要求。
(3).暗龙骨吊顶工程的吊杆、龙骨和饰面材料的安装必须牢固。
(4).吊杆、龙骨的材质、规格、安装间距及连接方式应符合设计要求。
金属吊杆、龙骨应经过表面防腐处理;木吊杆、龙骨应进行防腐、防火处理。
(5).铝板的接缝应按其施工艺标准进行板缝防裂处理。
安装双层石膏板时,面层板与基层板的接缝应错开,并不得在同一根龙骨上接缝。
2、一般项目:
(1).饰面材料表面应洁净、色泽一致,不得有翘曲、裂缝及缺损。
压条应平直、宽窄一致。
(2).饰面板上的灯具、烟感器、喷淋头、风口篦子等设备的位置应合理、美观,与饰面板的交接应吻合、严密。
(3).金属吊杆、龙骨的接缝应均匀一致,角缝应吻合,表面应平整,无翘曲、锤印。
(4).吊顶内若填充吸声材料的品种和铺设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有防散落措施。
1.8装饰门制作安装工程验收规范
一、卫生间木门窗
1、主控项目
(1)、木门窗的木材、材质等级、规格、尺寸、框扇的线型及人造木板的甲醛含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设计未规定材质等级时,所用木材的质量应符合规定。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材料进场验收记录和复验报告。
(2)、木门窗应采用烘干的木材,含水率应符合《建筑木门、木窗》(JG/T122)的规定。
检验方法:检查材料进场验收记录。
(4)、木门窗的防火、防腐、防虫处理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材料进场验收记录。
(5)、木门窗的结合处和安装配件处不得有木节或已填补的木节。
木门窗如有允许限值以内的死结及直径较大的虫眼时,应用同一材质的木塞夹胶填补。
对于清漆制品,木塞的木纹和色泽应与制品一致。
检验方法:观察。
(6)、门窗框和厚度大于50mm的门窗扇应用双榫连接。
榫槽应采用胶料严
密嵌合,并应用胶楔加紧。
检验方法:观察。
手扳检查。
(7)、胶合板门、纤维板门和模压门不得脱胶。
胶合板不得刨透表层单板,不得有戗槎。
制作胶合板门、纤维板门时,边框和横楞应在同一平面上,面层、边框及横楞应加压胶结。
横楞和上、下冒头应各钻两个以上的透气孔,透气孔应通畅。
检验方法:观察。
(8)、木门窗的品种、类型、规格、开启方向、安装位置及连接方式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检查成品门的产品合格证书。
(9)、木门窗框的安装必须牢固。
预埋木砖的防腐处理、木门窗框固定点的数量、位置及固定方法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手扳检查;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施工记录。
(10)、木门窗扇必须安装牢固,并开启灵活,关闭严密,无倒翘。
检验方法:观察;开启和关闭检查;手扳检查。
(11)、木门窗配件的型号、规格、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安装应牢固,位置应正确,功能应满足使用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开启和关闭检查;手扳检查。
2、一般项目
(1)、木门窗表面应洁净,不得有刨痕、锤印。
检验方法:观察。
(2)、木门窗的割角、拼缝应严密平整。
门窗框、扇裁口应顺直,刨面应平整。
检验方法:观察。
(3)、木门窗上的槽、孔应边缘整齐,无毛刺。
检验方法:观察。
(4)、木门窗与墙体间缝隙的填嵌材料应符合设计要求,填嵌应饱满。
寒冷地区外门窗(或门窗框)与砌体间的空隙应填充保温材料。
检验方法:轻敲门窗框检查;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施工记录。
(5)、木门窗批水、盖口条、压缝条、密封条的安装应顺直,与门窗结合应牢固、严密。
检验方法:观察;手扳检查。
(6)、木门窗制作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1.9金属门安装工程验收规范
1、主控项目
(1)、金属门窗的品种、类型、规格、尺寸、性能、开启方向、安装位置、连接方式及铝合金门窗的型材壁厚应符合设计要求。
金属门窗的防腐处理及填嵌、密封处理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检查产品合格证书、性能检测报告、进场验收记录和复验报告;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2)、金属门窗框和副框的安装必须牢固。
预埋件的数量、位置、埋设方式、与框的连接方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手扳检查;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3)、金属门窗扇必须安装牢固,并应开关灵活、关闭严密,无倒翘。
推拉门窗扇必须有防脱落措施。
检验方法:观察;开启和关闭检查;手扳检查。
(4)、金属门窗配件的型号、规格、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安装应牢固,位置应正确,功能应满足使用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开启和关闭检查;手扳检查。
2、一般项目
(1)、金属门窗表面应洁净、平整、光滑、色泽一致,无锈蚀。
大面应无划痕、碰伤。
漆膜或保护层应连续。
检验方法:观察。
(2)、铝合金门窗推拉门窗扇开关力应不大于100N。
检验方法:用弹簧秤检查。
(3)、金属门窗框与墙体之间的缝隙应填嵌饱满,并采用密封胶密封。
密封胶表面应光滑、顺直,无裂纹。
检验方法:观察;轻敲门窗框检查;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4)、金属门窗扇的橡胶密封条或毛毡密封条应安装完好,不得脱槽。
检验方法:观察;开启和关闭检查。
(5)、有排水孔的金属门窗,排水孔应畅通,位置和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
1.10不锈钢装饰工程验收规范
1、主控项目
(1)、饰面板的品种、规格、颜色和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木龙骨、木饰面板和塑料饰面板的燃烧性能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产品合格证书、进场验收记录和性能检测报告。
(2)、饰面板孔、槽的数量、位置和尺寸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检查进场验收记录和施工记录。
(3)、饰面板安装工程的预埋件、连接件的数量、规格、位置、连接方法和防腐处理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饰面板安装必须牢固。
检验方法;手扳检查;检查进场验收记录、现场拉拔检测报告、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施工记录。
2、一般项目
(1)、饰面板表面应平整、洁净、色泽一致,无裂痕和缺损。
石材表面应无泛碱等污染。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
(2)、采用湿作业法施工的饰面板工程,石材应进行防碱背涂处理。
饰面板与基体之间的灌注材料应饱满、密实。
检验方法:用小锤轻击检查;检查施工记录。
(3)、饰面板上的孔洞应套割吻合,边缘应整齐。
检验方法:观察。
1.11厚玻璃隔断安装工程验收规范
1、主控项目
(1)、玻璃隔墙工程所用的材料的品种、规格、性能、图案和颜色应符合设计要求。
玻璃板隔墙应使用安全玻璃。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产品合格证书、进场验收记录和性能检测报告。
(2)、玻璃砖隔墙的砌筑或玻璃墙的安装方法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
(3)、玻璃板隔墙的安装必须牢固。
玻璃板隔墙胶垫的安装应正确。
检验方法:观察;手推检查;检查施工记录。
2、一般项目
(1)、玻璃隔墙表面应色泽一致、平整洁净、清晰美观。
检验方法:观察。
(2)、玻璃隔墙接缝应横平竖直,玻璃应无裂痕、缺损和划痕。
检验方法:观察。
(3)、玻璃板隔墙嵌缝及玻璃砖隔墙勾缝应密实平整、均匀顺直、深浅一致。
检验方法:观察。
1.12护拦扶手安装工程验收规范
1、主控项目
(1)、护拦和扶手制作安装所使用的材料的材质、规格、数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产品合格证书;进场验收记录和性能检测报告。
(2)、护拦和扶手的造型、尺寸及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检查进场验收记录。
(3)、护拦和扶手安装预埋件的数量、规格、位置以及护拦与预埋件的连接节点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施工记录。
(4)、护拦高度、栏杆间距、安装位置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护拦安装必须牢固。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手扳检查。
(5)、护拦玻璃应使用公称厚度不小于12MM的钢化玻璃或钢化夹层玻璃。
当护拦一侧距楼地面高度为5M以上时,应使用钢化夹层玻璃。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检查产品合格证书和进场验收记录。
2、一般项目
护拦和扶手转角弧度应符合设计要求,接缝应严密,表面光滑,色泽应一致,不得有裂缝、翘曲及损坏。
检验方法:观察;手模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