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检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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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检查表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检查表检查人:
时间:
检查项目药品销毁药品流入非法渠道
检查内容是否对存放在本单位的过期、损坏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按照规定的程序向卫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卫生主管部门负责监督销毁。
发生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被盗、被抢、丢失或者其他流入非法渠道的情形的,立即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报告所在地县级公安机关和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及其主管部门。
对本单位执业医师进行有关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使
用知识的培训、考核,经考核合格的,授予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资格。
药房专管人员对调剂了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按年月日逐日编制顺序号。
对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处方进行专册登记,麻醉药品处方至少保存 3 年,精神药品处方至少保存2 年。
评定合格/不合格合格/不合格/ 待确定合格/需改进合格/不合格合格/需改进合格/需改进合格/需改进
整改措施
处方管理
医师处方资格取得医师药品合理使用
执业医师取得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处方资格后,方可在本医疗机构开具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
具有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资格的执业医师,根据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对确需使用麻醉药品或者第一类精神药品的患者,应当满足其合理用药。
执业医师取得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处方资格后,是否依据条例规定,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开具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
处方医师开具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时,应当使用专用处方并在病历中记录。
具有处方权的医师在为患者首次开具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时,应当亲自诊查患者,为其建立相应的病历。
疼痛诊疗专用病历由医疗机构保管,留存患者身份证明复印件,要求其签署《知情同意书》。
前记:医疗机构名称、处方编号、患者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明编号、门诊病历号、代办人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明编号、科别、开具日期等。
医师处方开具
合格/需改进
合格/需改进合格/需改进合格/需改进合格/需改进
处方格式
正文:病情及诊断;以Rp 或者R 标示,分列药品名称、规格、数量、用法用量。
后记:医师签章、药品金额以及审核、调配、核对、发药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签名。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处方为一次用量,其他剂型处方不得超过 3 日
用量,控缓释制剂处方不得超过7 日用量,第二类精神药品处方一般不得超过7 日用量,特殊情况应注明。
为癌痛、慢性中、重度非癌痛患者开具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处方不得超过 3 日用量,其他剂型处方不得超过7 日用量,控缓释制剂处方不得超过15 日用量为住院患者开具处方应逐日开具,每张处方为一日常用量,盐酸哌替啶处方为一次用量,仅限于医疗机构内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