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大经济法第二章
经济法第二章(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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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劳动合同与社会保险法律制度本章考情分析本章是2010年教材全新增加的一个章节,2013年又在此基础上继续新增“社会保险法律制度”;在最近3年考试中,本章的平均分值为14分,2010年考查过一道不定项选择题。
本章许多重要考点属于列举性内容,条目比较多,且考点与考点间相似度非常高,给考生带来很大的记忆压力。
初学时,注意克服心理障碍,先立足理解,在理解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记忆。
本章教材的主要变化1.新增“社会保险法律制度”;2.对原“劳动合同法律制度”的内容进行了小幅文字性调整,并新增“非全日制用工”、“集体合同”、“劳务派遣”。
第一部分劳动合同法律制度考点基本框架【考点1】劳动合同的订立(★★★)(一)劳动合同的订立主体(劳动者和用人单位)1.主体资格(1)劳动者①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②文艺、体育、特种工艺单位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必须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并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2)用人单位设立的分支机构用人单位设立的分支机构,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可以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受用人单位“委托”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
2.用人单位的义务和责任(1)如实告知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
(2)不得扣押证件、收取财物①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②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
③用人单位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标准对用人单位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经济法学(第二版)》第二章 经济法的概念与调整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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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编 总论
法
第二章 经济法的概念和调整对象
第一节 经济法的概念 第二节 经济法的调整对象
经 济
第二章 经济法的概念和调整对象
法
第一节 经济法的概念
一、经济法的本质和定义
本质:“国家调节”是经济法的一个显著特
点,也是经济法的本质属性和各种特征的引发点
和集中体现。经济法的其他各种属性和特征都同
鼓励和必要控制的经济调节方式所发生的社会关 系。
经 济
第二节 经济法的调整对象
法
(二)按照国家调节经济的目标和任务 所主要侧重的方面,可分为经济运行调节 关系与经济结构调节关系
☆ 调节宏观经济运行,主要是控制国民经济 各种总量增长变化的规模和速度,保障社会总供 给与总需求的平衡,防止和克服国民经济停滞、 过速增长或大起大落。
经 济
第二节 经济法的调整对象
法
☆ 经济法同民法在调整对象上也存在着密切
联系和某些交叉。这特别表现在国家直接投资经 营这一领域,当国家投资开办和经营国有企业时, 国家既是经济调节主体,又是投资主体和企业经 营管理主体。
经 济
第二节 经济法的调整对象
法
(二)国家经济调节关系与国家行政管理 关系——经济法与行政法
涉外经济是国民经济的一个重要的有机组成 部分。对涉外经济的调节是国家对整个国民经济 调节的一个重要领域。国家对涉外经济和国内经 济调节管理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都是属于经济 法调整对象范围。
经 济
第二节 经济法的调整对象
法
三、中国法学界关于经济法调整对象的 主要观点评价
全:主张经济法调国家对各个具体的市 场和企业等基本经济活动单位实行的管理。
经 济
第二节 经济法的调整对象
经济法第二章课件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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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 (依据: 年龄和精神状况)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年满18周岁和 16—18周岁自食其力者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10—18周岁的未 成年人和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 神病人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10周岁以下的未成 年人和完全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 病人
• 2、变更 依法撤消
• 3.终止 •
解散 宣告破产 其他原因
36
法人的能力与自然人的区别
• 时间不同
•
——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同时产
生,同时消灭;自然人?
• 范围不同
•
——自然人的人身权法人不享有;法人的股
票发行权自然人不享有
• 差异性
•
——法人的权利能力由成立的宗旨和业务范
围决定;自然人?
30
请思考
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具有不同行为能 力的自然人各自可以进行哪些民事活 动? 完全——可以进行 限制——部分可以,其余代 理 无 ——代理
31
法人制度
• ㈠概念 •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 组织。通过这个定义, 法人的本质是组织, 即人与人的集合体, 所以法人也有称之为法 律拟制人, 即法人与自然人一样, 均有民事 权利, 也能够承担民事义务, 在法律上, 我们 把这类组织当作自然人来看待。
• 问:该农场未能如期按量交付棉花是否要承 担不完全履行合同的法律责任 ?
26
• 该购销合同的主体符合资格, 内容合法, 为 合法有效的购销合同, 受法律保护。 本案中洪灾是不可抗力,是引起法律关系变 更的法律事实.因此,由于不可抗力导致寸棉 未收,农场提出解除合同符合法律规定,该购 销合同应依法予以解除,同时,农场不承担未 能如期按量交付棉花的违约责任.
经济法讲座详细笔记第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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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章2.1 本讲概述 企业法是经济法的重要组成部分。
本章主要掌握企业的概念和分类,我国企业法的体系。
《个⼈独资企业法》中要掌握个⼈独资企业法概述,个⼈独资企业的设⽴、投资⼈及事务管理、权利和⼯商管理、解散和清算以及违反《个⼈独资企业法》的法律责任。
《合伙企业法》中要掌握合伙企业法概述,合伙企业的设⽴、财产、事务执⾏,合伙企业与第三⼈的关系,⼊伙与退伙,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清算以及违反《合伙企业法》的法律责任。
《全民所有制⼯业企业法》中要掌握全民所有制企业的设⽴、变更和终⽌、经营权、组织机构,全民所有制⼯业企业和政府的关系,全民所有制企业的监督机构以及违反《全民所有制⼯业企业法》的法律责任。
本章重点掌握个⼈独资企业的设⽴条件、事务管理和法律责任;合伙企业的设⽴条件、事务执⾏、对内对外财产关系以及⼊伙和退伙的条件。
学习本章时还要注意把握全民所有制企业的⼚长和职代会的职权的区别。
历年试题分析本章近两年在试卷中占的⽐重较⼤,具体题型和分值见以下表格。
本章的《个⼈独资企业法》和《合伙企业法》都是我国近⼏年刚颁布的法律,在近两年的考试中都是以综合题的形式出现,并且分值很⾼,希望考⽣注意。
年份 题 型分 值考 点1997 多选题、判断题 1、1 2.4.31998 多选题、判断题 1、2 2.4.2; 2.4.3;2.4.4;1999 单选题、多选题、判断题、综合题 1 、3、2、11 2.3.4; 2.3.3;2.4.3;2.4.4; 2.3.2;2.3.5、2.3.22000 多选题、判断题、综合题 1、2、9 2.3.4;2.2.1;2.4.3;2.2.3知识点汇总2.1 企业法概述2.1.1 企业的概念和分类相关阅读:参考教材P35-36学习建议:考⽣对本知识点的内容只需⼀般了解。
知识点详解2.2 个⼈独资企业法2.2.1 个⼈独资企业的设⽴相关阅读:参考教材P37-43学习建议:考⽣对本知识点的内容不仅要理解,⽽且要会运⽤。
经济法第二章课后习题及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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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甲公司向乙宾馆发出一封电报称:现有一批电器,其中电视机80台,每台售价3400元;电冰箱100台,每台售价2800元,总销售优惠价52万元。
如有意购置,请告知。
乙宾馆接到该电报后,遂向甲公司回复称:只欲购置甲公司50台电视机,每台电视机付款3200元;60台电冰箱,每台电冰箱付款2500元,共计支付总货款31万元,货到付款。
甲公司接到乙宾馆的电报后,决定接受乙宾馆的要求。
甲乙签订了买卖合同,约定交货地点为乙宾馆,如双方发生纠纷,选择A仲裁机构仲裁解决。
甲公司同时与丙运输公司签订了合同,约定由丙公司将货物运至乙宾馆。
丙公司在运输货物途中遭遇洪水,致使局部货物毁损。
丙公司将剩余的未遭损失的货物运至乙宾馆,乙宾馆要求甲公司将货物补齐后一并付款。
甲公司迅速补齐了货物,但乙宾馆以资金周转困难为由,表示不能立即支付货款,甲公司同意乙宾馆推迟1个月付款。
1个月后经甲公司催告,乙宾馆仍未付款。
于是,甲公司通知乙宾馆解除合同,乙宾馆不同意解除合同。
甲公司拟向法院起诉,要求解释合同,并要求乙宾馆赔偿损失。
要求:根据上述情况及合同、仲裁法律制度的有关规定,答复以下问题:〔1〕甲公司向乙宾馆发出的电报是要约还是要约邀请?〔2〕乙宾馆的回复是承诺还是新的要约?为什么?〔3〕丙公司是否应对运货途中的货物毁损承当损害赔偿责任?为什么?〔4〕甲公司能否解除与乙宾馆的买卖合同?为什么?〔5〕甲公司能否向法院起诉?为什么?参考答案:〔1〕甲公司向乙宾馆发出的电报是要约。
该要约的内容具备合同成立的条件,所以是要约。
〔2〕乙宾馆的回复是新的要约。
依据规定,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为新要约。
此题中乙宾馆对要约中的标的的价款和数量作出了变更,所以乙宾馆的回复视为新要约。
〔3〕丙公司可以不对运货途中的货物毁损承当损害赔偿责任。
依据合同法的规定,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当损害赔偿责任,但承运人证明货物的毁损、灭失是因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以及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不承当损害赔偿责任。
国家开放大学《国际经济法》章节测试参考答案
![国家开放大学《国际经济法》章节测试参考答案](https://img.taocdn.com/s3/m/32f12a0784254b35effd34d0.png)
国家开放大学《国际经济法》章节测试参考答案第一章绪 论一、单项选择题(每题10分,共计20分)1.()不是国际经济法的基本原则。
A.公平互利原则B.国家对天然财富与资源的永久主权原则C.最惠国原则D.国际合作以谋发展原则2.下列哪一项不是国际经济法的渊源?()A.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B.中国交通安全法规C.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D.中国海商法二、多项选择题(每题16分,共计80分)1.国际经济法的渊源包括:()A.国际商业惯例B.国际组织决议C.国际条约D.国内立法2.国际经济法主体包括:()A.国际组织B.个人C.法人D.国家3.国际经济法的基本原则:()A.国家对天然财富与资源的永久主权原则B.最惠国原则C.公平互利原则D.国际合作以谋发展原则4.国际经济法主体包括:()A.巴解组织B.WTOC.某公司D.某公司董事长5.国际经济法的渊源包括:()A.国内立法B.国际销售合同C.国际组织决议D.国际商业惯例第二章国际货物买卖法判断题1.国际贸易中,托收是出口方在发货后开给进口方或付款人汇票,委托出口地银行(委托行)通过它在进口地银行(代收行)代其向进口方收取货款的方式。
(√)2.不可撤销信用证指信用证一经开出,在有效期内不经受益人或有关当事人同意,开证行不得单方加以修改或撤销的信用证。
(√)3.备用信用证指开立备用信用证的银行向受益人担保,如申请人不履行债务(不一定是金钱给付义务),则由开证行给予补偿。
(√)4.在国际贸易实践中,先期违约是指在合同订立之后,履行期到来之前,一方表示拒绝履行合同的意图。
(√)5.信用证的基本当事人有四个:开证申请人,开证行,通知行和信用证受益人。
(√)6.根据不可撤销信用证,出口商只要提供了符合信用证要求的单据,开证行必须履行付款义务,对受益人收款提供了保障。
(√)7.对开信用证指买卖双方同时既是出口商又是进口商,相互以开证申请人和受益人身份开立两张信用证,证额相等或大致相等,当另一张开出时暂不生效,等对方开来第二张信用证时,两证同时生效。
经济法律法规第二章教案
![经济法律法规第二章教案](https://img.taocdn.com/s3/m/60aeed0326fff705cd170a5b.png)
A、经济管理行为
B、自然灾害
C、智力成果
D、战争
【答案】AC
【解析】选项BD属于“事件”范畴。
)。 )。
第四节 经济法律关系主体法律责任
一、经济法律关系主体法律责任的含义和特征
(一)经济法律关系主体法律责任的含义 经济法律关系主体的法律责任是指因经济法律关系主体违反经济法律规定而依法 应当由经济法律关系主体及其责任人承担的法律后果。 (二)经济法律关系主体法律责任的特征 经济法律责任是我国整个法律责任体系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其既有一般法 律责任的共性,又有特殊性。经济法律责任的特征主要有: 1.经济法律责任是以经济职责和经济义务的存在为前提的 2.经济法律责任不以给违法行为人带来经济上的不利后果为唯一结果 3.经济法律责任具有复合性 4.经济法律责任具有强制性
二、经济法律关系内容
经济法律关系内容是指经济法律规范所确认的经济法律关 系主体的经济职权、经济职责、经济权利和经济义务。
权力可以放弃,义务必须履行
(一)经济职权——国家权力机构(了解) 1.经济职权的特征: (1)经济职权是一种国家专属独有的国家权力。 (2)经济职权是一种基于法律的规定而直接产生的权力。 (3)经济职权是行使受到法律的严格限制。 2.经济职权的内容 (1)宏观调控权。 (2)市场管理权。 (3)经济监督权。
(一)仲裁协议 仲裁协议是指双方当事人自愿将他们之间已经发生或可能发生的经济纠纷, 提交仲裁机构裁决的书面协议。仲裁条款具有独立性。合同的变更、解除、 终止或者无效,比影响仲裁条款的效力。 (二)仲裁程序 经济争议双方当事人将争议提交仲裁机构审理,必须经过申请、受理、组 成仲裁庭、审理、裁决等法定程序。仲裁庭可以由3名仲裁员组成合议庭或者 1名仲裁员组成独任庭。申请执行的期限,双方或者一方当事人是公民的为1 年,双方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为6个月。此期限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最后一 日起计算。
经济法概论第二章经济法基础知识
![经济法概论第二章经济法基础知识](https://img.taocdn.com/s3/m/05155c9ccf2f0066f5335a8102d276a20029600a.png)
二、国务院经济管理部门概述
狭义上的经济管理部门包括国务院和地方政 府机构中行使经济管理职责的机构和部门, 不包括立法、司法机关。
目前,国务院组织机构由办公厅、28个部、 1个直属特设机构、18个直属机构、4个办 事机构、14个直属事业单位、10个部委管 理的国家局以及二十多个议事协调机构和临 时机构组成。其中,行使经济管理职能的机 构和部门主要有 :
商务部是主管国内外贸易和国际经济合作的 国务院组成部门,全国整顿和标准市场经济 秩序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全国整规办〕 设在商务部。
中国人民银行是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维护 金融稳定的中央银行
二〕直属特设机构
国资委 国资委全称“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 管理委员会〞,根据授权,代表国家履行出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资人职责,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 值进行监督。
第二节 经济法的概念和特征
一、经济法的概念
从字面理解,经济法是调整经济关系,或者 包含经济内容的法。
更严密地讲,经济法是有关社会经济管理活 动的法,它调整经济关系中涉及管理的局部。
因此,公民、组织之间不具有国家管理性质 的经济关系,如家庭财产关系、普通交易关 系,不属于经济法调整范畴
理解经济法,着眼点在经济管理,而不 仅限于经济内容。
银监会全称“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根据授权统一监督管理银行、资产管理公司、 信托投资公司及其他存款类金融机构,依法 拟定银行业监管的政策法规,负责市场准入 和运行监督,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等。
证监会全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根据授权对证券市场实施监督管理,在全国 三十多个省市设立了派出机构“监管局〞
经济法第2章80页课件
![经济法第2章80页课件](https://img.taocdn.com/s3/m/31b0f61983c4bb4cf7ecd14c.png)
b.已实行“三证合一”的企业办理注销登记的,应先按原税务注销 登记程序和时限,到税务登记机关办理税务注销登记;持国税、地税 登记机关出具的税务注销证明材料《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再 到工商“三证合一”办理窗口办理注销登记。 C.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制度 企业年度报告是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按年度对企业进行检查, 确认企业继续经营资格的法定程序,凡领取《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 人营业执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执照》、《企业法人营业执 照》、《营业执照》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司企业法 人和其他经营单位,均须参加年检。当年设立登记的企,下一年起参 加年检。2014年2月19日,工商总局根据国务院新近出台的《注册资 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企业年度检验制度改为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制 度;改革个体工商户验照制度,建立符合个体工商户特点的年度报告 制度;探索实施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制度。
④建立企业联络员制度。根据《通知》要求,为优化 政务服务,提升服务效能,建立企业联络员制度。其主要 职责是负责企业与登记部门的联系,代表企业办理登记注 册业务、申领电子营业执照、以本人个人信息登录企业信 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企业年报及即时信息,贯彻落实国家 有关登记法律、法规、政策等。2015年10月1日后首次申 请换照的企业,须同时办理企业联络员备案手续。 B.住所变更、注销登记特别要求 a.企业住所(经营场所、营业场所)变更涉及税务登记 机关改变的,在办理流程结束后,受理人员告知申请人到 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相关手续,在申请人办结税务相关手续 后,税务登记号发生改变的,申请人可通过换照程序,在 工商“三证合一”办理窗口换发税务登记。
经济法第二章讲义
![经济法第二章讲义](https://img.taocdn.com/s3/m/93b9fd0711a6f524ccbff121dd36a32d7375c722.png)
第二章劳动合同与社会保险法律制度【考情分析】从考试瞧:本章历年考核分值一直在15分左右徘徊,是不定项选择题的高频命题章节。
从内容瞧:本章篇幅较长,既涉及大量时刻性规定需要加以经历,同时还涉及劳动补偿、保险缴费金额等内容需要正确理解并会计算,对同学们的要求较高。
第一节劳动合同法律制度【指导思想】“为了保卫建立劳动关系后〔履行中〕处于弱势的劳动者的权利〞,法律规定了较多的强制性标准,当事人双方签订劳动合同不得违反强制性规定,否那么无效。
知识点、劳动合同的订立〔一〕订立原那么〔★〕〔11年多项选择〕5.老实信用原那么〔双方均不得有欺诈行为〕【考题·多项选择题】〔2021年〕以下各项中,属于劳动合同订立原那么的有〔〕。
『正确答案』ABCD『答案解析』此题考核劳动合同订立的原那么。
劳动合同订立的原那么包括:〔1〕合法原那么;〔2〕公平原那么;〔3〕平等自愿原那么;〔4〕协商一致原那么;〔5〕老实信用原那么。
〔二〕劳动合同订立的主体〔★★〕〔11、13年判定;13年不定项〕1.劳动合同订立主体的资格要求【特殊注重】用人单位招用劳2.劳动合同订立主体的义务〔1〕用人单位的义务和责任【提示】“其他证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证件:居民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专业技能证书、职称评定证书等证件。
【考题·判定题】〔2021年〕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正确答案』√『答案解析』此题考核用人单位的义务和责任。
此题表述正确。
〔2〕劳动者的义务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截了当相关的全然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讲明。
【考题·判定题】〔2021年〕甲公司招用王某时,要求其缴纳600元的工作服押金,甲公司的做法不符合法律规定。
〔〕『正确答案』√『答案解析』此题考核劳动合同订立主体的义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电大国家开放大学电大经济法学第二章本章自测答案非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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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答案:1144,766066第二章自测答案.doc售价:2 金币下载:24 次登录后购买在线购买支付后即可下载资料1.经济法律关系是经济法律规范调整()的必然结果。
: 经济关系; 民事关系; 行政关系; 法律关系2.经济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的直接原因是()。
: 法律客体; 法律主体; 法律事实; 法律规范3.甲、乙双方签订一份修理设备的合同,在此经济活动中,形成的经济法律关系客体是()。
: 乙方; 甲乙双方承担的权利和义务; 乙方修理设备的劳务行为; 甲方4.构成经济法律关系性质的第一要素是()。
: 客体; 主体; 内容; 行为5.经济法主体体系中最基本、存在最广泛的一类是()。
: 国家机关; 个人; 内部组织; 社会组织6.经济权利是经济法律规定的一种()。
: 权利; 资格; 责任; 要求7.由非所有者行使的经济权利是()。
: 经济职权; 经济债权; 工业产权; 经营管理权8.关于经济法主体,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国家机关的地位与在传统民法中的地位并无实质差异; 具有独立地位、利益和职能的内部组织均可以成为经济法主体; 在经济法律关系中,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将不再具有行政性质; 个人不能当然成为经济法主体9.下列各项中,属于经济法律事实中事件范围的是()。
: 经济管理行为; 签订合同; 战争; 擅自发行股票1.经济法律关系是()。
: 一种权利义务关系; 实际上是统治阶级的意志的反映; 需要建立在经济关系基础之上; 对经济关系具有巨大的反作用2.经济法主体()。
: 具有多样性和层次性 ; 可以有不同的分类标准; 不能用法人来取代 ; 是指一切参与经济法律关系的组织主体3.下列各项中,可以成为经济法律关系主体的是()。
: 人民银行; 某公司的分公司; 公民张某; 某承包经营企业4.下列各项中,可以成为经济法律关系客体的是()。
: 智力成果; 空气; 机器设备; 提供劳务行为体5.在日常经济交往中,经济法律关系的监督保护机构有()。
经济法第2章
![经济法第2章](https://img.taocdn.com/s3/m/58499ad6aa00b52acfc7ca92.png)
第一节 个人独资企业概述
2、特征:
(1)仅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设立。 (2)企业财产归投资人所有。 (3)投资人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4)个人独资企业不具有法人地位,是非法人企业。 (5)个人独资企业的内部机构设置简单,经营管理方 式灵活。
第一节 个人独资企业概述
二、个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独资企业法
有广义和狭义之分。 广义:是指调整在国家协调经济运行过程中发生的 关于个人独资企业的各种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 称。 狭义:2000年1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 独资企业法》(注意时间)
第三节:个人独资企业的事 务管理及权利、义务
(5)招用职工,应当依法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保障职 工的劳动安全,按时、足额发放职工工资; (6)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为职工缴纳社会 保险费。 三、投资人的权利和责任 权利:对企业财产享有所有权;有关权利可以依法进 行转让或继承。 责任:无限责任。
(一)个人独资企业的解散 个人独资企业的解散是指个人独资企业终止活动使其民 事主体资格消灭的行为。
第二节:个人独资企业的设 立、变更和解散
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解散:
(1)投资人决定解散。 (2)投资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无继承人或者继承 人决定放弃继承。 (3)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节:个人独资企业的设 立、变更和解散
一、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
(一)设立的条件 根据我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的规定,设立个人独资企业 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第二节: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 、变更和解散
条件:
1、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 (国家公务员、领导、法官等不能) 2、有合法的企业名称。 (不能使用“有限”、“有限责任”、“公司”) 3、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 (要求有与其经营相适应的资金;可货币、可实 物、不可劳务)
经济法笫二章
![经济法笫二章](https://img.taocdn.com/s3/m/a1ee670a58fafab068dc0251.png)
四、合伙企业的事务执行
合伙事务执行的形式
(1)全体合伙人共同执行合伙事务 (2)委托一个或数个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 (3)由合伙人分别执行合伙事务 (4)由合伙企业聘任的经营管理人员在授权范围内执行
合伙协议不得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 或者由部分合伙人承担全部亏损。
习题
甲、乙订立合伙协议约定:甲以10万元出资,乙以劳务出 资;乙执行合伙事务;合伙企业利润由甲、乙平均分配, 亏损由乙承担,甲不承担连带责任。上述合伙协议是否 合法?为什么?
案例解析
甲、乙、丙、丁四人共同投资设立A普通合伙企业。合 伙协议部分内容如下:甲、乙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丙、丁 不得过问企业事务;利润和损失由甲、乙、丙、丁平均 分配和分担。为提高管理水平,甲自行决定聘请王某担 任合伙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因合伙企业发展良好,乙打 算让朋友郑某入伙。在征得甲同意后,乙安排郑某参与 合伙事务。
本案件当事人是否有违法之处?
第二节 合伙与合伙企业法
一、什么是合伙 合伙是一种以合伙协议为基础的建立商业组织从
事营利性活动的法律行为。 核心特征为: 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负盈亏、共担风险
一言以蔽之:有福同享有难同当!
提示
合伙具有浓厚的人和性质
二、 合伙企业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合伙企业法》在 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
(三)重要事务执行的一致同意规则
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合伙企业的下列事项经全体合伙 人一致同意:
经济法第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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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公司法律制度【高频考点1】公司法人财产权(一)公司法人财产权概念公司作为企业法人享有法人财产权,拥有由股东投资形成的法人财产,并依法对该财产行使占有、使用、受益、处分的权利。
(二)法人财产权限制性规定1、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提示】公司章程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
2、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提示】接受担保的股东或者受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加上述规定事项的表决(回避)。
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3、公司可以向其他企业投资,但是,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成为对所投资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出资人。
【高频考点2】有限责任公司一、设立(一)设立条件1.人数:1-50人(自然人或法人均可)。
2.出资:(1)认缴制(另有规定除外)。
(2)出资方式:可以是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不能是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或者设定担保的财产等。
(3)出资方式的相关规定。
出资方式具体要求货币①将出资额足额存入公司银行账户②以贪污、受贿、侵占、挪用等违法犯罪所得的货币出资后取得股权的,对违法犯罪行为予以追究、处罚时,应当采取拍卖或者变卖的方式处置其股权。
(违法所得,拍卖变卖)非货币资产评估①股东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评估作价②出资人以非货币财产出资,未依法评估作价,公司、其他股东或者公司债权人请求认定出资人未履行出资义务的,人民法院应当委托具有合法资格的评估机构对该财产评估作价。
评估确定的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出资人未依法全面履行出资义务。
(先评估后认定)③出资人以符合法定条件的非货币财产出资后,因市场变化或者其他客观因素导致出资财产贬值,公司、其他股东或者公司债权人请求该出资人承担补足出资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办理产权转移手续①股东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一般应在6个月内办理完财产权转移手续②出资人以房屋、土地使用权或者需要办理权属登记的知识产权等财产出资,已经交付公司使用但未办理权属变更手续,公司、其他股东或者公司债权人主张认定出资人未履行出资义务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当事人在指定的合理期间内办理权属变更手续;在前述期间内办理了权属变更手续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已经履行了出资义务;出资人主张自其实际交付财产给公司使用时享有相应股东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经济法》课件(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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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商标权法律制度
一、商标概述 (一)商标的概念和分类 商标是指商品的生产者和经营者或者服 务者,为了标明自己生产经营的商品或 者服务与市场上其他生产者或经营者生 产经营的类似商品或者服务的区别,在 其商品或者服务上使用的一种特殊标记。
商标的分类
1. 根据商标的构成要素:文字、图形、字母、 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商标,以及上述要素组 合的商标。 2. 根据商标使用的对象:商品商标和服务商标。 3. 根据商标使用的目的:联合商标和防御商标。 4. 根据商标所有人的不同:集体商标和证明商 标。 5. 根据商标是否注册:注册商标与非注册商标。 6. 根据商标是否驰名:驰名商标和非驰名商标。
(二)商标权变更
1. 注册商标的另行注册 2. 注册商标的重新注册 3. 注册商标的变更申请
(三)注册商标的撤销
1. 注册不当商标的撤销 包括下列三种情形: (1)违反《商标法》禁用文字、图形及 其他标志的规定,或者以欺骗手段或者 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商标。 (2)已取得注册的商标损害了他人现有 的在先权利。 (3)对已经取得注册的商标有争议的。
2. 专利申请的提出与受理 (1)专利申请的提出。 ①必须采用书面形式,申请文件采用中文书 写。 ②必须遵守单一原则。 ③要求优先权的,应当按照规定提出。 (2)专利申请的受理和申请日的确定。 3. 优先权 优先权:专利申请人在专利申请提出后的一定 期限内,就相同的主题再次提出专利申请的, 可以第一次申请的申请日作为后申请的申请日。
案例讨论一:1996年7月,上海宇琛扑克实业有限公司 向国家商标局申请获得了“姚记”商标的注册,核定使 用商品范围为扑克牌。1997年4月,又申请注册了不同 字体的“姚记”商标用于扑克牌。同年7月,该公司推 出了全新包装的“东北虎扑克”,投入市场后销售良好。 不料,1998年1月,上海宇深扑克牌有限公司开始生产 销售的扑克牌用的是与宇琛公司同样的“东北虎”图案, 同样的包装装潢,外表十分相似;所不同的是,其扑克 牌上印着“挑记”商标,而非“姚记”。宇琛公司的 “东北虎”扑克牌销售受到冲击。1998年4月,上海市 工商行政管理局检查总队接到有关单位的反应后,对宇 深公司进行检查。当场查获“挑记”东北虎扑克3.4万 余副、半成品约23万副,此外还有大量的包装纸箱和纸 盒。据调查,该公司已生产“挑记”东北虎扑克牌39万 余副,其中12万副已销往外地。“挑记”商标未经核准 注册,但该公司的产品外包装上都使用了注册商标标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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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第二章民法基础知识•一、重点掌握的问题•1.民法的基本原则•2.民事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3.法人的特征及构成条件•4.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条件、无效或撤消的民事法律行•5.代理的特征•6.财产所有权的特征与构成要素•7.债权的特征•二、掌握的问题•1.民事权利能力与民事行为能力•2.表见代理•3.诉讼时效的特征、中止与中断•4.财产所有权的取得与消灭•5.债的发生根据•三、了解的问题•1.民事法律关系的特征与分类•2.民事法律行为的分类、形式、无效和被撤销的后果•3.代理的产生与终止•4.占有时效•5.债的分类、履行、变更与终止•民法的概念•核心要点•平等主体——有哪些?•财产关系、人身关系民法基本原则•平等•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帝王条款•合法原则——赌债的性质•尊重社会公德、社会公共利益——公序良俗思考一个问题:•某男子在一次交通意外中,开车将摩托车司机撞伤。
他首先想到了要救治伤者,于是开着车将伤者送去医院后,再回到现场接受调查。
没想到的是,正是因为这样一个救死扶伤的行动,交警却认定他破坏了现场,应负事故的全责。
考虑到杜先生的行为符合公序良俗,法院一审适当减少了杜先生的赔偿比例。
请问法院基于什么原则?再考虑一个问题:•在遗嘱中约定将遗产留给第三者的行为,这种情况就是符合合同意思自治原则却因为合同性质“违背公序良俗原则”而被法院认定为遗嘱无效的情况,所以直接按照法定继承,遗嘱失效。
【注:订立合同是一种法律行为】•6、民事权利受法律保护原则第二节民事法律关系•概念:•特征:了解•分类:调整对象——财产、人身•主体——绝对法律关系•相对法律关系•权利实现方式——物权关系、债权关系•能否独立存在——主从•权利义务分配不同——单务、双务•举例子•二、民事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一、主体1、自然人讨论问题——同学回答案例:甲被宣告死亡,宣告死亡日期为2002年3月1日。
3月15日,遗产被妻乙子,子女共5个第一顺序继承人分割完毕。
但甲其实在2002年3月1日至4月1日之间经商又赚了6万元,然后死亡,一直没回到原居住地,则谁为这6万元遗产的继承人,我想问的是为什么此时妻乙又不是呢?如果说甲乙之间的婚姻关系自宣告死亡之日起自然解除,但是甲并没有真正死亡,其实施的民事行为应当有效,所以,在3月至4月之间,甲乙的婚姻关系不是还存在的么?而且即使婚姻关系不存在,但是乙还是甲的法定继承人呀,就像是甲自然死亡后,虽然甲乙之间的婚姻关系不存在,但是乙还是甲的法定继承人呀,难道不是么?•这个案例很好,这个问题也很好。
对此问题,我作如下分析,希望能够使你的思路得到理清。
•首先回答第一个问题。
我国法律规定了宣告死亡会导致婚姻关系解除,同时又规定了在被宣告死亡期间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似乎矛盾,其实不然。
被宣告死亡人实施的法律行为有效并不能够决定他/她原先婚姻关系仍然存在,可以说这两者不存在任何的法律上的逻辑关系。
婚姻关系的存在与否是取决于法律的确认,是法律对一种事实状态的判断,所以需要具备特定的条件。
而法律行为的有效与否并不是法律对这种状态进行判断的充分条件。
•在本案当中,甲乙之间的夫妻关系自甲被宣告死亡时消灭。
•第二个问题。
•首先,我们在上面已经分析了,甲乙夫妻关系是不存在了,原因是甲被宣告死亡。
也就是甲在他原来的活动范围内在法律上已经死亡了,既然死亡就会发生继承问题,这时甲的妻子确实是作为法定继承人和孩子继承了甲死亡时的遗产,这是第一次继承。
经过这次继承之后,甲乙之间的婚姻关系彻底断绝,基于婚姻关系而产生的各种权利义务关系(包括继承关系)全部消灭。
•其次,甲被宣告死亡后又挣了一笔钱,又积累了一些财产,那么对这一些财产,甲的四个孩子是基于血亲关系获得了第二次继承的权利。
但甲的前妻乙与甲已不在是夫妻,所以乙就不能再以姻亲关系享有第二次的继承权。
所以乙对甲后来获得的财产没有继承权。
•但是,这里如果是甲后来又回到了原来的生活环境,又被撤销了死亡宣告,而此时乙并未再婚,那么按照法律规定他们之间的婚姻关系自动恢复。
那么这样是不是甲后来获得的那些财产乙就可以继承了呢?这时答案就是肯定的了。
所以上面分析的前提应该具备两个前提之一:第一,对甲的死亡宣告一直到甲自然死亡的那天都没有撤销;第二,甲的妻子在甲被宣告死亡之后已经再婚。
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完全•限制•无民事行为能力•找同学写法人•我是这个公司的法人?!这种说法正确么?•分类•条件:表述一下•一共四条(掌握)•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权利和义务(看书)•客体:记住第三节民事法律行为•概念看看即可•分类要求掌握•教师讲解•12.甲花3000元在商店买一台彩电,该买卖行为属于(AC)民事法律行为。
A.双方B.单方C.有偿D.要式•13.王某与张某签订了一份书面合同,约定由王某在签约后3日借给张某1万元,张某于半年后偿还该1万元并支付7%的利息。
该行为属于何种民事法律行为?(AD)A.有偿民事法律行为B.无偿民事法律行为C.单务民事法律行为D.双务民事法律行为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要件•有能力•意思真实•不违背法律及公共利益•一共三条必须背过五、无效和可撤销的民事行为•1、无效无能力限制欺诈胁迫恶意串通•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注意是自始无效,无效的行为人民法院和仲裁机关有权干预•可撤销行为由有撤销权的人来行使•2、可撤销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满心欢喜买下轿车•2003年1月6日,家住镇江市润州区蒋乔乡的张君与住镇江市中山东路的尚永签订了一份汽车转让协议,约定尚永将一辆桑塔纳轿车以35200元的价格转让给张君。
协议签订后,双方均履行了协议。
张君满心欢喜买了一辆便宜轿车,按他的想法,一般轿车报废时间为15年,该车还可以跑近10年,可是同年4月张君进行车辆年检时发现该车原为出租车,2004年6月即报废。
这样张君的心情由喜转悲,花3万多竟然买了辆报废车,这也太冤枉了啊。
经多方打听原来该桑塔纳轿车是尚某于2002年9月4日从别人手中花28000元购买的,该车出厂日期为1996年6月,并且原来就是一辆出租车。
•协商不成怒上公堂•张君得知这个消息后感到很惊讶,要求将车辆退还尚某,尚某认为车辆买卖协议合法有效。
双方对此未达成一致意见,无奈之下,张某于2003年10月向京口法院起诉,认为尚某故意隐瞒车辆已经接近报废年限这一重大事实,导致对他所购车辆的质量和性质产生错误认识,属重大误解。
要求法院判决变更车辆价款,判令尚某返还多付的车价款,并承担所有的诉讼费用。
接到法院的应诉通知后,尚某毫不示弱,当即向法院提出了反诉,他在诉状中称,张某在订立合同时对该车状况是了解的,根本不存在重大误解,因此原告的诉讼请求不能成立,并要求法院驳回张某的诉讼请求。
••同时张君申请对该车价格进行评估。
经镇江市价格认证中心鉴定,该车2003年1月6日的价格鉴定值为19343元。
张君对车辆价格鉴定结论无异议,尚某认为市场经济条件下,价格可以由当事人双方自行协商,没有必要鉴定,且鉴定时的车况与2003年1月6日已不同,故鉴定结论也不科学,但其也未在规定的期限内书面提出重新鉴定申请。
•“误解者”赢了官司•法院在对这起“重大误解”的汽车官司中审理认为,张某跟尚某签订的汽车转让协议法院认定有效,根据汽车报废标准的规定,出租车的使用年限为8年,而非营运轿车的使用年限为15年。
尚某称,签订合同时已告知原告该车原为出租车,但未提供任何证据。
结合汽车转让合同中的价格条款,按一般人的生活经验应当认定张某所购的车辆原为出租车,且车辆行驶证上也未载明该车为营运车辆,导致张某在订立合同时误认为该车为非营运车辆,还能再使用8年多时间,所以,张某和尚某之间的合同属因重大误解而订立的合同,张某要求变更协议价格条款,应予支持。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判决为,变更于2003年1月6日订立的汽车转让协议中的车辆价格条款,车价款由35200元变更为19343元。
尚某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返还张某车款15857元。
第四节代理•一、代理的概念、特征和分类•代理的概念•代理的特征是重点•分类自己看代理的产生和终止•对比代理的分类记忆•三、代理中的责任承担•18.我国民法调整对象是()19.下列事件,()为民法所调整。
A.工商局吊销了某公司的营业执照B.税务局多收某个体户200元税款C.出租车司机多收某乘客30元车费D.公司甲与公民乙签订一份加工合同•10.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包括()。
•11.法人成立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是:()•••14.下列行为中不能代理的是()。
A.提起诉讼B.签订买卖合同C.行使追认权D.专场演出•15.下列选项中,构成不当得利的是()。
A.甲去商店取钱,因售货员点钞失误,多付甲10元B.乙在甲的便利店买东西,将手机丢在店中,甲捡之C.乙不懂法律有诉讼时效一事,将6年前向甲借的3000元归还于甲D.甲雇佣乙为其棉花喷洒农药,乙误将农药喷洒于丙的棉花地上。
•16.精神病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对吗?()•改错:不能辨别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完全辨别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限制行为能力人.•17.一个9岁的儿童不能自己去买一条金项链是因为他没有民事权利能力。
对吗?18.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始于出生,终于死亡。
对吗?•19.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与民事权利能力同时产生、同时消灭、范围一致。
对吗?•20.可撤销民事行为一经撤销自始无效。
对吗?•21.哪些行为不能代理?(重复)•22.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后,权利人即丧失了起诉权。
对吗?改正: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后,权利人即丧失了胜诉权。
•23.诉讼时效的中断是指诉讼时效期间的暂停计算。
对吗?•24.债务人明确表示履行拖欠的债务,这在法律上将引起()。
A.诉讼时效的中止B.诉讼时效的中断C.诉讼时效的延长D.法定诉讼时效期间的改变•25.下列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A.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B.出售质量不合格商品未声明的C.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D.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E.经济合同甲方交货乙方未付款的•26.诉讼时效的中断是指诉讼时效期间的暂停计算。
对吗?诉讼时效的中断是指诉讼时效期间的重新计算•.27.公司的董事长是公司的法定代理人。
对吗?错改正:公司的董事长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28.财产所有权的义务主体是特定的。
对吗?财产所有权的权利主体是特定的。
财产所有权的义务主体是不特定的,可以是财产所有权以外的任何组织和个人•29.公民不能享有所有权的物是()。
A.土地B.文物C.汽车D.房屋•债务人明确表示履行拖欠的债务,这在法律上将引起()。
•1996年2月7日,李某向尹某借取现金5000元外出做生意,双方书面约定在一年内偿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