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电厂消防管理制度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火电厂消防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保障火电厂人员生
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电力设施防火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电厂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火电厂所有消防设施、消防设备、消防车辆、消防人员以
及生产、生活区域内的消防安全管理。
第三条火电厂消防安全管理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
第四条火电厂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实行逐级负责制,各部门、各岗位人员应当明确
消防安全责任,落实消防安全措施。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成立火电厂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厂消防安全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和检查。
第六条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消防管理办公室,负责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七条各部门消防安全责任:
(一)生产部门:负责生产区域内的消防安全管理,确保生产设备、电气线路、易燃易爆物品等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二)设备管理部门:负责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和检修,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有效。
(三)后勤管理部门:负责生活区域的消防安全管理,包括宿舍、食堂、浴室等。
(四)保卫部门:负责消防安全保卫工作,包括消防巡查、火灾报警、应急处置等。
(五)人力资源部门:负责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第三章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第八条消防设施、消防设备管理:
(一)消防设施、消防设备必须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进行配置,并定期进行检测、维护和保养。
(二)消防设施、消防设备的位置、数量、性能等必须符合消防规范要求。
(三)消防设施、消防设备的使用、维修、更换必须按照操作规程进行。
第九条电气线路管理:
(一)电气线路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严禁私拉乱接。
(二)电气线路的安装、维修、改造必须由具备相应资质的电工进行。
(三)定期对电气线路进行巡查、检测,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第十条易燃易爆物品管理:
(一)易燃易爆物品必须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进行储存、使用。
(二)易燃易爆物品的储存场所必须符合消防安全要求,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
(三)易燃易爆物品的运输、使用必须遵守相关规定,确保安全。
第十一条消防安全巡查:
(一)消防安全巡查由保卫部门负责,每日进行一次。
(二)巡查内容包括:消防设施、消防设备、电气线路、易燃易爆物品、生产设备、生活区域等。
(三)巡查中发现隐患,及时上报并采取措施予以整改。
第十二条火灾报警及应急处置:
(一)发生火灾时,立即启动火灾报警系统,并迅速报告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二)消防人员迅速赶赴现场,进行火灾扑救和人员疏散。
(三)根据火灾情况,启动应急预案,确保火灾得到有效控制。
第四章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第十三条人力资源部门负责组织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第十四条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内容:
(一)消防安全法律法规、消防设施使用方法、火灾扑救及逃生知识。
(二)本电厂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及应急处置预案。
(三)消防安全事故案例分析。
第十五条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对象:
(一)新员工入职培训。
(二)消防管理人员及操作人员。
(三)全厂员工定期培训。
第五章消防安全奖惩
第十六条对在消防安全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七条对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单位和个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经济处罚或行政处分。
第六章附则
第十八条本制度由火电厂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注:本制度内容仅供参考,具体内容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