鸦片战争对中国对外关系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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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了两年多的战争,中国被打败。
1842年8月29日,中英签订《南京条约》.这是晚清历史上第一个不平等条约。
随后,中英又签订《虎门条约》,中美《望夏条约》中法《黄埔条约》中俄《伊犁塔尔巴哈台通商章程》(伊宁条约)从此以后,传统的与“互市”国的外交体制因为一系列不平等条约的签订而发生了本质性的变化,“天朝体制”逐渐被“条约制度”所取代。
(一)何谓条约制度
中国进入国际社会是西方列强用大炮迫使中国接受不平等条约而开始的。
条约制度本事国际法中的重要制度。
这种理应反映国家之间正常、平等的相互关系的制度,在近代却成了勒在中国脖子上的一串绳套,成为中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主要标志。
为何这样说?
因为近代中国的条约制度是西方列强对外扩张的产物,也是中国被迫和资本主义世界建立新的关系的产物,这些条约正提供了保障列强在华特权的法律形式(也就是将列强在中国的殖民掠夺合法化)用费正清更直截了当的话来说:“即依靠条约、法规使各种权利成为制度。
”显然,这个对于列强来说的“新纪元”就是使用暴力在中国建立条约制度,以保障他们在画进行殖民掠夺的权益的开始。
从本质了上来说,这种条约制度并非使中国在平等的基础上与列强建立新的关系,相反,列强用条约制度把中国纳入他们的同志范围,确定了对华关系的真正不平等。
这种不平等正是这种条约制度的内核。
二、鸦片战争后建立的“条约制度”的主要内容
这一时期的条约制度的形成阶段,主要包括
下面就对这些条约中的内容进行逐一分析:
(一)《南京条约》
南京条约共13款,总结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点内容:
1、五口通商:条约第二条规定:“准英国人民带同所属家眷,寄居大清沿海之广州、福州、厦门、宁波、上海等五处港口,贸易通商无碍。
”鸦片战争前的广州是一个纯粹的通商口岸,但那时的主权在中国手中。
战后的五口,除了作为商品进出的口岸外,也是列强从事各种侵略的通道。
而且,通商也不再是平等的贸易,而是列强经济侵略的一种手段。
然而,虽然当时人对于《南京条约》中最为痛心就是五口通商。
然而他们却是认为五口通商。
2、强占香港:条约第三条规定把香港割让给英国侵略者。
英国侵略者之所以要强占香港,是企图在军事上和经济上控制中国。
在那里停泊英国舰队,便于对中国实行炮舰政策;在那里囤积鸦片,便于向中国大陆进行走私;使一切非法活动都可以在英国的公开保护下进行。
所以,这次侵略战争的发动者巴麦尊就认为“香港是插入中国领土的一个楔子,同中国大陆的关系正如瓦特岛之于英国,长岛之于美国一样,侵占香港,便于“英国作为军事和商务基地。
”英国占领香港是它侵占中国内地的第一步,以后的事实也证明了这一点。
割让土地当然是当时人所反对的,也是应该反对的。
然而,香港在割让前毫无商业价值或军事价值。
英国人初提香港的时候,道光还不知道香港在哪里。
当时有人反对割地,但不是反对割让香港。
3、勒索赔款:条约第七条规定,赔偿英国款项总数“共二千一百万元”在这二千一百万中,包括鸦片费洋银六百万元,商欠费洋银三百万元,水陆军费洋银一千二百万元,但是1841年广州赎城费六百万元还不计算在内。
因此,中国在鸦片战争中赔款总额应为2700万元。
4、协定关税:条约第十条规定:"英国商民居住通商之广州五处,应纳进口出口货税、饷费,均宜秉公议定则例,由部颁发晓示,以便英商按例缴纳。
”此后,中国海关征收进出口税,须与英人商议。
条纹还规定,“英国货物自某港案例纳税后,即准由中国商人运遍天下,而路所经过税卡不得加重税则。
”英国不但要过问中国海关征收进出口税,而且还不许中国内地关卡加重过境税,要“一切照旧轻纳”。
“协定关税”是现在我们认为的核心问题之一,然
而当时的人却并不这样看。
他们认为“协定关税”是方便省事的方法。
他们认为每一种货物应该缴纳多少水都明白的载于条约,那就可以省除争执,负责交涉条约的耆英、伊里布、黄恩彤等人知道战前广东地方管理的苛捐杂税是引起战争的原因之一,现在把关税明文规定,岂不是一个一劳永逸的方法?而且新的税则平均达到5%,比旧日的自主关税还要高出一点,经计算或海关的收入比以前还要多,所以他们洋洋得意,以为自己外交成功。
殊不知正是通过协定关税,英国侵略者可以控制中国的海关,并通过海关来控制中国的对外贸易,使输入中国的英国商品纳税极低,从而为大量倾销创造了条件,使中国成为英国工业品的巨大市场。
关税是国家的重要税源之一,协定关税使中国税收受到外国侵略者的重重限制。
这样,他们就可以从财政上控制中国政府,另一方面,中国货物如果输出外国,则有所在国家任意征税,使中国农业生产完全服从于外国侵略者的需要。
最后,协定关税使中国海关失去保护本国工农业生产的作用,中国产品甚至在本国市场上,也不能同外国商品的倾销竞争。
李斯特在《国家经济学》中认为“关税制度为发展国家工业之主要工具”,从这一观点来看,协定关税当然是使近代中国工业迟滞发展的重要原因之一。
5、英国在五口派领事:条约中的这项规定与西方平等主权国家互派领事有两点不同,一是中英之间英方单方面在中国五口派设领事,中国并不向英国领土的城市派设领事;二是英领事具有管理在华英人的权利后来在《虎门条约》中又有领事裁判权的规定,英国领事碎具有管理在华英人的司法权。
领事裁判权庇护下的英人。
6、两国同等官员公文来往用平行款式(第十一条):这项规定显然是于清朝的“天朝观念”相冲突的。
事后耆英在奏折中讲到:“此等化外之人,于称谓体裁,昧然莫觉。
与其争虚名而无实效,不若略小节而就大谋。
”道光在对耆英这份奏折的批示中写到:“只可如此处之,朕已俱悉。
”可见,道光与耆英等中国官员在战争后仍然没有放弃或改变“天朝"观念,仍然视英国人为蛮夷,只是因为打了败仗,不敌敌人,不得不接受以此等形式与英人来往的观点。
我们从当时中国官员的种种表现可以看出,签订不平等条约的原因,除了英国的武力胁迫外还与我们我们自己的无知和法制观念未达到近代文明水平有关。
(二)虎门条约
虎门条约是中英在鸦片战争后订立的第二个善后章程,地点是在广州。
在此之前中英在南京订立过一个善后章程,即战后第一个善后章程。
因此,为了加深对《虎门条约》的了解,我们首先看一下第一个善后章程。
鸦片战争最中意中国失败而告终,最终签订城下之盟,然而道光皇帝却是妄想通过付出代价求得一个永远平安无事的结局。
《南京条约》签订后他谕令耆英等人,还应该对一些问题“分析妥议,不厌反复详明,务须永绝后患。
”随后,耆英派遣黄恩彤等人与英国代表马儒翰、郭士立等人面议善后章程,后在南京议定八条,由耆英和璞鼎查以互换照会的方式加以承认。
从内容来看,中方的用意全在防患于未然。
南京条约和之后的第一个善后章程,确定了中英双方在鸦片战争后的几个问题。
但由于中英通商还有许多问题需要双方达成协议,于是道光派钦差大臣赴广东与璞鼎查商议。
1842年10月17日,道光任命耆英为两江总督,令其会同苏、闽、浙督抚筹议办理四口通商事宜,议定税则,以便在五口实施。
结果伊里布到广州后不久就因病石狮,道光便认命耆英为钦差大臣前往。
广东与璞鼎查商议善后事宜,议定税则。
经过谈判协商,双方议定《五口通商章程:海关税则》由于贸易季节已经到来,所以中方来不及送呈北京审阅批准,于是耆英同意英人的要求,先将其于1843年7月22日公布于众,广州港于7月27日先行开港,按新税则纳税。
其余港口待北京审批后再行开港。
中英双方继续商谈善后事宜,订立了第二个善后章程,称为《五口通商附粘善后条款》共
17条,另附《小船章程》3条。
《五口通商章程:海关税则》附于此约后,视为该约得一部分。
内容:
虎门条约除了规定一些通商的细则外,还有许多侵犯中国主权的规定。
1、订定税则:根据《南》秉公议定水仄的规定,咸龄、黄恩彤与马儒翰、罗伯聃《dan>在广州从事新税则的商定。
当时中国的财政收入主要以地税为主,对于海关收入的“区区税银”极不重视,加以当时在“怀柔远人”等观念的指导下,中国海关的进出口税率是很低的。
双方议定的新税则,在大多数情况下都比以往实行的要低得多。
税率试纸所收税银和货物价格的百分率。
税则表列出货物每单位应纳税银数。
另外又规定
一、外交体制的松动
鸦片战争以前,清政府的对外关系一直沿袭的是传统的体现天朝意识的那套礼仪繁缛、自我尊大的宗藩模式与朝贡制度;与西方国家的关系,也只是被纳入传统的朝贡关系之内,受到严格限制与监管的不对等的互市关系。
鸦片战争后,中国的外交格局开始发生了变化,中国清政府被迫与以英国为首的西方列强签订了一系列不平等条约,并与其建立了不同于传统体制的条约关系。
中外关系从此具有了一种新的性质。
这种建立在不平等条约基础上的新的中外关系,促动了清政府对外体制的某些新变化。
(一)文书体制的改变
清政府在处理与西方人有关的文化,贸易往来时,往往采取一种恩赐和居高临下的姿态,以显示其天朝上国的威仪与崇高的尊严,对待西方人书信投递,在称谓,文书格式,措辞和礼节方面有严格的要求,以置对方于屈辱,卑下的地位。
两次鸦片战争期间中国与西方国家间的关系最直接的变化是清政府改变了传统的天朝外交礼仪的惯例。
中英《南京条约》第11 款规定:“英国住中国之总管大员,与大清大臣无论京内、京外者,有文书往来,用照会字样;英国属员,用申陈字样;大臣批复,用札行字样;两过属员往来,必当平行照会”。
此后的中美《望厦条约》和中法《黄埔条约》,对中外官员的交往仪节也作了类似的规定。
在西方列强的压力下,传统的外交文书体制逐渐解体,以“照会”、“条约”等形式为主体的近代外交公文范式得以初构。
(二)改变了清政府对通商口岸的管理体制:废公行,在通商口岸设领事
鸦片战争之前,清政府实行闭关锁国政策,对中外贸易采取严厉的限制措施。
广州的公行制度即是其实行严格管理外贸政策措施的重要一环,它规定外商来华办理贸易和其它事务,均须经过清政府特许的“公行”(通称十三行)来进行。
“公行”首先是一个垄断性的商业组织,一切外国进出口货物及中国内地出口货物均由其经销代销,并替外商提供承保,负责对外商进行管制与监督;其次“公行”还代替清政府执行政治方面的职权,特别是涉及政府一切对外商的外交事宜,“公行”起着沟通政府与外商的中介桥梁作用。
外商是不准与清政府官吏直接交往的,所有的命令,文书均由“公行”转达。
“公行”具有兼具商务与外交两种性质的一个半官方组织,公行制度是一套以官制商,以商制夷的贸易管理体制。
从政治外交意义上来考量,它体现的是天朝凌驾外夷的威严,是传统的华夷秩序的反映。
鸦片战争之后,南京议和中,清政府承偌此后“英商贸易,不必仍遵向例归额设行商承办,无论与何商交易,均听其便,应纳税饷,即由英国领事官交纳海关,以昭简易”。
其后在与列强签订的一系列条约中均有明确的记载,至此清政府延续了一百五十余年的公行制度被废除。
公行
制度被废除之后,清政府管理对外贸易体制有三大变化:其一,范围扩大,外商贸易由原来严格限制于广州一地扩展到广州、厦门、福州、宁波、上海五口通商;其二,外商可以自由选择交易对象,摆脱了原来中国行商的限制与监管;其三,外商遇有交涉事宜,可以通过其所在国在中国的开放口岸设立的领事官员与中国政府直接交涉,体现了一种平等的地位。
综之,公行制度的废除是清政府应因当时形势变迁而对传统外交体制的一种调适与变革。
(三)五口通商大臣体制的建立。
鸦片战争之后,清政府已无力把西方各国纳入传统的宗藩模式与朝贡体制中了。
如耆英所指:“若绳以藩属之礼,则彼又以不奉正朔、不受册封, 断不肯退居越南、琉球之列。
”对它们“与其争虚名而无实效,不若略小节而就大谋”“五口通商大臣体制”就是清政府为适应新的国际形势而设立的新的外交体制。
设立过程:作为清政府专门管理中西交涉的最高官员“五口通商大臣”正式成立以前,第一
(1938年12月31日,次以中央官方身份负责与西方国家交涉的是大清皇帝的特派钦差大臣。
道光帝颁布圣旨命当时的湖广总督兼兵部尚书林则徐为钦差大臣,并委任其“查办海口事件”,与西方人打交道。
于是,道光帝和林则徐实际上在不经意间开启了清政府钦命高级官员与洋人交涉的大门,一种新的外交体制在此前开始酝酿。
鸦片战争中,中英交涉都是由清廷谕命的钦差大臣来办理。
鸦片战争后,为了管理开放的五个通商口岸1844 年 4 月22 日,道光帝谕令耆英为办理通商事务的钦差大臣,耆英已“调任两广总督各省通商善后事宜均交该督办理,着仍颁给钦差大臣关防,遇有办理各省海口通商文移事件均着准其钤用。
”耆英执行着后来被称为“五口通商大臣”的职务,在1844 年11 月,道光下令正式设立“五口通商大臣”一职由两广总督、钦差大臣耆英兼任。
至此,清政府对西外交体制的设置进入了长达17 年(1844-1860 年总理各国事务衙门设立)的两广总督或两江总督兼理五口通商大臣时期,直至第二次鸦片战争之后的1861 年 1 月清政府成立了总理衙门, 最终结束了由五口通商大臣办理清廷对西方外交的体制。
五口通商大臣体制带来的清政府对外交涉的变化:
五口通商大臣体制,是传统的广州一口通商体制的延续和发展,是在条约划定的框架内,与西方“互市”国家的一种新的外交、通商关系。
首先,清政府还是把中西关系限定在通商范围内管理中西通商的粤海关的职能发生了变化
其次,地方督抚在管理中外“通商”事务方面,仍然发挥着主要作用
二、加剧了西方列强对华侵略
由于战后签订的一系列不平等条约给西方列强攫取了大量特权。
进一步加剧了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对中国的侵略,主要表现在:
1、鸦片走私的猖獗。
一系列不平等条约签订以后,外国商品得以低关税大量涌入中国。
1840年,中国从英国进口商品总值仅为52.4万多英镑,然而到了1845年,中国从英国进口总之激增至239.4万多英镑。
但是好景不长,由于中国经济体制还未发生根本性变化,所以市场十分狭小,进口额
很快就降下来了,基本与战前持平。
所以,鸦片仍然视外国商人获利的最佳商品,在清政府官吏和英美政府庇护下,鸦片贸易进一步发展起来。
在一些地方鸦片甚至开始公开贩卖。
英国人宣布香港为自由港的用以便是便于鸦片走私。
香港成为自由港后鸦片大量的经由香港走私进入到内地。
第二任总督德庇时以中国开放口岸的鸦片被中国政府默许为理由宣布鸦片在香港成为合法产品。
自此以后鸦片贸易更为猖獗,19世纪40年代输入中国的鸦片每年3万多箱,而到了50年代就激增到6.8万箱,鸦片走私编辑中国的沿海各口岸。
2、掠卖华工
早在鸦片战争以前就有西方殖民者诱拐华工出国的情况,然而战后这种情况日益严重。
1845年--1846年间,仅法国人就从厦门掳掠了近400名华工,卖往非洲法国殖民地布尔邦岛。
与此同时,英国美国西班牙葡萄牙等国的人口贩子,也在我国的厦门汕头南澳广州等处,采取诱骗、胁迫、绑架等卑鄙手段掳掠中国“猪仔”出口(至于为什么叫猪仔有三种说法)。
另外,苦力贸易的利润是相当高的,比如把一个猪仔贩卖到南洋的成本大约是40元而卖价却在100左右,利润率达到了百分之百以上。
每年有成千上万的中国人被掠卖出国,在运输途中死亡率高达45%。
正如英国外交大臣克拉兰顿(Clarendon)也承认掠卖华工是“一种与奴隶贸易毫无区别的贸易。
”
另外,由于清政府国防力量进一步削弱,东南沿海一代常有海盗出现。
葡英美国等国在华的一些游手好闲之徒借口“护航”向沿海行驶的中国商船勒索。
不仅如此,还经常攻打沿海村庄,杀害男子抢掠女子烧毁房屋掠走财物等。
这种掠夺方式和他们祖先在资本原始积累时采取的手段别无二致。
3、霸占租界
1843年11月,上海口岸开放。
英国第一任驻上海领事巴富尔根据《虎门条约》第七款有关规定,提出要在上海划定英人居留地(当时在上海的传教士和英国商人只有25人,而却威逼中国将“洋泾浜以北,李家庄一南”约830亩地化为了英国居住区,这是中国大陆的第一块“租借”。
在英国之后,法国和美国也起而效尤,租借成了西方殖民主义者在中国进行殖民统治的反动堡垒。
4、
的商品大量涌入中国。
以英国纺织品为例,1842年,此类商品输华总之只有47万英镑,到1845年达到1636000万英镑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