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广州市委组织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建立广州市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中共广州市委组织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建立广州市高层次人才学术休假体检制度的通知
【法规类别】社会福利与社会保障
【发文字号】穗人社发[2016]22号
【发布部门】中共广州市委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2016.04.12
【实施日期】2016.04.1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中共广州市委组织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建立广州市高层次人才学术休
假体检制度的通知
(穗人社发〔2016〕22号)
各区党委组织部、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单位组织(人事)部门:为进一步完善我市高层次人才学术休假体检的管理与服务,加大引才、用才和留才力度,为广州经济社会发展和创新型城市建设提供有力的人才保障,根据国家《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2011-2020年)》和省《关于印发〈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2011-2020年)实施方案〉的通知》(粤组通〔2012〕46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探索建立我市高层次人才学术休假体检制度。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享受学术休假体检的对象范围
(一)学术休假适用于市属单位的下列在职高层次人才:
中国科学院和中国工程院院士(含双聘和外籍院士,统称“两院院士”,下同)、“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和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等。

(二。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