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所有权答辩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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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所有权答辩要点如下:
- 物业公司没有履行催缴义务,催收不到位,诉请法院驳回物业公司的诉讼请求。
物业公司跟业主之间是合作关系,催缴物业费时,应该充分沟通协商。
- 提起反诉,诉请物业公司赔偿管理不到位的侵权损失(需要相关的证据)。
物业公司对物业进行管理时,容易履职不到位造成侵权损失,例如,对房顶下水处理不到位,泡坏业主室内墙壁、公共排水管道不及时,泡坏业主家具地板、消防设施维护不到位,发生火灾业主遭受损失等。
对于不作为的物业,可以同时反诉其履行作为的义务。
- 物业费的诉讼时效已经过了。
根据《民法典》规定,民事案子诉讼时效为三年,如果三年内没有催缴物业费,超过三年的部分已经超过诉讼时效,法院可以不予支持。
物业所有权答辩的具体内容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建议咨询专业律师获取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