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动化招标技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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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电国际宜章分公司

太平里、天塘、四矿35KV变电站

综合自动化系统及通讯系统电气设备采购

(技术部分)

二〇一〇年九月

第1章总则

1.1变电站概况

此次招标变电站设备计划安装于太平里、天塘、四矿3座35KV变电站,概况如下:太平里变电站,主变为两卷变两台,容量4000KVA,3回35KV线路,16回10KV 线路,2台电容器,1台10KV母联,所用变2台;天塘变电站,主变为两卷变两台,容量4000KVA,3回35KV线路,16回10KV线路,2台电容器,1台10KV母联,所用变2台;四矿变电站,主变为两卷变两台,容量6300KVA,3回35KV线路,18回6.3KV 线路,2台电容器,1台6.3KV母联,所用变2台。

变电站按“无人值班”(少人值守)原则设计,采用计算机监控系统。投标单位要仔细阅读本文件及设计单位提供的保护配置图、主接线图,供货设备不能低于设计单位要求,如果改变应征得业主及设计单位同意。

1.2标准与工艺

1.2.1招标文件中采用的技术标准名称和编写代号:

机构名称缩写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行业标准DL

国际电工委员会IEC

国际标准化组织IS0

原水电部标准SD

卖方采用的标准应不低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及电力行业标准和原水电部标准。国外合作厂家采用的标准应不低于上表所列的国际标准或相关所在国的国家标准。

1.2.2选用的标准,应是在招标书发出前已颁布的最新版本,若标准之间出现矛盾时,以较高要求为准。

本招标文件中的技术标准及要求,与国标及有关部标不一致的,以较高的技术要求为准。

1.2.3若投标单位采用上述以外的标准时,须在投标文件中说明,并征得买方同意后方能使用。

1.2.4卖方采用未经工程使用检验或未取得成功经验的新工艺或新材料,须加以说明,并征得买方同意后方能使用。

1.2.5设备制造应采用先进的工艺,以保证各种运行情况下运行可靠。

1.3材料

所用材料应满足设备安全可靠和经济运行的要求,符合国家标准。

1.4设备颜色

在合同签订后,由双方最后确定各种设备外表的涂料颜色。

1.5试验计划

卖方应提出工厂试验计划,在实施前30天提交给买方及驻厂代表,由买方核准后执行。试验计划包括试验项目、试验准备、试验程序、试验过程、判定标准和试验时间。

1.6工厂装配与试验证明

1.6.1按规定由卖方在工厂内试验、装配和进行质量检验所得到的成果、试验报告和质检记录,抄送买方及驻厂代表各2份。经驻厂代表复检认可后,设备才能装箱发运。卖方应将工厂装配的设备和试验项目、工艺、检验大纲和时间安排,在实施前30天通知买方及驻厂代表。

1.6.2卖方未经买方的书面同意,不得对合同中规定的设备性能及重要部件材质进行变更或替代。

1.7包装与标志

1.7.1设备的包装运输应符合《产品包装运输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并由卖方负责。

1.7.2对设备加工面应采取适用的防锈措施和用木材或其他软材料加以防护。对电气绝缘部件应采用防潮和防尘包装。对仪器仪表、精密部件及设备应密封包装,并有妥善的防震措施。对于刚度较小的部件,采用加(焊)支撑以防变形。对零散件及运输易损件,用集装箱运输。

1.7.3包装箱外部标志及起吊位置应符合GB/T1338《机电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及GB/T191《包装储运指示标志》的规定。

1.7.4包装箱外壁应标明:收发货单位名称、地址、货物名称、产品净重、装箱重、重心线及吊索位置,箱子外形尺寸,共××箱第××箱,轻放或不得倒置等字样或标志。

1.7.5包装箱中应有装箱单、明细表、产品出厂证明书、合格证,这些文件、图纸及资料均放入装在包装箱内上层并经固定的密封盒内。随机技术文件及图纸应另行邮寄以免影响进度。

1.8买方人员参加工厂设备试验、质量检验

1.8.1卖方及时通知买方派员赴厂参加主要设备项目的试验及质量检验,具体项目详见第7章。

1.8.2买方派员到制造厂参加试验及质量检验,卖方应提供一定的工作条件和方便。

1.9卖方的现场服务

1.9.1卖方应派遣有能力、有实践经验的技术人员及时到现场指导安装及安装质量监督和试运行,并参加现场设备开箱交接验收、设备试验、试运行、设备初步验收和设备验收。

1.9.2卖方应事先向买方提交参加现场工作人员的名单、专业、职务及到现场的计划安排。

1.9.3卖方现场工作人员发现安装质量不符合要求时,驻工地代表应立即书面通知监理单位和业主代表。

否则,卖方应承担安装质量引起的一切责任。

1.10卖方技术人员技术服务范围

1.10.1卖方派遣技术人员

卖方将有责任派遣熟悉的、身体健康的和有能力的技术人员到工地给予安装、调试、试运行、验收试验和性能试验的技术指导。

技术人员的确切专业、数量、在工地停留时间,到达和离开工地的日期将根据实际工作进度由双方讨论决定。如需调整,双方将通过友好协商确定。

1.10.2卖方技术人员的责任和义务

卖方将指定一名卖方技术人员作为现场总代表。总代表将负责合同范围内总的技术指导,并与买方总代表全力合作、认真磋商,解决变电站与合同有关的技术问题和工作问题。但未经双方授权,双方现场总代表无权改变、修正合同。

卖方技术人员代表卖方,对合同中涉及到安装、调试、试运行、验收试验及性能试验给予指导,并履行其责任和义务。

卖方技术人员不仅要详细解释技术文件、图纸、运行事项、设备性能,而且还要

回答并解决买方提出的合同范围内的问题。

卖方技术人员将给买方以上条款提到的合同范围内的工作完整而正确的技术指导及必要示范。

为提高买方技术人员的水平,卖方技术人员将帮助买方培训其安装和设备维修人员。

卖方技术人员所给的技术指导应当是正确的。由于不正确的技术指导引起设备的任何损坏,卖方应负责免费修理或更换。买方有关人员应尊重卖方技术人员的技术指导。

第2章供货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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