钻探生产、安全控制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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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煤田地质局一四二队
QS体系文件
钻探生产控制程序
QP7.5—02—B/0
2010-05-28发布 2010-05-28实施
中国·贵州·六枝特区
1、目的
对钻探施工过程进行有效的连续控制,确保钻探工程质量达到规定的要求。
2、适用范围
适用于钻孔施工、取样、试验、质量检查、放行与交付的全过程控制。
3、职责
3.1钻探公司负责钻探施工管理与技术指导、生产调度、钻探设备管理、安全生产管理、原材料采购与供应以及特殊过程确认。
3.2项目综合地质组负责编制钻孔设计、组织开孔检查与技术交底、岩心编录、钻孔设计修改、下达见煤预告书、测井通知书、封孔设计书,进行终孔验收。
3.3各钻机负责钻探生产过程的控制。
4、程序活动
4.1 施工设计的控制
4.1.1进行勘探、详查或钻机比较集中的勘查区,钻探公司应根据项目地质设计编制钻探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作业计划,经总工程师批准后作为项目钻探作业依据。
4.1.2钻孔施工前,由项目组地质人员会同工程管理人员共同编制《钻孔地质技术设计书》(钻孔预想柱状图),经项目组长批准后下达钻机执行。
4.1.3对施工过程中发生的设计变更,由项目组长签发《钻孔设计更改通知书》确认;项目组负责对钻机进行设计变更交底,并在钻孔预想柱状图上做好变更标识。
4.2 施工准备的控制
4.2.1资源配置
1)调配满足项目需要的生产钻机及地质、工程技术人员,按期进入施工现场。
2)钻探公司负责提供施工必需的设施设备、钻头、钻具、打捞工具和原材料,确保及时进场并满足作业需要。
3)进场前,由钻探公司组织各钻机对在用设备进行一次全面系统的维护保养。
4.2.2施工现场准备
1)项目组根据地质设计合理安排钻孔施工,组织踏勘选点,根据设计指定的坐标、水准点确定孔位,下达《钻孔定位和机械安装通知书》,钻机、安装队在接到有关通知后方可施工。
如发生孔位变动,当线距超过50M、间距超过30M时应请示总工批准。
2)生产钻机负责落实三通一平和钻探设备安装。
3)钻探设备及其随属件的配备和安装应符合《煤炭地质钻探规程》(MT/T1076—2008)的规定。
4.3 施工过程的控制
4.3.1开孔验收和技术、安全交底
1)开工前,由项目负责人组织地质、钻探、安监、安装、机电等专业技术人员和钻机机长进行开孔验收,对钻塔、所有机械设备、安全设施、冲洗液循环系统等的安装质量进行全面检查验收,并进行试车运转,发现问题时,应及时整改和处理。
经检查验收合格后,由项目组下达《开孔通知书》,钻机方准开孔施工。
2)开工前,项目组应向施工钻机班长以上人员进行技术交底,由地质人员介绍地质预想柱状,说明设计目的、设计孔深、终孔层位、岩矿层采取、水文地质等质量要求;由钻探人员进行施工技术措施交底;由安监人员进行安全注意事项和安全保证措施交底;由机长提出具体的实施方案。
安全、技术交底应形成《钻孔安全、技术交底记录》,由项目组填写并经各方签字确认。
4.3.2各钻机应严格按照《钻孔地质技术设计书》、《煤炭地质钻探规程》的要求组织施工。
应根据施工勘查区地质条件、岩矿层的物理机械性质,设计的钻孔结构,正确选择钻进工艺、取心器具、钻具级配、钻进技术参数和冲洗液类型,做好开孔、下套管、换径、泥浆调制及护壁堵漏等施工技术管理,确保岩(矿)心采取率、防斜纠斜、简易水文地质观测、降低孔深误差、原始报表填写、钻孔封闭等方面的作业质量符合规定标准和设计要求,具体执行MT/T1076—2008《煤炭地质钻探规程》的相关规定。
4.3.3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按岗对口交接,交清接清层位、孔内、机械、泥浆、钻具、钻进参数及原始记录等情况。
4.3.4 严格按照MT/T1076—2008《煤炭地质钻探规程》关于孔内事故的预防和处理的各项规定,切实做好孔内事故的防范工作。
当出现孔内事故时,钻机应及时采取处理措施,对于重大复杂事故,应及时向钻探公司报告。
对于重大复杂事故的处理,
4.3.5 对于施工过程中发生的重大技术、质量问题及重大复杂事故的处理,钻探公司应形成《钻孔施工重大问题处置纪录》
4.3.6 钻孔到达终孔层位后,由项目组发出《测井通知书》进行测井验证。
4.3.7 钻孔竣工前3~5天,由项目组发出《钻孔终孔通知书》和《钻孔封孔设计》,下达钻机执行。
4.4 关键过程与特殊过程控制
4.4.1 本队钻探施工中的关键过程是煤心(矿心)采取作业,特殊过程为钻孔封闭作业。
4.4.2本队对钻探施工关键过程的控制要求是:
●钻孔见煤/矿前,项目组应向钻机下达《钻孔见矿预告通知书》。
●钻机接到见煤(矿)预告书后,应根据煤层情况,研究制定“见煤、打煤”措施,严格遵守“守煤”制度及班长负责操作制,各小班应统一操作,严禁各行其是。
●采煤前(后)应进行孔深误差测量与校正。
●严格执行“见软提钻”和“进尺缓慢提钻”打捞岩心的原则,防止因岩心堵塞打丢、打薄煤层。
采用绳索取心钻进煤层顶板时,应确保内管总成到位后才能开始扫孔钻进。
●确实做好判层记录,准确记录见软、见硬深度。
●打煤作业完成后应形成《取煤报告书》。
4.4.3本队对钻探施工特殊过程的控制要求是:
●制定专门的《钻孔封孔设计》,具体规定工艺控制要求以及原材料质量要求;
●作业前应检查设备,确保其状态完好;
●作业前应进行技术交底或相应的技术培训;
●作业前应丈量钻具校正孔深并保持相关记录;
●作业前应对投入的原材料进行检查验证,确保符合质量要求;
●由班长以上人员操作,严格按照规定的工艺参数(泵量、压力、转速、回次进尺、泥浆配比等)作业。
4.4.4本队于每年出队前对各钻机进行过程能力确认,由钻探公司组织实施,其他部门予以配合,确认结果形成《过程能力确认记录》,由钻探公司负责人批准。
4.4.5当某钻机出现过程能力异常时,钻探公司应适时组织对其进行过程能力再确认,以确保该工序具备持续实现预期结果的能力。
4.5 施工设备的控制
4.5.1设备的使用和日常维护保养应严格遵守《煤田地质勘探设备操作规程》、《煤田地质勘探设备维护规程》的有关规定。
4.5.2设备的使用实行定人、定机责任制,设备操作人员经过专业培训应,达到“四懂三会”(懂原理、构造、用途、性能;会操作、维护、排除故障);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用好、管好设备,并对所使用的设备进行维护和保养:
4.5.3设备外观应做到“三无”、“三齐全”:无锈、无油污、无泥浆;铭牌齐全、仪表齐全、油嘴油杯齐全。
4.5.4设备性能应达到“四不漏”、“两符合”:不漏油、不漏气、不漏水、不漏电;符合技术规格要求;符合额定功率。
4.5.5现场使用的各种测量设备和计量器具在使用前应确保其在检定/校准有效期内。
4.6 施工物资的控制
4.6.1对投入施工使用的各种管材、剋取工具、材料,包括钻机自行采购的材料,实施必要的验收/验证,检查品种、规格、数量、质量是否符合生产技术要求,确保不合格材料不投入使用;
4.6.2确保各种材料准时到货,不影响施工进度。
4.6.3切实做好现场施工物资管理,包括:
●按物流去向分区,各种物料摆放有序,管材丝扣涂油;
●施加必须的标识,防止错用混用;
●提供适宜的贮存环境,针对不同物资,采取必要的防雨、防潮、防盗措施。
4.7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
4.7.1钻探施工项目实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项目负责人对安全生产负全责,钻机及各班组应设兼职安全员。
4.7.2 认真遵守严格执行MT/T1076—2008《煤炭地质钻探规程》关于“钻场安全防护”的各项规定,包括:
●基本安全规定;
●施工现场安全用电;
●操作安全要求;
●防风、防火、防寒、防洪等条款的具体规定。
4.7.3 按照《煤炭地质钻探规程》关于“钻场安全防护”的要求,配备必需的安全防护用具,确保施工现场的照明、升降系统、钻塔绷绳等安全防护设施完善、安全警示标志明显,安全通道畅通。
4.7.4维持作业现场和机器设备清洁卫生,各项基础设施保持完好适用;
●地板不缺失、不陷脚、无脏污、见本色;
●工具齐整、无油泥、入架摆放整齐。
4.7.5钻机每月开展一次安全生产活动和安全教育活动,并保存安全生产活动记录。
4.7.6安全员随时检查施工中的安全状况,填写检查记录,对发现的不合格情况向机长、班组负责人提出整改要求并核查整改结果。
4.8 施工过程的监视与测量
4.8.1 调度监控
1)充分发挥调度的生产指挥监控的中心作用,做好各部门和各个生产环节间的协调、平衡和衔接,保证及时传达上级的各项指令,沟通和传递内外部信息。
对调度指令,各部门要做到有令则行、有禁则止,服从调度指挥。
2)本队每月初召开调度例会,由分管副队长主持,钻探、地质、机电、供应、财务等相关人员参加,例会要全面通报生产工作及安全质量情况,解决生产技术中的疑难问题,做好生产决策指挥。
4.8.2生产汇报制度
各钻机应于每日通过电话向钻探公司汇报生产情况,内容包括:
●当日生产任务完成情况,包括进尺、质量、安全;
●物资供应需求情况;
●设备完好情况;
●采煤时应具体汇报见煤深度、厚度、采长及采取率;
●对孔内事故应具体汇报孔深以及事故处理情况等。
4.8.3安全文明生产检查
由安全科牵头组织相关部门/人员对施工现场每季度进行一次安全文明生产大检查,填写检查记录,对发现的不合格情况向钻机负责人提出整改要求并核查整改结果。
4.9 钻孔质量验收
4.9.1本队按照《煤炭地质勘查钻孔质量标准)》(MT/T1042—2007)和设计要求,对钻孔质量实行测井验证、地质预验收和项目组综合验收评级。
4.9.2测井结束后,由项目组负责人组织现场质量预验收,将一切直接影响成果质量或有争议的问题解决在封孔之前。
4.9.4经地质组验收确认钻孔质量满足设计要求并发出《封孔通知书》后,钻机方许进行封孔作业。
4.9.5钻孔竣工后,钻机应在两天内将各项原始记录整理完毕;地质鉴定员应在5天内将岩心分层表、验收报告书以及其他原始资料整理完毕;测井组应在测井结束7天内提出正式解释成果和相关原始资料。
4.9.6上述资料收讫后的3天内,地质组应指派专人,逐项检查、核对所有资料与数据,按照《煤炭地质勘查钻孔质量标准》(MT/T1042—2007)和设计要求,对钻孔施工质量进行正式验收与评级。
5.支持性文件
●煤炭地质钻探规程(MT/T1076—2008)
●煤炭地质勘查钻孔质量标准(MT/T1042—2007)
6.记录要求
●按《业务记录分清单》收集、保持相关原始记录
●《钻孔地质技术设计书》
●《钻孔定位和机械安装通知书》
●《开孔通知书》
●《钻孔设计更改通知书》
●《钻孔安全、技术交底记录》
●《钻孔见矿预告通知书》
●《采矿补心通知书》
●《过程能力确认记录》
钻孔安全、技术交底记录
钻孔设计更改通知书
钻孔施工重大问题处置记录
过程能力确认记录。