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公司预决算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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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公司预决算管理制度
第一条集团预决算审计部对地区公司的预决算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
第二条工程进度款审核
地区公司每月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完成工程进度款的审核与款项申请,预决算审计分部定期对主体工程进度款的准确性进行抽查。
第三条销售面积计算
1、预售面积
地区公司须在每期楼宇三层会验后7天内,确认实际施工图纸,按实际施工图完成预售面积的计算。
同时委托当地房管局认可的测绘公司进行面积预测。
自行计算的面积与预测面积核对无误后,报集团预决算审计部审核,经审核后,地区公司才能上报房管局。
2、确权面积
地区公司须对测绘公司实测的确权面积进行现场复核,复核协调后形成书面报告,经董事长签名后报集团预决算审计部备案。
第四条工程结算审批
1、金额100万元以下(含100万元)的工程结算,由地区公司负责人审批后执行。
预决算审计分部每月按结算份数的20%进行抽查。
2、金额100万元以上的工程结算,经预决算审计分部审核后,报集团预决算审计部审核;500万元以下(含500万元)的由地区公司负责人审批后执行,500~1000万元(含1000万元)的再报总裁审批,1000万元以上的再报董事局主席审批。
3、结算时限:100万元以下的5天内;100~300万元(含300万元)的15天内;300万元以上及主体工程、市政配套工程、园建工程25天内。
4、结算争议的裁决:争议金额在50万元以下(含50万元)或争议金额占总结算金额的比例为1%以下(含1%)的由地区公司负责人裁决,50~300万元(含300万元)或比例为1%~3%(含3%)的由集团总裁裁决,300万元以上或比例为3%以上的由董事局主席裁决。
5、每月2号前,地区公司须将上月的工程结算进度情况统计表上报集团预决算审计部。
第五条项目成本分析
新项目开盘前一个月,地区公司须组织预决算部、财务部、开发部等部门进行各类型单体工程的成本分析,并报集团预决算审计部审核。
第六条大型土石方工程成本控制
挖填土石方量在5万立方米以上或造价在100万元以上的大型土石方工程,按《大型土石方工程管理办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