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产养殖认证技术准则渔业委员会第二十九届会议批准通过的
我国主要的渔业法规
![我国主要的渔业法规](https://img.taocdn.com/s3/m/8a1e4984844769eae109ed53.png)
立法目的
加强渔业资源的保护、增殖、开发和合理利用
立
发展人工养殖
法
目 的
保障渔业生产者的合法权益
促进渔业生产的健康发展, 适应社会主义建设和人民生活的需要
适用的效力
地域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内水、滩涂、领
海、专属经济区以及中华人民共和
适
国管辖的一切其他海域
用
的
生效时间:1986年7月1日;2000年的修改决定
渔港监督和渔船管理
198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海员证管理使用规定》 1988年《渔港通报制度》; 1990年发布1997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进出 渔港签证办法》; 1994年《内河渔业船舶船员考试发证规则》和1995年 发布1997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渔业船舶船员 考试发证规则》;
2001年《水产苗种管理办法》,(1992年制定1997年 修订的《水产种苗管理办法》废止);
1998年《水产原、良种审定办法》和2001年《水产原、 良种生产管理规范》。
1996年《水产品批发市场管理办法》; 1997年《农业部远洋渔业企业资格管理规定》 和 1999年《远洋渔业管理暂行规定》; 1983年《渔业作业避让暂行条例》; 1991年发布1997年修订的《渔业海上交通事 故调查处理规则》
我国主要的 渔业法规
我国主要的渔业法规
第一节 我国渔业法规和渔政管理的发 展简史和现状 第二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
第一节 我国渔业法规和渔政管理的 发展简史和现状
渔业法规的概念和分类 清代以前的渔业限制 民国时期的渔业法规 新中国成立后我国渔业法规的发展 我国当前的渔业法规体系
渔业法规的概念和分类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于1986年1月20日公布,自 1986年7月1日起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2004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2004年修正)](https://img.taocdn.com/s3/m/f6d509468f9951e79b89680203d8ce2f00666587.png)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2004年修正)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布日期】2004.08.28•【文号】•【施行日期】2004.08.28•【效力等级】法律•【时效性】已被修改•【主题分类】渔业资源正文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1986年1月20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根据2000年10月31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04年8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养殖业第三章捕捞业第四章渔业资源的增殖和保护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六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渔业资源的保护、增殖、开发和合理利用,发展人工养殖,保障渔业生产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渔业生产的发展,适应社会主义建设和人民生活的需要,特制定本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内水、滩涂、领海、专属经济区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一切其他海域从事养殖和捕捞水生动物、水生植物等渔业生产活动,都必须遵守本法。
第三条国家对渔业生产实行以养殖为主,养殖、捕捞、加工并举,因地制宜,各有侧重的方针。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把渔业生产纳入国民经济发展计划,采取措施,加强水域的统一规划和综合利用。
第四条国家鼓励渔业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先进技术,提高渔业科学技术水平。
第五条在增殖和保护渔业资源、发展渔业生产、进行渔业科学技术研究等方面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由各级人民政府给予精神的或者物质的奖励。
第六条国务院渔业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国的渔业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渔业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在重要渔业水域、渔港设渔政监督管理机构。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所属的渔政监督管理机构可以设渔政检查人员。
渔政检查人员执行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所属的渔政监督管理机构交付的任务。
水产养殖与渔业管理技术考试 选择题 61题
![水产养殖与渔业管理技术考试 选择题 61题](https://img.taocdn.com/s3/m/e83c71e4c67da26925c52cc58bd63186bdeb9207.png)
1题1. 水产养殖中,最常用的水质指标是什么?A. pH值B. 溶解氧C. 温度D. 盐度2. 下列哪种鱼类不适合在淡水环境中养殖?A. 鲤鱼B. 鲈鱼C. 鲑鱼D. 鳟鱼3. 在渔业管理中,什么是“可持续渔业”?A. 捕捞量超过种群再生能力B. 捕捞量等于种群再生能力C. 捕捞量低于种群再生能力D. 捕捞量与种群再生能力无关4. 水产养殖中,下列哪种疾病最常见?A. 白点病B. 黑斑病C. 红斑病D. 蓝藻病5. 渔业资源评估中,常用的方法是什么?A. 捕捞量统计B. 生物量调查C. 标记重捕法D. 遗传分析6. 水产养殖中,下列哪种饲料最经济?A. 天然饵料B. 人工合成饲料C. 混合饲料D. 生物饲料7. 渔业管理中,什么是“禁渔期”?A. 全年禁止捕捞B. 特定季节禁止捕捞C. 特定区域禁止捕捞D. 特定鱼类禁止捕捞8. 水产养殖中,下列哪种方法可以提高鱼类生长速度?A. 增加饲料量B. 减少饲料量C. 增加光照时间D. 减少光照时间9. 渔业资源保护中,什么是“最小可捕尺寸”?A. 鱼类最小生长尺寸B. 鱼类最小捕捞尺寸C. 鱼类最小销售尺寸D. 鱼类最小繁殖尺寸10. 水产养殖中,下列哪种水质处理方法最有效?A. 曝气B. 过滤C. 消毒D. 沉淀11. 渔业管理中,什么是“配额制度”?A. 捕捞量配额B. 销售量配额C. 运输量配额D. 加工量配额12. 水产养殖中,下列哪种鱼类最适合高密度养殖?A. 鲤鱼B. 鲈鱼C. 鲑鱼D. 鳟鱼13. 渔业资源评估中,什么是“生物多样性”?A. 物种数量B. 物种多样性C. 生态系统多样性D. 遗传多样性14. 水产养殖中,下列哪种疾病可以通过水质管理预防?A. 白点病B. 黑斑病C. 红斑病D. 蓝藻病15. 渔业管理中,什么是“生态系统管理”?A. 单一物种管理B. 多物种管理C. 生态系统整体管理D. 生态系统部分管理16. 水产养殖中,下列哪种饲料最环保?A. 天然饵料B. 人工合成饲料C. 混合饲料D. 生物饲料17. 渔业资源保护中,什么是“保护区”?A. 捕捞保护区B. 销售保护区C. 运输保护区D. 加工保护区18. 水产养殖中,下列哪种方法可以减少疾病发生?A. 增加饲料量B. 减少饲料量C. 增加光照时间D. 减少光照时间19. 渔业资源评估中,什么是“种群动态”?A. 种群数量变化B. 种群结构变化C. 种群分布变化D. 种群遗传变化20. 水产养殖中,下列哪种水质处理方法最经济?A. 曝气B. 过滤C. 消毒D. 沉淀21. 渔业管理中,什么是“捕捞许可证”?A. 捕捞量许可证B. 销售量许可证C. 运输量许可证D. 加工量许可证22. 水产养殖中,下列哪种鱼类最适合低温养殖?A. 鲤鱼B. 鲈鱼C. 鲑鱼D. 鳟鱼23. 渔业资源评估中,什么是“生态位”?A. 物种数量B. 物种多样性C. 生态系统多样性D. 遗传多样性24. 水产养殖中,下列哪种疾病可以通过饲料管理预防?A. 白点病B. 黑斑病C. 红斑病D. 蓝藻病25. 渔业管理中,什么是“生态平衡”?A. 单一物种平衡B. 多物种平衡C. 生态系统平衡D. 生态系统部分平衡26. 水产养殖中,下列哪种饲料最健康?A. 天然饵料B. 人工合成饲料C. 混合饲料D. 生物饲料27. 渔业资源保护中,什么是“禁渔区”?A. 捕捞禁渔区B. 销售禁渔区C. 运输禁渔区D. 加工禁渔区28. 水产养殖中,下列哪种方法可以提高鱼类免疫力?A. 增加饲料量B. 减少饲料量C. 增加光照时间D. 减少光照时间29. 渔业资源评估中,什么是“种群结构”?A. 种群数量结构B. 种群年龄结构C. 种群性别结构D. 种群遗传结构30. 水产养殖中,下列哪种水质处理方法最安全?A. 曝气B. 过滤C. 消毒D. 沉淀31. 渔业管理中,什么是“捕捞限额”?A. 捕捞量限额B. 销售量限额C. 运输量限额D. 加工量限额32. 水产养殖中,下列哪种鱼类最适合高温养殖?A. 鲤鱼B. 鲈鱼C. 鲑鱼D. 鳟鱼33. 渔业资源评估中,什么是“生态位竞争”?A. 物种数量竞争B. 物种多样性竞争C. 生态系统多样性竞争D. 遗传多样性竞争34. 水产养殖中,下列哪种疾病可以通过环境管理预防?A. 白点病B. 黑斑病C. 红斑病D. 蓝藻病35. 渔业管理中,什么是“生态系统服务”?A. 单一物种服务B. 多物种服务C. 生态系统整体服务D. 生态系统部分服务36. 水产养殖中,下列哪种饲料最营养?A. 天然饵料B. 人工合成饲料C. 混合饲料D. 生物饲料37. 渔业资源保护中,什么是“禁渔期”?A. 全年禁渔期B. 特定季节禁渔期C. 特定区域禁渔期D. 特定鱼类禁渔期38. 水产养殖中,下列哪种方法可以减少饲料浪费?A. 增加饲料量B. 减少饲料量C. 增加光照时间D. 减少光照时间39. 渔业资源评估中,什么是“种群遗传”?A. 种群数量遗传B. 种群年龄遗传C. 种群性别遗传D. 种群遗传多样性40. 水产养殖中,下列哪种水质处理方法最环保?A. 曝气B. 过滤C. 消毒D. 沉淀41. 渔业管理中,什么是“捕捞强度”?A. 捕捞量强度B. 销售量强度C. 运输量强度D. 加工量强度42. 水产养殖中,下列哪种鱼类最适合高盐度养殖?A. 鲤鱼B. 鲈鱼C. 鲑鱼D. 鳟鱼43. 渔业资源评估中,什么是“生态位重叠”?A. 物种数量重叠B. 物种多样性重叠C. 生态系统多样性重叠D. 遗传多样性重叠44. 水产养殖中,下列哪种疾病可以通过生物防治预防?A. 白点病B. 黑斑病C. 红斑病D. 蓝藻病45. 渔业管理中,什么是“生态系统恢复”?A. 单一物种恢复B. 多物种恢复C. 生态系统整体恢复D. 生态系统部分恢复46. 水产养殖中,下列哪种饲料最易消化?A. 天然饵料B. 人工合成饲料C. 混合饲料D. 生物饲料47. 渔业资源保护中,什么是“禁渔期”?A. 全年禁渔期B. 特定季节禁渔期C. 特定区域禁渔期D. 特定鱼类禁渔期48. 水产养殖中,下列哪种方法可以提高饲料利用率?A. 增加饲料量B. 减少饲料量C. 增加光照时间D. 减少光照时间49. 渔业资源评估中,什么是“种群分布”?A. 种群数量分布B. 种群年龄分布C. 种群性别分布D. 种群遗传分布50. 水产养殖中,下列哪种水质处理方法最有效?A. 曝气B. 过滤C. 消毒D. 沉淀51. 渔业管理中,什么是“捕捞方式”?A. 捕捞量方式B. 销售量方式C. 运输量方式D. 加工量方式52. 水产养殖中,下列哪种鱼类最适合低盐度养殖?A. 鲤鱼B. 鲈鱼C. 鲑鱼D. 鳟鱼53. 渔业资源评估中,什么是“生态位分离”?A. 物种数量分离B. 物种多样性分离C. 生态系统多样性分离D. 遗传多样性分离54. 水产养殖中,下列哪种疾病可以通过化学防治预防?A. 白点病B. 黑斑病C. 红斑病D. 蓝藻病55. 渔业管理中,什么是“生态系统保护”?A. 单一物种保护B. 多物种保护C. 生态系统整体保护D. 生态系统部分保护56. 水产养殖中,下列哪种饲料最易吸收?A. 天然饵料B. 人工合成饲料C. 混合饲料D. 生物饲料57. 渔业资源保护中,什么是“禁渔期”?A. 全年禁渔期B. 特定季节禁渔期C. 特定区域禁渔期D. 特定鱼类禁渔期58. 水产养殖中,下列哪种方法可以提高鱼类生长质量?A. 增加饲料量B. 减少饲料量C. 增加光照时间D. 减少光照时间59. 渔业资源评估中,什么是“种群密度”?A. 种群数量密度B. 种群年龄密度C. 种群性别密度D. 种群遗传密度60. 水产养殖中,下列哪种水质处理方法最安全?A. 曝气B. 过滤C. 消毒D. 沉淀61. 渔业管理中,什么是“捕捞工具”?A. 捕捞量工具B. 销售量工具C. 运输量工具D. 加工量工具答案1. B2. C3. C4. A5. C6. A7. B8. A9. B10. B11. A12. A13. B14. D15. C16. A17. A18. C19. A20. A21. A22. D23. B24. B25. C26. A27. A28. C29. B30. A31. A32. A33. B34. D35. C36. A37. B38. B39. D40. A41. A42. C43. B44. A45. C46. A47. B48. B49. A50. B51. A52. A53. B54. D55. C56. A57. B58. A59. A60. A61. A。
浙江省渔业管理条例(修正文本)
![浙江省渔业管理条例(修正文本)](https://img.taocdn.com/s3/m/6fba6007657d27284b73f242336c1eb91a37330f.png)
浙江省渔业管理条例(修正文本)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20.09.24•【字号】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32号•【施行日期】2020.09.24•【效力等级】省级地方性法规•【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渔业资源正文浙江省渔业管理条例(修正文本)(2005年11月18日浙江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根据2011年11月25日浙江省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关于修改〈浙江省专利保护条例〉等十四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13年12月19日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关于修改〈浙江省人才市场管理条例〉等八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正根据2014年12月24日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关于修改〈浙江省渔业管理条例〉的决定》第三次修正根据2020年9月24日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关于修改〈浙江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等七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四次修正)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养殖业第三章捕捞业第四章渔业环境保护第五章水产品质量安全第六章渔业资源增殖保护第七章法律责任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渔业资源的保护、增殖、开发和合理利用,维护渔业生产者合法权益,保障水产品质量安全,促进渔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水域、滩涂以及国家规定由本省实施渔业监督管理的水域从事养殖、捕捞等渔业生产活动,应当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把渔业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强水域的统一规划和综合利用,增加资金投入,提高渔业科技水平,保护水域生态环境,加强水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和渔业资源的增殖保护。
乡镇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渔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水产养殖质量管理标准
![水产养殖质量管理标准](https://img.taocdn.com/s3/m/ae99295f0a4e767f5acfa1c7aa00b52acec79c4c.png)
水产养殖质量管理标准在现代社会中,水产养殖行业逐渐成为食品产业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了保证水产产品的质量和安全,制定和执行一系列科学的水产养殖质量管理标准是至关重要的。
本文将从养殖环境、饲料管理、疾病防控、养殖设施以及产品质量等方面论述水产养殖质量管理标准,旨在推动水产养殖行业的稳定发展。
一、养殖环境管理良好的养殖环境对于水产养殖的成果至关重要。
在水产养殖中,养殖场的水质、光照和水温等因素对于水产品的生长和健康起着决定性的作用。
因此,养殖环境管理应遵循以下标准:1. 水质监测:定期对养殖场水质进行监测,检测指标包括溶氧量、水温、酸碱度等,确保水质符合水产养殖的要求。
2. 光照管理:根据养殖物种的光照需求,合理设置养殖场的灯光,保证养殖区域光照均匀。
3. 温度调控:根据养殖物种的温度要求,合理调节水温,提供适宜的生长环境。
二、饲料管理饲料是水产养殖中的重要因素,它直接影响水产产品的质量和口感。
因此,科学合理的饲料管理是保证水产养殖质量的重要保障。
以下是饲料管理的标准:1. 饲料配方:根据养殖物种的需求,科学配制饲料,确保饲料提供充足的营养元素。
2. 饲料投喂:合理控制饲料投喂量,避免过度喂养导致水体污染和饲料浪费。
3. 饲料品质:严格把关饲料的质量,禁止使用含有有害物质和添加剂的饲料。
三、疾病防控疾病是水产养殖中常见的问题,严重威胁着养殖业的健康发展。
为了降低疾病的发生和传播,制定疾病防控标准是必要的。
以下是疾病防控的标准:1. 防疫措施:建立科学的防疫制度,包括疫苗接种、疾病监测、隔离治疗等,以降低病害发生的风险。
2. 环境卫生:保持养殖环境的清洁卫生,定期进行消毒和清理,减少病原体滋生的可能性。
3. 养殖物种选择:根据养殖区域的自然条件和养殖物种的易感性,选择适合的养殖物种,降低发生疾病的风险。
四、养殖设施养殖设施的好坏直接影响到水产养殖的成果。
优质的养殖设施能够提供良好的养殖环境,有助于水产品的健康发育。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产行业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产行业标准](https://img.taocdn.com/s3/m/11e69921fc4ffe473368abce.png)
WORD文档下载可编辑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产行业标准《淡水养殖尾水排放要求》修订稿(代替《淡水池塘养殖水排放要求》SC/T 9101—2007)编制说明(征求意见稿)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淡水渔业研究中心《淡水养殖尾水排要求》修订组2018年7月20日一、工作简况,包括任务来源、协作单位、主要工作过程、标准主要起草人及其所做的工作等;1、任务来源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会同全国水产标准化委员会、全国水产技术推广总站和中国渔业协会于2018年4月13日在北京组织召开了水产养殖水排放标准修订研讨会,会议集中认为有必要对现行的《淡水池塘养殖水排放要求》(SC/T 9101-2007)和《海水养殖水排放要求》(SC/T 9103-2007)进行修订;定义标准属性为推荐性行业标准;按照现行标准形式分海水和淡水养殖方式分别制定“水产养殖水排放要求”;安排原标准制定单位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淡水渔业研究中心承担《淡水池塘养殖水排放要求》(SC/T 9101-2007)的修订工作。
2、主要工作过程2018年3月,农业农村部《淡水养殖尾水排放要求》行业标准修订任务下达后,标准修订小组即开展工作。
第一阶段为收集资料阶段,收集了国内外相关标准和研究成果,对我国淡水养殖主要养殖模式与主要水质指标情况进行了调研,收集了淡水水域的水质指标状况。
第二阶段为修订阶段,参照我国《渔业水质标准》、《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工业废水综合排放标准》以及国外相关水质排放标准,根据淡水养殖水域环境现状、受纳水体水质状况,修订了《淡水池塘养殖水排放要求》(SC/T 9101-2007),形成征求意见稿和修订编制说明。
2018年4月,根据全国水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关于开展水产养殖水排放标准使用情况及制修订需求调查的函”(TC156[2018]3号)文件要求,开展淡水养殖尾水排放标准制修订意见征集,此次标准修订共收集反馈意见45条。
2018年7月12日,中国渔业协会和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会同全国水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水标委渔业资源分技术委员会在北京召开了水产养殖水排放暨珍珠养殖标准修订研讨会,于会专家对修订的《淡水养殖尾水排放要求》进行了研讨,并提出了宝贵意见,在此基础上进行了进一步完善。
水产养殖质量安全管理规定
![水产养殖质量安全管理规定](https://img.taocdn.com/s3/m/6231c44f700abb68a982fbe2.png)
水产养殖质量安全经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令第31号《水产养殖质量安全经管规定》,已于2003年7月14日经农业部第1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3年9月1日起实施。
部长:杜青林二00三年七月二十四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高养殖水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保护渔业生态环境,促进水产养殖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水产养殖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农业部主管全国水产养殖质量安全经管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水产养殖质量安全经管工作。
第四条国家鼓励水产养殖单位和个人发展健康养殖,减少水产养殖病害发生;控制养殖用药,保证养殖水产品质量安全;推广生态养殖,保护养殖环境。
国家鼓励水产养殖单位和个人依照有关规定申请无公害农产品认证。
第二章养殖用水第五条水产养殖用水应当符合农业部《无公害食品海水养殖用水水质》(NY5052-2001)或《无公害食品淡水养殖用水水质》(NY5051-2001) 等规范,禁止将不符合水质规范的水源用于水产养殖。
第六条水产养殖单位和个人应当定期监测养殖用水水质。
养殖用水水源受到污染时,应当立即停止使用;确需使用的,应当经过净化处理达到养殖用水水质规范。
养殖水体水质不符合养殖用水水质规范时,应当立即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经处理后仍达不到要求的,应当停止养殖活动,并向当地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其养殖水产品按本规定第十三条处理。
第七条养殖场或池塘的进排水系统应当分开。
水产养殖废水排放应当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规范。
第三章养殖生产第八条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水产养殖规划要求,合理确定用于水产养殖的水域和滩涂,同时根据水域滩涂环境状况划分养殖功能区,合理安排养殖生产布局,科学确定养殖规模、养殖方式。
第九条使用水域、滩涂从事水产养殖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有关规定申领养殖证,并按核准的区域、规模从事养殖生产。
渔业可持续发展标准了解各种渔业可持续发展认证标准
![渔业可持续发展标准了解各种渔业可持续发展认证标准](https://img.taocdn.com/s3/m/0e6886c08662caaedd3383c4bb4cf7ec4bfeb677.png)
渔业可持续发展标准了解各种渔业可持续发展认证标准在全球范围内,渔业可持续发展一直是一个备受关注的话题。
为了保护海洋资源,确保渔业的长远发展,各种渔业可持续发展认证标准相继出台。
本文将介绍几种常见的渔业可持续发展标准,并对其进行了解和比较。
一、MSC(海洋可持续认证)MSC(Marine Stewardship Council)是一个独立的非盈利组织,致力于推动渔业的可持续发展。
MSC认证标准是渔业可持续发展认证中最为广泛使用的标准之一。
MSC通过评估和认证渔业的捕捞活动,以确保其对海洋生态的影响减到最低,并对鱼类资源的管理和保护进行监督。
二、ASC(水产养殖可持续认证)随着全球对水产养殖业需求的增加,ASC(Aquaculture Stewardship Council)的出现填补了MSC在水产养殖方面的认证空白。
ASC认证标准主要评估水产养殖业在环境、社会和经济三个方面的可持续性。
通过确保养殖活动对环境的影响减到最低,保护水产资源并提高水产养殖的社会责任感,ASC成为了许多水产养殖企业追求可持续发展的目标。
三、Friend of the Sea(海鲜可持续认证)Friend of the Sea是一家国际性的认证机构,专注于评估和认证海洋产品的可持续发展。
其认证标准涵盖了捕捞、养殖和加工环节,同时还关注渔业对海洋生态的影响和社会责任。
Friend of the Sea认证标准适用于任何类型的海洋产品,如鱼类、贝类和海带等,并通过持续改进和监督措施来确保认证持续有效。
四、GLOBALG.A.P。
(全球农业实践认证)GLOBALG.A.P.是一个全球性的农业认证组织,其标准也适用于渔业可持续发展认证。
GLOBALG.A.P.的目标是确保农产品和渔产品的生产过程符合一系列的环境、食品安全和社会责任要求。
该标准通过评估和改进渔业生产过程中的管理、生态环境保护和社会福利,为消费者提供更加安全和可持续的渔产品。
国家 水产种业 文件
![国家 水产种业 文件](https://img.taocdn.com/s3/m/287a0221a55177232f60ddccda38376baf1fe0c8.png)
国家水产种业文件标题:国家水产种业文件引言概述:国家水产种业文件是指由国家相关部门发布的关于水产种业管理、发展和保护的法规、政策和指导文件。
这些文件对于促进水产种业的可持续发展、提高水产品质量和安全、保护水产资源等方面起着重要的指导作用。
本文将从五个大点来阐述国家水产种业文件的内容和意义。
正文内容:1. 水产种业管理文件1.1. 政策法规:国家水产种业管理文件包括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旨在规范水产种业的生产、经营和管理行为,保护水产资源,维护市场秩序。
1.2. 种苗质量标准:相关文件规定了水产种苗的质量标准和认证要求,以确保种苗的健康和质量,促进水产养殖业的可持续发展。
2. 水产种业发展文件2.1. 发展规划:国家发布的水产种业发展规划文件,明确了水产种业的发展目标、政策措施和重点领域,推动水产种业向高效、绿色、可持续的方向发展。
2.2. 技术创新支持:相关文件鼓励和支持水产种业的技术创新,推动科技与水产种业的深度融合,提高养殖效益和产品质量。
3. 水产种业保护文件3.1. 水产资源保护:国家发布的水产种业保护文件,针对水产资源的保护和管理提出了具体要求和措施,防止过度捕捞和滥捕滥养,维护水产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3.2. 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文件要求水产种业在养殖过程中要注重生态环境保护,减少对水体的污染和生态系统的破坏,保持水产养殖的生态平衡。
4. 水产品质量安全文件4.1. 质量标准:国家发布的水产品质量安全文件,制定了水产品的质量标准和检验检疫要求,确保水产品的安全和卫生。
4.2. 监管措施:相关文件规定了水产品的监管措施,包括养殖环境监测、产品追溯体系建设等,加强对水产品质量和安全的监管。
5. 水产种业国际合作文件5.1. 进出口政策:国家发布的水产种业国际合作文件,制定了进出口政策和贸易规则,促进水产品的国际贸易和合作。
5.2. 技术交流与合作:相关文件鼓励水产种业与国际间的技术交流与合作,推动水产种业的国际化发展,提高我国水产品的国际竞争力。
水产养殖认证技术准则渔业委员会第二十九届会议批准通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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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产养殖认证技术准则渔业委员会第二十九届会议批准通过的版本2011年1月31日-2月4日,意大利罗马背景1.全球水产养殖生产大幅增长,为人类消费提供了数量越来越多的鱼类和其他水产品,预测这一趋势仍将继续下去。
虽然水产养殖发展仍有潜力满足不断增长的水产品需求并对粮食安全、减贫和更广泛意义上实现可持续发展和千年发展目标做出贡献;但人们也愈发认识到,要实现这一潜力还需要提高该产业的管理水平。
2.水产养殖是一个高度多样化的产业,其生产系统、场地、设施、作法、流程和产品繁多且各异,其运营的政治、社会、经济和环境条件也千差万别。
3.为促进水产养殖发展所做的努力,应考虑资源贫乏的小规模水产养殖者的特殊关注和利益,鼓励履行促使小规模养殖者和其他小规模利益相关方进入市场链的社会责任。
认证方案不得设置贸易障碍,或把小规模养殖者的水产养殖产品排除在市场链之外。
4.水产养殖产量和贸易实现了增长,但围绕其对环境、社区和消费者可能造成负面影响方面也产生了一些担忧。
其中许多问题已经找到了对策并得到了解决。
目前,应用水产养殖认证被视为一个以市场为依托的可行手段,能够在水产养殖生产和销售环节最大限度地降低潜在负面影响并增加社会和消费者的收益和信心。
5.虽然水生动物健康和水产养殖食品安全问题多年来业已接受认证制度和国际规范的管理,但动物福利、环境和社会经济问题等尚未以规范或认证制的形式进行管理。
范围6.本准则旨在为制定、组织和实施有效的水产养殖认证方案提供指导。
7.本准则审议应被视为与水产养殖认证相关的一系列问题,其中包括:a) 动物健康和福利,b) 食品安全,c) 环境完整性,和d) 水产养殖的社会方面。
8.水产养殖的可持续发展取决于三个因素,即社会、经济和环境可持续性,所有这些因素都必须得到适当处理。
9.目前已具备涉及水产养殖及其价值链各方面的广泛的国家和国际法律框架,涵盖的问题包括水生动物病害防治、食品安全及生物多样性保护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令(水产养殖)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令(水产养殖)](https://img.taocdn.com/s3/m/c120417f168884868762d645.png)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令2010年第 9号《水域滩涂养殖发证登记办法》已经2010年5月6日农业部第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10年7月1日起施行。
部长:韩长赋二〇一〇年五月二十四日水域滩涂养殖发证登记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养殖生产者合法权益,规范水域、滩涂养殖发证登记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水域、滩涂,是指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法规划或者以其他形式确定可以用于水产养殖业的水域、滩涂。
本办法所称水域滩涂养殖权,是指依法取得的使用水域、滩涂从事水产养殖的权利。
第三条使用水域、滩涂从事养殖生产,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核发养殖证,确认水域滩涂养殖权。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水域、滩涂养殖发证登记具体工作,并建立登记簿,记载养殖证载明的事项。
第四条水域滩涂养殖权人可以凭养殖证享受国家水产养殖扶持政策。
第二章国家所有水域滩涂的发证登记第五条使用国家所有的水域、滩涂从事养殖生产的,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一)养殖证申请表;(二)公民个人身份证明、法人或其他组织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三)依法应当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第六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受理后1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材料进行书面审查和实地核查。
符合规定的,应当将申请在水域、滩涂所在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日;不符合规定的,书面通知申请人。
第七条公示期满后,符合下列条件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报请同级人民政府核发养殖证,并将养殖证载明事项载入登记簿:(一)水域、滩涂依法可以用于养殖生产;(二)证明材料合法有效;(三)无权属争议。
登记簿应当准确记载养殖证载明的全部事项。
第八条国家所有的水域、滩涂,应当优先用于下列当地渔业生产者从事养殖生产:(一)以水域、滩涂养殖生产为主要生活来源的;(二)因渔业产业结构调整,由捕捞业转产从事养殖业的;(三)因养殖水域滩涂规划调整,需要另行安排养殖水域、滩涂从事养殖生产的。
上海市水产养殖保护规定-
![上海市水产养殖保护规定-](https://img.taocdn.com/s3/m/9ee0d439ae45b307e87101f69e3143323968f5f0.png)
上海市水产养殖保护规定正文:---------------------------------------------------------------------------------------------------------------------------------------------------- 上海市水产养殖保护规定(1985年12月27日上海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批准1986年1月17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公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水产养殖,保障水产养殖者的合法权益,发展水产事业,满足人民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具体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市管辖范围内的渔业水域。
本规定所称的渔业水域是指鱼类、虾蟹类、贝类的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洄游通道和养殖、增殖鱼类、虾蟹类、贝类、藻类以及其它水生植物的水域。
渔业水域内有经济价值的水生动物和植物及其亲体、幼体、卵子、孢子、种子等,均按本规定加以保护。
第三条上海市水产局是本市渔业和渔政管理的主管机关,负责组织各级水产、渔政管理部门实施本规定。
本市公安、环境保护、农业、水利、航政等部门,应协同实施本规定。
第二章渔业水域的利用和管理第四条本市管辖的渔业水域,各级人民政府应统筹兼顾,合理安排,综合利用,加强管理。
第五条凡已由单位或个人经营的渔业水域和划给渔业专业队作为生产、生活基地的渔业水域,确认其使用权。
第六条凡尚未利用的渔业水域,由市、县(区)人民政府按照职权,根据地理条件、面积大小和历史状况,因地制宜,划分使用范围。
第七条渔业水域实行分级经营:(一)跨省、市的渔业水域,与有关省商定经营办法;(二)跨县(区)的渔业水域,由有关县(区)协商经营;(三)跨乡的渔业水域,可由县(区)经营,或由有关乡联合经营;(四)乡范围内通外河(湖)的渔业水域,由乡组织渔业专业队经营,也可组织专业户经营;(五)园沟宅河、池塘等小型渔业水域,可组织农民联户承包或由个人承包。
水产养殖质量安全管理规定
![水产养殖质量安全管理规定](https://img.taocdn.com/s3/m/4951777bcf84b9d528ea7a7f.png)
水产养殖质量安全管理规定【法规类别】产品质量责任【发文字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令第31号【发布部门】农业部【发布日期】2003.07.24【实施日期】2003.09.01【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部门规章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令(第31号)《水产养殖质量安全管理规定》,已于2003年7月14日经农业部第1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3年9月1日起实施。
部长:杜青林二00三年七月二十四日水产养殖质量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高养殖水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保护渔业生态环境,促进水产养殖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水产养殖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农业部主管全国水产养殖质量安全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水产养殖质量安全管理工作。
第四条国家鼓励水产养殖单位和个人发展健康养殖,减少水产养殖病害发生;控制养殖用药,保证养殖水产品质量安全;推广生态养殖,保护养殖环境。
国家鼓励水产养殖单位和个人依照有关规定申请无公害农产品认证。
第二章养殖用水第五条水产养殖用水应当符合农业部《无公害食品海水养殖用水水质》(NY5052-2001)或《无公害食品淡水养殖用水水质》(NY5051-2001)等标准,禁止将不符合水质标准的水源用于水产养殖。
第六条水产养殖单位和个人应当定期监测养殖用水水质。
养殖用水水源受到污染时,应当立即停止使用;确需使用的,应当经过净化处理达到养殖用水水质标准。
养殖水体水质不符合养殖用水水质标准时,应当立即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经处理后仍达不到要求的,应当停止养殖活动,并向当地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其养殖水产品按本规定第十三条处理。
第七条养殖场或池塘的进排水系统应当分开。
水产养殖废水排放应当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
第三章养殖生产第八条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水产养殖规划要求,合理确定用于水产养殖的水域和滩涂,同时根据水域滩涂环境状况划分养殖功能区,合理安排养殖生产布局,科学确定养殖规模、养殖方式。
农业部渔业局关于印发《水产健康养殖技术服务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农业部渔业局关于印发《水产健康养殖技术服务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cc479c38dc36a32d7375a417866fb84ae55cc340.png)
农业部渔业局关于印发《水产健康养殖技术服务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农业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06.06.01•【文号】农渔养函[2006]47号•【施行日期】2006.06.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渔业资源正文农业部渔业局关于印发《水产健康养殖技术服务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农渔养函[2006]4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渔业主管厅(局):为贯彻落实《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06年为农民和部机关办理20件实事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农办办[2006]3号)要求,切实为渔民提供满意的水产健康养殖技术服务,我局制定了《水产健康养殖技术服务活动实施方案》。
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工作部署,结合本地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六年六月一日水产健康养殖技术服务活动实施方案为渔民提供水产健康养殖技术服务是2006年我部为农民办理的15件实事之一,为组织落实好该项活动,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活动的目的和主要任务通过开展水产健康养殖技术培训和现场技术服务,帮助水产养殖渔民提高运用水产健康养殖技术的能力,推进水产养殖业长方式转变,以达到促进渔业增产增效、水产养殖业健康发展的目的。
主要任务:(一)以推广水产健康养殖、病害防治和科学用药技术为主要内容,重点培育1万个水产健康养殖示范户,辐射带动10万户养殖渔民,覆盖养殖水面500万亩。
(二)根据各地区实际情况,在发病高峰期为养殖户进行水质监测、病害检测和用药指导等现场技术服务。
二、总体安排和要求(一)我局委托天津市大港区等20个预选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示范县每县培训400户以上;天津换新水产良种场等13家国家级水产原良种场每场培训200户以上(名单和具体培训户数见附件)。
各省(区、市)可根据实际,自行组织开展技术培训和现场服务工作。
(二)重点培训专业水产养殖户、养殖企业代表、专业合作组织和社团负责人、县乡两级水产技术推广和病害防治人员等。
水产养殖法律法规与政策
![水产养殖法律法规与政策](https://img.taocdn.com/s3/m/dd63e5af18e8b8f67c1cfad6195f312b3069eb7b.png)
水产养殖法律法规与政策在当前全球水产资源逐渐减少的背景下,水产养殖业逐渐成为满足人们需求的重要方式之一。
为了保护水产资源,促进水产养殖业的可持续发展,各国纷纷出台了一系列的水产养殖法律法规与政策。
本文将从国内外两个方面,分别介绍水产养殖领域的法律法规与政策。
一、国内1.《渔业法》我国于1986年出台了《渔业法》,该法对水产养殖进行了全面规范。
其中包括了水产养殖的准入条件、培育与投放、养殖产品质量和安全等方面的要求。
此外,该法还对养殖者的权益和责任作了明确规定,为水产养殖业的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持。
2.《渔业资源保护区管理办法》为了有效保护水产资源,我国设立了一系列的渔业资源保护区,并制定了《渔业资源保护区管理办法》。
该办法规定了渔业资源保护区的划定标准、管理措施和处罚措施等。
通过设立渔业资源保护区,我国在水产养殖领域取得了显著成果,有效保护了水产资源的可持续发展。
3.水产养殖业污染治理政策水产养殖业的发展过程中,可能会产生一定程度的水体污染。
为了解决养殖业污染问题,我国出台了一系列的污染治理政策。
例如,对污染严重的养殖场进行整顿改造,推广清洁生产技术,加大监管力度等。
这些政策的出台,有助于保护水质环境,提高水产养殖的可持续性。
二、国际1.欧盟渔业管理制度为了实现欧盟渔业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欧盟采取了一系列的渔业管理制度。
其中包括了针对不同鱼种的捕捞配额、渔业保护区的设立等政策。
这些制度旨在平衡捕捞活动与鱼类资源的恢复和保护之间的关系,保护水产资源的可持续发展。
2.美国水产养殖法律法规美国制定了一系列的水产养殖法律法规,用于规范和管理水产养殖业。
其中,以《美国海洋法》为核心的法律体系对养殖场的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以及产品质量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
这些法律法规为美国水产养殖业的发展提供了指导和保障。
3.国际海洋法公约国际海洋法公约是国际上最重要的水产养殖法律框架之一。
该公约覆盖了许多与水产养殖有关的领域,包括海洋资源的开发与保护、海洋环境的保护以及国际渔业合作等方面。
水产养殖与渔业管理技术测试 选择题 50题
![水产养殖与渔业管理技术测试 选择题 50题](https://img.taocdn.com/s3/m/c6dbf433a88271fe910ef12d2af90242a995ab7c.png)
1. 水产养殖中,哪种鱼类最适合在淡水环境中养殖?A. 鲑鱼B. 鲤鱼C. 金枪鱼D. 鳕鱼2. 渔业管理中的“可持续捕捞”是指什么?A. 无限制地捕捞B. 捕捞量不超过鱼类种群的再生能力C. 只捕捞大型鱼类D. 捕捞所有种类的鱼3. 在水产养殖中,哪种饲料最适合用于促进鱼类生长?A. 纯植物饲料B. 纯动物饲料C. 混合饲料D. 天然水生植物4. 渔业资源评估中,常用的方法是什么?A. 随机抽样B. 标记-重捕法C. 直接观察D. 人工计数5. 水产养殖中,水质管理的关键因素是什么?A. 温度B. pH值C. 溶解氧D. 以上都是6. 渔业管理中,“禁渔期”的目的是什么?A. 增加捕捞量B. 保护鱼类繁殖C. 减少捕捞成本D. 提高鱼类价格7. 水产养殖中,哪种疾病对鱼类危害最大?A. 细菌性疾病B. 寄生虫病C. 病毒性疾病D. 真菌性疾病8. 渔业资源管理中,常用的保护措施是什么?A. 增加捕捞设备B. 限制捕捞量C. 扩大捕捞区域D. 提高捕捞技术9. 水产养殖中,如何有效控制水质污染?A. 增加养殖密度B. 定期更换水体C. 使用化学药品D. 减少养殖面积10. 渔业管理中,如何评估鱼类种群的健康状况?A. 观察鱼类外观B. 检测鱼类生长速度C. 分析鱼类基因D. 以上都是11. 水产养殖中,哪种养殖方式最环保?A. 池塘养殖B. 网箱养殖C. 循环水养殖D. 自然水域养殖12. 渔业资源管理中,如何防止过度捕捞?A. 增加捕捞许可证B. 限制捕捞工具C. 减少捕捞时间D. 以上都是13. 水产养殖中,如何提高鱼类抗病能力?A. 增加饲料量B. 使用抗生素C. 优化养殖环境D. 减少养殖密度14. 渔业管理中,如何提高渔业资源的可持续性?A. 增加捕捞量B. 限制捕捞种类C. 扩大捕捞区域D. 提高捕捞技术15. 水产养殖中,如何有效控制养殖成本?A. 增加养殖密度B. 使用廉价饲料C. 优化养殖管理D. 减少养殖面积16. 渔业资源管理中,如何评估渔业资源的利用效率?A. 观察捕捞量B. 分析捕捞成本C. 评估捕捞技术D. 以上都是17. 水产养殖中,如何提高鱼类品质?A. 增加饲料量B. 使用化学药品C. 优化养殖环境D. 减少养殖密度18. 渔业管理中,如何防止渔业资源的衰退?A. 增加捕捞量B. 限制捕捞种类C. 扩大捕捞区域D. 提高捕捞技术19. 水产养殖中,如何有效控制养殖风险?A. 增加养殖密度B. 使用廉价饲料C. 优化养殖管理D. 减少养殖面积20. 渔业资源管理中,如何评估渔业资源的生态影响?A. 观察捕捞量B. 分析捕捞成本C. 评估捕捞技术D. 以上都是21. 水产养殖中,如何提高鱼类产量?A. 增加饲料量B. 使用化学药品C. 优化养殖环境D. 减少养殖密度22. 渔业管理中,如何防止渔业资源的过度开发?A. 增加捕捞量B. 限制捕捞种类C. 扩大捕捞区域D. 提高捕捞技术23. 水产养殖中,如何有效控制养殖环境?A. 增加养殖密度B. 使用廉价饲料C. 优化养殖管理D. 减少养殖面积24. 渔业资源管理中,如何评估渔业资源的经济价值?A. 观察捕捞量B. 分析捕捞成本C. 评估捕捞技术D. 以上都是25. 水产养殖中,如何提高鱼类营养价值?A. 增加饲料量B. 使用化学药品C. 优化养殖环境D. 减少养殖密度26. 渔业管理中,如何防止渔业资源的污染?A. 增加捕捞量B. 限制捕捞种类C. 扩大捕捞区域D. 提高捕捞技术27. 水产养殖中,如何有效控制养殖病害?A. 增加养殖密度B. 使用廉价饲料C. 优化养殖管理D. 减少养殖面积28. 渔业资源管理中,如何评估渔业资源的生物多样性?A. 观察捕捞量B. 分析捕捞成本C. 评估捕捞技术D. 以上都是29. 水产养殖中,如何提高鱼类适应性?A. 增加饲料量B. 使用化学药品C. 优化养殖环境D. 减少养殖密度30. 渔业管理中,如何防止渔业资源的过度竞争?A. 增加捕捞量B. 限制捕捞种类C. 扩大捕捞区域D. 提高捕捞技术31. 水产养殖中,如何有效控制养殖水质?A. 增加养殖密度B. 使用廉价饲料C. 优化养殖管理D. 减少养殖面积32. 渔业资源管理中,如何评估渔业资源的生态平衡?A. 观察捕捞量B. 分析捕捞成本C. 评估捕捞技术D. 以上都是33. 水产养殖中,如何提高鱼类生长速度?A. 增加饲料量B. 使用化学药品C. 优化养殖环境D. 减少养殖密度34. 渔业管理中,如何防止渔业资源的过度利用?A. 增加捕捞量B. 限制捕捞种类C. 扩大捕捞区域D. 提高捕捞技术35. 水产养殖中,如何有效控制养殖成本?A. 增加养殖密度B. 使用廉价饲料C. 优化养殖管理D. 减少养殖面积36. 渔业资源管理中,如何评估渔业资源的生态效益?A. 观察捕捞量B. 分析捕捞成本C. 评估捕捞技术D. 以上都是37. 水产养殖中,如何提高鱼类抗病能力?A. 增加饲料量B. 使用化学药品C. 优化养殖环境D. 减少养殖密度38. 渔业管理中,如何防止渔业资源的过度捕捞?A. 增加捕捞量B. 限制捕捞种类C. 扩大捕捞区域D. 提高捕捞技术39. 水产养殖中,如何有效控制养殖风险?A. 增加养殖密度B. 使用廉价饲料C. 优化养殖管理D. 减少养殖面积40. 渔业资源管理中,如何评估渔业资源的生态影响?A. 观察捕捞量B. 分析捕捞成本C. 评估捕捞技术D. 以上都是41. 水产养殖中,如何提高鱼类产量?A. 增加饲料量B. 使用化学药品C. 优化养殖环境D. 减少养殖密度42. 渔业管理中,如何防止渔业资源的过度开发?A. 增加捕捞量B. 限制捕捞种类C. 扩大捕捞区域D. 提高捕捞技术43. 水产养殖中,如何有效控制养殖环境?A. 增加养殖密度B. 使用廉价饲料C. 优化养殖管理D. 减少养殖面积44. 渔业资源管理中,如何评估渔业资源的经济价值?A. 观察捕捞量B. 分析捕捞成本C. 评估捕捞技术D. 以上都是45. 水产养殖中,如何提高鱼类营养价值?A. 增加饲料量B. 使用化学药品C. 优化养殖环境D. 减少养殖密度46. 渔业管理中,如何防止渔业资源的污染?A. 增加捕捞量B. 限制捕捞种类C. 扩大捕捞区域D. 提高捕捞技术47. 水产养殖中,如何有效控制养殖病害?A. 增加养殖密度B. 使用廉价饲料C. 优化养殖管理D. 减少养殖面积48. 渔业资源管理中,如何评估渔业资源的生物多样性?A. 观察捕捞量B. 分析捕捞成本C. 评估捕捞技术D. 以上都是49. 水产养殖中,如何提高鱼类适应性?A. 增加饲料量B. 使用化学药品C. 优化养殖环境D. 减少养殖密度50. 渔业管理中,如何防止渔业资源的过度竞争?A. 增加捕捞量B. 限制捕捞种类C. 扩大捕捞区域D. 提高捕捞技术答案1. B2. B3. C4. B5. D6. B7. C8. B9. B10. D11. C12. D13. C14. B15. C16. D17. C18. B19. C20. D21. C22. B23. C24. D25. C26. B27. C28. D29. C30. B31. C32. D33. C34. B35. C36. D37. C38. B39. C40. D41. C42. B43. C44. D45. C46. B47. C48. D49. C50. B。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产行业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产行业标准](https://img.taocdn.com/s3/m/32767777a98271fe910ef999.png)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产行业标准《淡水养殖尾水排放要求》修订稿(代替《淡水池塘养殖水排放要求》SC/T 9101—2007)编制说明(征求意见稿)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淡水渔业研究中心《淡水养殖尾水排要求》修订组2018年7月20日一、工作简况,包括任务来源、协作单位、主要工作过程、标准主要起草人及其所做的工作等;1、任务来源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会同全国水产标准化委员会、全国水产技术推广总站和中国渔业协会于2018年4月13日在北京组织召开了水产养殖水排放标准修订研讨会,会议集中认为有必要对现行的《淡水池塘养殖水排放要求》(SC/T 9101-2007)和《海水养殖水排放要求》(SC/T 9103-2007)进行修订;定义标准属性为推荐性行业标准;按照现行标准形式分海水和淡水养殖方式分别制定“水产养殖水排放要求”;安排原标准制定单位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淡水渔业研究中心承担《淡水池塘养殖水排放要求》(SC/T 9101-2007)的修订工作。
2、主要工作过程2018年3月,农业农村部《淡水养殖尾水排放要求》行业标准修订任务下达后,标准修订小组即开展工作。
第一阶段为收集资料阶段,收集了国内外相关标准和研究成果,对我国淡水养殖主要养殖模式与主要水质指标情况进行了调研,收集了淡水水域的水质指标状况。
第二阶段为修订阶段,参照我国《渔业水质标准》、《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工业废水综合排放标准》以及国外相关水质排放标准,根据淡水养殖水域环境现状、受纳水体水质状况,修订了《淡水池塘养殖水排放要求》(SC/T 9101-2007),形成征求意见稿和修订编制说明。
2018年4月,根据全国水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关于开展水产养殖水排放标准使用情况及制修订需求调查的函”(TC156[2018]3号)文件要求,开展淡水养殖尾水排放标准制修订意见征集,此次标准修订共收集反馈意见45条。
2018年7月12日,中国渔业协会和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会同全国水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水标委渔业资源分技术委员会在北京召开了水产养殖水排放暨珍珠养殖标准修订研讨会,于会专家对修订的《淡水养殖尾水排放要求》进行了研讨,并提出了宝贵意见,在此基础上进行了进一步完善。
水产养殖有机认证标准【可编辑】
![水产养殖有机认证标准【可编辑】](https://img.taocdn.com/s3/m/692ffee4bb68a98270fefac7.png)
水产养殖有机认证标准1、一般原则1.1有机水产养殖业是一种开放式或人为开放式的系统。
在这种系统中,最大限度地限制使用化学药物、人工药物诱导生产的苗种、非天然原料制成的配合饲料,并利用水域的自然生产力来进行生产,以提供高营养、优质的水产食品为根本目的。
1.2有机水产养殖业的生产中应控制外来的投入品,保护利用植物、动物和天然水域的自然生产能力。
尽可能持续利用并保护水域资源,维护天然水域的生态平衡。
1.3有机水产养殖涵盖的范围较广,它涉及的水域有淡水、海水、盐碱水和半咸水等;养殖的场地有水库、河流、湖泊、港湾、滩涂、近海和深海等天然水域;养殖的方式有网箱、网栏、网围及增殖放流等;养殖的对象包括各个生产阶段的肉食性、滤食性、吃食性、杂食性及草食性水产经济动物。
1.4在开放水域的野生、固有的水产生物可以作为有机水产养殖对象进行认证,但按照基本程序不能够检查的生物不在本标准范围之内。
2、转换期2.1有机转换期的确定转换期不应少于转换生物的一个养殖周期。
转换期长短应由认证机构根据转换生物的种类、生命周期、环境因素、养殖场地、养殖水域、过去残存废物、沉淀和水质等因素具体制定。
如果认证机构允许引入了其它常规生物,其转换期也应考虑新被引入的生物。
2.2转换计划转换开始时应制定详细的有机转换计划,转换计划应包括以下内容:1)历史和现状;2)转换的时间表;3)转换的具体内容和措施;4)转换时可能发生变化的因素。
2.3转换的内容转换包括养殖水域的确定、养殖对象选择以及营养、疾病控制等养殖过程和水产品捕捞、运输、粗加工等。
2.4转换的条件下列情况不需要转换期:1)在水体自由流动而且未遭受本标准禁用物质影响的开放水域的野生固有生物;2)有机生产的各种条件,如水质、投入品(饲料、药物和其它物质)可以被检查、监控,并符合相关标准。
2.5如果整个养殖水域不能够一次转换,那么被分割的各个小的转换水域应该保证能够满足所有的标准,且还需满足以下条件:1)常规和有机生产单元之间应该有明显特征的隔离带。
水产养殖认证指南
![水产养殖认证指南](https://img.taocdn.com/s3/m/50d3e70c52ea551810a687d5.png)
(改自生态标签指南)
食品法典 《食品法典》由旨在保护消费者的一系列国际认可的食品、食品生产及食品安全相 关标准、行为规范、指南和其它建议所构成。该法典由食品法典委员会(CAC)制 定和维护。CAC于1963年由联合国粮油组织和世界健康组织(WHO)组织成立,其 主要目标是保护消费者健康和确保公平的国际食品贸易。《食品法典》得到世界贸 易组织的认为,是解决食品质量安全和消费者保护等相关争端的国际基准点。
认证 官方的认证机构或由官方承认的认证机构出具书面的或具有同等效力的证明,证明 某个产品、流程或服务符合特定要求。认证可视情建立在一系列审查活动的基础上, 其中包括对生产链的连续审查。 (改自ISO指南2,15.1.2;食品进出口认证和检验原则,食品法典委员会/指南 20; 生态标签)
认证机构或实体 合格的、获得承认的、负责实施认证审查活动的机构。一个认证机构可以监监督由 其它机构代表它进行的认证活动。 (基于ISO指南2,15.2;生态标签指南)
动物健康和福利............................................................................................... . 14 食品安全和质量 ............................................................................................ .. 15 环境保全……............................................................................................... ..... 17 社会责任…...................................................................................................... .. 19 制度和流程要求................................................................................................... ... 21 管理….............................................................................................................. .. 21 制定标准........................................................................................................ .... 23 认可 ................................................................................................................ .. 26 认证….............................................................................................................. .. 31 执行……................................................................................................................ . .40
贵州省渔业条例_条例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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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渔业条例依法律规定的程序执行渔业领域相关的法律法规,查处非法渔业行为,维护正常的渔业生产秩序和渔民的合法权益的行政行为。
下文是贵州省渔业条例,欢迎阅读!贵州省渔业条例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渔业资源的保护、增殖、开发和合理利用,发展人工养殖,保障渔业生产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渔业生产的发展,适应社会主义建设和人民生活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养殖、捕捞水生动物、水生植物等渔业生产活动,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渔业生产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充分利用资源,积极发展养殖,合理安排捕捞,多渠道筹集资金,逐步增加投入,促进渔业的可持续发展。
鼓励依法开发利用荒滩、荒地从事水产养殖;鼓励引进国内外资金、先进技术和人才从事渔业生产。
第四条省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的渔业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渔业管理工作。
跨行政区域的渔业管理工作,由有关县级人民政府共同协商管理,或者由其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管理。
第二章养殖生产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鼓励发展优质、生态、安全水产品养殖,保护和合理利用有经济价值的水生生物资源。
省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无公害水产品产地认定工作,并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无公害水产品认证工作。
第六条编制可用于养殖业的水域等的规划,按照下列分工进行,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并公告后,报上一级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一)省内跨市、州可用于养殖业的水域等的规划,由省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有关部门和有关地方人民政府编制;(二)跨县(市、区、特区)可用于养殖业的水域等的规划,由有关县级人民政府共同协商编制,或者由其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有关部门和有关地方人民政府编制;(三)县(市、区、特区)内可用于养殖业的水域等的规划,由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有关部门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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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产养殖认证技术准则渔业委员会第二十九届会议批准通过的版本2011年1月31日-2月4日,意大利罗马背景1.全球水产养殖生产大幅增长,为人类消费提供了数量越来越多的鱼类和其他水产品,预测这一趋势仍将继续下去。
虽然水产养殖发展仍有潜力满足不断增长的水产品需求并对粮食安全、减贫和更广泛意义上实现可持续发展和千年发展目标做出贡献;但人们也愈发认识到,要实现这一潜力还需要提高该产业的管理水平。
2.水产养殖是一个高度多样化的产业,其生产系统、场地、设施、作法、流程和产品繁多且各异,其运营的政治、社会、经济和环境条件也千差万别。
3.为促进水产养殖发展所做的努力,应考虑资源贫乏的小规模水产养殖者的特殊关注和利益,鼓励履行促使小规模养殖者和其他小规模利益相关方进入市场链的社会责任。
认证方案不得设置贸易障碍,或把小规模养殖者的水产养殖产品排除在市场链之外。
4.水产养殖产量和贸易实现了增长,但围绕其对环境、社区和消费者可能造成负面影响方面也产生了一些担忧。
其中许多问题已经找到了对策并得到了解决。
目前,应用水产养殖认证被视为一个以市场为依托的可行手段,能够在水产养殖生产和销售环节最大限度地降低潜在负面影响并增加社会和消费者的收益和信心。
5.虽然水生动物健康和水产养殖食品安全问题多年来业已接受认证制度和国际规范的管理,但动物福利、环境和社会经济问题等尚未以规范或认证制的形式进行管理。
范围6.本准则旨在为制定、组织和实施有效的水产养殖认证方案提供指导。
7.本准则审议应被视为与水产养殖认证相关的一系列问题,其中包括:a) 动物健康和福利,b) 食品安全,c) 环境完整性,和d) 水产养殖的社会方面。
8.水产养殖的可持续发展取决于三个因素,即社会、经济和环境可持续性,所有这些因素都必须得到适当处理。
9.目前已具备涉及水产养殖及其价值链各方面的广泛的国家和国际法律框架,涵盖的问题包括水生动物病害防治、食品安全及生物多样性保护等。
水产品加工和进出口方面的法规尤为完备。
通常授权给公认的主管机关对国家和国际强制性法规的执行情况进行核查。
其他诸如环境可持续性和社会经济方面等问题,可能未以具有约束力的形式予以涉及。
这为自愿性认证创造了机遇,可以作为查明特定水产养殖系统是否进行负责任管理的手段。
10.有效的水产养殖认证方案由三大部分组成:(i) 标准;(ii) 认可;及(iii) 认证。
因此,本准则包括:•制定和审议认证标准所需的标准制定过程;•对合格机构开展认证活动予以正式承认的认可体系;•核实认证标准是否得到遵守的认证机构。
11.根据本准则要求,具有相应资质的任何实体均可以承担认证方案的制定和实施。
此类实体尤其可包括政府、政府间组织、非政府组织、私营部门团体(如生产者或行业协会)、民间社会机制或包括以上部分或全体利益相关者群体的联合体,作本准则的直接使用者。
本准则提供了有关水产养殖认证的制度和组织安排信息,包括治理要求,尤其是为了确保避免利益冲突。
术语与定义12.为本水产养殖认证国际准则之目的,特采用以下术语和定义。
这些术语和定义源自或衍生自现有公认材料(如粮农组织1、标准化组织2、食品法典3、动卫组织4认可、粮农组织生态标识准则、粮农组织负责任渔业行为守则等众多材料)和制定本准则过程中利益相关者提出的意见。
由符合适用法律的主管机构对具有资质的团体或个人执行特定任务的能力给予正式承认的程序。
(根据ISO/IEC指南2:1996,12.11修改)认可机构对认可体系进行经营和管理并授予认可的机构。
1联合国粮食及农业组织2国际标准化组织3食品法典委员会4世界动物卫生组织(ISO指南2,17.2)认可体系自身具有开展认可活动所需的程序和管理规则的体系。
一般需在进行合格评定后方能对认证机构予以认可,授予认可后需进行相应监管。
(ISO指南2,第17.1段)水产养殖水生生物的养殖,涉及在饲养过程中为提高产量进行干预,个人或法人对养殖对象拥有所有权。
(根据《粮农组织水产养殖术语表》-/fi/glossary/aquaculture/修改)审计为确定活动和相关结果是否符合预定目标而进行的系统但职能上独立的检查。
(食品法典食品进出口认证和检验原则,CAC/GL 20)认证认证机构或实体以书面或具有同等效力的形式证明某个产品、流程或服务符合特定要求的程序。
认证可酌情建立在一系列审查活动的基础上,其中包括对生产链的连续审查。
(根据ISO指南2,15.1.2;食品进出口认证与检验原则,CAC/GL 20;生态标识准则修改)认证机构或实体开展认证和审查活动的获得承认的政府或非政府主管机构。
认证机构可以对其他机构以其名义进行的认证活动予以监督。
(根据ISO指南2,15.2)认证方案与标准制定、认可及认证实施有关的流程、系统、程序及活动。
(改编自2007年3月在泰国曼谷举行的水产养殖认证第一次专家研讨会报告)监管链核查认证产品来源于经认证的水产养殖生产链且未与非认证产品混同的一系列措施。
监管核查措施的链条应涵盖产品在整个生产、加工、分销和销售环节的跟踪/可追溯性、文件记录及有关数量方面的内容。
摘自粮农组织《渔业生态标签准则》合格评定直接或间接确定相关要求是否得到满足的任何活动。
(根据ISO指南2,12.2修改)团体认证对一组小规模水产养殖户或者在生产性质、养殖场地点和作为团体共同进行产品营销等方面具有重要共性的水产养殖合作组的认证。
该团体拥有确保所有成员符合标准的内部监管系统。
小规模水产养殖产量和/或水面相对较小的水产养殖场,大多没有长期雇工,一般缺乏进行单独认证所需的技术和资金。
(改编自2007年3月在泰国曼谷举行的水产养殖认证第一次专家研讨会报告)标准经批准并为共同和重复采用而规定了产品或相关流程及生产方法的规则、准则或特征的文件,根据国际贸易规则,对这些标准的遵守是非强制性的。
该种文件亦可包括或专门规定适用于产品、流程或生产方法的术语、标识、包装、标记或标签要求。
公共部门的标准由国际标准化机构制定,并总是得到官方公认机构的批准。
私营部门的批准由私人机构制定,但并非总是得到官方公认机构的批准。
(根据技术性贸易壁垒协定,附件1,第2段)标准制定机构、组织或实体从事公认的标准制定活动的组织或实体。
(根据ISO指南2,第4.3段)第三方在所涉及的问题方面被公认为独立于各参与方、不存在利益冲突的个人或机构。
(ISO/IEC指南2:1996;生态标识准则)可追溯性跟踪某水产养殖产品或投入物(如饵料和种苗)在生产、加工和销售等特定阶段流动情况的能力。
(改编自食品法典)认证单元接受合规行为评估和监测的水产养殖经营的规模或范围。
认证单元可以由单个养殖场、生产单位或其它水产养殖设施构成。
认证单元也可以包括应进行集体评估和监测的一组或一群养殖场。
兽药产品为治疗或预防动物疾病而提供的,或可用于动物以便进行医疗诊断,或恢复、纠正或改变动物生理机能的任何物质或任何组合物质。
(欧盟指令2001/82/EC)适用13.用于自愿认证方案的这些准则,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现有国际协定,加以整体解释和应用。
14.负责新的和现有水产养殖认证方案的实体,应根据本准则的要求对已制定并正在实施的认证方案进行评估、审核和记录。
若现行方案的制定方式和/或实施方式存在缺陷,负责有关职能的实体(即标准制定、认可或认证)应采取相应行动,制定并实施整改行动计划。
整改完成后,该实体应对该计划是否符合本准则的要求进行审核和记录。
有关实体不应存在任何利益冲突。
15.若负责私营水产养殖认证方案的实体未能提供可靠保证,确证该计划的制定和实施行为符合本准则的要求,则利益相关者团体(尤其是根据该方案接受认证者)可以适用本准则,请一个具有适当专业力量的机构对该方案进行评价,或自己对该方案进行评价。
详细情况见“机构和程序要求”一节。
16.评价工作将采用本准则对认证方案的制定和实施行为是否符合本准则要求进行评估,内容主要包括:•原则是否得到遵循;•特别关注的问题是否得到解决;•方案的目标和相关问题是否依照适当的最低实质性要求得到解决;•标准制定、认可和/或认证是否依据制度和程序要求得到开展和实施。
原则17.水产养殖认证方案:a.适当时应以现有国际标准或准则为依据,而且必须承认国家主权并遵守相关的地方、国家和国际法规。
必须符合相关国际协议、公约、标准、规程和准则。
b.应承认任何开展水产养殖活动的个人或实体均有义务遵守所有国家法律法规。
c.应依据现有最佳科学证据予以制定(,同时吸收传统知识,但前提是其有效性能够得到客观验证)。
d.应以透明的方式进行制定和实施,应确保负责标准制定、认可及认证的实体之间不存在利益冲突。
这些实体应在本准则规定的要求和标准的基础上推动互认,努力实现协调一致并承认等效性。
e.在尊重合法保密关注的同时,应接受消费者、民间社会及其相应组织和其他有关方面的监督。
f.应是可信的和健全的,能充分有效地实现既定目标。
g.应如同粮农组织《负责任渔业行为守则》尤其是第9条-水产养殖的发展中概述的在生产过程中促进负责任水产养殖。
h.应包括保持监管链和水产养殖产品认证与流程可追溯性的适当程序;i.应酌情遵照国际要求来明确所有有关方面(包括认证方案的所有者、认可机构和认证机构)的责任。
j.不得因生产规模、产量或技术的不同而对实施负责任水产养殖的任何养殖者群体予以歧视对待;促进认证机构、养殖者和贸易商之间的合作;采用可靠、独立的审查和核实程序;并应在确保负责任的养殖者广泛参与方面具有成本效益。
k.应大力鼓励按照粮农组织《负责任鱼品贸易技术准则》开展负责任贸易,应避免设置贸易障碍,为水产养殖产品进入国际市场提供机遇。
l.应确保对缺乏资源的小规模养殖者的利益给予特别考虑,尤其是参与的资金成本和收益,但不得损害食品安全。
m. 水产养殖认证准则应认识到发展中国家渔民和政府的特殊需要,还应当认识到粮农组织在帮助发展中国家制定可实现可衡量的一个实施框架方面的作用。
而粮农组织应帮助对渔民和政府满足拟议的水产养殖认证方案要求的能力进行评估。
最低实质性标准18.本章节规定以下方面水产养殖认证标准制定的最低实质性标准:a) 动物健康和福利,b) 食品安全,c) 环境完整性以及d) 社会经济方面。
认证方案寻求解决问题,其程度取决于该方案设立明确且透明的目标。
认证方案的制定应考虑对水产养殖体系和实践进行衡量的重要能力以及评估是否符合认证标准的重要能力。
动物健康和福利519.水产养殖活动的开展应通过压力最小化实现健康最优化、降低水生动物疾病风险及保持生产周期各阶段健康养殖环境的方式,确保水生动物养殖对象的健康和福利。
由世界动物卫生组织制定的准则和标准应作为具体的规范性基础。
5在本准则中,动物福利的提法,仅在根据世界动物卫生组织现行和未来标准影响到动物健康时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