矸石山管理制度
矸石山管理制度范文(四篇)
矸石山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矸石山的管理,保护环境,促进可持续发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矸石山的管理和利用活动,包括矸石山的选址、建设、运营、封山、修复等环节。
第三条矸石山管理应遵循“减量、回收、利用、安全”的原则,促进矸石的资源化利用和环境友好型利用。
第四条矸石山管理应坚持“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追究责任,防止环境污染的发生。
第五条矸石山管理应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联动合作,共同推进矸石山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矸石山选址第六条矸石山选址应遵循国家有关规定,优先选择地势较低、交通便利、生态环境对当地影响较小的地区。
第七条矸石山选址应考虑附近居民、农田、水源地等敏感区的保护,避免对当地环境产生不良影响。
第八条矸石山选址应充分考虑矸石的资源化利用,避免资源浪费和环境破坏。
第三章矸石山建设和运营第九条矸石山建设和运营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得相关许可证和审批手续。
第十条矸石山建设和运营单位应制定详细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确保矸石山建设和运营过程中的安全。
第十一条矸石山建设和运营单位应加强对矸石山的监测和管理,及时发现和处理可能出现的问题。
第十二条矸石山建设和运营单位应定期进行环境保护培训,加强员工对环境保护工作的认识和意识。
第十三条矸石山建设和运营单位应加强与周边社区居民的沟通和协调,解决可能出现的环境问题和纠纷。
第四章矸石山封山和修复第十四条矸石山封山应在矸石资源开采完毕或达到预定弃置期限后进行,封山时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相应的手续和程序。
第十五条矸石山封山后,应制定详细的修复计划,并实施相应的修复工作,保证矸石山的生态环境得到恢复和改善。
第十六条矸石山封山和修复工作应监督检查履行情况,确保按照计划完成。
第五章矸石资源化利用第十七条矸石山管理应积极推动矸石资源的开发和利用,推进矸石的资源化利用。
第十八条矸石资源化利用应考虑环境和资源的双重效益,合理利用矸石资源,减少对环境的影响,降低资源的浪费。
矸石山排矸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矸石山排矸作业安全,预防和减少事故发生,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依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结合本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矸石山排矸作业全过程,包括排矸前准备、排矸作业、排矸后处理等环节。
第三条矸石山排矸作业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规和标准。
第二章组织与管理第四条成立矸石山排矸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矸石山排矸作业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五条领导小组职责:(一)制定和修订矸石山排矸安全管理制度;(二)组织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三)监督、检查矸石山排矸作业现场的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四)处理矸石山排矸作业中的安全事故;(五)组织开展矸石山排矸作业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
第六条矸石山排矸作业现场必须配备专职安全员,负责现场安全监督和检查。
第三章排矸作业安全措施第七条排矸前准备:(一)检查矸石山排矸设备、设施是否完好,运行正常;(二)检查矸石山排矸作业区域是否有安全隐患,及时消除;(三)对参与排矸作业的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
第八条排矸作业:(一)排矸作业人员必须穿戴符合要求的个人防护用品,如安全帽、防尘口罩、防滑鞋等;(二)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排矸作业,不得擅自改变作业方式;(三)严禁闲杂人员进入排矸作业区域;(四)作业过程中,必须保持通讯畅通,发现异常情况立即停止作业,报告上级;(五)排矸作业现场必须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提醒作业人员注意安全。
第九条排矸后处理:(一)对排矸后的矸石山进行巡查,发现安全隐患立即整改;(二)对排矸作业区域进行清理,保持现场整洁;(三)对排矸设备、设施进行维护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行。
第四章奖励与处罚第十条对在矸石山排矸作业中,认真执行本制度,做出显著成绩的员工,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一条对违反本制度,造成安全事故的,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五章附则第十二条本制度由矸石山排矸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矸石山管理制度(三篇)
矸石山管理制度为严格落实《____安全生产法》及关于矸石山安全管理的要求,为加强矸石山安全管理工作,确保现场施工安全,现制定贺驼煤矿矸石山安全管理制度,望遵照执行。
1、矸石山翻罐落笼在正常工作期间,严禁闲杂人员穿越,更不准在作业场地逗留、捡煤。
2、施工前,要保证照明、避雷装置,胶带输送机、电器设备等装置完好,并按要求定期检查维修。
3、施工区域内严禁闲杂人员及儿童在矸石山及其附近区域逗留、玩耍。
3、矿设专人负责,定期检查巡逻,发现危险隐患,立即进行处理,在有滚落危险的区域设置警戒牌、围栏。
4、矸石山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有关规定进行工作,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思想,严格按规定进行作业。
5、矸石山夜间工作时工作人员必须戴好矿灯,要精力集中、不准脱岗,执行现场交接班制度。
6、工作人员上岗前不准喝酒,要爱护好矸石山的一切设备设施,发现故障及时汇报处理。
7、每天要安排电钳工对矸石山进行巡检,发现问题要立即汇报和处理;机电运输部每月两次对矸石山进行安全检查,对检查出来的问题必须按五定原则落实处理。
8、上岗人员必须经培训合格取得安全操作资格证后方能上岗作业。
贺驼煤矿矸石山管理办法为严格落实《____安全生产法》及关于矸石山安全管理的要求,为加强矸石山安全管理工作,确保现场施工安全,现制定贺驼煤矿矸石山安全管理制度,望遵照执行。
一、矿成立矸石山领导小组组长:总经理副组长:安全矿长总工程师生产矿长机电矿长防突矿长成员。
各专业副总、管理部室、区队负责人及相关人员。
安全副矿长具体负责矸石山日常管理全面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机电运输部,由机电运输部部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监督、检查、汇总等工作。
二、加强领导,高度重视,认真整改,严格责任追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长效机制针对矸石山存在的安全隐患,各部门主要负责人重点抓,分管领导亲自抓。
对排查出的问题要严格按照五定原则进行落实和整改。
矸石山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定期、不定期____相关人员到现场进行隐患排查,每月至少要对矸石山进行一次深入细致的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专人督查、督办。
2024年矸石山管理制度(三篇)
2024年矸石山管理制度____年矸石山管理制度摘要: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建设的迅猛推进,矸石山问题日益凸显。
矸石山作为城市建设中产生的废弃物,不仅占用了宝贵的土地资源,还对环境和居民健康造成了极大的威胁。
为了有效解决矸石山问题,必须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
本文从管理机构、管理要求、管理手段等方面,对____年矸石山管理制度进行了详细的阐述。
一、管理机构为了统一管理和监督矸石山的治理工作,____年成立了矸石山管理机构。
该机构由环保部门、城管部门、土地部门、规划部门等相关部门共同组成,负责制定矸石山管理政策和规划,统筹协调矸石山的开发和治理工作。
二、管理要求1.矸石山治理纳入城市规划在城市规划中要合理规划矸石山的位置和用途,尽量减少对居民生活和环境的影响。
同时,要通过改建、平整、植被恢复等手段,将矸石山转变为城市公园、绿化带等有益于城市发展和居民生活的场所。
2.加强矸石山治理的监督和检查建立定期巡查和检查制度,确保矸石山治理工作的规范进行。
对于治理工作不力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以强化治理工作的效果。
3.制定矸石山开发和利用的政策通过制定矸石山开发和利用的政策,鼓励企业和个人参与矸石山的开发利用。
同时,要加强对矸石山开发利用项目的审核和管理,确保开发利用项目的合法性和可行性。
三、管理手段1.矸石山清理和整治对于已存在的矸石山要进行清理和整治,尽量避免对环境和人群的影响。
清理过程中要采取科学的方法和技术,确保清理工作的高效和安全。
2.矸石山利用通过开展矸石山的开发和利用工作,增加矸石山的资源价值,并为城市发展提供支撑。
矸石山的开发利用可以包括建设矸石山公园、创办矸石山博物馆、建设矸石山电站等。
同时,要加强对矸石山利用项目的管理,确保项目的合法性和可行性。
3.矸石山管理信息化建设建立矸石山管理信息系统,实现矸石山管理的信息化和智能化。
通过信息化建设,可以实现对矸石山信息的集中管理和共享,提高矸石山管理工作的效率。
矸石山管理制度范本
矸石山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矸石山管理,确保环境安全,保护生态环境,促进可持续发展,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矸石山的开发、利用、管理、修复及监管工作。
第三条矸石山的管理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按照环保要求进行操作,确保环境安全和生态保护。
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应兼顾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与生态效益的协调发展。
第二章矸石山开发第四条在矸石山的开发过程中,应充分考虑环境保护和资源节约,制定科学合理的开发方案,并按照有关要求进行环境评估和审批手续。
第五条矸石山的开发单位应建立健全环境管理体系,配备专业的环境管理人员,确保开发过程中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和破坏。
第三章矸石山利用第六条矸石山利用应本着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原则进行,遵循“循环经济”和“减少、回收、利用”等理念,促进矸石资源的合理利用。
第七条矸石山利用项目应经过相应部门的审批,符合相关环保要求。
矸石山利用单位应建立健全的环境监测机制,对污染物排放、噪音和粉尘等进行监测,并保持监测记录。
第四章矸石山管理第八条矸石山管理单位应负责制定相关管理规定和操作规程,明确职责和权限,确保矸石山的安全管理和环境保护。
第九条矸石山管理单位应建立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加强对矸石山周边环境的监测,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生产过程中不发生安全事故和环境污染。
第十条矸石山管理单位应建立健全的应急预案,加强应急管理,做好突发事件的应对和处置工作。
第五章矸石山修复与监管第十一条矸石山开发和利用完毕后,应进行相应的修复和恢复工作。
修复工作应符合国家有关要求,重点保护矸石山周边的生态环境。
第十二条矸石山的监管工作应由相关监管部门负责,加强对矸石山的日常巡查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矸石山的合规运营。
第六章法律责任第十三条对违反本管理制度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包括行政处罚、经济处罚或刑事责任。
第十四条违反本管理制度造成环境破坏、生态破坏等后果的,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矸石山管理制度范文
矸石山管理制度范文矸石山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矸石山管理制度是为了规范矸石山的开采、利用和修复工作,保护生态环境、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而制定的,适用于全国范围内所有矸石山的管理。
第二条矸石山管理的原则是依法管理、科学合理、全面整治、责任明确,注重保护与发展协调统一。
第二章矸石山开采管理第三条矸石山的开采活动必须获取有效的采矿许可证。
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采矿许可证的批准不得进行矸石山开采。
第四条矸石山开采必须符合以下原则:1. 尽量减少采矿对环境的破坏;2. 符合资源合理利用的原则,减少资源浪费;3. 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确保人身安全。
第五条矸石山开采要按照环境评估和环境影响评价的要求,编制详细的开采规划和项目申请报告,并经相关部门审核才能获得开采许可。
第六条矸石山开采过程中必须采取严格的安全措施,保障采矿人员的安全。
同时,要监测和控制矸石山开采过程中产生的尘埃、废水和噪音等污染物,确保对环境的影响在允许范围内。
第三章矸石山利用管理第七条矸石山的利用应当以资源保护和回收利用为原则,鼓励采用先进的技术和装备进行矸石山利用,推进绿色、可持续的发展。
第八条矸石山利用应当严格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合理设计和运营矸石山利用项目,加大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的投入。
第九条矸石山利用过程中产生废弃物的处置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严禁随意倾倒、焚烧等对环境造成污染的行为。
第十条矸石山利用企业应当开展环境监测和安全生产检查,定期报告矸石山利用情况和环境、安全状况,并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和检查。
第四章矸石山修复管理第十一条矸石山开采完毕或利用过程结束后,必须进行矸石山的修复工作,恢复其生态功能。
第十二条矸石山修复工作应按照环境保护规划和修复项目方案进行,采用合理的技术手段和方法,确保修复工作的效果。
第十三条矸石山修复工作包括但不限于:1. 清理尘埃、废水和垃圾等污染物;2. 补植绿化;3. 修复土壤。
第十四条矸石山修复工作的费用由开采、利用单位承担,并应当建立专项基金,用于矸石山修复工作。
矸石山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矸石山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矸石山的管理,保护环境,促进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我单位管辖范围内的矸石山。
第三条矸石山是指矿山开采或建筑工地产生的废弃物或副产品,含有金属矿物、煤矸石、建筑垃圾等。
第四条矸石山管理的原则是源头治理、分类管理、资源化利用、环境保护、监管严格。
第五条矸石山管理的目标是减少矸石山对环境的污染,最大限度地利用矸石山资源,提高资源回收利用率。
第二章矸石山产生与处置第六条矸石山的产生应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制度进行评估,并报相关部门备案。
第七条矸石山应按照不同的种类进行分类,分别进行储存、运输和处置。
第八条对重金属或有害物质含量较高的矸石山,应进行专门处理,防止对环境造成污染。
第九条对可回收的矸石山,应进行资源化利用,提高其利用效益。
第十条对无法回收利用的矸石山,应按照规定进行安全填埋,防止二次污染。
第三章矸石山管理措施第十一条对矸石山的储存应采取遮蔽、防风、防水、防火等措施,确保其安全性。
第十二条对矸石山的运输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确保不对环境造成污染。
第十三条对矸石山处置场所应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其功能的正常运行。
第十四条对矸石山的利用应采取适当的技术和设备,确保其资源的最大化利用。
第四章矸石山监管与责任第十五条相关部门应加强对矸石山的监管,定期检查矸石山的存放和处置情况。
第十六条对违反矸石山管理制度的单位和个人,应依法进行处罚,并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七条矸石山的管理责任应由责任单位明确,确保对矸石山的有效管理。
第五章附则第十八条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并适用于我单位矸石山的管理工作。
第十九条本管理制度的解释权归我单位所有。
第二十条本管理制度的修订和补充由我单位负责,并报相关部门备案。
以上所述即为矸石山管理制度的范文,供参考。
具体情况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制度制定。
矸石山管理制度范文(二)一、背景介绍矸石山是指矿山开采过程中剩余的废渣和废石堆积形成的山体,由于其占地面积大且容易滋生植被、破坏生态环境的特点,矸石山的管理变得至关重要。
矸石山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矸石山安全管理,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矸石山开采、运输、堆放、处理等各个环节,以及所有从事矸石山相关工作的人员。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1. 成立矸石山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矸石山安全管理的全面工作。
2. 矸石山安全管理领导小组下设安全办公室,负责日常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实施。
3. 各部门、车间、班组要明确安全管理责任人,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确保矸石山安全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四、安全管理措施1. 矸石山开采(1)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进行开采,确保开采过程中的安全。
(2)开采前,对矸石山地质情况进行调查,评估安全风险,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
(3)开采过程中,加强监测,发现异常情况立即停止作业,及时上报。
2. 矸石山运输(1)运输车辆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并定期进行检验、维护。
(2)运输过程中,严格遵守交通规则,确保行车安全。
(3)运输车辆应配备安全防护设施,如护栏、挡泥板等。
3. 矸石山堆放(1)堆放场地应平整、坚实,防止塌方、滑坡等事故发生。
(2)堆放过程中,遵循“先低后高、先密后疏”的原则,确保堆放稳定。
(3)堆放区域应设置警示标志,防止人员误入。
4. 矸石山处理(1)处理过程中,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进行操作。
(2)加强监测,确保处理过程中的安全。
(3)处理后的矸石应妥善堆放,防止二次污染。
五、安全教育与培训1. 定期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
2. 新员工上岗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3. 定期组织安全知识竞赛、安全技能比武等活动,提高员工安全素质。
六、事故报告与处理1. 发生安全事故,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救援。
2. 事故发生后,及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并配合调查处理。
3. 对事故原因进行分析,制定整改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矸石安全处理管理制度(5篇)
矸石安全处理管理制度第一条:选煤厂矸石的堆存必须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法的有关规定。
采用矸石充填采空区进行覆土造田,应当将矸石推平、压实,不得形成空洞。
覆土层厚度应当大于500mm。
第二条:排矸系统的轨道、钢丝绳、绞车、驱动装置、矿车、连接装置、保险装置和其他装置,必须有专人检查维修,并详细记录。
第三条:矸石山排矸系统的轨道应当符合下列要求:1、轨道接头的间隙不得大于5mm,高低和左右错位不得大于2mm。
2、两条轨道顶面高低差不得大于5mm(曲线段外轨的加高,不在此限,其加高按曲率半径要求确定)。
3、轨道偏差:直线段或曲线段加宽后,最宽不得超过5mm,最窄不得超过2mm。
4、轨枕应用道碴填实,道中应经常清理,保持无杂物、无浮矸。
第四条:保险绳、保险挡、阻车器等安全设施必须班班检查。
第五条:矸石山轨道行车时,严禁蹬钩、行人。
开车前,挂钩工必须检查牵引车数和各车联接情况。
发现牵引车数超过规定或者联接不良时,不得发出开车信号。
第六条:上下矸石山应当使用音响信号联系开停车。
禁止使用手势、喊话方式联系工作。
第七条:人力推车时,必须目注前方。
同方向推车时,两车的距离不得小于10m。
严禁放飞车。
第八条:道岔、弯道和坡度较大的地方,必须有警示牌。
在能自动滑动的坡度上停放车辆时,必须使用可靠的制动器或木楔刹住。
矸石山向下卸车时,一定要观看山下面是否有人。
第九条:矸石山的轨道必须安装牢固;发现有裂纹,立即处理。
第十条:高硫的矸石必须采取降温灭火措施(例如注石灰浆或水等)。
矸石山自然区域必须设置醒目的警界线和警示牌。
第十一条:矸石山的防洪沟和排水沟必须畅通。
严禁在矸石山防洪沟上跨沟建筑。
第十二条:矸石山位于河流附近,必须构建堤坝。
矸石安全处理管理制度(2)矸石是指在矿山、采石场、建筑工地等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料,通常包含各种岩石、土壤、尾矿等。
由于矸石中可能含有有害物质或对环境造成其他潜在风险,因此对矸石的安全处理管理非常重要。
矸石山管理制度范文
矸石山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矸石山的管理,保护环境,维护社会稳定,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矸石山的建设、运营和关闭等各个环节。
第三条:矸石山管理应遵循“资源利用、生态保护、法律合规、安全可靠”的原则。
第二章:矸石山建设和运营第四条:矸石山的建设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的规划要求,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批程序。
第五条:矸石山的运营应由经过专门培训的人员负责,确保运营过程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第六条:矸石山的运营应严格控制矸石的采掘和堆放量,确保不超过规划许可范围。
第七条:矸石山的运营应定期进行环境监测,确保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
第八条:矸石山运营期间应加强安全管理,确保工作人员和周边居民的安全。
第九条:矸石山的运营应严格执行相关的安全作业规程,禁止擅自进行危险作业。
第三章:矸石山关闭和复垦第十条:矸石山运营结束后,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进行关闭和复垦工作。
第十一条:关闭矸石山前,应进行必要的环境整治工作,确保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第十二条:关闭矸石山后,应进行复垦工作,恢复原有的生态环境。
第十三条:关闭矸石山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进行关停手续,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闭山。
第十四条:复垦工作完成后,应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土地利用。
第四章:矸石山管理的监督和处罚第十五条:矸石山的建设、运营和关闭等各个环节均应受到相关部门的监督和检查。
第十六条:如发现矸石山管理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应及时进行处罚,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第十七条:对于严重违反矸石山管理制度的行为,应采取停产整改、罚款、吊销许可等措施。
第十八条:对于矸石山管理中造成的环境损害,应及时进行修复,并由责任方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
第五章:附则第十九条:本管理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适用于矸石山的建设、运营和关闭。
第二十条:矸石山管理制度的修订应由相关部门经过论证和审批后进行。
第二十一条:本管理制度中未涉及的事项,按照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矸石山管理制度汇编
矸石山管理制度汇编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矸石山的管理,保护生态环境,减少环境污染,维护社会稳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矸石山管理的基本原则是依法管理、分类管理、综合治理、可持续发展。
第三条矸石山管理的目标是有效减少矸石山对环境的污染,促进资源的循环利用,实现生态环境的保护和可持续发展。
第四条矸石山管理的主体是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依法履行管理职责,加强对矸石山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矸石山管理的内容包括矸石山的规划、开发、利用、恢复、治理等方面。
第二章矸石山管理的规划与开发第六条矸石山的规划应当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和城市规划,统筹考虑矸石山的保护、开发和利用。
第七条未开发利用的矸石山应当作为生态绿地或者公共设施用地进行规划,合理配置矸石山资源。
第八条矸石山的开发利用应当遵循环保护、资源利用、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原则,促进矸石山的合理开发利用。
第九条矸石山的开发利用项目应当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明确环境保护措施,确保项目符合法律法规和环保要求。
第十条开发利用矸石山应当优先考虑生态修复、绿化美化、旅游开发和资源综合利用等项目,促进矸石山的可持续利用。
第三章矸石山的恢复与治理第十一条已经开发利用的矸石山,在停止开发利用后应当立即进行生态恢复,恢复成为适合生态环境的地貌。
第十二条矸石山的恢复应当采取生物治理、机械治理和化学治理等综合措施,促进植被生长,减少水土流失。
第十三条矸石山的治理应当根据不同地貌特点和植被生长条件,采取针对性措施,加强矸石山的水土保持和生态修复。
第十四条矸石山的治理项目应当进行环境监测和评估,确保治理效果符合环保要求。
第四章矸石山管理的监督与考核第十五条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应当加强对矸石山的监督管理,及时发现和解决矸石山管理中的问题。
第十六条矸石山管理的监督包括日常监督、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等方式,确保矸石山管理工作的有效推进。
第十七条矸石山管理的考核应当建立科学合理的考核指标体系,对矸石山管理工作进行综合考核和评价。
矸石山管理制度(三篇)
矸石山管理制度矸石山是指通过采矿活动形成的废弃物堆积而成的山体,是矿山开采后遗留下来的矿石碎块、矿石渣、矿石尾砂等残留物。
矸石山所带来的环境问题包括水土流失、水、土壤和空气污染等。
为了有效管理矸石山,保护环境,维护人民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需要建立矸石山管理制度。
矸石山管理制度包括矸石山的规划以及管理的整个过程。
下面我将从规划、监管、修复和再利用等方面讨论矸石山管理制度。
一、规划:1. 制定矸石山建设规划:根据矿山废石量、地理条件和环境承载力等因素,由相关部门制定矸石山的建设规划。
规划中应明确矸石山的位置、规模、形状等,并考虑到后期矸石山的利用方式。
2. 完善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在矸石山建设前,应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评估矸石山对周边环境的影响程度,并提出相应的控制措施。
3. 强化矸石山规划管理:相关部门应加强对矸石山规划的监管,确保规划符合环保要求,并定期对矸石山规划进行评估和调整。
二、监管:1. 建立监测体系:建立矸石山的监测体系,对矸石山的水土流失、水质、土壤质量和空气质量等进行定期监测,及时掌握矸石山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情况。
2. 强化执法监管:对违反矸石山管理规定的行为,依法进行处罚,并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执法力度,确保矸石山管理的有效执行。
3. 推动信息公开:通过加强信息公开,让公众及时了解矸石山管理情况,促使企业和政府部门更加重视矸石山的管理工作。
三、修复:1. 制定修复计划:矸石山修复是保护环境的重要环节,相关部门应制定矸石山修复计划,明确修复目标和具体措施,并确定修复的时间节点。
2. 实施生物修复:采用生物修复技术,选用适宜的植物种植于矸石山上,通过植物吸收、分解等作用,促进矸石山的植被恢复和土壤改良。
3. 治理水土流失:通过植被覆盖、建设护坡等措施,减少水土流失,防止矸石山中的砂石流入水体,造成水环境污染。
四、再利用:1. 制定矸石山利用计划:矸石山在修复过程中,可以利用一部分资源,如矿石尾砂可以用于建筑材料等方面。
矸石山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矸石山安全生产,防止事故发生,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结合本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矸石山的安全生产管理,包括矸石堆放、运输、处理等环节。
第三条矸石山安全生产管理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成立矸石山安全生产管理领导小组,负责矸石山安全生产的全面工作。
第五条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监督、检查、汇总等工作。
第六条各相关部门职责:(一)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和实施矸石山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组织开展安全检查,处理安全生产事故。
(二)环保部门:负责矸石山的环境保护工作,确保矸石山在符合环保要求的前提下进行堆放和处理。
(三)运输部门:负责矸石山的运输工作,确保运输过程中的安全。
(四)设备管理部门:负责矸石山设备的维护、保养和更新,确保设备安全可靠。
第三章安全生产管理措施第七条矸石堆放:(一)矸石堆放前,应进行地质勘察,确保地质条件稳定。
(二)矸石堆放时,应按照设计要求进行分层堆放,严格控制堆放高度。
(三)矸石堆放区域应设置安全警戒线,并设置警示标志。
第八条矸石运输:(一)运输车辆应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查,确保车辆安全可靠。
(二)运输过程中,应遵守交通规则,确保行车安全。
(三)运输车辆应配备安全防护设施,如警示灯、反光标识等。
第九条矸石处理:(一)矸石处理应按照环保要求进行,防止污染环境。
(二)矸石处理过程中,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矸石扬尘、溢出等。
(三)矸石处理区域应设置安全防护设施,如围挡、喷淋系统等。
第十条安全教育与培训:(一)对矸石山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高安全意识。
(二)定期组织安全生产知识竞赛、演练等活动,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第四章事故处理与责任追究第十一条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措施控制事故扩大。
第十二条事故调查处理:(一)事故发生后,应及时上报上级部门,并按照规定进行调查处理。
矸石山管理制度(3篇)
矸石山管理制度5矸石山取矸作业灾害防范操作规程一、灾害防范与安全要求1、取矸单位负责人是取矸作业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者,对本单位取矸作业的安全管理负直接管理责任。
2、取矸作业人员是取矸作业的直接责任者,对取矸作业的安全负直接责任,取矸作业人员应严格按照规程规定操作,杜绝违章作业。
3、取矸单位必须与矿签订安全责任书;取矸单位应与取矸作业人员签订安全责任书。
责任书应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承担的安全责任。
4、取矸单位应定期向矿矸石山安全技术管理部门提交取(用)矸作业计划,安全技术管理部门根据排矸规划应指定取矸作业区域,划定安全警戒线,严禁越界开取,以免破坏排矸设施,影响正常生产排矸。
5、取矸单位进行取矸作业前,必须对取矸区域范围进行确认,绘制取矸作业流程图和进度表,及时编制取矸作业规程并报矿技术、安全管理部门。
6、取矸作业期间,取矸区域内严禁非工作人员进入安全警戒线范围内。
7、取矸作业期间,如发现矸石山有大面积跨落、严重自燃发火、出现严重伤人事故等异常情况,取矸单位及其它人员应及时向矿调度室汇报,并立即____救援、处理。
二、取矸作业规程1、取矸人员进入作业现场必须携带必要的安全保护用品及工具。
2、取矸单位进行取矸作业前,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应检查取矸作业区域范围的安全状况,若半部取矸,应在区域的上方、____设置可靠的安全警戒线、警示标牌,并在取矸区的上方安全警戒线附近堆筑不少于____米高、可阻挡矸石滚落的挡矸墙;进行取矸作业时,要有专人监护,防止取矸区域上方的矸石滚落伤及取矸工作人员。
3、取矸作业应采取自上而下逐层剥离方式,取落的矸石首先存放在取矸点作业平台上,再用工具推至溜矸道顺坡下放至____存料场地,较大的岩石应堆积在作业平台区域内,严禁下放至存料场地。
4、取矸作业区域应有宽度不少于____米,倾角不大于25°的安全人行通道直通作业地点,便于出现事故时作业人员及时、安全撤离。
5、每个取矸点作业现场必须有不少于____m2的安全作业平台;多个取矸点在同一水平面上平行作业时,两取矸点之间相近边缘水平距离必须间隔____米以上的安全距离;多个取矸点在不同平面上进行作业时,取矸点之间不得少于____米以上的安全距离;严禁在上一层取矸点的____同时进行取矸作业。
矸石山安全管理规定(3篇)
矸石山安全管理规定矸石山是矿井排矸的主要渠道,为确保排矸系统的安全运行,防止排矸,取矸及雨季强降水等引起矸石山山体滑坡或煤矸石滚落造成掩埋设施、伤人等意外事故,确保人身安全,特作规定如下:1、加强对排矸系统的安全管理工作,矿应明确一名矿处级领导干部负责矸石山的安全管理工作。
2、运搬工区负责人是矸石山日常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生产副区长为分管责任人,;并落实专职管理人员,负责日常检查工作。
3、运搬工区负责矸石山的日常管理工作,不定期组织对矸石山、排矸系统进行安全检查,每周至少检查一次,发现问题及时组织人员处理,发现重大隐患,必须立即停止运行,及时整改。
4、要加强对矸石山周围、作业人员经常进入区域,可能存在威胁安全的山体的检查,所有作业人员进入工作现场必须检查周围环境的安全状况,尤其在强降雨天气,不得进入存在滑坡危险的区域。
5、矸石山周围必须设置安全警戒区,并安设安全警示标志。
6、安全警戒区内禁止建设永久性建筑,严禁闲杂人员擅自入内或上山。
7、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随意进行取矸作业。
取矸作业必须事先和运搬工区联系,双方签订切实可行的施工方案,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明确取矸方位,取矸范围;明确安全负责人、警戒负责人、警戒范围,严禁任何非作业人员进入警戒区。
8、矸石山排矸作业时,闲杂人员要远离矸石山安全警戒区____米以外。
9、矸石山运行期间做到走勾不走人、严禁蹬钩上下。
10、矸石山设施、设备严禁乱拆乱动,保证齐全完好,醒目有效。
11、严禁向矸石山倾倒温度大于70℃的物料和易燃物如坑木、锯末、生活垃圾等。
洗选矸石应分别堆放。
预防矸石山自燃发火。
12、矸石山堆存量达到设计容量或者因安全原因不允许再堆存煤矸石时,应停止使用。
矸石山安全管理规定(2)矸石山是指在排矸过程中产生的堆放矸石的区域,为了确保矸石山的安全,需要管理规定来确保工作人员和环境的安全。
以下是矸石山安全管理规定的一些要点:1. 矸石山的布局和设计应符合安全要求,包括避免坡度过陡、设置防滑措施等。
矸石山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矸石山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矸石山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矸石山生产、建设、运输、存储等全过程。
第三条矸石山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成立矸石山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负责矸石山安全生产的统一领导、组织、协调、监督和检查。
第五条主任:由矿长担任,负责全面领导矸石山安全生产工作。
第六条副主任:由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矿长担任,协助主任开展工作。
第七条成员:各相关部门负责人。
第八条矸石山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二)制定矸石山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三)组织、协调、监督矸石山安全生产工作;(四)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五)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六)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七)组织事故调查处理,分析事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
三、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第九条矸石山生产、建设、运输、存储等环节必须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本制度。
第十条严格执行矸石山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确保生产安全。
第十一条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不得违章作业。
第十二条定期对矸石山设备、设施进行检修和维护,确保设备、设施安全可靠。
第十三条矸石山运输道路必须保持畅通,严禁超载、超速行驶。
第十四条矸石山储存区域必须设置安全警戒线,并设置警示标志。
第十五条加强矸石山安全管理,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第十六条加强矸石山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提高应急救援能力。
四、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第十七条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十八条新员工必须经过岗前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十九条定期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考试,确保从业人员掌握安全生产知识。
矸石山管理制度
矸石山管理制度(一)矸石山选址1、矸石山堆存应符合生产安全要求,不得布置在煤层露头、表土下10m 以内有煤层和存在漏风的采空区上方塌陷范围内,同时要考虑地形、地质条件,防止滑坡和矸石滑落冲毁农田沟渠、道路。
2、布置矸石山提升绞车道时,其位置不宜正对工业广场的主要建筑物,不宜与现有公路、排水渠道、人行道等交叉。
提升绞车道的坡度一般不大于25 °。
(二)矸石山日常管理1、矸石山四周必须设置安全警戒区。
安全警戒区内禁止建设永久性建筑,并应在明显位置设立永久性危险标记,防止闲杂人员擅自入内。
2、生产矿井必须对进入矸石山的煤矸石定期进行取样分析化验,以确定其自燃倾向性,并建档管理。
新建矿井应在矿井地质报告中对不同岩(煤)层的硫、碳等可能引发自燃的元素含量进行检测,确定其自燃倾向性,明确标注于岩层综合柱状图。
3、矸石山堆存量达到设计容量或者因安全原因不允许再堆存煤矸石时,应停止使用。
4、矸石山堆存活动结束后,如不能立即开发利用,必须对矸石山进行安全处置和生态恢复。
(三)矸石山堆放方式及预防自燃1、对于黄铁矿含量高和反应活性高的煤矸石,排放前喷洒适量石灰乳液或者添加适量黄土和石灰混合物,中和氧化产酸;防止黄铁矿在酸性条件下加速氧化反应产热,引起自燃。
经鉴定为高自燃倾向性的矸石应采取分层堆积方式。
2、尽可能减小矸石山堆积斜面的坡度。
堆积坡度一般不得大于42 °。
3、严禁向矸石山倾倒温度大于70 C的物料和易燃物如坑木、锯末、生活垃圾等。
采掘矸石与洗选矸石应分别堆放。
(四)矸石山自燃防范1 、矸石山有自燃倾向或已发生过自燃的,必须制定具有操作性的管理制度、危害预警措施、应急预案等。
2、矸石山自燃倾向性高的煤矿要建立自燃预警管理制度,定期测温及预测、预警预报机制,并建立相应技术管理资料库。
3、自燃严重的矸石山,暴雨天气必须封锁安全警戒区,禁止人员和车辆接近。
当矸石山出现异常现象,特别是雨雪天应加强监测、监控。
矸石山管理制度
矸石山管理制度一、矸石山管理的背景与现状矸石山的管理问题一直是围绕着资源利用、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展开的热点问题。
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发展,矸石山的规模和数量不断增加,对生态环境和城市发展造成了越来越大的影响。
一方面,矸石山中含有的金属矿石、煤炭矿石等资源具有一定的经济价值,可以作为再生资源进行利用,但现状却是大部分矸石山资源未得到合理利用,造成了资源的浪费;另一方面,大量的矸石山未经处理和管理,导致了水土流失、地质灾害、空气污染、生态环境破坏等问题,给周边环境和居民生活带来了严重影响。
因此,建立科学的矸石山管理制度迫在眉睫。
目前,我国对于矸石山的管理仍存在一些问题。
一方面,矸石山的管理主体不清晰,导致管理职责不明、监管不力;另一方面,矸石山的治理和利用存在技术和资金的限制,缺乏统一的规范和制度,使得矸石山管理的效果不明显。
因此,建立健全的矸石山管理制度成为了当前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二、矸石山管理的原则和目标1. 原则(1)综合治理原则。
充分考虑矸石山所在地的地质、水文、生态等特点,采取综合治理的方式,统筹解决矸石山的治理和利用问题。
(2)产权明晰原则。
明确矸石山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建立健全的产权制度,激发各方面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资源的合理利用。
(3)市场化运作原则。
依托市场机制,引导社会资本和技术力量参与矸石山的开发和再生利用,促进矸石山资源的开发利用。
(4)生态优先原则。
在矸石山管理的过程中,要以生态修复和环境保护为首要目标,合理安排资源利用,最大限度地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2. 目标(1)完善的管理制度。
建立健全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监管机制,明确矸石山管理的政策框架和法规体系。
(2)资源利用的最大化。
推动矸石山资源的综合开发利用,提高资源的再生利用率和综合利用效率,实现资源的最大化利用。
(3)生态环境的改善。
通过矸石山的治理和生态修复,改善矸石山周边的生态环境,恢复植被覆盖,减少土壤流失,净化大气和水体。
煤矿矸石山管理办法(二篇)
煤矿矸石山管理办法1、矸石山四周由保卫科设置安全警戒区。
安全警戒区内禁止建设永久性建筑,并应在明显位置设立永久性危险标记,防止闲杂人员擅自入内。
2、保卫科在矸石山设置门卫严格现场监管。
严禁任何人员到矸石山捡拾物品、非工作人员不准经矸石山大门过往、不准矸石山逗留,翻矸时所有人员必须进入安全地点,防止矸石山跑车、落石伤人事故的发生。
3、保卫科门卫要加强出入矸石山车辆的管理,对拉运矸石用户车辆进行登记,不经矿允许不准私自拉运矸石。
4、运输区负责矸石山矸石管理,拉运矸石必须同运输区联系,由运输区指定拉运矸石区域。
5、进入矸石山拉运矸石的车辆必须在运输区指定的区域内拉运矸石,并听从运输区工作人员的指挥,防止矸石山发生安全及中断生产事故。
6、对不听从运输区指挥的用户运输区有权停止其装运,制止不了要及时通知保卫科,保卫科要及时安排人员进行处理。
7、保卫科要加强矸石山警戒区域内的巡查,特别是冬季和夜间严防村民等无关人员进入矸石山拣拾煤块和其他废品。
8、安监处、运输区不定期进行安全巡查,掌握矸石山安全状况,切实做好矸石山自燃、崩塌的防范工作,特别是雨季必须加强监测监控,采取针对性措施,防止矸石山安全事故和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
煤矿矸石山管理办法(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煤矿矸石山的环境保护和资源利用工作,促进煤矿矸石山的合理开发和利用,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国内所有煤矿矸石山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煤矿矸石山的开发和利用,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有关部门的审批。
第四条煤矿企业要按照环境保护和资源利用的要求,制定煤矿矸石山的开发和利用方案,并报相关部门备案。
第五条煤矿矸石山的开发和利用过程中,应当保障生态环境的安全,并进行矿山环境的恢复和修复工作。
第六条相关部门应当加强对煤矿矸石山的监督和管理,确保矿山开发和利用工作能够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第二章矿山环境保护第七条煤矿企业在矿山开发和利用过程中,要采取科学合理的措施,防止煤矸石山的坍塌和滑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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矸石山安全管理制度
为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关于矸石山安全管理的要求,为加强矸石山安全管理工作,确保现场施工安全,现制定贺驼煤矿矸石山安全管理制度,望遵照执行。
1、矸石山翻罐落笼在正常工作期间,严禁闲杂人员穿越,更不准在作业场地逗留、捡煤。
2、施工前,要保证照明、避雷装置,胶带输送机、电器设备等装置完好,并按要求定期检查维修。
3、施工区域内严禁闲杂人员及儿童在矸石山及其附近区域逗留、玩耍。
3、矿设专人负责,定期检查巡逻,发现危险隐患,立即进行处理,在有滚落危险的区域设置警戒牌、围栏。
4、矸石山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有关规定进行工作,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思想,严格按规定进行作业。
5、矸石山夜间工作时工作人员必须戴好矿灯,要精力集中、不准脱岗,执行现场交接班制度。
6、工作人员上岗前不准喝酒,要爱护好矸石山的一切设备设施,发现故障及时汇报处理。
7、每天要安排电钳工对矸石山进行巡检,发现问题要立即汇报和处理;机电运输部每月两次对矸石山进行安全检
查,对检查出来的问题必须按五定原则落实处理。
8、上岗人员必须经培训合格取得安全操作资格证后方能上岗作业。
贺驼煤矿矸石山管理办法
为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关于矸石山安全管理的要求,为加强矸石山安全管理工作,确保现场施工安全,现制定贺驼煤矿矸石山安全管理制度,望遵照执行。
一、矿成立矸石山领导小组
组长:总经理
副组长:安全矿长总工程师生产矿长机电矿长防突矿长
成员:各专业副总、管理部室、区队负责人及相关人员。
安全副矿长具体负责矸石山日常管理全面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机电运输部,由机电运输部部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监督、检查、汇总等工作。
二、加强领导,高度重视,认真整改,严格责任追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长效机制针对矸石山存在的安全隐患,各部门主要负责人重点抓,分管领导亲自抓。
对排查出的问题要严格按照五定原则进行落实和整改。
矸石山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定期、不定期组织相关人员到现场进行隐患排查,每月至少要对矸石山进行一次深入细致的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专人督查、督办。
三、小组职责
(一)矿长职责:
矸石山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者,对矸石山安全管理负总责。
(二)生产矿长职责:
1、负责组织建立完善矸石山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2、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定期召开矸石山管理工作会议,协调处理各单位、部门之间关于矸石山安全生产管理的相关问题,落实安全管理措施。
(三)机电矿长职责:
1、负责矸石山机电生产管理工作。
2、负责组织建立和完善矸石山机电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完善安全生产设备和设施等,并组织抓好落实。
3、负责落实矸石山机电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定期对矸石山进行机电设备安全检查。
(四)安全矿长职责:
1、负责对矸石山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2、定期组织安全大检查活动,抓好问题的督促整改,及时消除安全事故隐患。
(五)防突矿长职责:
1、负责组织对矸石山进行自燃发火倾向性检测工作。
2、负责组织制定矸石山自燃应急处置方案。
(六)总工程师职责
1、负责牵头制定矸石山应急救援处置方案。
2、负责矸石山防火管理工作。
专业小组职责:
机电运输部负责矸石山设备管理工作,包括皮带机、翻罐笼、避雷设施及配套附属设施等。
负责定期组织开展安全大检查活动。
安全监察部负责矸石山安全管理工作,包括制度的落实、规范操作、隐患治理等。
生产技术部负责矸石山堆放角的定期测量、矸石山崩塌应急处置方案的制定和现场执行、负责定期对矸石山变形情况进行定期观测。
通风防突部负责矸石山防火管理工作,定期对矸石山自燃发火倾向进行观测,负责制定矸石山自然发火应急处置方案等。
其他专业部室在各自业务范围内,定期参加安全大排查活动,并从专业管理角度对矸石山进行管理。
四、矸石山安全管理防范措施
(一)划定矸石山安全区域,设置警戒标志在矸石山周围划定危险区域,设置围栏、警戒标志等,无关人员严禁入内。
(二)完善制定矸石山安全管理规定和相关规章制度,并按照国家对煤矿矸石山安全管理的相关文件精神制定完
善各种管理制度,并做好贯彻学习和培训工作。
各相关单位按制度要求,抓好现场落实。
(三)加强矸石和其它杂物的管理。
1、矸石上山前,尽量减少可燃物上山,严禁向矸石山倾倒温度大于 70 度的物料和易燃物。
2、矸石山如有自燃地点立即采取注石灰水或黄泥浆等措施,积极研究试验其它先进的灭火技术,定期进行火源温度检测。
(四)加强对矸石山灭火管理。
定期对煤矸石山自燃倾向性进行检测,制定灭火方案和措施,防灭火人员要定期进行安全技术培训,并配备防护用品,防止人员中毒。
(五)加强对矸石山作业过程的管理。
严格执行矸石山设备检查维护制度,执行好在矸石山作业的措施和安全技术规程;对在矸石山检修、施工、监控等作业,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报矿审批后方能作业,严禁无措施作业,确保矸石山设备、设施完善及工作人员安全。
(六)加强对矸石山堆放矸石的管理。
1、矸石山责任单位要合理安排矸石卸载点,矸石山看山工工要定期对山体进行巡查,发现滑坡征兆及时汇报相关领导,并采取措施处理。
(七)保卫人员要加强责任心,对破坏、盗窃围栏、警戒标志、树桩以及山顶提升、运输安全设施设备的人员,必须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处理,对制止不听的必须采取强制
手段。
六、其他安全注意事项
1、矸石山翻罐落笼在正常工作期间,严禁闲杂人员穿越,更不准在作业场地逗留、捡煤。
2、施工前,要保证照明、避雷装置,胶带输送机、电器设备等装置完好,并按要求定期检查维修。
3、施工区域内严禁闲杂人员及儿童在矸石山及其附近区域逗留、玩耍。
3、矿设专人负责,定期检查巡逻,发现危险隐患立即进行处理,在有滚落危险的区域设置警戒牌、围栏。
4、矸石山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有关规定进行工作,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思想,严格按规定进行作业。
5、矸石山夜间工作时工作人员必须戴好矿灯,要精力集中、不准脱岗,执行现场交接班制度。
6、工作人员上岗前不准喝酒,要爱护好矸石山的一切设备设施,发现故障及时汇报处理。
7、每天要安排电钳工对矸石山进行巡检,发现问题要立即汇报和处理;机电运输部每月两次对矸石山进行安全检查,对检查出来的问题必须按五定原则落实处理。
8、上岗人员必须经培训合格取得安全操作资格证后方能上岗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