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的五大突破性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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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的五大突破性创新
某某某某新区统筹农村综合改革,充分发挥改革“乘数效应”,打出改革“组合拳”,探索出了一条“集体经济组织+村民+重大项目”深度参与、融合发展的集中式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新路。
这种集中式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与目前很多地方的分散式“三权分置”改革相比,具有三个方面的显著特征:一是能够整体利用闲置资源,包括闲置的宅基地资源、农房资源、耕地资源,以及良好的生态本底,更好地满足市场主体进入的发展需求,从而破解自愿有偿退地分散难以利用的困境;二是能够满足农户留地发展的内生意愿,在不完全腾退的情况下集约节约利用资源,在不新增建设用地的情况下实现发展增效,从而在很大程度上破解工商资本对农户产生“挤出效应”的困境;三是能够形成集体经济发展的基本空间,从而有助于破解集体所有权能实现不足的现实困境。
进一步看,某某某某新区探索集中式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模式凸显了五个方面的重要创新价值。
以集体经济组织赋能为基础,增强宅基地自我管理能力。
某某某某新区充分发挥村民自治作用和村集体主导作用,从管理主体、推进主体、管理方式等方面着手,化解宅基地管理的“虚化”“弱化”等问题。
通过统筹推进产权制度改革,成立永泉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现锦江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联合社),由锦江社区三
组经济合作社委托联合社开展宅基地管理和“三权分置”改革,解决了宅基地管理主体缺失的问题;充分发挥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主导作用,明确联合社作为改革的实施主体,实现了自主自愿民主推进改革;赋予集体经济组织对闲置宅基地进行统一流转的处置权,通过规范利用、分类确权、统一入市/流转等方式,增强了对农村土地的管理能力,提高了对土地资源的集约化利用水平。
以制度规范的体系化创新为重点,显化宅基地“三权”权能。
某某某某新区针对宅基地“三权分置”的实践需求与政策供给问题,探索推进“三权”同确、“三证”同颁,显化了“三权”权能,构建了权能实现路径。
通过颁发宅基地所有权证,明确宅基地管理、处置和收益获取等权限,显化宅基地所有权。
通过宅基地资格权认定“八步法”,颁发宅基地资格权证,显化宅基地资格权。
通过推进房屋权籍调查,在颁发资格权证基础上,确权颁发房地一体不动产权证书,显化宅基地使用权。
通过建立宅基地使用权流转+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体系,以市场化方式保障资源盘活利用,活化宅基地使用权。
以宅基地多元改革集成为关键,助推农业农村转型发展。
某某某某新区针对农村土地等资源出不去、外来社会资本进不来等难题,统筹改革区域内的所有资源资产,创新宅基地使用权流转、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农林用地流转、生态环境有偿使用等制度,以集中整合的方式探索构建农村宅基地、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农用地、林地等资源资产盘活利用的市场化新途径。
一方面,通过改革,畅通了城乡土地资源、社会资本等资源要素流通渠道,在不改变土地使用空间结构、不增加土地供给面积的基础上,推进高端民宿打造,实现了区域高端产业项目的系统性构建。
另一方面,重大项目的建设,将直接提升区域人居环境和村庄建设水平,改变原来落后的乡村面貌,实现区域发展水平的大幅提升。
以创新共建共享机制为突破,构建农民就地安居发展路径。
某某某某新区针对如何保障村庄、村民持续发展和共享发展的问题,在项目区内部修建农民安居房,按照一定面积将40年房屋使用权无偿分配给农户使用,给农民颁发40年房屋使用权证,让农民实现就地安居。
同时,与中法农业科技园项目方错位布局发展产业,培育形成梯次分布的产业链条,打造新的具有内在关联性的梯次性产业,实现互补互利,形成集体、农民、企业三个主体共建、共享、共赢的格局。
通过优先在园区务工、农林用地流转、产业综合开发运营、构建多元化收入保障机制,保障村民收入,让他们实现发展性安居。
以强化集体经济组织主导地位为导向,提升基层治理效能。
某某新区注重发挥村集体组织在改革中的主导作用,通过党支部引领、群众参与民主决策推动集体经济发展,进一步增强了基层治理能力。
在政策宣传、群众动员、协约签订、群众搬迁等工作中,坚守政策底线,不触碰政策红线,注重发挥党支部的领导作用和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的协调作用。
同时,通过改革发掘和留住
年轻人才,将其转化培养成后备干部,增强了基层活力和干部人才干事创业的能力。
通过修建并运营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自持商业区、建立生态环境使用补偿机制、承接产业链条中部分衍生性的服务环节等措施,促进集体经济持续稳定增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