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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转让企业所得税优惠培训课件
41、俯仰终宇宙,不乐复何如。 42、夏日长抱饥,寒夜无被眠。 43、不戚戚于贫贱,不汲汲于富贵。 44、欲言无予和,挥杯劝孤影。 45、盛年不重来,一日难再晨。及时 当勉励 ,岁月 不待人 。
技术转让企业所得 税优惠政策解读
2012.2.1
一、技术转让概念
财税[2010]111号文明确,技术转让“是指 居民企业转让其拥有符合本通知第一条规 定技术的所有权或5年以上(含5年)全球 独占许可使用权的行为。”
根据国家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规定,生物医药新品种必须 经国家药监部门认定并颁发相关资质证书。
摘自省局2011年度三季度政策解读
六、技术转让合同
技术转让应签订技术转让合同。其中,境 内的技术转让须经省级以上(含省级)科 技部门认定登记,跨境的技术转让须经省 级以上(含省级)商务部门认定登记,涉 及财政经费支持产生技术的转让,需省级 以上(含省级)科技部门审批。
其中,该通知还明确了专利技术是指法律授予独 占权的发明、实用新型和非简单改变产品图案的 外观设计。
五、享受优惠的技术转让范围
《关于技术转让所得减免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212 号)中享受减免企业所得税优惠的技术转让应符合的条件中 2.技术转让属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范围是指包括居民企业转让专利技术、计算机 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植物新品种、生物医药新品种,以及财 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确定的其他技术。那么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确定的其 他技术,又指什么技术?它是指高新技术吗?另外,所有的高新技术都符合 总局规定的技术转让范围吗?如果否,那么哪些不属于该范围?
六、技术转让合同
3、与技术开发合同区别 技术开发合同是指当事人之间就新技术、新产品、
新工艺和新材料及其系统的研究开发所订立的合 同。 包括委托开发合同和合作开发合同。 可见,技术开发合同是对一项尚未掌握的专利或 非专利技术的研发所订立的合同。而技术转让合 同是转让一项现有的、特定的专利或非专利技术 的合同,两者是有区别的。
回复意见: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 的通知》(财税[2010]111号)文件的规定,享受减免企业所得税优惠的技术 转让范围仅指文中列举的范围,对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确定的其它技术, 两部门将根据情况适时补充通知。 高新技术符合总局规定的技术转让范围的,可以享受税收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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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技术转让合同
1、定义 技术转让合同是指当事人就专利权转让、
专利申请权转让、专利实施许可、非专利 技术的转让所订立的合同。 技术转让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六、技术转让合同
2、种类 ①专利权转让合同,是指专利权人作为转让方将其发明创造专利
的所有权或持有权移交受让方,受让方支付约定价款所订立的合 同。 ②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是指转让方将其就特定的发明创造申请 专利的权 利移交受让方,受让方支付约定价款所订立的合同。 ③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是指专利权人或者其授权的人作为转让方 许可受让方在约定的范围内实施专利,受让方支付约定使用费所 订立的合同。 ④非专利技术转让合同,是指转让方将拥有的非专利技术成果提 供给受让方,明确相互之间非专利技术成果使用权、转让权,受 让方支付约定使用费所订立的合同。
国家税务总局2011/03/08
五、享受优惠的技术转让范围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有关企业所 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0]111号)文件规定 “技术转让的范围,包括居民企业转让专利技术、计算机 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植物新品种、生物医 药新品种,以及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确定的其他技术”。 最近我局在优惠备案项目后续管理中发现该文中“生物医 药新品种”难以掌握,企业转让的生物医药新品种是否必 须经国家药监部门认定并颁发相关资质证书?“某种药品 原料及片剂工艺”技术转让是否符合生物医药新品种范围?
三、政策依据
《企业所得税法》第27条;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90条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技术转让所得减免企
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 [2009]212号) 《关于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有关企业所得税 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0]111号)
四、享受优惠条件
(一)享受优惠的技术转让主体是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居
(二)技术转让属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范围; (三)境内技术转让经省级以上科技部门认定;
(五)涉及财政经费支持产生技术的转让,需省级以上 (含省级)科技部门审批;
(六)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享受优惠的技术转让范围
财税[2010]111号明确了居民企业享受税收优惠的 技术转让范围,包括以下6类技术:专利技术、计 算机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植物新 品种、生物医药新品种以及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 局确定的其他技术。
七、技术转让所得的计算
技术转让所得=技术转让收入-技术转让成本 1、技术转让收入是指当事人履行技术转让合同后获得的价款,
不包括销售或转让设备、仪器、零部件、原材料等非技术性收 入。不属于与技术转让项目密不可分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2、技术转让成本是指转让的无形资产的净值,即该无形资产 的计税基础减除在资产使用期间按照规定计算的摊销扣除额后 的余额。 3、相关税费是指技术转让过程中实际发生的有关税费,包括 除企业所得税和允许抵扣的增值税以外的各项税金及其附加、
注:符合企业所得税优惠条件的技术转让 包含两部分:一是转让技术的所有权;二 是转让技术的使用权(仅指转让5年以上 (含5年)全球独占许可使用权)。
二、优惠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 (四)项规定,企业“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 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 十条明确,“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四) 项所称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免征、减征企业 所得税,是指一个纳税年度内,居民企业技术转 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 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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