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怎么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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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怎么填
自2017 年7 月1 日起,购买方为企业的,索取增值税普通发票
时,应向销售方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销售方为其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在“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栏填写购买方的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税收凭证。

下面是yjbys 小编为大家带来的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怎么填的知识,欢迎阅读。

问题一:普通发票填写“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是否为强制规定?
公告第一条第一款规定,自2017 年7 月1 日起,购买方为企业的,索取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向销售方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销售方为其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在“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栏填写购买方的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税收凭证。

可以看出,公告中的表述为“应向销售方提供……”及“应在‘购
买方纳税人识别号’栏填写……”,这种表述是强制的意思。

问题二:开给个人的普通发票,是否需要对方身份证号码?
公告第一条第一款规定,“购买方为企业的,索取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向销售方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优化营改增纳税服务工作的通知》(税总发〔2016〕75 号)第八条规定,个人消费者购买货物、劳务、服
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索取增值税普通发票时,不需要向销售方提供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信息,也不需要提供相关证件或其他证明材料。

所以,公告不适用给个人开具普通发票的情形,按照税总发〔2016〕75 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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