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银行理财产品兑付门事件深度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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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银行理财产品兑付门事件深度研究报告
一、事件的缘起和发展
2011年10月起,华夏银行嘉定支行理财经理濮婷婷(简称濮某)开始向该支行的客户推荐“中鼎财富一号股权投资计划”这一产品。
根据客户方兰事后的回忆,濮某的介绍是,产品期限1年,预期收益率高达11%,投向是在北京开典当行,而且还有担保函,这样的条件很有诱惑力。
2011年11月25日,第一期“中鼎财富一号股权投资计划”成立。
之后,在濮某的介绍下,方兰继续购买了第二期和第三期产品。
第四期产品也在该支行进行了销售。
根据调查,四期产品共1.19亿元的实际募集总额中,濮某销售了90%的金额,有1000多万元是其他四名员工销售。
2012年11月中旬,根据事后濮某家人的描述,濮某在得知产品出事后马上汇报给行长。
在银行知晓的情况下,濮某联同华夏银行上海分行风险部门员工、第三方公司员工以及数位律师飞抵河南,对将无法兑付的产品进行了解。
从了解的情况看,至少第一期与第四期产品的资金确实到过这两家单位账上。
其中,目前已经无法兑付的第一期项目(即河南永恒生典当行项目)中,典当行的股东中只有一名股东确认了资金已经到账,其余股东并不知道这一情况,这也部分导致了第一期项目无法兑付。
此外,相关担保公司表示只收取了部分担保费,不愿履行担保合同。
11月23日,根据客户方兰事后的说法,她当天打电话给理财经理,询问11月25日第一期产品到期,钱何时可以到账,理财经理答曰需再过10天。
11月26日下午1点半左右,根据事后客户方兰的介绍,她当天接到濮某的电话,说中鼎出了点问题,请她到一间宾馆会议室。
与她面对面的,除了濮某之外,还有一位律师也在场。
根据方兰的会议,律师当时就跟她说河南的典当行出了问题,已经倒闭,而濮某已经被华夏银行开除了。
投资者开始聚集到华夏银行上海嘉定支行门前要求兑付。
11月30日13:30,新浪微博认证的华夏银行上海分行账号发布微博:近日,有投资者到我行嘉定支行要求兑付“中鼎财富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入伙计划”。
经核查,该“入伙计划”并非华夏银行产品,本行亦从未代销过该“入伙计划”。
特此声明。
12月1日,在投资者连续多日聚集讨说法的情况下,本该营业的华夏银行嘉定支行贴出一则未经盖章的通知,“进行内部装帧、增添设备。
故此暂停营业一天”。
12月2日晚,华夏银行上海分行发表正式公告称,中鼎财富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入伙计划并非华夏银行发行,也不是华夏银行代理销售。
该款产品各当事方中没有华夏银行,华夏银行亦从未与该公司签订任何协议。
在这次事件中,银行前员工濮某牵涉其中,违规私下参与推介该计划,公安部门已经立案。
12月3日,“兑付门”事件再次升级,30多名投资者包车前往位于华夏银行上海分行门前抗议,高举纸牌要求“还钱”。
在华夏银行上海分行门口,华夏银行上海分行行长郑超对多位投资者称:“华夏银行会承担应有的责任,但是需按一定法律程序进行。
”同时多位华夏银行工作人员劝投资者离开陆家嘴,并称当日下午4点半华夏银行总行相关人士会前往华夏银行嘉定支行进行解释。
晚上8点左右,华夏银行总行副行长李翔为代表在嘉定支行与投资者沟通协商。
据参与谈判的投资者称,银行方面认为要跟有关部门协商后再决定承担多少责任,并承诺两个月内给出一个满意的方案,让投资者顺利过好春节。
投资者认为“空口无凭”,要求银行给予书面承诺。
华夏银行并没有接受这个要求。
于是,谈判没有达成任何结果,银行方面最后提出次日下午4点继续协商。
3日当天,在沪指下跌0.83%的背景下,华夏银行股票下跌3.59%,成交量约是前一天的4倍。
12月4日,第二次谈判直到下午六点多才开始。
不过李翔副行长并未露面,华夏银行方面是由上海分行陈姓副行长为代表,投资者方面则推举了十几名代表。
谈判会议在嘉定支行二层举行,除十余名投资者代表参会以外,还有数十名投资者在楼下等候。
现场投资者均情绪激动,高举纸牌齐喊“还钱”。
华夏银行方面认为会场环境不安全,提出更换会议地点。
会议仅持续了不到一个小时便不欢而散。
12月11日,《第一财经日报》报道,记者10日从知情人士处获悉,近期上海银监局已要求辖内各家商业银行进行指定理财产品排查,自查范围主要包括代理股权投资产品销售和私募股权产品销售,需按要求分为几大类,包括由法定部门或总行批准发售的、分行批准发售的以及未经总分行批准而私售等。
银行自查
报告将在近期上报银监局。
基金、信托、保险及银行自己开发的一些理财产品暂时不在此次自查范围内。
二、产品分析
1.产品基本情况
涉及的中鼎财富四期产品,形式上、名义上看都属于有限合伙型股权基金,都引入中发投资担保有限公司作为担保方,产品架构见图表1。
存续期都是1年,1年到期本息一次性兑付。
每期产品均承诺11%—13%的预期收益率。
自然人认购金额门槛分50万元、100万元和300万元三档,相应承诺11%、12%和13%三档预期收益率。
四期产品各自的具体情况见图表2。
图表1:中鼎财富私募股权投资产品架构图
产品名称成立
时间
资金规模投资项目
监管
银行
中鼎财富一号股权投资计划11年
11月
25日
总规模5000-5500万
商丘市永恒生典
当有限责任公司
光大
银行LP 4000-4500万
GP 1000万
中鼎财富二号股权投资计划11年
12月
总规模2500-3000万郑州新盛博
汽车销售服务
建设
银行LP 2000-2500万
2.发行方背景
4期产品的发行方都是通商国银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根据中国工商管理局登记资料发现,通商国银注册地在北京丰台,成立于2011年1月12日,注册资本5600万,法人代表魏小琛,从事投资管理、资产管理、工程项目管理、项目投资、经济信息咨询等业务。
该公司网址首页(/)目前已经无法访问,但可以通过baidu进入公司网址上公司概况、产品介绍等其他所有网页。
根据网页介绍,该公司目前投资模式主要包括,对不同发展阶段的企业进行投资,其中包括企业发展的早期(VC)、成长期与扩张期(PE)以及上市前期(IPO)的投资。
公司投资的行业领域主要包括地产,4S店、艺术收藏、证券结构化、媒体、IT业,以及新材料新能源开发等。
这样的大杂烩,显然就是根据网络信息拼凑写成的。
12月3日,第一财经记者赶到通商国银在国贸中环世纪中心的办公地点时,公司已经人去楼空。
办公楼物业称,通商国银在这里曾用“华夏国银”的名义办公,9月前后搬离出去。
根据21世纪网的新闻报道,有人爆料,通商国银及其法人代表魏小琛都是马甲,幕后老板实际上是河南新通商投资集团的魏辰阳及其配偶刘昕。
魏小琛是魏辰阳的妹妹。
魏辰阳,1976年2月出生,河南新通商投资集团董事长。
根据网络上找到的介绍,新通商投资集团总注册资本为1亿4700万元人民币,总部位于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中央商务区,以国家产业政策为导向,围绕金融、房产、汽车三大支柱产业,专注于从事投资担保、风险投资、项目融资、股权并购、汽车贸易、房产投资、实业开发和实体投资。
新通商最早的两家产业公司:河南通商创业投资担保有限公司与河南辰阳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均成立于2008年。
随后的三年时间,河南新通商连续注
册了20多家子公司与关联公司,见图表3。
2009年11月,河南新通商投资集团旗下“房产交易投融资超市”(即房地产经纪业务)正式开张,第一次即开业10家,此后不到一年半的时间,便在郑州开了70家店面。
据官方称其后续又在北京、海南、内蒙古、重庆等地开店60余家。
总店面数超过100家。
2010年下半年,河南新通商投资3000万元,拍摄了一部电影《让爱回家》。
斯琴高娃、王姬、刘晓庆、王学兵、洪剑涛、朱茵、孟广美、应采儿等一批明星加盟。
魏辰阳亲自担任监制,其妻刘昕担纲总策划。
2011年3月2日至7月19日间,魏辰阳作为实际控制人,集中炒作了上市公司旭飞投资的股票。
相关账户持有旭飞投资的股份比例最高曾达到8.48%,最高市值约1亿元。
2012年4月20日,中国证监会发布了关于魏辰阳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到证监会调查为止,魏辰阳在旭飞投资上最终反倒亏损了近500万元。
由于魏辰阳并没有在股市中赚到钱,证监会最终只是对他采取了“责令改正、警告,并处于50万元罚款的处罚。
”
2011年7月13日,香港上市公司中国金丰集团发布公告称,公司董事局主席季鹤群已完成向王小飞(新通商是实际控制人)出售2.3亿股,占发行股本的19.16%,随后时任河南新通商总裁的刘昕成为这家香港上市公司的董事会主席。
此后有接近河南新通商的人士透露,河南新通商拟将全国各地的100多家房产经纪营业网点剥离,作价5亿港币注入上市公司。
有投资界人士测算,按店均投资成本50万元计算,100家店面总投资成本5000万元左右,如以5亿港币的价格
置入上市公司,新通商本次交易的账面投资收益将超过3亿元人民币。
但是,最终河南新通商并没有完成对上述资产的注入。
仅过了半年,刘昕就从金丰集团董事会中退出。
根据2012年6月份公布的2011年年报,金丰集团年度亏损达1.85亿港元之巨,股价也从新通商进入之际的0.24港元/股左右,跌到了0.16港元/股。
新通商亏损了超过1000万元港币。
变现房产经纪业务不成,反被港股套牢,或成压垮河南新通商的最后一根稻草。
2011年10月下旬,根据多家媒体揭示,河南新通商集团曾因无发兑付担保理财资金,遭到众多投资者的围堵。
据报道,当时众多投资者是以月息1.6分到1.8分的高息,将资金交给河南新通商集团下属的担保公司河南通商创业投资担保有限公司进行“理财”,另一部分是由通商担保提供投资担保,借给河南辰阳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等多家河南新通商集团下属分公司。
随着合同到期,相关本息并未得兑付,于是众多投资者开始追讨。
据报道信息显示,河南新通商集团当时拖欠投资者的资金在4.3亿元左右甚至更多。
根据爆料,河南新通商的筹资活动,还涉及了自己的员工,许多新通商员工在买入自己公司的担保产品后,不仅未得到偿付,还遭遇了拖欠工资、减少提成、直至被迫离职谋生的待遇,从而使得大量河南新通商员工也加入了上访投诉的队伍。
3.产品实质
从产品的投向上看,根据产品说明书,通商国银发行的中鼎财富第二期、第四期产品所投向的郑州新盛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河南云顶文化娱乐投资有限公司都是河南新通商集团直接下属的企业。
第一、第三期分别投向商丘市永恒生典当有限责任公司、河南省奥鑫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典当、汽车销售都是河南新通商集团的经营板块,这两家公司被新通商实际控制的可能性非常大。
中发担保一位负责人在接受媒体采访时称,中鼎系列四期入伙项目所募集的1.19亿元未按合同用于相关项目,一期项目的2850万本应投入永恒生典当行股权,但钱到账后就被通商国银转走。
二期项目投向的公司是做马自达4S店,但融完资公司就倒闭了。
三期项目的7890万本应投向奥迪4S店,但奥迪4S店的股东签名全是假的。
四期俱乐部的资金本应用于装修,但也没有用到项目上。
按理来说,一个信托产品,在短短一年的时间里,即使投资失败,也不大可能出现血本无归的结局,因此基本可以推定,中鼎系列产品从其开始销售,发行
人就居心不良,存心要骗钱。
从产品成立的时间上看,11年10月新通商集团陷入河南担保业危机,11月份中鼎财富一期产品成立,时间上的前后脚,很难解释不是必然的。
有非常大的可能性,由于新通商集团在担保危机中深陷泥潭,为了还债,他们注册了通商国银,其目的就是为了发行中鼎系列产品,而在这个产品销售完成后,通商国银已经完成了它的使命,于是就人去楼空。
据报道,为了把产品销售出去,通商国银对销售人员的激励高达5%~7%。
从产品的退出方式上看,名为有限合伙型股权基金,但在短短的一年投资期限后,基金以被投资方核心股东溢价回购股权的方式退出,实质上就是股权抵押贷款。
从产品的投资门槛上看,仅仅50万起就可购买,按照相关法规,私募的信托产品起点是100万元,创投、私募股权基金的起点更高。
根据目前能够得到的信息,综合各方面的分析,中鼎系列产品在实质上,既不是信托,也不是PE产品,而是新通商集团非法集资的工具!
三、事件的启示和影响
1. 对于政府部门
新通商与魏辰阳为何能在担保案发后还在北京开立新的关联公司?根据21世纪网对郑州市民邓先生的采访,以郑州为例,11年整个郑州出现大面积的担保违约后,政府各个层级仅是成立工作小组,进驻事发现场安抚投资人,但法院一般都不给立案,先让担保公司自行解决,这就意味着担保借贷还可以继续,烂账越来越来,永无止境。
给我们的启示是政府部门在出现类似情况后,法院应该马上立案,严防非法融资主体继续通过设立其他主体的方式融资,拆东墙补西墙,展开庞氏骗局。
此外,不同地区的金融监管部门对于此类大的金融案件,要加强信息上的沟通。
2. 对于银行
根据前期媒体报道和目前网上反映的情况来看,在投资人提供的所有合同上,都没有华夏银行的名字和公章,中鼎系列理财产品未在华夏银行总行报备,更未按程序报监管部门审批备案。
总之该产品不是华夏银行的产品,华夏银行也
不可能代销这么不靠谱的项目。
虽然有一系列契约上的事实,但是此事件暴露出华夏银行上海分行的管理漏洞。
综合各方面信息,此次事件绝非濮某单纯的个人行为,至少在嘉定支行这个层面上,代销中鼎产品可能是得到默许的。
银行会借此契机应该加强对所合作信托公司、私募股权投资机构的准入,排除运作上不规范的公司。
3.对于私募股权基金
华夏银行理财产品事件,加上之前工行代销的中诚信托30亿元矿产信托事件,各家银行都会引以为戒,管严代销渠道在所难免。
就中长期而言,这对于运作规范、有品牌的PE来说是好事,不规范的PE 公司会因为融资难举步维艰继而解散,会提高行业的集中度。
4. 对于整个金融行业
牵一发而动全身,华夏银行理财事件的处理结果可能对整个金融行业影响深远。
此次事件解决的最后方案,华夏银行肯定要承担客户一定的损失。
但是,如果监管机构要求华夏银行全额兜底,可能对整个金融行业有不利影响。
在产品并非银行发行、渠道并非银行代销、高收益非保本条款、50 万认购门槛等情况下,若仍然需要银行兜底,则进一步强化社会对银行兜底的预期,进一步扭曲金融体系风险定价体系,投资者对于固定收益产品被纵容的风险偏好必然继续高涨,影子银行规模会进一步变大,甚至可能发展到积重难返、金融机构无力兜底的局面,带来系统性金融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