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督察系统省厅平台网络维护项目技术要求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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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督察系统省厅平台网络维护项目技术要求
根据《河南省公安厅关于加强网上督察工作的指导意见》的要求,为尽快开展我省网上督察系统建设,落实公安部、厅党委关于实施科技强警战略,着力加强网上督察工作的统一部署,充分利用信息化、网络化警务督察手段,不断创新警务督察机制,提升警务督察效能,结合我省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的思想为指导,深入推进公安机关社会管理创新,牢固树立向科技要警力、向信息化要战斗力的思想理念,充分利用高科技信息通信技术,依托公安信息网络和各类公安业务系统,以网上督察系统为龙头,通过横向点对点地接入,纵向层级地整合,搭建覆盖全省公安机关的警务督察网络,建立与现代警务机制相适应,与现场督察职责任务相配套的新型网上督察工作模式,大力提升实时、同步、动态督察效能,强化事情、事中监督防范的只能作用,不断提升警务督察保障服务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的能力和水平。

二、建设目标
通过全面、完善的整体部署,以分层次、开放式体系,标准化借口和协议,遵循国际标准,搭建平台系统架构。

系统架构在保证可靠稳定性的基础上,具备规模和功能可扩展性。

系统平台包括执法督察系统、视频督察系统、音频督察系统、GPS督察系统、网上评议系统、案件核查系统、业务考试系统、绩效考评系统等八个子系统,可实现对执法程序、监控图像、监控电话、GPS定位目标及警务督察日常管理工作等信息的管理、分析、调用,构建全省统一的网上督察体系。

系统利用严密的管理功能,保证安全性,用权限管理机制,严格控制各类信息的调用、查询权限,并生成相应日志文件。

三、建设原则
(一)合理性原则。

平台系统建设按照我省公安网上督察系统建设的实际情况,紧紧贴近警务督察工作在实际工作中的各个环节,保证平台系统适应工作需要,并且能够与各地已建成的平台顺利对接,平台系统的建设要提供开放的软件借口,为将来开发出实用而简易的集成软件,为系统集成打好基础。

(二)实用性原则
平台系统功能必须满足实时调用、重点存储、智能分析、统计报表等基本要求,硬件和软件平台界面布局合理、易学易用、便于操作;采用统一的系统标准和通信协议;采取统一网管,使网络的结构和当前状况一览无余,设备故障能够提前预防,直观地观察性能趋势,进行网络规划预测和调优,及时发现和保护数据安全漏洞。

(三)先进性原则
平台系统的建设不但要充分利用当前的最新技术,而且还必须能在系统中不断融入新技术,使系统始终充满活力,始终保持一定的先进性。

平台系统要选用先进的设备,利用先进的数字技术实现数字视音频方式,保证系统具有良好的清晰度,同时减少服务器资源的占用,具备完全实时一流的网络功能,为系统扩展应用打好基础,保持技术领先。

(四)可靠性原则
作为公安机关重要的应用系统,要保证平台系统安全、正确地完成相应功能,保证系统的完整性、正确性和可恢复性,防止硬件、软件系统协同运行中出现的不稳定因素。

所有产品均具有正式出厂合格证明和权威机构的质量认证。

系统的规模无论在网络、系统平台,还是在系统应用方面都具有相当的规模,系统的运行可靠性是主要性能之一。

保证对系统提供24小时不间断服务。

(五)可扩展性原则
可扩展性原则主要体现在系统纵向和横向的扩展能力上。

在系统纵向扩展方面,平台系统在满足当前网上督察需要的基础上,要有非常方便的扩展容量。

在横向扩展方面,要有良好的兼容性和通用的软硬件借口,可在其基础上进行二次功能开发。

系统的各个组成部件要选用标准的硬件和软件,各个子系统的设计模块化,使系统可以通过模块堆叠的方式进行扩展,使软、硬件能够平滑升级或更新。

(六)安全保密性原则
信息系统安全是平台系统建设中一个优先考虑的关键,整个系统数据要充分安全,要严格实行操作按级别管理,对关键数据实施特殊保护。

要在各个环节提供安全、保密措施。

操作系统的安全规范必须满足国际C2级标准。

数据库的超级用户账号由服务器的系统管理员设定,系统维护人员可随时方便地对数据进行备份和恢复。

四、技术要求
1、系统应具备易用性,支持B/S和C/S架构,支持多平台级联,可实现与下级平台互连互通并统一管
理、调度和认证。

2、系统应具备晚上的权限管理机制和较高的安全性,可结合公共数字身份证书系统和角色权限管理,
严格控制视音频资源等共享资源的调用、查询权限。

并对用户的操作生成相应日志文件。

3、系统具有完善的设备在线检测和管理功能以及系统内各子系统关联检索功能。

并具有较强的兼容
性,充分适应系统后期在全省范围内多业务的扩展。

4、系统应预留各相关子系统接口,使得以后能够平滑的升级。

5、支持PKI/PMI技术。

五、河南省公安厅网上督察系统建设
1、实现功能
(1)多级管理
省、市、县三级公安机关对前端监控点实现图像信息共享和调用,省厅督察部门对全网设备控制管理,对各级各类督察资源调阅和查看,通过PC端可以调阅任意点图像资源。

市、县级公安督察部门对本市监控资源控制管理和存储,对辖区内督察资源的调阅和查看,存储本地监控点图像信息。

(2)实时视频督察
能够在大屏幕和客户端界面上以单画面或多种多画面模式实时浏览;支持每幅画的手动切换和自动轮巡,轮巡时间间隔可设置,同时监控图像画面可叠加控制点名称、日期和时间等字幕信息。

(3)摄像头和编码器控制
在对监控点实时监控过程中,能够远程实时监控点摄像机的云台及焦距,能够远程对编码设备进行参数设置和设备重启。

(4)中心监控图像存储
支持多路图像实时存储,能够通过告警自动触发、定时触发、存储任务手动触发等多种方式,实现监控图像的存储管理。

(5)监控录像回放
能够对存储的督察图像按照日期、时间、监控点通道名称等条件组合检索,并实现点播回放。

回放时支持单画面和多画面显示模式,支持播放、暂停、停止、快进、慢进、拖动、循环播放、全屏缩放等控制操作。

2、建设方法
(1)在信息通信处部署磁盘阵列、存储服务器、流媒体服务器、管理服务器、客户端等硬件设备以及软件系统,搭建河南省公安厅网上督察图像资源管理平台。

(2)网上督察图像资源管理平台要连接执法办案系统接口、音频监督系统接口和GPS监督系统。

配置与各省辖市公安局网上督察图像资源管理平台接口,待省厅网上图像资源管理平台建成后,首先与已建成的省辖市网上图像资源管理平台对接并预留与其余省辖市公安局网上图像资源管理平台接口。

(3)网上督察图像资源管理平台接入厅机关直属窗口单位监控摄像头(如出入境办证大厅、车管办证大厅、信访接待大厅等),每个单位两台摄像机,两台拾音器。

同时预留接入厅机关直属其他单位视频平台接口(如高速总队、小浪底、中原油田、南阳油田、地铁公安局、铁路第一工程、铁路第二工程公安局等)。

(4)图像资源管理平台与厅机关视频会议系统对接。

(5)由二七楼信息通信处11楼机房铺设光纤至督察总队二楼,建设省公安厅视频督察控制中心。

省公安厅视频督察控制中心包括配套的机房设施、电源设备、12座席控制台(每座席一台PC机)、一台解码器、8屏拼接屏电视墙等。

(6)河南省公安厅网上督察图像资源管理平台软件系统除必须有的系统管理、权限认证、报表统计等外,需配置图像智能分析软件。

通过以上设备构建河南省公安厅网上督察图像资源管理平台,实现河南省网上视频督察系统的相应功能及全系统管理、调度功能。

3、技术要求
(1)系统可对图像进行实时分析,其中包括防止遗失、防止破坏、摄像头诊断、异常行为检测、重要/危险区域监控。

系统接入灵活,不改变现有网络,操作简易。

(2)支持多厂家、多协议多类型、多格式视频编码设备在系统中同时使用。

(3)与视频会议系统互联互通,在视频会议过程中实时浏览任意监控现场画面并可以灵活切换,实现业务会商、应急指挥等功能。

(4)能够与PGIS系统对接,地图显示摄像机位置,并能直接进入摄像机视频监控,报警时自动弹出报警点位置电子地图。

(5)采取全IP数字化结构设计,一次编码全网使用。

前端采集直接使用数字摄像机或网络摄像机,监控图像的回放分辨率应不低于4CIF(704*576)格式要求。

(6)流媒体转发能力应不低于20路以上督察监控图像信息的同时同网并发。

设备支持7*24小时稳定运行。

(7)存储设备采用IPSAN的存储方式,省厅直属单位前端监控点的图像存储时间不低于30天,对省辖市公安局管理平台上传的存在问题且有督察必要、需要存储的图像存储时间不低于15天,基于录像资料安全考虑,存录设备应具有冗余存储功能。

4、建设标准依据
河南省公安厅网上视频督察系统建设必须满足以下国家和行业标准和规范要求:
(1)GA/T 669---2008 城市监控报警联网系统技术标准
(2)GA/T 792---2008 城市监控报警联网系统技术标准
(3)GA T 793---2008 城市监控报警联网系统合格评定标准
(4)GB/T 20271---2006 信息安全技术信息系统统用安全技术要求
(5)GB 50198---1994 民用闭路监控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
(6)GB 50348---2004 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
(7)GA/T 367-2001 视频安防监控系统技术要求
(8)GA/T 379---2002 报警传输系统串行数据接口的信息格式和协议
(9)YD/T 1171---2001 IP网络技术要求——网络性能参数与指标
(10)GB50395---2007 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11)GA/T379---2002 报警传输系统串行数据接口的信息格式和协议
(12)DBJ08—16—90 公共场所监视电视系统设计规范
(13)GA308---2001 安全防范系统验收规则
(14)GB/T 16572—1996 防盗报警中心控制台标准
(15)GB/T6677—1996 报警图像信号有限传播装置标准
(16)GB/T18019—1999 信息技术包过滤网闸安全技术要求
(17)GA/T388—2002 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管理要求
(18)BFC 3261 SIP回话初始协议
(19)BFC 3550 实时传输协议
(20)SVAC 《安全防范监控数字视音频编解码技术要求》
(二)河南省公安厅网上音频督察子系统
1、实现功能
(1)在线实时录音。

当被监听用户开始通话,系统自动启动录音功能对其录音;通话结束,停止录音。

系统自动将录音内容及日期时间存入硬盘相应的路径,以备查询。

可同时对多条电话或音频线路进行实时录音,
各线路之间互不影响、分别存储,对双方正常通话质量没有影响。

(2)实时监听及提醒。

能及时监听每一条线路的通话内容。

监听时不会影响通化人,也不会影响录音质量。

支持远程网络监听,即在公安网上安装客户端软件通过认证后,可实时监听相关被督察点通话内容,也可以对所有的值班电话进行实时督察提醒及纠错。

(3)查询和放音。

可按日期、时间、电话号码等多种方式进行单个和组合查询,查询方便快捷。

可以任意播放一个录音或选择多个录音一次播放,放音时将弹出当前语音文件的放音进度等信息。

(4)录音标记。

可对所有通话录音,也可选择特定号码不录音,也可以根据打入打出进行自由配置,支持每个通道独立设置。

对录音资料必须制作标签以备查询。

(5)值班电话反督察防范功能。

当部署在前端的录音设备被拨线后,系统应能支持远程侦测,系统将有记录并告警,配合网关管理软件和值班电话记录,进行反督察防范。

2、建设方法
(1)在省厅信息通信处部署语音督察通信管理平台和语音督察录音平台对语音资料进行管理、分析、存储。

(2)配置语音采集设备,通过省厅机关程控电话交换机中继连接出入境、车管、控申、指挥中心以及厅直其他单位值班电话。

(3)语音采集设备联结至语音督察通信管理平台对省厅直属语音监控点电话进行管理。

(4)督察总队通过督察控制中心连接省厅网上督察平台实现对省厅直属语音监控点的督察应用。

3、技术要求
(1)系统稳定可靠,24小时不停机的、工作。

系统操作界面简单方便,支持多种语音压缩方式,采用先进的语音处理技术,录制的语音清晰、噪音小。

(2)针对指挥中心的语音督察接入,为避免重复建设,应结合已有110录音查询回放系统,开放原有系统接口,统一部署对语音系统的查询、回放、管理等。

(3)针对厅机关出入境、车管、控申等直属单位语音督察接入,由于地理位置分散,每个位置上点数很少,采用在前端部署语音采集设备的方式,实现电话录音督察及集中存储。

(4)省厅督察部门通过客户端软件实时浏览权限范围内的电话并监听声音。

(5)为方便监督人员使用,音频系统与视频督察子系统、执法督察子系统和GPS督察子系统采用统一登录界面,避免重复登陆、软件重复安装、使用时频繁切换等繁琐操作。

(三)执法督察子系统
1、实现功能
(1)根据系统提供的固定条件(受理、立案、强制措施、处理四个阶段)来设置定制条件为从警综系统娶过来的数据进行自动化比对而提供条件。

(2)根据规定的比对条件,及选择的单位及时间和核实状态对执行比对后的数据进行自动化比对和刷选。

比对出来的数据可关联到网督业务的督察情况和统计报表。

也可将所选条件设为后台任务,系统定时执行比对。

(3)对系统正在后台运行比对任务的展示及操作(运行、停止、删除)。

且以桌面提醒方式展示比对后的数据。

(4)在自动比对时存为统计报表的报表及数据展示及维护。

2、建设方法
(1)自主研发执法督察子系统软件系统。

(2)配置服务器与现有警务综合信息系统对接。

(3)执法督察子系统系统与视频督察子系统、语音督察子系统、GPS督察子系统连接融合构成省厅
网上督察系统。

(四)GPS督察子系统
1、实现功能
(1)配置GPS管理平台系统系统范围和数据库范围。

(2)对警车出警情况、运行轨迹和使用停放情况,突发事件发生后相关单位车辆到岗到位等情况进行跟踪督察。

2、建设方法
省厅网上督察系统与指挥中心现有GPS管理系统平台进行平滑对接。

(五)督察业务考评子系统(含四个模块)
督察系统绩效考评模块:
1、实现功能
根据考评要素来设置系统的固定条件,通过系统设置的固定条件对系统用户提供的数据和资料进行自动审核、筛选、比对、计分、排名、重点提醒、自动警示、结果公示并生成报表及结论。

2、建设方法
(1)自主研发督察系统绩效考评软件子系统。

(2)与现有督察总队信息网站系统对接。

(3)督察系统绩效考评子系统与执法督察子系统、视频督察子系统、语音督察子系统、GPS督察子系统连接融合构成省厅网上督察系统。

案件核查模块:
1、实现功能
根据“五统一”工作规范要求为系统提供固定条件,通过系统设置的固定条件对系统用户提供的数据或资料进行自动审核、帅选、比对、计分、排名、自动提醒、结果公示并生成报表及结论。

2、建设方法
(1)自主研发督察系统案件核查软件子系统。

(2)与现有督察总队信息网站系统对接。

(3)督察系统案件核查与绩效考评子系统、执法督察子系统、视频督察子系统、语音督察子系统、GPS督察子系统连接融合构成省厅网上督察系统。

业务考试模块:
1、实现功能
设置系统题库,根据系统自动生成的固定条件提供给用户,在通过用户提供的条件进行自动审核、比对、计分、排名、结果公示并生成报表及结论。

2、建设方法
(1)自主研发督察系统业务考试软件子系统。

(2)与现有督察总队信息网站系统对接。

(3)督察系统业务考试子系统与案件核查子系统、绩效考评子系统、执法督察子系统、视频督察子系统、语音督察子系统、GPS督察子系统连接融合构成省厅网上督察系统。

网上评议模块:
1、实现功能
根据系统提供的固定条件对系统用户提供的数据和资料进行自动评议并生成报表及结论。

2、建设方法
(1)自主研发督察系统网上评议软件子系统。

(2)与现有督察总队信息网站系统对接。

(3)督察系统网上评议子系统与业务考试子系统、案件核查子系统、绩效考评子系统、执法督察子系统、视频督察子系统、语音督察子系统、GPS督察子系统连接融合构成省厅网上督察系
统。

六、与地方、县级公安局督察管理平台对接
以公安专网为基础,全省统一网络架构,组建三级网络警务督察管理平台,省公安厅为第一级,享有最高权限,督察队对象为全省所有需要督察的各个部门。

市级公安机关为第二级,县级公安机关为第三极。

派出所及其他各个需要被督察的部门为接入点。

1、在省厅建设警务监督系统一级监督中心,对全省内各被督察部门的视频、音频、电话、执法流程等
实现最高权限监控及管理。

2、在地市局建设警务监督系统二级监督中心,对本市内各被督察部门的视频、电话、执法流程等实现
管理监控及管理。

3、在县区级公安机关建设警务监督系统三级监督中心,对本县内各被督察部门的视频、电话、执法流
程等实现管理监控及管理。

4、各地派出所、各地执法部门安装警务监督系统接入层设备,对本地各被督察部门(本派出所)视频、
音频、电话、执法流程等实现与上级中心的接入,并实现本地监看及存储。

5、在派出所以外的滞留室或其他被督察部门,安装警务监督系统接入层设备,将各执法部门的视频、
音频、电话录音、执法流程等接入到派出所或者县区级公安机关三级监督中心。

整个联网系统架构由省公安厅平台(指挥中心)、地市级平台、县级平台三级结构,与公安部门组织架构完全吻合。

在监控系统中,各级监控中心负责查看、管理辖区内范围内的媒体信息,满足各级管理部门权限管理的需要。

七、设备配置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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