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北京市普通高中课程设置表注:1、周课时累计指各学科每学年周课时之和。
2、总授课时数中不加括号的为该学科最低总课时数,加括号的为该学科最高总课时数。
3、数学选修课时由各区县或学校根据学生侧文、侧理的选择,最低每周2课时,最高每周4课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