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公告2003年第42号--举行MDI反倾销案产业损害调查听证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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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公告2003年第42号--举行MDI反倾销案产
业损害调查听证会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商务部
•【公布日期】2003.08.18
•【文号】商务部公告2003年第42号
•【施行日期】2003.08.18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公平贸易
正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公告
(2003年第42号)
2002年9月2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原外经贸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发布公告,决定对原产于日本、韩国的进口二苯基甲烷二异氰酸酯、多亚甲基多苯基异氰酸酯(MDI)进行反倾销调查。
依据商务部《产业损害调查听证规则》的规定,应部分利害关系方的申请,商务部决定举行MDI反倾销案产业损害调查听证会。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请参加听证会的利害关系方,应填写《申请参加MDI反倾销案产业损害调查听证会登记表》(见附件),并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将登记表提交商务部产业损害调查局。
每单位限报2人参会。
二、申请在听证会上发言的利害关系方,应在提交上述登记表的同时,提交听证会发言书面概要和相关证据材料正本一式10份。
听证会指定语言为中文。
三、是否允许参加听证会及是否允许在会上发言,将由商务部根据报名情况确定。
四、本次听证会的具体时间、地点等其他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五、本公告同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网站()产业损害调查局子站发布。
《申请参加MDI反倾销案产业损害调查听证会登记表》可由网上下载。
经商务部确定参加听证会的利害关系方名单,将在上述网站公布。
联系人:武雪峰、李卫平
电话:(86)10-65198478/65198190
传真:(86)1065198184
地址:北京市东长安街2号商务部产业损害调查局
邮编:100731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二00三年八月十八日
附件:申请参加MDI反倾销案产业损害调查听证会登记表填表时间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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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国别、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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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国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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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者│□│生产者│
□│
│├───────┼─────┼────────┼─────┤
│申请人类别│下游用户│□│出口商│
□│
│├───────┼─────┼────────┼─────┤
││进口商│□│政府│
□│
│├───────┼─────┼────────┼─────┤
││其他│□│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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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参加听证会│
│
│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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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准备发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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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参会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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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参会人│姓名││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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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会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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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会单位│传真││E-mail││
│├─────┼───────┼──────┼───────┤
││地址││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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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会单位代理│单位名称││地址││
│律师事务所├─────┼───────┼──────┼───────┤
││传真││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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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mail││
│代理律师│││││
│├─────┼───────┼──────┼───────┤
││传真││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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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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