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死亡赔偿所得税税前能扣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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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死亡赔偿所得税税前能扣除吗
⼯伤事故在我们的⽣活中是⽐较常见的。
在⼯作中受伤的情况⼀般是可以休假的。
并且受⼯伤的情况是可以获得⼀定的赔偿的。
⼯伤赔偿的标准⼀般是按照⼯伤鉴定的最后结果⽽定的。
接下来,就跟着店铺⼩编⼀起来看看吧。
⼯伤死亡赔偿所得税税前能扣除吗
国家法律规定,在计算职⼯⼯资的时候,应当扣除相应的福利费,⽽福利费中⼀般包括丧葬补助费、抚恤费等等。
⼯伤死亡赔偿所得应该根据公司的具体情况⽽定。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资薪⾦及职⼯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规定:三、关于职⼯福利费扣除问题《实施条例》第四⼗条规定的企业职⼯福利费,包括以下内容:
(⼀)尚未实⾏分离办社会职能的企业,其内设福利部门所发⽣的设备、设施和⼈员费⽤,包括职⼯⾷堂、职⼯浴室、理发室、医务所、托⼉所、疗养院等集体福利部门的设备、设施及维修保养费⽤和福利部门⼯作⼈员的⼯资薪⾦、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劳务费等。
(⼆)为职⼯卫⽣保健、⽣活、住房、交通等所发放的各项补贴和⾮货币性福利,包括企业向职⼯发放的因公外地就医费⽤、未实⾏医疗统筹企业职⼯医疗费⽤、职⼯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供暖费补贴、职⼯防暑降温费、职⼯困难补贴、救济费、职⼯⾷堂经费补贴、职⼯交通补贴等。
(三)按照其他规定发⽣的其他职⼯福利费,包括丧葬补助费、抚恤费、安家费、探亲假路费等。
根据《中华⼈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四⼗条规定:企业发⽣的职⼯福利费⽀出,不超过⼯资、薪⾦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伤死亡赔偿标准
⼀、丧葬补助⾦
在丧葬过程中发⽣的费⽤包括:
1、为安排死亡⼈⽣前好友和亲属遗体告别仪式租⽤场地的费⽤、为死亡⼈整理遗容费、⽕化费、运⼫费、⼫体冷藏停放费、预定灵车、⾻灰寄存、购买墓碑等⽀出的费⽤;
2、规定允许⼟葬的地⽅,为安葬死亡⼈的未超过省、⾃治区、直辖市⼈民政府规定标准的墓⽳占地⾯积使⽤费、购买棺材费⽤,在许多农村安排为死亡⼈送葬的亲朋好友宴席等⽀出的必要费⽤,等等。
⼆、供养亲属抚恤⾦
1、配偶每⽉可获得职⼯本⼈⼯资的40%,其条件是配偶依靠因⼯死亡职⼯⽣前提供主要⽣活来源,并且完全丧失劳动能⼒,或者⼯伤死亡职⼯配偶男年满60周岁、⼥年满55周岁。
2、其他亲属每⼈每⽉可获得职⼯本⼈⼯资的30%,其他亲属,指的是⼯伤死亡职⼯亲属中除配偶之外的⼦⼥、⽗母、祖⽗母、外祖⽗母、孙⼦⼥、外孙⼦⼥、兄弟姐妹等⼈。
其他亲属申请供养亲属抚恤⾦的条件是:
(1)由因⼯死亡职⼯⽣前提供主要⽣活来源;
(2)完全丧失劳动能⼒的;
(3)⼯伤死亡职⼯⼦⼥未满18周岁的;
⼯伤死亡职⼯⽗母均已死亡,其祖⽗、外祖⽗年满60周岁,祖母、外祖母年满55周岁的;⼯伤死亡职⼯⼦⼥已经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其孙⼦⼥、外孙⼦⼥未满18周岁的;⼯伤死亡职⼯⽗母均已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其兄弟姐妹未满18周岁的。
3、孤寡⽼⼈或者孤⼉每⼈每⽉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也就是说,如果⼯伤死亡职⼯的配偶为孤寡⽼⼈,则其每⽉可获得的供养亲属抚恤⾦为职⼯⼯资的50%。
4、如果⼯伤死亡职⼯的⽗母、祖⽗母、外祖⽗母、兄弟姐妹等为孤寡⽼⼈,或者其⼦⼥、孙⼦⼥、外孙⼦⼥、兄弟姐妹等为孤⼉,则他们每⼈每⽉可获得的供养亲属抚恤⾦为职⼯⼯资的40%。
5、如果⼯伤死亡职⼯有多个亲属皆有资格申请供养亲属抚恤⾦,则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之和不应⾼于因⼯死亡职⼯⽣前的⼯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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