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物价局关于调整宁德市趸售县电网销售电价的通知-闽价商[2010]7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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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物价局关于调整宁德市趸售县电网销售电价的通知
正文:
---------------------------------------------------------------------------------------------------------------------------------------------------- 福建省物价局关于调整宁德市趸售县电网销售电价的通知
(闽价商〔2010〕75号)
宁德市物价局: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华东电网电价的通知》(发改价格[2009]2924号)和《关于开展趸售县电网电价疏导测算工作的通知》(闽价商[2009]428号)的精神,为合理疏导趸售县电网企业的电价矛盾,理顺电网电价结构和县域间差价,进一步推进全省城乡用电同价,决定适当调整宁德市各趸售县电网企业的销售电价,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适当调整非居民照明、商业、非工业普通工业和大工业等用电价格,各趸售县电网销售电价详见附件1至附件8。
二、适当提高大工业用电基本电价。
大工业用电基本电价按变压器容量计价的调整为24元/千伏安·月,按照最大需量计价的调整为36元/千瓦·月。
三、适当扩大电压等级差价。
用电电压等级差价从每千瓦时1.5分钱扩大到每千瓦时2分钱。
四、不再执行现行的互抵电量不结算政策。
五、以上电价调整自2010年3月25日起执行。
电网用电户2010年3月25日及以后的用电量,可按对应抄表周期内日平均用电量乘以应执行调整后电价的天数确定。
六、全省农业生产用电实行同价,种植养殖业生产用电执行农业生产用电价格,为保持平稳过渡,部分趸售县电网农业生产用电(除农业排灌用电外)实行过渡电价,具体过渡时间及执行价格详见附件9。
七、统一趸售电价改为差别趸售电价,具体各县的趸售电价水平另行下发。
八、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各趸售县电网企业要认真贯彻落实此次调价工作的各项措施。
各地在执行过程中如遇问题,请及时报告我局。
附件:1.福安市电网销售电价表
2.福鼎市电网销售电价表
3.霞浦县电网销售电价表
4.古田县电网销售电价表
5.屏南县电网销售电价表
6.寿宁县电网销售电价表
7.柘荣县电网销售电价表
8.周宁县电网销售电价表
9.宁德市农业生产用电(种植、养殖业)过渡电价表
二○一○年三月二十三日
附件1
福安市电网销售电价表
单位:元/千瓦时
用电分类电度电价基本电价不满1千伏1-10千伏35-110千伏以下110千伏220千伏及以上最大需量(元/千瓦/月)变压器容量(元/千伏安/月)一、居民生活用电0.60000.5850 二、非居民照明用电0.79530.7753三、商业用电0.91500.8950四、非工业、普通工业用电0.72050.70050.68050.66050.6405 五、大工业用电0.61040.59040.57040.55043624六、农业生产用电0.66460.64460.6246 其中:农业排灌用电0.21170.19170.1717
注:1.上表所列价格,除农业排灌用电外,均含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费,具体标准为:非工业、普通工业用电、大工业用电0.8分钱,居民生活用电、非居民照明用电1.0分钱,商业用电1.5分钱,除农业排灌用电外的农业生产用电0.8分钱。
2.冶炼铸造业用电暂按单一制电价0.538元/千瓦时执行(含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费0.8分钱)。
附件2
福鼎市电网销售电价表
单位:元/千瓦时
用电分类电度电价基本电价不满1千伏1-10千伏35-110千伏以下110千伏220千伏及以上最大需量(元/千瓦/月)变压器容量(元/千伏安/月)一、居民生活用电0.60000.5850 二、非居民照明用电
0.79530.7753三、商业用电0.95000.9300四、非工业、普通工业用电0.75530.73530.71530.69530.6753 五、大工业用电0.61040.59040.57040.55043624六、农业生产用电0.66460.64460.6246 其中:农业排灌用电0.21170.19170.1717
注:1.上表所列价格,除农业排灌用电外,均含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费,具体标准为:非工业、普通工业用电、大工业用电0.8分钱,居民生活用电、非居民照明用电1.0分钱,商业用电1.5分钱,除农业排灌用电外的农业生产用电0.8分钱。
2.部队用电统一暂按0.53元/千瓦时执行(含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费1.0分钱)。
附件3
霞浦县电网销售电价表
单位:元/千瓦时
用电分类电度电价基本电价不满1千伏1-10千伏35-110千伏以下110千伏220千伏及以上最大需量(元/千瓦/月)变压器容量(元/千伏安/月)一、居民生活用电0.60000.5850 二、非居民照明用电0.72000.7000三、商业用电0.92000.9000四、非工业、普通工业用电0.75330.73330.71330.69330.6733 五、大工业用电0.61040.59040.57040.55043624六、农业生产用电0.66460.64460.6246 其中:农业排灌用电0.21170.19170.1717
注:1.上表所列价格,除农业排灌用电外,均含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费,具体标准为:非工业、普通工业用电、大工业用电0.8分钱,居民生活用电、非居民照明用电1.0分钱,商业用电1.5分钱,除农业排灌用电外的农业生产用电0.8分钱。
2.部队用电统一暂按0.53元/千瓦时执行(含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费1.0分钱)。
附件4
古田县电网销售电价表
单位:元/千瓦时
用电分类电度电价基本电价不满1千伏1-10千伏35-110千伏以下110千伏220千伏及以上最大需量(元/千瓦/月)变压器容量(元/千伏安/月)一、居民生活用电0.55000.5350 二、非居民照明用电0.79530.7753三、商业用电0.79530.7753四、非工业、普通工业用电0.66100.63600.61600.59600.5760 五、大工业用电0.52100.50100.48100.46103624六、农业生产用电0.66460.64460.6246 其中:农业排灌用电0.21170.19170.1717
注:1.上表所列价格,除农业排灌用电外,均含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费,具体标准为:非工业、普通工业用电、大工业用电0.8分钱,居民生活用电、非居民照明用电1.0分钱,商业用电1.5分钱,除农业排灌用电外的农业生产用电0.8分钱。
2.部队用电统一暂按0.48元/千瓦时电价执行(含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费1.0分钱)。
3.丰水期冶炼用电按单一制电价0.4904元/千瓦时执行(含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费0.8分钱),用电量应视丰水期电网电量平衡后富余情况安排,不实行峰谷电价。
4.库区移民优惠用电暂按0.35元/千瓦时执行。
附件5
屏南县电网销售电价表
单位:元/千瓦时
用电分类电度电价基本电价不满1千伏1-10千伏35-110千伏以下110千伏220千伏及以上最大需量(元/千瓦/月)变压器容量(元/千伏安/月)一、居民生活用电0.48000.4650 二、非居民照明用电0.69500.6750三、商业用电0.79000.7700四、非工业、普通工业用电0.55000.53000.51000.49000.4700 五、大工业用电0.49500.47500.45500.43503624六、农业生产用电0.66460.64460.6246 其中:农业排灌用电0.21170.19170.1717
注:1.上表所列价格,除农业排灌用电外,均含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费,具体标准为:非工业、普通工业用电、大工业用电0.8分钱,居民生活用电、非居民照明用电1.0分钱,商业用电1.5分钱,除农业排灌用电外的农业生产用电0.8分钱。
2.丰水期结晶硅用电按单一制电价0.3829元/千瓦时执行、丰水期冶炼用电按单一制电价0.4089元/千瓦时执行(均含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费0.8分钱),用电量应视丰水期电网电量平衡后富余情况安排,不实行峰谷电价。
附件6
寿宁县电网销售电价表
单位:元/千瓦时
用电分类电度电价基本电价不满1千伏1-10千伏35-110千伏以下110千伏220千伏及以上最大需量(元/千瓦/月)变压器容量(元/千伏安/月)一、居民生活用电0.55000.5350 二、非居民照明用电0.63000.6100三、商业用电0.78000.7600四、非工业、普通工业用电0.63000.61000.59000.57000.5500 五、大工业用电0.49500.47500.45500.43503624六、农业生产用电0.66460.64460.6246 其中:农业排灌用电0.21170.19170.1717
注:1.上表所列价格,除农业排灌用电外,均含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费,具体标准为:非工业、普通工业用电、大工业用电0.8分钱,居民生活用电、非居民照明用电1.0分钱,商业用电1.5分钱,除农业排灌用电外的农业生产用电0.8分钱。
2.丰水期结晶硅用电按单一制电价0.3519元/千瓦时执行、丰水期冶炼用电按单一制电价0.4529元/
千瓦时执行(均含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费0.8分钱),用电量应视丰水期电网电量平衡后富余情况安排,不实行峰谷电价。
附件7
柘荣县电网销售电价表
单位:元/千瓦时
用电分类电度电价基本电价不满1千伏1-10千伏35-110千伏以下110千伏220千伏及以上最大需量(元/千瓦/月)变压器容量(元/千伏安/月)一、居民生活用电0.53400.5190 二、非居民照明用电0.79530.7753三、商业用电0.96000.9400四、非工业、普通工业用电0.76500.74500.72500.70500.6850 五、大工业用电0.56000.54000.52000.50003624六、农业生产用电0.66460.64460.6246 其中:农业排灌用电0.21170.19170.1717
注:1.上表所列价格,除农业排灌用电外,均含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费,具体标准为:非工业、普通工业用电、大工业用电0.8分钱,居民生活用电、非居民照明用电1.0分钱,商业用电1.5分钱,除农业排灌用电外的农业生产用电0.8分钱。
2.富余电量售福鼎市电价暂按0.4684元/千瓦时执行。
附件8
周宁县电网销售电价表
单位:元/千瓦时
用电分类电度电价基本电价不满1千伏1-10千伏35-110千伏以下110千伏220千伏及以上最大需量(元/千瓦/月)变压器容量(元/千伏安/月)一、居民生活用电0.50000.4850 二、非居民照明用电0.65000.6300三、商业用电0.85000.8300四、非工业、普通工业用电0.65000.63000.61000.59000.5700 五、大工业用电0.49500.47500.45500.43503624六、农业生产用电0.66460.64460.6246 其中:农业排灌用电0.21170.19170.1717
注:1.上表所列价格,除农业排灌用电外,均含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费,具体标准为:非工业、普通工业用电、大工业用电0.8分钱,居民生活用电、非居民照明用电1.0分钱,商业用电1.5分钱,除农业排灌用电外的农业生产用电0.8分钱。
2.丰水期结晶硅用电(含水晶厂、宏泰精机丰水期用电)按单一制电价0.3779元/千瓦时执行、丰水期冶炼用电按单一制电价0.4469元/千瓦时执行(均含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费0.8分钱),用电量应视丰水期电网电量平衡后富余情况安排,不实行峰谷电价。
附件9
宁德市农业生产用电(种植、养殖业)过渡电价表
单位:元/千瓦时
县电网用电分类2010年3月25日至2010年12月31日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2012年1月1日起不满1千伏1-10千伏不满1千伏1-10千伏不满1千伏1-10千伏福安一、种植业用电0.6505 0.6355 0.6646 0.6446 二、养殖业用电0.6505 0.6355 0.6646 0.6446 福鼎一、种植业用电0.6450 0.6300 0.6646 0.6446 二、养殖业用电0.6450 0.6300 0.6646 0.6446 古田一、种植业用电0.5290 0.5140 0.6090 0.5940 0.6646 0.6446 二、养殖业用电0.5290 0.5140 0.6090 0.5940 0.6646 0.6446 屏南一、种植业用电0.5280 0.5130 0.6080 0.5930 0.6646 0.6446 二、养殖业用电0.4780 0.4630 0.5580 0.5430 0.6646 0.6446 寿宁一、种植业用电0.5460 0.5310 0.6260 0.6110 0.6646 0.6446 二、养殖业用电0.4960 0.4810 0.5760 0.5610 0.6646 0.6446 霞浦一、种植业用电0.6633 0.6483 0.6646 0.6446 二、养殖业用电0.6133 0.5983 0.6646 0.6446 柘荣一、种植业用电0.6150 0.6000 0.6646 0.6446 二、养殖业用电0.5650 0.5500 0.6450 0.6300 0.6646 0.6446 周宁一、种植业用电0.5200 0.5050 0.6000 0.5850 0.6646 0.6446 二、养殖业用电0.4700 0.4550 0.5500 0.5350 0.6646 0.6446
——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