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商品经济理论在社会主义实践中的创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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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马克思、恩格斯关于未来社会取消商品货币关系的科学预见
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一卷的开篇,将商品作为理论分析的逻辑起点,按照“商品——交换过程——货币或商品流通”的商品内部矛盾,以及“产生——外化——解决”的内在逻辑,阐述了商品经济的一般规律。

商品具有两大基本属性:使用价值、价值。

使用价值就是说商品在生产和生活中对人是有用的,不同商品的有用性在质的方面各不相同。

如上衣和麻布是不同质的使用价值,上衣的使用价值是保暖,麻布的使用价值是制作成衣。

抽象掉如织布、缝衣各种具体形式的劳动,单纯人类劳动的凝结就是商品的价值。

马克思把包含在商品同一个劳动过程中所具有的两种不同的性质,叫做劳动的二重性,具体劳动形成了某种特殊的使用价值,具有一般共性的抽象劳动的凝结形成了价值。

价值具有价值实体和价值量两重内容,价值实体是一般抽象劳动的凝
摘 要:马克思、恩格斯通过对商品经济一般规律的揭示,指出商品、货币都是历史范畴,预言生产资料公有制的未来社会将取消商品货币关系。

苏联在十月革命后,试图通过战时共产主义政策直接进入社会主义社会,在遭遇失败后,转向了计划经济体制下有限制的商品经济。

新中国成立初期,先是沿袭苏联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模式,在曲折中前进,直到改革开放后,我国才找到了将社会主义公有制与市场经济相结合的适合中国国情的正确方式,逐步建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完全恢复了商品交换关系,促进了中国经济几十年来的高速稳定增长,在理论和实践上均实现了对马克思主义商品经济理论的创新发展,也为新时代中国进一步发展市场经济提供了根本遵循。

关键词:商品经济理论;苏联;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新时代
结,一般的抽象过程不是人主观抽象的结果,而是社会抽象的过程。

这意味着在劳动二重性之上实际上蕴含着更基本的私人劳动与社会劳动之间的矛盾。

顾名思义,私人劳动都是分散的个人劳动的生产,但是私人劳动并不能决定价值量的多少,要看私人劳动能有多少可以转化为社会劳动。

价值产生的前提是两种不同的商品之间存在着交换关系,价值具有社会性,必然要通过社会的方式呈现出来,就需要进一步分析价值存在的形式。

紧接着,马克思按照价值形式的演进过程分析了价值的四种形式,从简单价值形式、扩大价值形式、一般价值形式逐渐发展到货币形式。

货币形式不是作为与商品的对立物存在的,而是作为一般商品存在的。

交换过程将商品和商品生产者之间的关系形成联接,商品交换通过商品生产者的行为去完成,靠商品生产者去推动。

通过这一交换过程的发展,不难发现,商品交换所体现的并不是像商品拜物教所理解的商品同商品的对立,随着商品
交换过程的不断发展,商品流通通过货币实现周而复始的运动。

简言之,马克思认为,商品是包含着自然属性的使用价值和社会属性的价值的矛盾统一体。

商品生产者生产的目的不是为了获得该商品的使用价值,而是为了取得价值,这就需要通过与其它商品生产者进行交换,让渡使用价值,换取价值。

马克思进一步分析了商品经济产生的两个基本条件。

第一,分工是商品经济产生的前提条件。

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一卷第一篇论述“商品和货币”中指出,“不同质的使用价值,从而不同质的有用劳动的产品,才能作为商品互相对立”,“分工是商品生产存在的条件”[1]109。

分工的细化,才有了交换的必要;社会分工的发展意味着生产力水平的提高,剩余产品越来越多,才有了交换的可能。

二是生产资料由不同的所有者占有。

马克思指出,“商品交换是在共同体的尽头,在它们与别的共同体或其成员接触的地方开始的”[1]131。

这里的共同体指的是原始社会,在共同体的内部是集体劳动集体分配,并不需要商品交换。

在“共同体的尽头”,生产资料不是社会成员共同占有,而是由不同所有者或者说私人占有,生产出来的产品固然也归私人所有,商品交换由此成为必要。

马克思、恩格斯根据上述商品经济产生的基本条件,预言未来社会只要全体社会成员共同占有生产资料,实行公有制。

在这种社会形态下,商品的生产和交换的基本条件已不具备,商品经济将不复存在。

生产产品的劳动就不再蕴含个体属性,而是全部变成社会劳动。

因此,马克思认为,商品经济消亡的先决条件在于建立生产资料公有制。

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中指出,在一个生产资料公有的社会里,个人劳动不需要经过复杂的迂回的交换过程进而转化为社会劳动,而是直接作为社会总劳动的组成部分,直接被认定为社会劳动,商品交换关系消失。

在《社会主义从空想到科学的发展》一书中,恩格斯明确指出未来社会的发展走向,“一旦社会占有了生产资料,商品生产就将被消除......社会生产内部的无政府状态将为有计划的自觉的组织所代替”[2]815。

恩格斯不仅科学地揭示了社会主义代替资本主义的历史必然性,同时也预示了社会主义将计划地自觉地组织生产的图景,指明了未来社会的发展方向。

马克思提供的不是教义,而是方法。

科学理解马克思对未来社会取消商品货币关系的看法,需要把握几个要点。

第一,注意目标与过程的不同。

马克思关于未来社会取消商品货币关系指的是一种必然趋势,而不是说社会主义制度一建立就必须要采取的措施,需要经过漫长的过渡时期,高度发展社会生产力,取消商品经济关系才能成为现实。

在《哥达纲领批判》一书中,未来的共产主义社会被马克思明确地分为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和“高级阶段”,也就意味着真正的自由人的联合体的共产主义社会的实现需要经过从低级阶段到高级阶段的演进过程。

共产主义社会第一阶段是从资产阶级旧社会的胎胞中成长起来的,那个脱胎出来的旧社会的痕迹必然始终带在它身上。

在这里,“一种形式的一定量的劳动同另一种形式的同量劳动相交换”[2]363的平等权利仍然是一种资产阶级权利。

从形式上看,每个人都是劳动者,没有阶级差别,按照“同一尺度——劳动——来计量”[2]364是平等的;从内容上看,每一个劳动者都具有不同的天赋能力、知识储备、技术经验,不一样的家庭情况,在经过必要的扣除后,个人从社会总产品中所领回的又是不平等的。

在共产主义第一阶段,受限于生产力的发展水平,这种资产阶级权利的不平等是无法超越的。

只有当共产主义社会发展到高级阶段,分工的情形已经消失,“才能完全超出资产阶级权利的狭隘眼界......各尽所能,按需分配”[2]365。

第二,注意前提条件的变化。

马克思、恩格斯整个理论框架的分析都是基于他们所处的资本主义时代。

他们通过对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分析,揭示了资本主义的内在矛盾及其发展的必然趋势。

资本主义生产力高度发展之后必然会被社会主义公有制所取代,分工和私有制随之灭亡,商品货币关系将随之取消。

然而,没有经过生产力高度发展的现实的社会主义社会,仍不能超越商品经济的阶段,需要在商品经济充分发展之后,才能为商品经济的消亡创造条件。

二、社会主义利用并发展商品经济理论
(一)苏联从“取消商品经济”到“发展商品经济”
列宁对商品经济的认识经历了从“取消商品经济”到“发展商品经济”的转变。

列宁在十月革命胜利之后,期望苏俄可以直接过渡到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开始尝试把马克思、恩格斯对未来社会的设想付诸于实践。

当时,由于苏俄面临着国内外敌对势力的仇视和武力干涉,列宁提出并推动实施了“战时共产主义政策”来维护新生政权。

这个政策其实就是一种“取消商品经济”的高度集中的计划调节模式:废除自由贸易,废除市场,实行均等的分配制度;国有企业的产品由最高经济委员会统一调度;农民除极少数口粮外的余量,由国家按固定价格强制征购,即“余粮收集制”。

这一政策的
实施短期内最大限度地集中了物资,保证了前线军队供给,战胜了国外武装干涉和国内的反革命暴动,这是一项正确的紧急政策。

但从长远来看,战时共产主义政策强调高度集中统一的生产、经营和分配,试图在市场之外建立城乡之间的直接产品交换,它不仅违背了经济发展的客观规律,而且脱离了苏俄小农大国的客观实际,损害了农民的利益,农民暴动成为这一时期的普遍现象,苏俄面临着严重的经济危机和政治危机。

在这种情况下,列宁意识到现阶段把商品货币关系完全取消,直接过渡到社会主义甚至共产主义是不科学、不现实的。

紧接着,列宁认真分析了当时国内外的客观情况,经过理论的思考和实践的检验,列宁认识到当前的苏维埃政权不太具有直接转到社会主义的前提,仍需要商品、货币和交换市场,决定由战时的共产主义政策措施向新的经济政策措施过渡。

列宁在1921年的《在莫斯科省第七次党代表会议上关于新经济政策的报告》中指出,之所以改行新经济政策,是因为1921年春天的政治形势表明:“不是直接进行社会主义建设,而是要在许多经济领域退向国家资本主义”[3]。

不仅要退回到国家资本主义,而且应该退回到商业和货币流通,并加强国家监管,只有走这条路,才能恢复经济生活。

新经济政策措施的施行其实就是恢复商品经济的体现:新经济政策措施首先面向农民,实行粮食税,农民按国家规定缴纳后的余粮归个人所有,可以到市场上进行交换;允许国家调控之下的贸易自由,振兴及发展商业;改变建立单一的公有制,允许并鼓励私人资本主义企业的发展;废除国家配给制,采取按劳分配;实行租让制、合作制等形式的国家资本主义。

新经济政策的实施表明,经济社会文化落后的国家在无产阶级获得政权之后不太具有直接过渡到社会主义的前提,国家资本主义是其实现过渡的必经阶段,同时还需要充分利用市场关系、商品关系和货币关系来建设社会主义。

列宁首先提出了实现向社会主义的过渡需要利用商品货币关系的构想,并进行了具体实践,丰富了马克思主义关于未来社会商品货币关系的构想。

斯大林继承并发展了列宁利用商品货币关系的思想,进一步提出了社会主义公有制条件对商品货币关系的利用问题,主要集中在他的《苏联社会主义经济问题》一书中。

首先,论述了社会主义制度下商品生产存在的原因。

有人认为,如果生产资料公有制已经确立,商品生产的存在就会失去其现实意义,因此商品生产应该被淘汰。

斯大林拒斥了这一观点,他指出苏联有两种社会主义生产形式:一种是全国人民的生产形式,另一种是集体农场的生产形式。

斯大林认为,苏联并没有实现马克思、恩格斯所描述的“社会占有生产资料”。

在国有企业中,生产资料和产品是全民的财富,但在集体农场企业中,生产资料(农田、机械)属于国家,而产品则是集体农场的财富,属于自己所有。

第二,论证了社会主义商品生产不会导向资本主义。

斯大林指出,商品生产并不等于资本主义生产,社会主义的商品生产是没有资本家参与的“特种商品生产”。

此种商品生产反映的是联结起来的社会主义生产者的互助互利关系,“它注定了要和它的‘货币经济’一起共同为发展和巩固社会主义生产的事业服务”[4]13;社会主义商品生产的活动范围仅仅限于个人消费品,在社会主义前提下,生产资料、劳动力均不是商品。

第三,肯定了社会主义制度下的价值法则。

斯大林指出,价值法则首先体现在商品流通中,与此同时还扩展到了生产方面。

在流通领域,即通过产品买卖,价值法则调节着“个人消费的商品的交换”[4]14。

在生产领域,企业的经济核算和赢利等问题不得不考虑价值法则。

但事实上,由于生产资料公有制的存在,国民经济的计划发展规律取代了生产的竞争和无政府状态规律,使价值规律的作用局限在一定范围内。

斯大林指出,如果按照价值规律调整各生产部门的劳动分配比例,那么,工人将会进入更能赢利的轻工业去,而不是进入国民经济需要但很少赢利的重工业,也就是要把生产资料的生产让位于消费资料的生产。

按照这一思路,没有生产资料的同时增长,就会消灭我国经济不断增长的可能性。

因此,尚处于共产主义第一阶段的苏联,价值法则作用的范围受到国家年度计划和五年计划的限制。

斯大林的上述理论分析将马克思主义的商品经济理论补充得更为丰富了,但从总体上看,苏联的社会主义建设还是局限在计划经济体制的框架内进行实践的,商品经济的发展受到限制,这使得斯大林对社会主义制度下的商品范畴和价值法则的理解具有一定的片面性。

(二)新中国初期沿袭苏联社会主义公有制下的商品经济关系
我国新民主主义革命胜利后,同样面临着如何处理商品货币关系的问题。

毛泽东同志整体上继承了列宁和斯大林的商品经济思想,并结合中国的具体实践,进一步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的商品经济理论。

第一,首次界定了“商品生产”的性质。

毛泽东沿袭并拓展了斯大林的观点,斯大林认为,商品生产不是
孤立存在的,而是依赖于周围的经济条件。

毛泽东进一步指出商品生产所依赖的经济环境,界定了商品生产的性质。

他认为,商品生产取决于它与什么样的经济制度相联系,如果与资本主义制度相联系,就是资本主义性质的商品生产;与社会主义制度相联系,就是社会主义性质的商品生产。

毛泽东将商品生产与社会制度相结合的理论阐释,纠正了人们把“商品生产与资本主义混为一谈”的错误思想。

在此基础上,毛泽东作出进一步的说明,社会主义的商品生产不会导向资本主义,因为到1956年底,中国已经完成了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没有了资本主义的经济基础,当然不会导向资本主义。

现在是国家和人民公社做生意,资本主义早就被排除在外了。

“商品生产可以乖乖地为社会主义服务,引导五亿农民实现全民所有制。

”[5]440
第二,发展商品经济是向共产主义过渡的必要条件。

毛泽东依据1958年新中国成立初期生产力水平极端落后的现实情况指出,“我国是商品生产很不发达的国家”[5]435。

商品生产不发展,公社就发不出工资,亿万人民的基本生活就得不到保障,因此,社会主义初期应该有一个发展商品生产的阶段。

毛泽东认为,每个公社除了生产粮食外,还应该发展其他可以卖钱的东西,用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来发展和建设社会主义,只有通过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才能引导农民发展生产,最终进入全民所有制。

针对有些人认为两三年就能进入共产主义的激进想法,毛泽东指出,实现共产主义并不是越快越好,是有步骤的。

在这一时期,中国的全民所有仅仅占据生产资料、社会产品的一小部分,劳动、农地及其他生产资料(种子、工具等)由人民公社集体所有,故而生产的产品也只能归公社所有,公社仅仅愿意用商品交换的方式换取他们需要的商品。

“只要存在两种所有制,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就是极其必要、极其有用的。

”[5]440因此,现阶段仍然需要商品经济。

毛泽东关于社会主义商品生产的思想进一步丰富了马克思主义的商品经济理论,但同苏联一样,仍在计划经济的框架内实践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抑制了社会生产力的发展。

计划经济只是特定历史阶段的产物,苏联和社会主义初期的中国均实行过计划经济。

苏联要搞计划经济,快速进行工业化。

中国也是为了这样的目标,使用计划经济,计划条件下发展什么不需要搜集信息、规划集中优势资源去发展,要求的信息简单、目标明确,所以可以建立较好的激励约束机制。

因此,通过计划经济模式,苏联和中国都达成了历史目标。

而后随着工业化体系越来越发达,需要激励各个经营主体进一步细致分工,生产出更多样化的产品。

此时,计划经济的弊端不断暴露出来,表现为经济僵化、资源浪费等,严重束缚了生产力的发展,所以必须转向市场经济。

因此在邓小平同志的带领下,中国突破了社会主义不能搞市场经济的理论误区,做出了转向市场经济的思想指引,开启了中国改革开放的伟大实践,而苏联仍束缚在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的框架内,最终走向了解体。

(三)改革开放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与完善
改革开放前的实践证明,在计划经济体制框架下有限制地发展商品经济,抑制了市场主体的活力,只有充分发展商品经济,才能更好地服务于社会主义建设。

1978年,十一届三中全会决定把全党的工作重心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的同时着重指出,为了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必须对经济体制展开变革,怎样充分认识及正确处理计划与市场的关系是经济体制改革的核心内容和难题。

邓小平在南方考察时特别指出,计划和市场均是配置资源的手段,不具有社会制度属性。

这一精辟的论述从根本上打破了把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作为社会基本制度范畴的思想束缚。

在这里,邓小平直接使用了市场经济的概念,市场经济与商品经济既有区别又有联系。

两者的区别在于,商品经济是与自然经济和产品交换经济相对应的经济形式,市场经济与计划经济相对应的经济形式。

但在本质上,二者具有内在一致性,市场经济是商品经济的发达阶段,也就是说,市场经济必然是商品经济。

商品经济和市场经济都不具有社会基本制度的属性,其运行的一般规律不会因社会经济制度的不同而改变。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市场范围逐步扩大,商品价格也逐步放开。

实践证明,市场作用越充分,经济活力就越强。

党的十四大明确指出要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首次明确了市场在我国经济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同时也进一步发挥了政府的作用;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系统总结了我们党在长期探索中关于市场经济与社会主义制度的认识,并且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与所有制和分配方式在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体系进行了统一。

实践证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完善和发展,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如今,我国是仅次于美国的全球第二大经济体,是世界经济增长速度最快的国家之一,是世界第一大出口国和第二大进口国,也是世界第一大外汇储备国。

我国
经济对全球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从1978年的2.3%上升至2020年的超过30%,成为全球经济增长的最大贡献者。

中国已从低收入国家进入中等偏上收入国家行列,人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

三、新时代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创新发展
习近平在中共十九大报告中提出“新时代”历史定位之后,中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发展就进入了新的阶段。

这个新阶段既承接了中国改革开放以来的商品经济理论的发展脉络,又展现出了与时俱进的特征趋势,对理论概括和实践探索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党的十九大以来,我国一方面继续坚定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作为核心主体,另一方面不断激发市场活力,探索不同的公有制实现形式,培育更多市场主体,充分发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优势的同时,寻求人民当家作主和商品经济发展之间资源配置的平衡。

2020年中共中央提出了“构建国内国际双循环”的新发展格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设发展开始了从“独立自主、自力更生”到“改革开放”再到“双循环”的第三次阶段式跨越。

这种与时俱进的跨越没有前例可循,是对发展之路的一种全新的探索和尝试,但它集合了中国共产党的集体智慧,是经过了反复的科学论证的,也在实践中初步显示出正确性与合理性。

持续至今的疫情让全球经济陷入了自二战以来最严重的衰退,在失业率急速飙升,政府放水救助政策效果不明显的情况下,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多年来产业空心化、收入差距和不平等问题越发凸显,各类社会矛盾日益加剧。

全球贸易大幅萎缩,多国供应链受阻,美元进入贬值通道,资本主义商品经济的脆弱性在突如其来的风险面前表现得十分无力。

而始终坚持可持续发展战略的中国,则充分展示出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优越性,发挥强有力的宏观调控作用,准确判断、迅速决策、果断执行、统一部署、协调联动、高效调配资源,在最短时间内控制疫情的同时,以最快的速度迈开了经济复苏的步伐,成为2020年全球唯一实现正增长的经济体。

日新月异的科技时代,人类社会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发展在不断变革。

商品的生产、交换和分配环节逐渐在全球范围内发生,劳动分工也从个体分工转向了区域分工,更广泛的“世界村”概念随着高效地信息交互已经深入人心,商品经济也势必会慢慢展现出新的面貌。

在未来,如何处理好本国经济发展和全球一体化发展之间的辩证统一关系,如何处理好保证经济发展速度与维护人民群众利益之间的平衡协调问题,是摆在所有国家面前的一张问卷。

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理念为指导的新发展之路就是中国交出的答卷。

这条路凝结了中国多年来经济发展的理论精华和实践智慧,既符合本国国情,又顺应时代要求。

在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实践中,我国深刻总结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规律性经验:党中央权威是国家和人民的根本依靠;人民至上是作出正确抉择的根本前提;制度优势是推动发展的根本保障;科学决策和创造性应对是化危为机的根本方法;科技自立自强是促进发展大局的根本支撑。

这些探索出的规律性经验是我国未来继续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有力保障。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革新性的发展纲领,它对马克思主义的商品经济理论在新的时代背景下应该如何应用与发展做了科学的诠释和演绎,使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发展得到了进一步升华。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从提出到建立再到不断修正完善,这一发展历程以及实践背后的指导思想,相对于马克思主义商品经济理论来说是一次重要的突破。

我国将市场经济与社会主义公有制相结合,探索出了一条既不同于苏联和新中国成立初期的计划经济条件下有限制的商品经济模式,也不同于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模式,而是将市场调节与政府调控相结合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模式。

这种模式能够将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政府宏观调控的职能同时发挥出来,服务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大局。

我国用改革开放40多年来的实践成果证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仅仅是一条适合我国国情的发展道路,也是可以为世界上其他国家发展建设提供参考的“中国方案”。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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