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我国当前农民工基本权利的法律保护问题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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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我国当前农民工基本权利的法律保护问题探讨
【摘要】农民工是我国社会的一个重要群体,在最近的几年里,经济的不断发展,根据我国经济结构的不断调整,我国的造纸、煤炭、建材、耐材等行业发展迅猛,大大提高了农民工的就业率。
本文先介绍农民工概述,后对农民工基本权利保护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了相应的改进对策。
供广大读者参考与借鉴。
【关键词】农民工;基本权利;法律保护
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而经济的快速发展与社会的和谐稳定息息相关;任何时代,社会进步的标志都是底层群众的稳定、利益得到切实保障;作为中国现代化建设大军中的生力大军农民工,他们的合法权益保护问题就显得更为重要!在目前,农民工的基本保障在现代的社会中还是一个很大的问题。
也是大家最关心的。
所以,解决农民工的基本权利保护问题,是构建和谐社发展的前提条件。
一、农民工概述
农民工,是指在本地乡镇企业或者进入城镇务工的农业户口人员,农民工是我国特有的城乡二元体制的产物,是我国在特殊的历史时期出现的一个特殊的社会群体。
而且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城市对农民工这一特殊群体的需求的加大,截止目前我国农民工的数量已经约为2.5亿,那么这一庞大人群的权益保护问题直接关系到我国社会的稳定与经济的增长、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成败;但是在实践中,我国对农民工在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保障等方面权益的保护都还存在诸多问题,归根到底就是还没有制定出一专项门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法律保障制度,一些问题仍需理论界和实务界的高度关注。
二、我国当前农民工基本权利的法律保护不足之处分析(一)劳动关系不规范
在2005年上半年,我国的地方人事劳动局对石灰石料厂、砖瓦窑厂、小煤矿的用工情况进行了专项治理,一共检查了566家用工单位,这些单位共使用农民工15172人(其中石灰石料厂1924人,小煤矿11252人,砖厂1996人)。
经过检查得知,有144家单位没有或未完全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无证经营63家。
检查中发现,目前我市的用工秩序比较混乱,有很多的砖厂是没有营业执照,根本没有用工的资格。
还有些用人单位也没有按照国家规定的《劳动法》要求和农民工签订合法的劳动合同。
还有一些是签订了相关的劳动合同,但是,在相关的劳动合同中也是存在很多不合理的地方。
像一些建筑行业,企业有很多还与农民工签订了责任自负的合同。
签订生死合同是违法国家的法律规定的,其内容也是无效的。
所以,在我国有很多的劳动合同还是不规范的。
(二)我国农民工的社会保障权利缺失
在我国,目前有很多的企业中,并没有为农民工的保险进行登记,并没有帮那些农民工买五险一金,这样,农民工的基本权利没有得到一定的保障。
导致我国农民工的社会保障权利缺失。
(三)就业歧视
就业歧视对于农民工来说,是因为农民工出身贫穷,因自身的相关的能力问题,从事那些累、脏、苦的工作,同时还有些城市对农民工的数据进行职业与工种的控制,将农民工排除在一些行业之外。
在这样的制度上,农民工的是受到歧视的,还为农民工的就业加大的难度,致使他们不能与其他居民一样,有着一定的权利与能力,至此农民的权益受到损害。
三、我国当前农民工基本权利的法律保护存在问题的解决对策(一)加强就
业前培训工作
在目前,主要是要搞好两个方面的:
一是做好农民工维权教育。
通过教育让农民工们更加熟悉我国的法律,从而提升农民工法律意识。
二是职业技能培训。
通过培训,提高农民工的劳动技能和劳动力价值。
(二)建立农民工权益保护制度
我国政府机关应该改变一往地观念,正视农民工在城市建设中的积极作对农民工的歧视性限制,把农民工进城务工与相关事项正式纳入城乡就业管理体系当中去。
比如:相关政府在制定政策时,在制定政策时,应该考虑到农民工的利益,并且把农民工的计划生育、住房、教育等纳入的规划当中去。
同时,我国的劳动保障部门也要加大对劳动合同的监督力度,及时处理纠纷,并严惩那些有意损害农民工的基本权益的个人或是企业。
(三)加大劳动执法力度,保证劳动者应享有的基本劳动权利得到落实
在监察内容上,农民工工资和劳动保护问题应作为当前及今后劳动保障监察的重点。
一方面,要重点对东南沿海地区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存在的克扣农民工工资问题以及工时过长、不支付加班工资和劳动环境恶劣等问题加强监察。
另一方面,应重点对建筑行业的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定期进行严格的监察,既要解决旧的拖欠,又要防止新的拖欠。
(四)有效利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来保护农民工的基本权益
在保护农民工基本权益上,除了靠法律力量外,还要发挥全社会的力量,一起来保护农民工的基本权利。
同时,各级的各个政府应多关注农民工的情况,在必要的时候能给予帮助与关心。
比如:政府机关可以组织与开展各式各样的农民工文化活动,再加强和农民工的沟通,当农民工的基本权利受损时,能够公正地维护农民工的基本权益。
再加上新闻媒体发挥起传媒作用,加大对农民工基本权益保护的宣传工作,这样就可以让全社会的人对农民工的看法有所改观。
同时,再对那些损害农民工权利的事件给予批评曝光,并并其跟踪报道。
这样就可以直接或间接地维护农民工的基本权益。
四、小结
总而言之,在解决我国农民工基本权力问题上,就坚持做到人人平等的原则,同时还要以坚持以人为本为主要思想,尽可能地为每个一个农民工创造一个自由、平等、公平的环境,让农民工融入到城市当中去,同时,为祖国做出更大的贡献。
因此,加强我国家农民工的法律保护是非常重要的,也是当务之急、刻不容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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